【鹿鳴山續古序】
鹿鳴山續古序
觀夫古方藥品分兩,灸穴分寸不類者,蓋古今人體大小或異,臟腑血脈亦有差焉。
請以意酌量藥品分兩,古序已明,取所服多少配之,或一分為兩,或二銖為兩,以盞當升可也。
如中卷末紫丸方,代赭、赤石脂各一兩,巴豆四十,杏仁五十枚,小兒服一麻子,百日者一小豆且多矣,若兩用二銖四累,巴豆四,杏仁五枚,可療十數小兒,此其類也。
灸之分寸,取其人左右中指中節可也。
其使有毒野狼虎性藥,乃急救性命者也。
或遇發毒急,掘地作小坑,以水令滿,熟攪稍澄,飲水自解,石為地漿,特加是說於品題之後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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