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可火不可火證】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22 21:03
標題: 【可火不可火證】

可火不可火證


可火不可火證


下利,穀道中痛,當以熬鹽末熨之,或炒枳實末溫熨,二味相兼益佳。


若臍下冷結,不可便熨,冷氣攻心腹必死。


須先用藥溫之,久而可熨。


凡臍下冷結成關陰,大小便不通,服藥雖多,不見效,以炒鹽熨臍下,須臾即通。


然關陰已,服巴豆、甘遂、大黃、輕粉之類太多,即暴通利而損人,尤宜詳之也。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85%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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