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論衡】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8:40
標題: 【論衡】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00 編輯

論衡●逢遇

 

1逢遇:操行有常賢,仕宦無常遇。

 

賢不賢,才也;

 

遇不遇,時也。

 

才高行潔,不可保以必尊貴;

 

能薄操濁,不可保以必卑賤。

 

或高才潔行,不遇,退在下流;

 

薄能濁操,遇,在眾上。

 

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進。

 

進在遇,退在不遇。

 

處尊居顯,未必賢,遇也;

 

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故遇,或抱洿行,尊於桀之朝:不遇,或持潔節,卑於堯之廷。

 

所以遇不遇非一也:或時賢而輔惡;

 

或以大才從於小才;

 

或俱大才,道有清濁;

 

或無道德,而以技合;

 

或無技能,而以色幸。

 

2逢遇:伍員、帛喜,俱事夫。

引用:http://ctext.org/lunheng/feng-yu/zh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0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46 編輯

論衡●累害

 

1累害:凡人仕宦有稽留不進,行節有毀傷不全,罪過有累積不除,聲名有闇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也,又知非昏,策非昧也,逢遭外禍,累害之也。

 

非唯人行,凡物皆然,生動之類,咸被累害。

 

累害自外,不由其內。

 

夫不本累害所從生起,而徒歸責於被累害者,智不明,闇塞於理者也。

 

物以春生,人保之;

 

以秋成,人必不能保之。

 

卒然牛馬踐根,刀鎌割莖,生者不育,至秋不成。

 

不成之類,遇害不遂,不得生也。

 

夫鼠涉飯中,捐而不食。

 

捐飯之味,與彼不污者鈞,以鼠為害,棄而不御。

 

君子之累害,與彼不育之物、不御之飯,同一實也,俱由外來,故為累害。

 

2累害:脩身正行,不能來福;

 

戰栗戒慎,不能避禍。

 

禍福之至,幸不幸也。

 

故曰:「得非己力,故謂之福;來不由我,故謂之禍。」

 

不由我者,謂之何由?

 

由鄉里與朝廷也。

 

夫鄉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累生於鄉里,害發於朝廷,古今才洪行淑之人,遇此多矣。

 

3累害:何謂三累三害?

 

4累害:凡人操行,不能慎擇友,友同心恩篤,異心踈薄,踈薄怨恨,毀傷其行,一累也。

 

人才高下,不能鈞同,同時並進,高者得榮,下者慚恚,毀傷其行,二累也。

 

人之交遊,不能常歡,歡則相親,忿則踈遠,踈遠怨恨,毀傷其行,三累也。

 

位少人眾,仕者爭進,進者爭位,見將相毀,增加傅致,將昧不明,然納其言,一害也。

 

將吏異好,清濁殊操,清吏增郁郁之白,舉涓涓之言,濁吏懷恚恨,徐求其過,因纖微之謗,被以罪罰,二害也。

 

將或幸佐吏之身,納信其言;

 

佐吏非清節,必拔人越次。

 

迕失其意,毀之過度;

 

清正之仕,抗行伸志,遂為所憎,毀傷於將,三害也。

 

夫未進也,身被三累;

 

已用也,身蒙三害,雖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顏回、曾參不能全身也。

 

5累害:動百行,作萬事,嫉妬之人,隨而雲起,枳棘鉤掛容體,蠆之黨,啄螫懷操,豈徒六哉?

 

六者章章,世曾不見。

 

夫不原士之操行有三累,仕宦有三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官升進者謂之善,位廢退者謂之惡。

 

完全升進,幸也,而稱之;毀謗廢退,不遇也,而訾之,用心若此,必為三累三害也。

 

6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累害: 論者既不知累害,者行賢潔也,以塗搏泥,以黑點繒,孰有知之?

 

清受塵,白取垢,青蠅所汙,常在練素。

 

處顛者危,勢豐者虧,頹墜之類,常在懸垂。

 

屈平潔白,邑犬群吠,吠所怪也,非俊疑傑,固庸能也。

 

偉士坐以俊傑之才,招致群吠之聲。

 

夫如是,豈宜更勉奴下,循不肖哉?

 

不肖奴下,非所勉也,豈宜更偶俗全身以弭謗哉?

 

偶俗全身,則鄉原也。

 

鄉原之人,行全無闕,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也。

 

此又孔子之所罪,孟軻之所愆也。

 

7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累害: 古賢美極,無以衛身,故循性行以俊累害者,果賢潔之人也!

 

極累害之謗,而賢潔之實見焉。

 

立賢潔之跡,毀謗之塵安得不生?

 

絃者思折伯牙之指,御者願摧王良之手。

 

何則?

 

欲專良善之名,惡彼之勝己也。

 

是故魏女色艷,鄭袖鼻之;朝吳忠貞,無忌逐之。

 

戚施彌妬,蘧除多佞。

 

是故濕堂不灑塵,卑屋不蔽風;風衝之物不得育,水湍之岸不得峭。

 

如是,牖里、陳、蔡可得知,而沉江蹈河也。

 

以軼才取容媚於俗,求全功名於將,不遭鄧析之禍,取子胥之誅,幸矣。

 

孟賁之尸,人不刃者,氣絕也。

 

死灰百斛,人不沃者,光滅也。

 

動身章智,顯光氣於世,奮志敖黨,立卓異於俗,固常通人所讒嫉也。

 

以方心偶俗之累,求益反損,蓋孔子所以憂心,孟軻所以惆悵也。

 

德鴻者招謗,為士者多口。

 

以休熾之聲,彌口舌之患,求無危傾之害,遠矣。

 

8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累害: 臧倉之毀未嘗絕也,公伯寮之遡未嘗滅也,垤成丘山,汙為江河。

 

毫髮之善,小人不得有也。

 

以玷污言之,清受塵而白取垢;以毀謗言之,貞良見妬,高奇見噪;以遇罪言之,忠言招患,高行招恥;以不純言之,玉有瑕而珠有毀。

 

焦陳留君兄,名稱兗州,行完跡潔,無纖芥之毀;及其當為從事,刺史焦康絀而不用。

 

夫未進也,被三累;已用也,蒙三害,雖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顏回、曾參不能全身也。

 

何則?

 

眾好純譽之人,非真賢也。

 

公侯已下,玉石雜糅;賢士之行,善惡相苞。

 

夫采玉者破石拔玉,選士者棄惡取善,夫如是,累害之人負世以行,指擊之者從何往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0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47 編輯

論衡●命祿

 

1命祿: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

 

有死生壽夭之命,亦有貴賤貧富之命。

 

自王公逮庶人,聖賢及下愚,凡有首目之類,含血之屬,莫不有命。

 

命當貧賤,雖富貴之,猶涉禍患,矣;

 

命當富貴,雖貧賤之,猶逢福善,矣。

 

故命貴從賤地自達,命賤從富位自危。

 

故夫富貴若有神助,貧賤若有鬼禍。

 

命貴之人,俱學獨達,並仕獨遷;

 

命富之人,俱求獨得,並為獨成。

 

貧賤反此,難達,難遷,難成;

 

獲過受罪,疾病亡遺,失其富貴,貧賤矣。

 

是故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貴;

 

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貧賤。

 

或時才高行厚,命惡,廢而不進;

 

知寡德薄,命善,興而超踰。

 

故夫臨事知愚,操行清濁,性與才也;

 

仕宦貴賤,治產貧富,命與時也。

 

命則不可勉,時則不可力,知者歸之於天,故坦蕩恬忽,雖其貧賤。

 

2命祿:使富貴若鑿溝伐薪,加勉力之趨,致彊健之勢,鑿不休則溝深,斧不止則薪多,無命之人,皆得所願,安得貧賤凶危之患哉?

