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孕產痘】
十八日別,囑其夫曰:欲保胎,當服養氣血藥數劑。
不信,後四十余日,胎墮,婦亦無恙。
遇此等症,後補斷不可少也。
一汪姓孕婦,方三月而痘。
朱至,已四日,不知他醫所用何藥。
主人問曰:婦人何為來桃紅血水?
朱以主人堅信他醫,默言不對。
越一日,血餅大至,主人始忙,急叩朱,朱以痘點細而朗,可以收功,與以安胎散,用阿膠珠三錢,黃芩三錢,砂仁、白朮、歸身、芍藥等藥,又因腹脹,加木香三分,以行滯氣,一服而血止胎安。
主人嘆以為神。
朱曰:必三四劑,胎始無恙。
主人懈,越三日血又來,腹又脹,而胎墮矣,母痘則安全無恙。
可見藥力之多少,所系不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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