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背】
背中大 。
在杼骨之端。肺 在三焦之間。心 在五焦之間。膈 在七焦之間。肝 在之間。脾 在十一焦之間。腎 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則欲得而驗之。
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 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氣盛則瀉之。
虛則補之以火補者。
毋吹其火。須自滅也。
以火瀉者。
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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