 

然則,或時溝未通而遇湛,薪未多而遇虎。

 

仕宦不貴,治產不富,鑿溝遇湛,伐薪、逢虎之類也。

 

有才不得施,有智不得行,或施而功不立,或行而事不成,雖才智如孔子,猶無成立之功。

 

3命祿:世俗見人節行高,則曰:「賢哲如此,何不貴?」

 

見人謀慮深,則曰:「辯慧如此,何不富?」

 

4命祿:貴富有命福祿,不在賢哲與辯慧。

 

故曰:「富不可以籌筴得,貴不可以才能成。」

 

智慮深而無財,才能高而無官。

 

懷銀紆紫,未必稷、契之才;

 

積金累玉,未必陶朱之智。

 

或時下愚而千金,頑魯而典城。

 

故官御同才,其貴殊命;

 

治生鈞知,其富異祿。

 

祿命有貧富,知不能豐殺;

 

性命有貴賤,才不能進退。

 

成王之才,不如周公;

 

桓公之知,不若管仲,然成、桓受尊命,而周、管稟卑秩也。

 

案古人君希有不學於人臣,知博希有不為父師,然而人君猶以無能處主位,人臣猶以鴻才為厮役。

 

故貴賤在命,不在智愚;

 

貧富在祿,不在頑慧。

 

5命祿:世之論事者,以才高當為將相,能下者宜為農商。

 

見智能之士,官位不至,怪而訾之曰:「是必毀於行操。」

 

行操之士,亦怪毀之曰:「是必乏於才知。」

 

6命祿:殊不知才知行操雖高,官位富祿有命。

 

才智之人,以吉盛時舉事而福至,人謂才智明審;

 

凶衰禍來,謂愚闇。

 

不知吉凶之命,盛衰之祿也。

 

白圭、子貢,轉貨致富,積累金玉。

 

人謂術善學明。

 

主父偃辱賤於齊,排擯不用;

 

赴闕舉䟽,遂用於漢,官至齊相。

 

趙人徐樂亦上書,與偃章會,上善其言,徵拜為郎。

 

人謂偃之才,樂之慧,非也。

 

儒者明說一經,習之京師,明如匡穉圭,深如趙子都,初階甲乙之科,遷轉至郎博士。

 

人謂經明才高所得,非也。

 

而說若范雎之干秦明,封為應侯;

 

蔡澤之說范雎,拜為客卿。

 

人謂雎、澤美善所致,非也,皆命祿貴富善至之時也。

 

7命祿: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魯平公欲見孟子,嬖人臧倉毀孟子而止。

 

孟子曰:「天也!」

 

孔子、聖人,孟子、賢者,誨人安道,不失是非,稱言命者,有命審也。

 

《淮南書》曰:「仁鄙在時不在行,利害在命不在智。」

 

賈生曰:「天不可與期,道不可與謀,遲速有命,焉識其時?」

 

高祖擊黥布,為流矢所中,疾甚。

 

呂后迎良醫,醫曰:「可治。」

 

高祖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鵲何益?」

 

韓信與帝論兵,謂高祖曰:「陛下所謂天授,非智力所得。」

 

揚子雲曰:「遇不遇,命也。」

 

太史公曰:「富貴不違貧賤,貧賤不違富貴。」

 

是謂從富貴為貧賤,從貧賤為富貴也。

 

8命祿:夫富貴不欲為貧賤,貧賤自至;

 

貧賤不求為富貴,富貴自得也。

 

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非能為之也;

 

日朝出而暮入,非求之也,天道自然。

 

代王自代入為文帝,周亞夫以庶子為條侯,此時代王非太子,亞夫非適嗣,逢時遇會,卓然卒至。

 

命貧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

 

命賤以才能取貴,貴至而免。

 

才力而致富貴,命祿不能奉持,猶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

 

器受一升,以一升則平,受之如過一升,則滿溢也;

 

手舉一鈞,以一鈞則平,舉之過一鈞,則躓仆矣。

 

9命祿:前世明是非,歸之於命也,命審然也。

 

信命者,則可幽居俟時,不須勞精苦形求索之也,猶珠玉之在山澤。

 

10命祿:天命難知,人不耐審,雖有厚命,猶不自信,故必求之也。

 

如自知,雖逃富避貴,終不得離。

 

故曰:「力勝貧,慎勝禍。」

 

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貴。

 

廢時失務,欲望富貴,不可得也。

 

雖云有命,當須索之。

 

如信命不求,謂當自至,可不假而自得,不作而自成,不行而自至?

 

夫命富之人,筋力自彊,命貴之人,才智自高,若千里之馬,頭目蹄足自相副也。

 

有求而不得者矣,未必不求而得之者也。

 

精學不求貴,貴自至矣;

 

力作不求富,富自到矣。

 

11命祿:富貴之福,不可求致;

 

貧賤之禍,不可苟除也。

 

由此言之,有富貴之命,不求自得。

 

信命者曰:「自知吉,不待求也。天命吉厚,不求自得;天命凶厚,求之無益。」

 

夫物不求而自生,則人亦有不求貴而貴者矣。

 

人情有不教而自善者,有教而終不善者矣,天性猶命也。

 

越王翳逃山中,至誠不願,自冀得代。

 

越人燻其穴,遂不得免,彊立為君。

 

而天命當然,雖逃避之,終不得離,故夫不求自得之貴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01

論衡●氣壽

 

1氣壽:凡人稟命有二品,一曰所當觸值之命,二曰彊弱壽夭之命。

 

所當觸值,謂兵燒壓溺也;

 

彊壽弱夭,謂稟氣渥薄也。

 

兵燒壓溺,遭以所稟為命,未必有審期也。

 

若夫彊弱夭壽,以百為數;

 

不至百者,氣自不足也。

 

2氣壽:夫稟氣渥則其體彊,體彊則其命長;

 

氣薄則其體弱,體弱則命短,命短則多病壽短。

 

始生而死,未產而傷,稟之薄弱也;

 

渥彊之人,不卒其壽。

 

若夫無所遭遇,虛居困劣,短氣而死,此稟之薄,用之竭也。

 

此與始生而死,未產而傷,一命也,皆由稟氣不足,不自致於百也。

 

人之稟氣,或充實而堅強,或虛劣而軟弱,充實堅強,其年壽;

 

虛劣軟弱,失棄其身。

 

3氣壽:天地生物,物有不遂;

 

父母生子,子有不就。

 

物有為實,枯死而墮;

 

人有為兒,夭命而傷。

 

使實不枯,亦至滿歲;

 

使兒不傷,亦至百年。

 

然為實、兒而死枯者,稟氣薄,則雖形體完,其虛劣氣少,不能充也。

 

兒生,號啼之聲鴻朗高暢者壽,嘶喝濕下者夭。

 

何則?

 

稟壽夭之命,以氣多少為主性也。

 

婦人䟽字者子活,數乳者子死。

 

何則?

 

䟽而氣渥,子堅彊;

 

數而氣薄,子軟弱也。

 

懷子而前已產子死,則謂所懷不活,名之曰懷。

 

其意以為已產之子死,故感傷之子失其性矣。

 

所產子死,所懷子凶者,字乳亟數,氣薄不能成也;

 

雖成人形體,則易感傷,獨先疾病,病獨不治。

 

4氣壽:百歲之命,是其正也。

 

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為命也。

 

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為丈夫,尊公嫗為丈人。

 

不滿丈者,失其正也,雖失其正,猶乃為形也。

 

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

 

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

 

非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稟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於天,卒與不卒,同也。

 

語曰:「圖王不成,其弊可以霸。」

 

霸者、王之弊也。

 

霸本當至於王,猶壽當至於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為霸;

 

不能至百,消而為夭。

 

王霸同一業,優劣異名;

 

壽夭或一氣,長短殊數。

 

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

 

百歲之命也?

