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湖炮炙法●卷五果菜米穀類●胡麻】
〔弘景曰〕服食胡麻,取烏色者,當九蒸九曝,熬搗餌之。
斷穀,長生,充飢,雖易得而湯丸爾。
〔曰〕凡修事以水淘去浮者,晒乾,以酒拌蒸,從巳至亥,出攤晒乾。
臼中舂去粗留薄皮。
以小豆對拌,同炒。
豆熟,去豆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