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指要賦】
裨者,補也。
濟母者,蓋補其不足也。
奪子者,奪去其有餘也。
此補母瀉子之法,按《補瀉經》云:只非刺一經而已。
假令肝木之病,實則瀉心火之子,虛則補腎水之母,其肝經自得安矣。
五臟仿此。
一云:虛當補其母,實當瀉其子。
故知肝勝脾,肝有病必傳與脾,聖人治未病,當先實脾,使不受肝之賊邪,子母不許相傳,大概當實其母,正氣以增,邪氣必去。
氣血往來,無偏傷,傷則 疾蜂起矣。
觀二十七之經絡,一一明辨;
經者,十二經也。
絡者,十五絡也。
共計二十七之經絡相隨,上下流行。
觀之者,一一據四百四之疾症,件件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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