 

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無以異也;

 

身體不異,血氣不殊;

 

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

 

5氣壽: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

 

世間有矣。

 

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

 

《堯典》曰:「朕在位七十載。」

 

求禪得舜,舜徵三十歲在位,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

 

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

 

今計數百有餘矣。

 

又曰:「舜生三十,徵用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適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

 

文王九十七而薨,武王九十三而崩。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復政退老,出入百歲矣。

 

邵公、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尚為太保,出入百有餘歲矣。

 

聖人稟和氣,故年命得正數。

 

氣和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長壽人。

 

百歲之壽,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

 

物先秋後秋,則亦如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

 

先秋後秋為期,增百減百為數。

 

物或出地而死,猶人始生而夭也;

 

物或踰秋不死,亦如人年多度百至於三百也。

 

《傳》稱:老子二百餘歲,邵公百八十。

 

高宗享國百年,周穆王享國百年,並未享國之時,皆出百三十四十歲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7

論衡●幸偶

 

1幸偶:凡人操行,有賢有愚,及遭禍福,有幸有不幸。

 

舉事有是有非,及觸賞罰,有偶有不偶。

 

並時遭兵,隱者不中;

 

同日被霜,蔽者不傷。

 

中傷未必惡,隱蔽未必善,隱蔽幸,中傷不幸。

 

俱欲納忠,或賞或罰;

 

並欲有益,或信或疑。

 

賞而信者未必真,罰而疑者未必偽,賞信者偶,罰疑不偶也。

 

2幸偶:孔子門徒七十有餘,顏回蚤夭。

 

孔子曰:「不幸短命死矣。」

 

短命稱不幸,則知長命者幸也,短命者不幸也。

 

服聖賢之道,講仁義之業,宜蒙福祐。

 

伯牛有疾,亦復顏回之類,俱不幸也。

 

螻蟻行於地,人舉足而涉之,足所履,螻蟻苲死;

 

足所不蹈,全活不傷。

 

火燔野草,車轢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

 

夫足所不蹈,火所不及,未必善也,舉火行有適然也。

 

由是以論,癰疽之發,亦一實也。

 

氣結閼積,聚為癰,潰為疽,創,流血出膿。

 

豈癰疽所發,身之善穴哉?

 

營衛之行,遇不通也。

 

蜘蛛結網,蜚蟲過之,或脫或獲;

 

獵者或羅,百獸群擾,或得或失。

 

漁者罾江湖之魚,或存或亡。

 

或姦盜大辟而不知,或罰贖小罪而發覺。

 

3幸偶:災氣加人,亦此類也,不幸遭觸而死,幸者免脫而生。

 

不幸者,不徼幸也。

 

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

 

則夫順道而觸者,為不幸矣。

 

立巖墻之下,為壞所壓;

 

蹈坼岸之上,為崩所墜。

 

輕遇無端,故為不幸。

 

魯城門久朽欲頓,孔子過之,趨而疾行。

 

左右曰:「久矣!」

 

孔子曰:「惡其久也。」

 

孔子戒慎已甚,如過遭壞,可謂不幸也。

 

4幸偶:故孔子曰:「君子有不幸而無有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

 

又曰:「君子處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

 

佞幸之徒,閎、藉孺之輩,無德薄才,以色稱媚,不宜愛而受寵,不當親而得附,非道理之宜,故太史公為之作傳。

 

邪人反道而受恩寵,與此同科,故合其名謂之《佞幸》。

 

無德受恩,無過遇禍,同一實也。

 

5幸偶:俱稟元氣,或獨為人,或為禽獸。

 

並為人,或貴或賤,或貧或富。

 

富或累金,貧或乞食;

 

貴至封侯,賤至奴僕。

 

非天稟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薄也。

 

俱行道德,禍福不均;

 

並為仁義,利害不同。

 

晉文脩文德,徐偃行仁義,文公以賞賜,偃王以破滅。

 

魯人為父報仇,安行不走,追者捨之;

 

牛缺為盜所奪,和意不恐,盜還殺之。

 

文德與仁義同,不走與不恐等,然文公、魯人得福,偃王、牛缺得禍者,文公、魯人幸,而偃王、牛缺不幸也。

 

6幸偶:韓昭侯醉臥而寒,典冠加之以衣,覺而問之,知典冠愛己也,以越職之故,加之以罪。

 

衛之驂乘者,見御者之過,從後呼車,有救危之義,不被其罪。

 

夫驂乘之呼車,典冠之加衣,同一意也。

 

加衣恐主之寒,呼車恐君之危,仁惠之情,俱發於心。

 

然而於韓有罪,於衛為忠,驂乘偶,典冠不偶也。

 

7幸偶:非唯人行,物亦有之。

 

長數仞之竹,大連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見舉持,或遺材而遭廢棄。

 

非工伎之人有愛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

 

蒸穀為飯,釀飯為酒,酒之成也,甘苦異味;

 

飯之熟也,剛柔殊和。

 

非庖廚酒人有意異也,手指之調有偶適也。

 

調飯也殊筐而居,甘酒也異器而處,蟲墯一器,酒棄不飲;

 

鼠涉一筐,飯捐不食。

 

夫百草之類,皆有補益,遭醫人采掇,成為良藥;

 

或遺枯澤,為火所爍。

 

等之金也,或為劍戟,或為鋒銛。

 

同之木也,或梁於宮,或柱於橋。

 

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塗軒戶。

 

皆之水也,或溉鼎釜,或澡腐臭。

 

物善惡同,遭為人用,其不幸偶,猶可傷痛,況含精氣之徒乎?

 

虞舜、聖人也,在世宜蒙全安之福,父頑母嚚,弟象敖狂,無過見憎,不惡而得罪,不幸甚矣!

 

孔子、舜之次也,生無尺土,周流應聘,削迹絕糧。

 

俱以聖才,並不幸偶。

 

舜尚遭堯受禪,孔子已死於闕里。

 

以聖人之才,猶不幸偶,庸人之中,被不幸偶,禍必眾多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7

論衡●命義

 

1命義:墨家之論,以為人死無命;

 

儒家之議,以為人死有命。

 

言有命者,見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言無命者,聞歷陽之都,一宿沉而為湖;

 

秦將白起坑趙降卒於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皆死;

 

春秋之時,敗績之軍,死者蔽草,尸且萬數;

 

饑饉之歲,餓者滿道;

 

溫氣疫癘,千戶滅門,如必有命,何其秦、齊同也?

 

2命義: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眾,一歷陽之都,一長平之坑,同命俱死,未可怪也。

 

命當溺死,故相聚於歷陽;

 

命當壓死,故相積於長平。」

 

猶高祖初起,相工入豐、沛之邦,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貴而有相也,卓礫時見,往往皆然。

 

而歷陽之都,男女俱沒;

 

長平之坑,老少並陷,萬數之中,必有長命未當死之人,遭時衰微,兵革並起,不得終其壽。

 

人命有長短,時有盛衰,衰則疾病,被災蒙禍之驗也。

 

宋、衛、陳、鄭同日並災,四國之民,必有祿盛未當衰之人,然而俱災,國禍陵之也。

 

故國命勝人命,壽命勝祿命。

 

人有壽夭之相,亦有貧富貴賤之法,俱見於體。

 

故壽命脩短,皆稟於天;

 

骨法善惡,皆見於體。

 

命當夭折,雖稟異行,終不得長;

 

祿當貧賤,雖有善性,終不得遂。

 

項羽且死,顧謂其徒曰:「吾敗乃命,非用兵之過。」

 

此言實也。

 

實者項羽用兵過於高祖,高祖之起,有天命焉。

 

3命義:國命繫於眾星,列宿吉凶,國有禍福;

 

眾星推移,人有盛衰。

 

人之有吉凶,猶歲之有豐耗,命有衰盛,物有貴賤。

 

一歲之中,一貴一賤;

 

一壽之間,一衰一盛。

 

物之貴賤,不在豐耗;

 

人之衰盛,不在賢愚。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而不曰:「死生在天,富貴有命」者,何則?

 

死生者,無象在天,以性為主。

 

稟得堅彊之性,則氣渥厚而體堅彊,堅彊則壽命長,壽命長則不夭死。

 

稟性軟弱者,氣少泊而性羸窳,羸窳則壽命短,短則蚤死。

 

故言「有命」,命則性也。

 

至於富貴所稟,猶性所稟之氣,得眾星之精。

 

眾星在天,天有其象,得富貴象則富貴,得貧賤象則貧賤,故曰「在天」。

 

在天如何?

