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內傷】
魏玉橫曰:王某,膏粱子也,年弱冠,好角力,因舉石井欄,致勞傷,久而晡熱咳嗽,脅痛面青白,目下胞青紫,諸治不效。
診之,脈弦略數,右尺弱兼澀。
曰:腎為作強之官,因勞而傷,肺為腎母,因子病而耗及母氣,肝為腎子,母病而子失其養,乃金不生水,水不滋木,木燥則生火,上侮金而下乘土,故目胞青紫,咳嗽諸症作也。
與生熟地、杞子、沙參、麥冬、地骨皮、女貞等,四劑,忽盜汗如雨,疑藥之誤。
曰:此佳兆也。
夫火燥為患,津液之虧,得純陰之劑以濡之,猶釜中有水,熏蒸而益潤也。
由是,鬱熱除而血脈復矣。
問可斂乎?
曰:不可。
若斂之則火仍內伏,第再養金水,使陰平陽秘,則汗自止,而病自瘳矣。
如言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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