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淡新檔案》】
清代淡水廳與新竹縣的官方檔案。
根據戴炎輝教授在《清代淡新檔案整理序說》記述,此批檔案在清末割臺之際,由新竹地方法院承接,轉送覆審法院(即後來之高等法院),再由覆審法院贈送臺北帝國大學(今台灣大學)文政學部,供以學術研究,日本人稱之為「臺灣文書」。
《淡新檔案》以學術的觀點作系統的分類,將之分類為行政、民事、刑事三門,門下並分類款、案、件,全檔共計1,163案,約一萬九千萬餘件,民國七十五年七月轉由臺大圖書館特藏組接收典藏。
檔案內容以同治、光緒二朝為多。
資料所載事項包括清制知縣或同知之職掌及其擁有之職權,是研究清代政治、法制、社會、經濟等方面的重要史料。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3495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