 

天有百官,有眾星,天施氣而眾星布精,天所施氣,眾星之氣在其中矣。

 

人稟氣而生,舍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

 

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貲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故天有百官,天有眾星,地有萬民、五帝、三王之精。

 

天有王梁、造父,人亦有之,稟受其氣,故巧於御。

 

4命義:《傳》曰:「說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隨命,三曰遭命。」

 

正命、謂本稟之自得吉也。

 

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故曰正命。

 

隨命者、戮力操行而吉福至,縱情施欲而凶禍到,故曰隨命。

 

遭命者、行善得惡,非所冀望,逢遭於外而得凶禍,故曰遭命。

 

5命義: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氣之時,已得吉凶矣。

 

夫性與命異,或性善而命凶,或性惡而命吉。

 

操行善惡者,性也;

 

禍福吉凶者,命也。

 

或行善而得禍,是性善而命凶;

 

或行惡而得福,是性惡而命吉也。

 

性自有善惡,命自有吉凶。

 

使命吉之人,雖不行善,未必無福;

 

凶命之人,雖勉操行,未必無禍。

 

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性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

 

性善命凶,求之不能得也。

 

行惡者禍隨而至,而盜跖、莊蹻,橫行天下,聚黨數千,攻奪人物,斷斬人身,無道甚矣,宜遇其禍,乃以壽終。

 

夫如是,隨命之說,安所驗乎?

 

遭命者、行善於內,遭凶於外也。

 

若顏淵、伯牛之徒,如何遭凶?

 

顏淵、伯牛,行善者也,當得隨命,福祐隨至,何故遭凶?

 

顏淵困於學,以才自殺;

 

伯牛空居而遭惡疾。

 

及屈平、伍員之徒,盡忠輔上,竭王臣之節,而楚放其身,吳烹其尸。

 

行善當得隨命之福,乃觸遭命之禍,何哉?

 

言隨命則無遭命,言遭命則無隨命,儒者三命之說,竟何所定?

 

且命在初生,骨表著見。

 

今言隨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則富貴貧賤皆在初稟之時,不在長大之後隨操行而至也。

 

6命義:正命者、至百而死,隨命者、五十而死,遭命者、初稟氣時遭凶惡也,謂妊娠之時遭得惡也,或遭雷雨之變,長大夭死。

 

7命義:此謂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隨,有遭。

 

正者、稟五常之性也;

 

隨者、隨父母之性;

 

遭者、遭得惡物象之故也。

 

故妊婦食兔,子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備,必有大凶。」

 

瘖聾跛盲,氣遭胎傷,故受性狂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時,聲似豺狼,長大性惡,被禍而死。

 

在母身時,遭受此性,丹朱、商均之類是也。

 

性命在本,故《禮》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時,席不正不坐;

 

割不正不食;

 

非正色,目不視;

 

非正聲,耳不聽。

 

及長,置以賢師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

 

賢不肖在此時矣。

 

受氣時,母不謹慎,心妄慮邪;

 

則子長大,狂悖不善,形體醜惡。

 

素女對黃帝陳五女之法,非徒傷父母之身,乃又賊男女之性。

 

8命義:人有命,有祿,有遭遇,有幸偶。

 

9命義:命者、貧富貴賤也;

 

祿者、盛衰興廢也。

 

以命當富貴,遭當盛之祿,常安不危;

 

以命當貧賤,遇當衰之祿,則禍殃乃至,常苦不樂。

 

10命義:遭者、遭逢非常之變,若成湯囚夏臺,文王厄牖里矣。

 

以聖明之德,而有囚厄之變,可謂遭矣。

 

變雖甚大,命善祿盛,變不為害,故稱遭逢之禍。

 

晏子所遭,可謂大矣,直兵指胸,白刃加頸,蹈死亡之地,當劍戟之鋒,執死得生還。

 

命善祿盛,遭逢之禍不能害也。

 

歷陽之都,長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祿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遭逢之禍大,命善祿盛不能郤也。

 

譬猶水火相更也,水盛勝火,火盛勝水。

 

11命義:、遇其主而用也。

 

雖有善命盛祿,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驗。

 

12命義:幸者、謂所遭觸得善惡也。

 

獲罪得脫,幸也;

 

無罪見拘,不幸也。

 

執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祿盛,夭災之禍不能傷也。

 

13命義:偶也,謂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與主乖,退而遠,不偶也。

 

退遠未久,上官錄召,命善祿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14命義:故夫遭、遇、幸、偶,或與命祿并,或與命離。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

 

遭遇不幸偶,遂以敗傷,是與命并者也。

 

中不遂成,善轉為惡,若是與命祿離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凶之性命,有盛衰之禍福,重以遭遇幸偶之逢,獲從生死而卒其善惡之行,得其胸中之志,希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7

論衡●無形

 

1無形:人稟元氣於天,各受壽夭之命,以立長短之形,猶陶者用土為簋廉,冶者用銅為柈杅矣。

 

器形已成,不可小大;

 

人體已定,不可減增。

 

用氣為性,性成命定。

 

體氣與形骸相抱,生死與期節相須。

 

形不可變化,命不可減加。

 

以陶冶言之,人命短長,可得論也。

 

2無形:或難曰:陶者用埴為簋廉,簋廉壹成,遂至毀敗,不可復變。

 

若夫冶者用銅為柈杅,柈杅雖已成器,猶可復爍,柈可得為尊,尊不可為簋。

 

人稟氣於天,雖各受壽夭之命,立以形體,如得善道神藥,形可變化,命可加增。

 

3無形:曰:冶者變更成器,須先以火燔爍,乃可大小短長。

 

人冀延年,欲比於銅器,宜有若鑪炭之化,乃易形;

 

形易,壽亦可增。

 

人何由變易其形,便如火爍銅器乎?

 

《禮》曰:「水潦降,不獻魚鱉。」

 

何則?

 

雨水暴下,蟲虵變化,化為魚鱉。

 

離本真暫變之蟲,臣子謹慎,故不敢獻。

 

人願身之變,冀若蟲虵之化乎?

 

夫蟲虵未化者,不若不化者。

 

蟲虵未化,人不食也;

 

化為魚鱉,人則食之。

 

食則壽命乃短,非所冀也。

 

歲月推移,氣變物類,蝦蟆為鶉,雀為蜄蛤。

 

人願身之變,冀若鶉與蜄蛤魚鱉之類也?

 

人設捕蜄蛤,得者食之。

 

雖身之不化,壽命不得長,非所冀也。

 

魯公牛哀寢疾,七日變而成虎;

 

鯀殛羽山,化為黃能,願身變者,冀牛哀之為虎,鯀之為能乎?

 

則夫虎能之壽,不能過人,天地之性,人最為貴,變人之形,更為禽獸,非所冀也。

 

凡可冀者,以老翁變為嬰兒,其次,白髮復黑,齒落復生,身氣丁彊,超乘不衰,乃可貴也。

 

徒變其形,壽命不延,其何益哉?

 

4無形:且物之變,隨氣,若應政治,有所象為,非天所欲壽長之故,變易其形也,又非得神草珍藥食之而變化也。

 

人恆服藥固壽,能增加本性,益其身年也。

 

遭時變化,非天之正氣,人所受之真性也。

 

天地不變,日月不易,星辰不沒,正也。

 

人受正氣,故體不變。

 

時或男化為女,女化為男,由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也,應政為變,為政變,非常性也。

 

漢興,老父授張良書,已化為石,是以石之精為漢興之瑞也,猶河精為人持璧與秦使者,秦亡之徵也。

 

蠶食桑老,績而為蠒,蠒又化而為娥,娥有兩翼,變去蠶形。

 

蠐螬化為復育,復育轉而為蟬,蟬生兩翼,不類蠐螬。

 

凡諸命蠕蜚之類,多變其形,易其體;

 

至人獨不變者,稟得正也。

 

生為嬰兒,長為丈夫,老為父翁,從生至死,未嘗變更者,天性然也。

 

天性不變者,不可令復變;

 

變者,不可不變。

 

若夫變者之壽,不若不變者。

 

人欲變其形,輒增益其年,可也。

 

如徒變其形,而年不增,則蟬之類也,何謂人願之?

