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中毒】
紹興十九年三月,有客自番禺至舟中,士人攜一仆,仆病腳弱不能行。
舟師憫之曰:吾有一藥,治此病如神,餌之而瘥者,不可勝計,當以相與。
既賽廟畢,飲胙頗醉,乃入山求得藥,漬酒授病者,令天未明服之。
如其言,藥入口,即呻吟云:腸胃極痛,如刀割截。
遲明而死。
士人以咎,舟師恚,隨即取昨日所余漬,自漬酒服之,不逾時亦死。
蓋山多斷腸草,人食之輒死。
而舟師所取藥,為根蔓所纏結,醉不暇擇,徑投酒中,是以及於禍,則知草藥,不可妄服也。
(《洗冤錄》出中志,見《醫說》。
雄按:斷腸草即胡蔓也。
觀此則蠱門定年藥,未必即此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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