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論灸】
論灸
灸有補瀉,不可輕議。
大率沉結寒冷之症,施之為宜。
蓋陰寒濕氣凝留血脈,湯劑熨引,不能獨治。
方是時,惟火艾足以爍其勢,豈非火能營運陽氣,驅逐陰邪,其效有速於藥石者?
即老壯不同,強弱異稟,灼治之法,夫豈一端?
故多有逾於數百壯,少或止於三五七九之數,要皆詳審而行之。
若夫陽病灸之,則為大逆。
是以論傷寒者,謂微數之脈,既汗之後,脈浮,熱甚,三者悉不可灸。
惟少陰皆惡寒,吐利,脈不足,與夫脈從手足厥之類,三者為可灸焉。
通明乎此,觸類以往,又安有灸 之妄也?
故曰:不須灸而強與之灸者,令人火邪入腹,乾錯五臟,重其煩躁。
須灸而不與之灸,使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衝心,無地消散,可不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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