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火】
如清涼太過,脾氣受傷,則去苦寒,加山藥、木通、澤瀉、炙草、人參。
如遇經水將行,亦忌苦寒,惟活血補血為主。
如氣滯,小腹或脹或痛,加丹皮、山楂、丹參,甚則加元胡少許。
如月水去多,腰脅骨節酸痛,用生熟地、杜仲、續斷、山萸、白芍、丹參、黑荊芥、阿膠、童便。
或經行不止,倍阿膠,並炒黑蒲黃。
經畢仍大補血分。
此調理之梗概也。
夫天地之間,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人身之中,氣常有餘,血常不足。
氣有餘便是火,血不足則陰虛。
三十以前,精神氣血日漸旺盛,三十以後,日漸衰微。
語曰:陰陽水火,猶權衡也,一高則一下,一盛則一衰。
又曰:火與元氣不兩立。
故凡火盛之症,必先陰虛,而後元氣亦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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