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發表論】
忌發表論
忌發表者,表邪已解,身汗已多,無表症,不必再用升提發散。
故曰手足多汗,惡熱不惡寒者,忌發表。
口渴唇焦,熱而消水者,忌發表。
口燥咽乾,脈沉而數,忌發表。
潮熱譫語,舌赤生刺,忌發表。
心腹脹滿,二便赤澀,忌發表。
又有汗出太過,後反惡寒身痛,脈大而空,此是陽虛亡陽之症,宜溫補真陽,更忌發表。
若汗出太多,津液消耗,時或惡寒,時或身痛,脈細而數,似表症實非表症,此是陰虛生內熱,宜養陰生津液,亦忌發表。
又惡寒身痛,頭痛項強,脈沉而細,此痙病血虛也,忌發表。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4%A7%E7%99%B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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