 

龍之為蟲,一存一亡,一短一長;

 

龍之為性也,變化斯須,輒復非常。

 

由此言之,人、物也,受不變之形,不可變更,年不可增減。

 

5無形:《傳》稱高宗有桑穀之異,悔過反政,享福百年,是虛也。

 

傳言宋景公出三善言,熒惑郤三舍,延年二十一載,是又虛也。

 

又言秦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是又虛也。

 

稱赤松、王喬好道為仙,度世不死,是又虛也。

 

假令人生立形謂之甲,終老至死,常守甲形。

 

如好道為仙,未有使甲變為乙者也。

 

夫形不可變更,年不可減增。

 

何則?

 

形、氣、性,天也。

 

形為春,氣為夏。

 

人以氣為壽,形隨氣而動。

 

氣、性不均,則於體不同。

 

牛壽半馬,馬壽半人,然則牛、馬之形與人異矣。

 

稟牛馬之形,當自得牛馬之壽,牛馬之不變為人,則年壽亦短於人。

 

世稱高宗之徒,不言其身形變異,而徒言其增延年壽,故有信矣。

 

6無形:形之血氣也,猶囊之貯粟米也。

 

一石,囊之高大,亦適一石。

 

如損益粟米,囊亦增減。

 

人以氣為壽,氣猶粟米,形猶囊也。

 

增減其壽,亦當增減其身,形安得如故?

 

如以人形與囊異,氣與粟米殊,更以苞瓜喻之。

 

苞瓜之汁,猶人之血也;

 

其肌,猶肉也。

 

試令人損益苞瓜之汁,令其形如故,耐為之乎?

 

人不耐損益苞瓜之汁,天安耐增減人之年?

 

人年不可增減,高宗之徒,誰益之者,而云增加?

 

如言高宗之徒,形體變易,其年亦增,乃可信也。

 

今言年增,不言其體變,未可信也。

 

何則?

 

人稟氣於天,氣成而形立,則命相須,以至終死,形不可變化,年亦不可增加。

 

以何驗之?

 

人生能行,死則僵什,死則氣減,形消而壞。

 

稟生人,形不可得變,其年安可增?

 

7無形:人生至老,身變者、髮與膚也。

 

人少則髮黑,老則髮白,白久則黃。

 

髮之變,形非變也。

 

人少則膚白,老則膚黑,黑久則黯,若有垢矣。

 

髮黃而膚為垢,故《禮》曰:「黃耇無疆。」

 

髮變異,故人老壽遲死,骨肉不可變更,壽極則死矣。

 

五行之物,可變改者,唯土也。

 

埏以為馬,變以為人,是謂未入陶竈更火者也。

 

如使成器,入竈更火,牢堅不可復變。

 

今人以為天地所陶冶矣,形已成定,何可復更也?

 

8無形:圖仙人之形,體生毛,臂變為翼,行於雲,則年增矣,千歲不死。

 

此虛圖也。

 

世有虛語,亦有虛圖。

 

假使之然,蟬娥之類,非真正人也。

 

海外三十五國,有毛民、羽民,羽則翼矣。

 

毛羽之民,土形所出,非言為道身生毛羽也。

 

禹、益見西王母,不言有毛羽。

 

不死之民,亦在外國,不言有毛羽。

 

毛羽之民,不言不死;

 

不死之民,不言毛羽。

 

毛羽未可以效不死,仙人之有翼,安足以驗長壽乎?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7

論衡●率性

 

1率性:論人之性,定有善有惡。

 

其善者,固自善矣;

 

其惡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為善。

 

凡人君父,審觀臣子之性,善則養育勸率,無令近惡;

 

近惡則輔保禁防,令漸於善。

 

善漸於惡,惡化於善,成為性行。

 

2率性:召公戒成曰:「今王初服厥命,於戲!

 

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

 

「生子」謂十五子,初生意於善,終以善;

 

初生意於惡,終以惡。

 

《詩》曰:「彼姝者子,何以與之?」

 

《傳》言:「譬猶練絲,染之藍則青,染之丹則赤。」

 

十五之子,其猶絲也。

 

其有所漸化為善惡,猶藍丹之染練絲,使之為青赤也。

 

青赤一成,真色無異。

 

是故楊子哭岐道,墨子哭練絲也,蓋傷離本,不可復變也。

 

人之性,善可變為惡,惡可變為善,猶此類也。

 

蓬生生麻間,不扶自直;

 

白紗入緇,不練自黑。

 

彼蓬之性不直,紗之質不黑,麻扶緇染,使之直黑。

 

夫人之性猶蓬紗也,在所漸染而善惡變矣。

 

3率性:王良、造父稱為善御,不能使不良為良也。

 

如徒能御良,其不良者不能馴服,此則駔工庸師服馴技能,何奇而世稱之?

 

故曰:「王良登車,馬不罷駑;

 

堯、舜為政,民無狂愚。」

 

《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

 

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

 

「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聖主之民如彼,惡主之民如此,竟在化不在性也。

 

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而懦夫有立志;

 

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而鄙夫寬。

 

徒聞風名,猶或變節,況親接形面相敦告乎?

 

4率性:孔門弟子七十之徒,皆任卿相之用,被服聖教,文才雕琢,知能十倍,教訓之功而漸漬之力也。

 

未入孔子之門時,閭巷常庸無奇。

 

其尤甚不率者,唯子路也。

 

世稱子路無恆之庸人,未入孔門時,戴雞佩豚,勇猛無禮;

 

聞誦讀之聲,搖雞奮豚,揚脣吻之音,聒賢聖之耳,惡至甚矣。

 

孔子引而教之,漸漬磨礪,闔導牖進,猛氣消損,驕節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

 

斯蓋變性使惡為善之明效也。

 

5率性:夫肥沃墝埆,土地之本性也。

 

肥而沃者性美,樹稼豐茂;

 

墝而埆者性惡,深耕細鋤,厚加糞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其樹稼與彼肥沃者相似類也。

 

地之高下,亦如此焉。

 

以钁鍤鑿地,以埤增下,則其下與高者齊。

 

如復增钁鍤,則夫下者不徒齊者也,反更為高,而其高者反為下。

 

使人之性有善有惡,彼地有高有下,勉致其教令,之善則將善者同之矣。

 

善以化渥,釀其教令,變更為善,善則且更宜反過於往善。

 

猶下地增加钁鍤,更崇於高地也。

 

6率性:「賜不受命,而貨殖焉。」

 

賜本不受天之富命,所加貨財積聚,為世富人者,得貨殖之術也。

 

夫得其術,雖不受命,猶自益饒富。

 

性惡之人,亦不稟天善性,得聖人之教,志行變化。

 

世稱利劍有千金之價,棠谿、魚腸之屬,龍泉、太阿之輩,其本鋌,山中之恆鐵也,冶工鍜鍊,成為銛利。

 

豈利劍之鍜與鍊,乃異質哉?

 

工良師巧,鍊一數至也。

 

試取東下直一金之劍,更熟鍜鍊,足其火,齊其銛,猶千金之劍也。

 

夫鐵石天然,尚為鍜鍊者變易故質,況人含五常之性,賢聖未之熟鍜鍊耳,奚患性之不善哉?

 

古貴良醫者,能知篤劇之病所從生起,而以針藥治而已之。

 

如徒知病之名而坐觀之,何以為奇?

 

夫人有不善,則乃性命之疾也,無其教治,而欲令變更,豈不難哉?

 

7率性:天道有真偽,真者固自與天相應,偽者人加知巧,亦與真者無以異也。

 

何以驗之?

 

《禹貢》曰:「璆琳琅玕。」

 

,者,此則土地所生真玉珠也。

 

然而道人消爍五石,作五色之玉,比之真玉,光不殊別。

 

兼魚蚌之珠,與《禹貢》「璆琳」,皆真玉珠也。

 

然而隨侯以藥作珠,精耀如真,道士之教至,知巧之意加也。

 

陽遂取火於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鍊五石,鑄以為器,磨礪生光,仰以嚮日,則火來至,比真取火之道也。

 

今妄以刀劍之鉤月,摩拭朗白,仰以嚮日,亦得火焉。

 

夫鉤月,非陽遂也,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致也。

 

今夫性惡之人,使與性善者同類乎?

 

可率勉之,令其為善;

 

使之異類乎?

