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釋】
【闡釋】 此節乃太陰表邪入裏之實證也。
浮緩之脈雖類太陽中風,但無發熱汗出惡風之證,而手足自溫,所以屬於太陰。
太陰為濕土之臟,寒濕滯鬱亦能發黃,但此種身黃,色黃而黯晦,為陰黃,與濕熱鬱蒸之陽黃,色鮮明如橘子色者很易區別,前者治以附子理中湯加茵陳,後者用茵陳五苓散治之。
若小便自利,則濕邪從下而去,濕不內鬱,故不發黃。
至暴煩下利,乃脾陽回復,自動祛邪外出,可不藥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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