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采訪冊】
清代編修方志時所訪查、採集資料的結集。
1892年(光緒18年),臺灣巡撫邵友濂在臺北開設「臺灣通志總局」,令州、廳、縣各設采訪分局進行採訪,作為各廳縣修志的張本。
通志總局並頒布「采訪冊式」,規範編纂的方式是「先行按條采訪,各自編纂成書」。
採訪的工作通常由貢生、訓導或耆老等人士擔任,在當地采風擷俗,記錄碑文、廟寺等文史資料,做為編修方志的素材與參考;
其內容來源以採訪收集所得為主。
臺灣現存之采訪冊有:《臺灣采訪冊》、《雲林縣采訪冊》、《鳳山縣采訪冊》、《臺東州采訪冊》及《新竹縣采訪冊》共五種,其中以1829-1830年(道光9-10年)陳國瑛等17人採擷的《臺灣采訪冊》成書最早,《鳳山縣采訪冊》內容則較完備。
由於采訪冊是為纂修志書的準備,所以體例、類目不一,尚非正式方志,也未刊行。
現存五種采訪冊,以內容以記載職官事略為主。
倪贊元所輯《雲林縣采訪冊》、盧德嘉《鳳山采訪冊》、陳朝龍《新竹縣采訪冊》和胡傳《臺東州采訪冊》,同為邵友濂纂修《臺灣通志》時期的產物。
根據纂修臺灣通志總局文札所述,各縣廳先後送到修志總局的采訪冊還有臺灣、安平、恆春、苗栗等縣及澎湖、埔里等廳,但是都沒有傳本。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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