 

亦可令與道人之所鑄玉、隨侯之所作珠、人之所摩刀劍鉤月焉,教導以學,漸漬以德,亦將日有仁義之操。

 

8率性:黃帝與炎帝爭為天子,教熊羆貔虎以戰于阪泉之野,三戰得志,炎帝敗績。

 

堯以天下讓舜,鯀為諸侯,欲得三公而堯不聽,怒其猛獸,欲以為亂,比獸之角可以為城,舉尾以為旌,奮心盛氣,阻戰為彊。

 

夫禽獸與人殊形,猶可命戰,況人同類乎?

 

推此以論,「百獸率舞」,「潭魚出聽」,「六馬仰秣」,不復疑矣。

 

異類以殊為同,同類以鈞為異,所由不在於物,在於人也。

 

9率性:凡含血氣者,教之所以異化也。

 

三苗之民,或賢或不肖,堯、舜齊之,恩教加也。

 

楚、越之人,處莊、嶽之間,經歷歲月,變為舒緩,風俗侈也。

 

故曰:「齊舒緩,秦慢易,楚促急,燕戇投。」

 

以莊、嶽言之,四國之民,更相出入,久居單處,性必變易。

 

夫性惡者,心比木石,木石猶為人用,況非木石!

 

在君子之迹,庶幾可見。

 

10率性:有癡狂之疾,歌啼於路,不曉東西,不睹燥濕,不覺疾病,不知飢飽,性已毀傷,不可如何,前無所觀,郤無所畏也。

 

是故王法不廢學校之官,不除獄理之吏,欲令凡眾見禮義之教。

 

學校勉其前,法禁防其後,使丹朱之志,亦將可勉。

 

何以驗之?

 

三軍之士,非能制也,勇將率勉,視死如歸。

 

且闔廬嘗試其士於五湖之側,皆加刃於肩,血流至地。

 

句踐亦試其士於寢宮之庭,赴火死者,不可勝數。

 

夫刃、火,非人性之所貪也,二主激率,念不顧生。

 

是故軍之法輕刺血,孟賁勇也,聞軍令懼。

 

是故叔孫通制定禮儀,拔劍爭功之臣,奉禮拜伏,初驕倨而後遜順,教威德,變易性也。

 

不患性惡,患其不服聖教,自遇而以生禍也。

 

11率性:豆麥之種,與稻梁殊,然食能去飢。

 

小人君子,稟性異類乎?

 

譬諸五穀皆為用,實不異而效殊者,稟氣有厚泊,故性有善惡也。

 

殘則授不仁之氣泊,而怒則稟勇渥也。

 

仁泊則戾而少愈,勇渥則猛而無義,而又和氣不足,喜怒失時,計慮輕愚。

 

妄行之人,罪故為惡。

 

人受五常,含五臟,皆具於身。

 

稟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猶或厚或泊也,非厚與泊殊其釀也,麴孽多少使之然也。

 

是故酒之泊厚,同一麴孽;

 

人之善惡,共一元氣。

 

氣有少多,故性有賢愚。

 

西門豹急,佩韋以自緩;

 

董安于緩,帶弦以自促。

 

急之與緩,俱失中和,然而韋弦附身,成為完具之人。

 

能納韋弦之教,補接不足,則豹、安于之名可得參也。

 

貧劣宅屋,不具墻壁宇達,人指訾之。

 

如財貨富愈,起屋築墻,以自蔽鄣,為之具宅,人弗復非。

 

12率性:魏之行田百畝,鄴獨二百,西門豹灌以漳水,成為膏腴,則畝收一鍾。

 

夫人之質猶鄴田,道教猶漳水也,患不能化,不患人性之難率也。

 

雒陽城中之道無水,水工激上洛中之水,日夜馳流,水工之功也。

 

由此言之,迫近君子,而仁義之道數加於身,孟母之徙宅,蓋得其驗。

 

13率性:人間之水污濁,在野外者清潔。

 

俱為一水,源從天涯,或濁或清,所在之勢使之然也。

 

南越王趙他,本漢賢人也,化南夷之俗,背畔王制,椎髻箕坐,好之若性。

 

陸賈說以漢德,懼以聖威,蹶然起坐,心覺改悔,奉制稱蕃,其於椎髻箕坐也,惡之若性。

 

前則若彼,後則若此。

 

由此言之,亦在於教,不獨在性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55 編輯

論衡●吉驗

 

1吉驗:凡人稟貴命於天,必有吉驗見於地,見於地,故有天命也。

 

驗見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禎祥,或以光氣。

 

2吉驗:《傳》言黃帝妊二十月而生,生而神靈,弱而能言;

 

長大率諸侯,諸侯歸之;

 

教熊羆戰,以伐炎帝,炎帝敗績。

 

性與人異,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

 

命當為帝,故能教物,物為之使。

 

3吉驗:堯體,就之如日,望之若雲。

 

洪水滔天,虵龍為害,堯使禹治水,驅虵龍,水治東流,虵龍潛處。

 

有殊奇之骨,故有詭異之驗;

 

有神靈之命,故有驗物之效。

 

天命當貴,故從唐侯入嗣帝后之位。

 

4吉驗:舜未逢堯,鰥在側陋,瞽瞍與象謀欲殺之。

 

使之完廩,火燔其下;

 

令之浚井,土掩其上。

 

舜得下廩,不被火災;

 

穿井旁出,不觸土害。

 

堯聞徵用,試之於職,官治職脩,事無廢亂。

 

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虵不噬;

 

逢烈風疾雨,行不迷惑。

 

夫人欲殺之,不能害;

 

之毒螫之野,禽蟲不能傷。

 

卒受帝命,踐天子祚。

 

5吉驗:后稷之時,履大人跡,或言衣帝嚳之服,坐息帝嚳之處妊身。

 

怪而棄之隘巷,牛馬不敢踐之;

 

寘之冰上,鳥以翼覆之,慶集其身。

 

母知其神怪,乃收養之。

 

長大佐堯,位至司馬。

 

6吉驗:烏孫王號昆莫,匈奴攻殺其父,而昆莫生,棄於野,烏肉往食之。

 

單于怪之,以為神,而收長。

 

及壯,使兵,數有功,單于乃復以其父之民予昆莫,命令長守於西城。

 

7 打開字典 吉驗: 夫后稷不當棄,故牛馬不踐,鳥以羽翼覆愛其身,昆莫不當死,故烏肉就而食之。

 

8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王欲殺之。

 

婢對曰:「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下,我故有娠。 」後產子,捐於豬溷中,豬以口氣噓之,不死;復徙置馬欄中,欲使馬藉殺之,馬復以口氣噓之,不死。

 

王疑以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名東明,令牧牛馬。

 

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殺之。

 

東明走,南至掩淲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

 

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

 

因都王夫餘,故北夷有夫餘國焉。

 

東明之母初妊時,見氣從天下。

 

及生,棄之,豬馬以氣吁之而生之。

 

長大,王欲殺之,以弓擊水,魚鱉為橋。

 

天命不當死,故有豬馬之救;命當都王夫餘,故有魚鱉為橋之助也。

 

9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伊尹且生之時,其母夢人謂己曰:「臼出水,疾東走,毋顧! 」明旦,視臼出水,即東走十里。

 

顧其鄉,皆為水矣。

 

伊尹命不當沒,故其母感夢而走。

 

推此以論,歷陽之都,其策命若伊尹之類,必有先時感動在他地之效。

 

10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齊襄公之難,桓公為公子,與子糾爭立。

 

管仲輔子糾,鮑叔佐桓公。

 

管仲與桓公爭,引弓射之,中其帶鉤。

 

夫人身長七尺,帶約其要,鉤挂於帶,在身所掩,不過一寸之內,既微小難中,又滑澤銛靡,鋒刃中鉤者,莫不蹉跌。

 

管仲射之,正中其鉤中,矢觸因落,不跌中旁肉。

 

命當富貴,有神靈之助,故有射鉤不中之驗。

 

11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楚共王有五子:子招、子圉、子干、子晳、棄疾。

 

五人皆有寵,共王無適立,乃望祭山川,請神決之。

 

乃與巴姬埋璧於太室之庭,令五子齊而入拜。

 

康王跨之;子圉肘加焉;子干、子晳皆遠之;棄疾弱,抱而入,再拜皆壓紐。

 

故共王死,招為康王,至子失之;圉為靈王,及身而弒;子干為王,十有餘日;子晳不立,又惧誅死,皆絕無後。

 

棄疾後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

 

其王日之長短,與拜去璧遠近相應也。

 

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隨入拜,遠近不同,壓紐若神將教跽之矣。

 

12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晉屠岸賈作難,誅趙盾之子。

 

朔死,其妻有遺腹子。

 

及岸賈聞之,索於宮。

 

母置兒於袴中,祝曰:趙氏宗滅乎?

