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溫熱即是伏火】
三十、論溫熱即是伏火
凡伏氣溫熱,皆是伏火,雖其初感受之氣,有傷寒傷暑之不同,而潛伏既久,蘊釀蒸變,逾時而發,無一不同歸火化。
中醫所謂伏火症,即西醫所謂內炎症也。
王秉衡曰:風寒暑濕,悉能化火,血氣鬱蒸,無不生火,所以人之火症獨多焉。
朱心農曰:東南方天時多熱,地氣多濕,最多濕熱濕溫之症,正傷寒症極少。
即云冬月多正傷寒症,亦不盡然。
歷症以來,恆見大江以南,每逢冬令太溫,一遇感冒,表分雖有外寒,內則竟多伏火,悉以伏火治之,絲毫不爽。
故魏柳州曰:壯火為萬病之賊。
嘉約翰曰:炎症為百病之源。
中醫西醫,其揆一也。
雖然,同一伏火,而濕火與燥火判然不同。
以治燥火之法治濕火,則濕欲遏而熱愈伏,勢必為痞滿,為嘔呃,為形寒,熱不揚,為腸鳴泄瀉,甚則蒙閉清竅,譫語神昏,自汗肢厥,或口噤不語,或手足拘攣;
以治濕火之法治燥火,則以燥濟燥,猶撥火使揚,勢必為灼熱,為消渴,為熱盛昏狂,為風動痙厥,甚則鼻煽音啞,舌卷囊縮,陰竭陽越,內閉外脫。
是以對症發藥,必據燥火濕火之現症為憑。
分際自清,誤治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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