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病】
左傳。成公十年。晉侯有疾。求醫於秦。秦使醫緩(秦醫名緩)為之。
未至。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
懼傷我。焉逃之。
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醫至曰。疾不可為也。
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
不可為也。
公曰。良醫也。
濃為之禮而歸之。
孫思邈曰。時人拙。不能得此穴。所以宿 難遣。若能用心方便。求得灸之。
無疾不愈矣。
按先儒謂左氏失之誣。其所載固未足信。而思邈所譏。恐未中理。何者。如使天下無不可醫之論有為而發也。
又按肓、鬲也。
心下為膏。又曰。凝者為脂。釋者為膏。又曰。膏、連心脂膏也。
楊文懿文集云。周官論醫事。以十全為上。失一二三為次之。
十失四為下。吾嘗疑之。
夫疾者三四。則皆失之矣。
果孰為上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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