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重修臺灣縣志》】
1752年臺灣縣知縣王必昌等人依《臺灣縣志》所重編的史志。
全書共15卷。
臺灣於1683年歸清版圖後,臺灣縣的沿革歷經數變。
1749年8月,江西新城進士魯鼎梅調補臺灣知縣,以《臺灣縣志》已逾三十年,亟待重修,故於1751年建議纂修,志籍之名為《重修臺灣縣志》。
本志共分十四門類,疆域、山水、建置、賦役、學校、祠宇、禮儀、武衛、職官、選舉、人物、風土、藝文、雜記,內藝文分占兩卷,餘各一卷,共十五卷。
採綱目之體例,凡於有關人、事、地之詩文與文獻,均記載詳盡,《臺灣縣志》簡略之處,皆加以增補之。
《重修臺灣縣志》首一卷由魯鼎梅主修。
魯鼎梅,字調元,號爕堂,江西新城人,壬戌進士,乾隆14年8月任臺灣知縣。
除魯鼎梅之外,並由王必昌總輯。
王必昌,福建德化人,清乾隆十年(1745年)進士。
修志之先,魯鼎梅曾以臺灣府儒學訓導林起述、府學教授謝家樹為總理,以舉人陳輝、廩生方達聖、生員盧九圍為編纂,以郭朝宗、蔡春開、金鳴鳳、龔帝臣、方達義等為分輯,1751年2月設館於府學明倫堂,展開修志工作。
《重修臺灣縣志》除立柱、錢琦、金溶、柁穆齊圖、陳玉友等為之作序外,魯鼎梅亦自序一篇,林起述作跋一篇,另收錄有《臺灣縣志》施世驃、梁文煊、王珍、王禮等人所做之序。
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藏有《重修臺灣縣志》原刊本和刪改本各一部。
原刊本係1917年由臺灣總督府民政局移交臺灣總督府圖書館典藏;
刪改本則係1939年入藏臺灣總督府圖書館。
1961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曾據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所藏刪改刊本與原刊本合校,排印成《重修臺灣縣志》,列入《台灣文獻叢刊》第113種,學術界通稱此為「文叢本」。
台大教授陳漢光曾據原刻本與刪改本互校,發現刪改本與原刊本歧異缺遺。
1968年由陳漢光校訂重印,交付成文出版社排印之《中國方志叢書》,其中《重修臺灣縣志》為該套「中國方志叢書—臺灣地區」第九種。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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