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周鍾瑄】
字宣子,貴州貴筑人。
1696年舉人。
1714年至1719年任諸羅縣知縣。
任內興建府治茅港尾公館,1722年至1726年任臺灣縣知縣,造半線(彰化)、淡水倉2間,捐穀、銀、開埤圳多條。
1724年巡台(滿)御史禪濟布,參劾鍾瑄加徵耗穀;
1729年工部左侍郎兼欽差史貽直以私贓入己,判處鍾瑄絞刑。
之後世宗加恩豁免,累官至江蘇江寧府知府。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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