 

若當啼;即不滅,若無聲。

 

及索之,而終不啼,遂脫得活。

 

程嬰齊負之,匿於山中。

 

至景公時,韓厥言於景公,景公乃與韓厥共立趙孤,續趙氏祀,是為文子。

 

當趙孤之無聲,若有掩其口者矣。

 

由此言之,趙文子立,命也。

 

13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高皇帝母曰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

 

是時雷電晦冥,蛟龍在上。

 

及生而有美。

 

性好用酒,嘗從王媼、武負貰酒,飲醉止臥,媼、負見其身常有神怪。

 

每留飲醉,酒售數倍。

 

後行澤中,手斬大虵,一嫗當道而哭云:「赤帝子殺吾子。 」此驗既著聞矣。

 

秦始皇帝常曰:「東南有天子氣。 」於是東遊以厭當之。

 

高祖之氣也,與呂后隱於芒、碭山澤間。

 

呂后與人求之,見其上常有氣直起,往求,輒得其處。

 

後與項羽約,先入秦關王之。

 

高祖先至,項羽怨恨。

 

范增曰:「吾令人望其氣,氣皆為龍,成五采。 此皆天子之氣也,急擊之。 」高祖往謝項羽,羽與亞父謀殺高祖,使項莊拔劍起舞。

 

項伯知之,因與項莊俱起,每劍加高祖之上,項伯輒以身覆高祖之身,劍遂不得下,殺勢不得成。

 

會有張良、樊噲之救,卒得免脫,遂王天下。

 

初妊身,有蛟龍之神;既生,酒舍見雲氣之怪;夜行斬虵,虵嫗悲哭;始皇、呂后望見光氣;項羽謀殺,項伯為蔽,謀遂不成,遭得良、噲,蓋富貴之驗,氣見而物應,人助輔援也。

 

14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竇太后弟名曰廣國,年四、五歲,家貧,為人所掠賣,其家不知其所在。

 

傳賣十餘家,至宜陽,為其主人入山作炭。

 

暮寒,臥炭下百餘人,炭崩,盡壓死,廣國獨得脫。

 

自卜數日當為侯。

 

從其家之長安。

 

聞竇皇后新立,家在清河觀津,乃上書自陳。

 

竇太后言於景帝,召見問其故,果是,乃厚賜之。

 

文帝立,拜廣國為章武侯。

 

夫積炭崩,百餘人皆死,廣國獨脫,命當富貴,非徒得活,又封為侯。

 

15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虞子大、陳留東莞人也,其生時以夜,適免母身,母見其上若一疋練狀,經上天。

 

明以問人,人皆曰:「吉。 」貴氣與天通,長大仕宦,位至司徒公。

 

16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廣文伯、河東蒲坂人也,其生亦以夜半時,適生,有人從門呼其父名,父出應之,不見人,有一木杖,植其門側,好善異於眾。

 

其父持杖入門以示人,人占曰:「吉。 」文伯長大學宦,位至廣漢太守。

 

文伯當富貴,故父得賜杖,其占者若曰:杖當子力矣。

 

17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於濟陽宮後殿第二內中,皇考為濟陽令,時夜無火,室內自明。

 

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蘭,使出問卜工。

 

蘭與馬下卒蘇永俱之卜王長孫所。

 

長孫卜,謂永、蘭曰:「此吉事也,毋多言。 」是歲,有禾生景天備火中,三本一莖九穗,長於禾一二尺,蓋嘉禾也。

 

元帝之初,有鳳凰下濟陽宮,故今濟陽宮有鳳凰廬。

 

始與李父等俱起,到柴界中,遇賊兵惶惑,走濟陽舊廬。

 

比到,見光若火,正赤,在舊廬道南,光耀憧憧上屬天,有頃,不見。

 

王莽時,謁者蘇伯阿能望氣,使過春陵,城郭鬱鬱葱葱。

 

及光武到河北,與伯阿見,問曰:「卿前過春陵,何用知其氣佳也? 」伯阿對曰:「見其鬱鬱葱葱耳。 」蓋天命當興,聖王當出,前後氣驗,照察明著。

 

18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吉驗: 繼體守文,因據前基,稟天光氣,驗不足言。

 

創業龍興,由微賤起於顛沛,若高祖、光武者,曷嘗無天人神怪光顯之驗乎?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48 編輯

論衡●偶會

 

1偶會: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適偶之數,非有他氣旁物厭勝感動使之然也。

 

2偶會:世謂子胥伏劍,屈原自沉,子蘭、宰嚭誣讒,吳、楚之君冤殺之也。

 

偶二子命當絕,子蘭、宰嚭適為讒,而懷王、夫差適信姦也。

 

君適不明,臣適為讒,二子之命,偶自不長,二偶三合,似若有之,其實自然,非他為也。

 

3偶會:夏、殷之朝適窮,桀、紂之惡適稔;

 

商、周之數適起,湯、武之德適豐。

 

關龍逢殺,箕子、比干囚死,當桀、紂惡盛之時,亦二子命訖之期也。

 

任伊尹之言,納呂望之議,湯、武且興之會,亦二臣當用之際也。

 

人臣命有吉凶,賢不肖之主與之相逢。

 

文王時當昌,呂望命當貴;

 

高宗治當平,傅說德當遂。

 

非文王、高宗為二臣生,呂望、傅說為兩君出也。

 

君明臣賢,光曜相察,上脩下治,度數相得。

 

4偶會:顏淵死,子曰:「天喪予。」

 

子路死,子曰:「天祝予。」

 

孔子自傷之辭,非實然之道也。

 

孔子命不王,二子壽不長也。

 

不王不長,所稟不同,度數並放,適相應也。

 

5偶會:二龍之祅當效,周厲適闓櫝;

 

褒姒當喪周國,幽王稟性偶惡。

 

非二龍使厲王發孽,褒姒令幽王愚惑也,遭逢會遇,自相得也。

 

6偶會:僮謠之語當驗,鬭雞之變適生;

 

鸜鵒之占當應,魯昭之惡適成。

 

非僮謠致鬭競,鸜鵒招君惡也,期數自至,人行偶合也。

 

7偶會:堯命當禪舜,丹朱為無道;

 

虞統當傳夏,商均行不軌。

 

非舜、禹當得天下,能使二子惡也,美惡是非適相逢也。

 

8偶會:火星與昴星出入,昴星低時火星出,昴星見時火星伏,非火之性厭服昴也,時偶不並,度轉乖也。

 

9偶會:正月建寅,斗魁破申,非寅建使申破也,轉運之衡,偶自應也。

 

10偶會:父歿而子嗣,姑死而婦代,非子婦代代使父姑終歿也,老少年次自相承也。

 

11偶會:世謂秋氣擊殺穀草,穀草不任,凋傷而死。

 

此言失實,夫物以春生夏長,秋而熟老,適自枯死,陰氣適盛,與之會遇。

 

何以驗之?

 

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極也。

 

人生百歲而終,物生一歲而死,死謂陰氣殺之,人終觸何氣而亡?

