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折法】
前發際至後發際。折為一尺二寸如人前發際不明者。
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後發際不明者。
取大椎上行三寸。(詳見骨度)
前後俱不明者。
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頭部直寸法依此。橫寸法。
以眼內 角至外 角。
此為一寸(按足太陽經曲差開督脈神庭一寸半。足少陽經本神開曲差一寸半。足陽明經頭維開本神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得四寸半。皆以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折法取之 眼內 角至外 角為一寸。不能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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