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法論】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尸鬼干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京骨)。
咒曰:元陽肓嬰,五老及真,泥丸玄華,補精長存。
想黑氣於穴下(刺一分半,留三呼,進三分,留一呼,徐出針捫穴)。
復刺腎俞(十四椎下兩旁),咒曰:天玄日晶,太和昆靈,貞元內守,持入始清。
誦三遍(刺三分,留三呼,進三分,留三呼,徐徐出針捫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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