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墾戶】
指向官府申請許可,或承官府諭示發給墾照(又稱墾單、墾諭),再進行投資招佃開墾者。
墾戶有獨資者,也有合夥者,多半為擁有巨資與武力的富豪,又稱墾首,在法律上取得業主的資格時稱業主、業戶。
應墾戶之名,從事實際開墾工作者,稱為佃戶或佃人,惟其常需「自備工(勞力)本(資本)」。
換言之,開墾過程中常是墾佃合作,且真正讓荒土成良田者多為佃人之力,因此稱墾戶制的開墾組織為合墾制似乎更切合實際狀況。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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