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論取周身寸法】
《千金》云:尺寸之法,依古者八寸為尺,八分為寸。
仍取本人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
又有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
以意消詳,巧拙在人。
亦有長短不定者,今考定以男左女右大指與中指相屈如環,取中指中節橫紋上下相去長短為一寸,謂之周身寸法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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