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陽脈證】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躁。
[少陽初受寒邪,病全在表,故頭痛發熱與太陽同,與五六日而往來寒熱之半表之不同也。
弦為春脈,細則少陽初出之象也。
但見頭痛發熱,而不見太陽脈證,則弦細之脈,斷屬少陽,而不可作太陽治之矣,少陽少血雖有表證,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越出,相火燥,必胃實而譫語,當與柴胡以和之,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若加煩躁,則為承氣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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