 

論者猶或謂鬼喪之。

 

夫人終鬼來,物死寒至,皆適遭也。

 

人終見鬼,或見鬼而不死;

 

物死觸寒,或觸寒而不枯。

 

12偶會:壞屋所壓,崩崖所墜,非屋精崖氣殺此人也,屋老崖沮,命凶之人,遭㞐適履。

 

13偶會:月毀於天,螺消於淵。

 

風從虎,雲從龍。

 

同類通氣,性相感動。

 

14偶會: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時,偶適相遇,非氣感也。

 

15偶會:殺人者罪至大辟,殺者罪當重,死者命當盡也。

 

故害氣下降,囚命先中;

 

聖王德施,厚祿先逢。

 

是故德令降於殿堂,命長之囚,出於牢中。

 

天非為囚未當死,使聖王出德令也,聖王適下赦,拘囚適當免死。

 

猶人以夜臥晝起矣,夜月光盡,不可以作,人力亦倦,欲壹休息;

 

晝日光明,人臥亦覺,力亦復足。

 

非天以日作之,以夜息之也,作與日相應,息與夜相得也。

 

16偶會:鴈鵠集於會稽,去避碣石之寒,來遭民田之畢,蹈履民田,喙食草糧。

 

糧盡食索,春雨適作,避熱北去,復之碣石。

 

象耕靈陵,亦如此焉。

 

《傳》曰:「舜葬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佃。」

 

失事之實,虛妄之言也。

 

17偶會:丈夫有短壽之相,娶必得早寡之妻;

 

早寡之妻,嫁亦遇夭折之夫也。

 

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賊妻,妻害夫。」

 

非相賊害,命自然也。

 

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謂水賊火。

 

火適自滅,水適自覆,兩名各自敗,不為相賊。

 

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適自滅覆之類也。

 

賊父之子,妨兄之弟,與此同召。

 

同宅而處,氣相加凌,羸瘠消單,至於死亡,何謂相賊。

 

或客死千里之外,兵燒厭溺,氣不相犯,相賊如何?

 

王莽姑姊正君,許嫁二夫,二夫死,當適趙而王薨。

 

氣未相加,遙賊三家,何其痛也!

 

黃公取鄰巫之女,卜謂女相貴,故次公位至丞相。

 

其實不然,次公當貴,行與女會;

 

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門。

 

偶適然自相遭遇,時也。

 

18偶會:無祿之人,商而無盈,農而無播。

 

非其性賊貨而命妨䅽也,命貧,居無利之貨,祿惡,殖不滋之䅽也。

 

世謂宅有吉凶,徙有歲月,實事則不然。

 

天道難知,假令有,命凶之人,當衰之家,治宅遭得不吉之地,移徙適觸歲月之忌。

 

一家犯忌,口以十數,坐而死者,必祿衰命泊之人也。

 

19偶會:推此以論,仕宦進退遷徙,可復見也。

 

時適當退,君用讒口;

 

時適當起,賢人薦己。

 

故仕且得官也,君子輔善;

 

且失位也,小人毀奇。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孔子稱命;

 

魯人臧倉讒孟子於平公,孟子言天。

 

道未當行,與讒相遇;

 

天未與己,惡人用口。

 

故孔子稱命,不怨公伯寮;

 

孟子言天,不尤臧倉,誠知時命當自然也。

 

20偶會:推此以論,人君治道功化,可復言也。

 

命當貴,時適平;

 

期當亂,祿遭衰。

 

治亂成敗之時,與人興衰吉凶適相遭遇。

 

21偶會:因此論聖賢迭起,猶此類也。

 

聖主龍興於倉卒,良輔超拔於際會。

 

世謂韓信、張良輔助漢王,故秦滅漢興,高祖得王。

 

夫高祖命當自王,信、良之輩時當自興,兩相遭遇,若故相求。

 

是故高祖起於豐、沛,豐、沛子弟相多富貴,非天以子弟助高祖也,命相小大,適相應也。

 

趙簡子廢太子伯魯,立庶子無恤,無恤遭賢,命亦當君趙也。

 

世謂伯魯不肖,不如無恤。

 

伯魯命當賤,知慮多泯亂也。

 

韓生仕至太傅,世謂賴倪寬,實謂不然,太傅當貴,遭與倪寬遇也。

 

趙武藏於袴中,終日不啼,非或掩其口、閼其聲也,命時當生,睡臥遭出也。

 

故軍功之侯,必斬兵死之頭;

 

富家之商,必奪貧室之財。

 

削土免侯,罷退令相,罪法明曰,祿秩適極。

 

故厲氣所中,必加命短之人;

 

凶歲所著,必饑虛耗之家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58 編輯

論衡●骨相

 

1骨相:人曰命難知。

 

命甚易知,知之何用?

 

用之骨體。

 

人命稟於天,則有表候於體。

 

察表候以知命,猶察斗斛以知容矣。

 

表候者、骨法之謂也。

 

2骨相:傳言黃帝龍顏,顓頊戴午,帝嚳駢齒,堯眉八采,舜目重瞳,禹耳三漏,湯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陽,周公背僂,皋陶馬口,孔子反羽。

 

斯十二聖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輔主憂世,世所共聞,儒所共說,在經傳者,較著可信。

 

3骨相:若夫短書俗記,竹帛胤文,非儒者所見,眾多非一。

 

蒼頡四目,為黃帝史。

 

晉公子重耳仳脅,為諸侯霸。

 

蘇秦骨鼻,為六國相。

 

張儀仳脅,亦相秦、魏。

 

項羽重瞳,云虞舜之後,與高祖分王天下。

 

陳平貧而飲食不足,貌體佼好,而眾人怪之,曰:「平何食而肥?」

 

及韓信為滕公所鑒,免於鈇質,亦以面狀有異。

 

面壯肥佼,亦一相也。

 

4骨相:高祖隆準、龍顏、美鬚,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單父呂公善相,見高祖狀貌,奇之,因以其女妻高祖,呂后是也,卒生孝惠王、魯元公主。

 

高祖為泗上亭長,當去歸之田,與呂后及兩子居田。

 

有一老公過請飲,因相呂后曰:「夫人、天下貴人也。」

 

令相兩子。

 

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

 

相魯元,曰:「皆貴。」

 

老公去,高祖從外來,呂后言於高祖。

 

高祖追及老公,止使自相。

 

老公曰:「鄉者夫人、嬰兒相皆似君,君相貴不可言也。」

 

後高祖得天下,如老公言。

 

推此以況一室之人,皆有富貴之相矣。

 

5骨相:類同氣鈞,性體法相固自相似。

 

異氣殊類,亦兩相遇。

 

富貴之男娶得富貴之妻,女亦得富貴之男。

 

6骨相:夫二相不鈞而相遇,則有立死;

 

若未相適,有豫亡之禍也。

 

王莽姑正君許嫁,至期當行時,夫輒死。

 

如此者再。

 

乃獻之趙王,趙王未取又薨。

 

清河南宮大有與正君父稺君善者,遇相君,曰:「貴為天下母。」

 

是時,宣帝世,元帝為太子,稺君乃因魏郡都尉納之太子,太子幸之,生子君上。

 

宣帝崩,太子立,正君為皇后,君上為太子。

 

元帝崩,太子立,是為成帝,正君為皇太后,竟為天下母。

 

夫正君之相當為天下母,而前所許二家及趙王,為無天下父之相,故未行而二夫死,趙王薨。

 

是則二夫、趙王無帝王大命,而正君不當與三家相遇之驗也。

 

7骨相:丞相黃次公,故為陽夏游徼,與善相者同車俱行,見一婦人,年十七八。

 

相者指之曰:「此婦人當大富貴,為封侯者夫人。」

 

次公止車,審視之。

 

相者曰:「今此婦人不富貴,卜書不用也。」

 

次公問之,乃其旁里人巫家子也,即娶以為妻。

 

其後次公果大富貴,位至丞相,封為列侯。

 

夫次公富貴,婦人當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貴。

 

使次公命賤,不得婦人為偶,不宜為夫婦之時,則有二夫、趙王之禍。

 

8骨相:夫舉家皆富貴之命,然後乃任富貴之事。

 

骨法形體有不應者,則必別離死亡,不得久享介福。

 

故富貴之家,役使奴僮,育養牛馬,必有與眾不同者矣。

 

僮奴則有不死亡之相,牛馬則有數字乳之性,田則有種孳速熟之穀,商則有居善疾售之貨。

 

是故知命之人,見富貴於貧賤,暏貧賤於富貴。

 

案骨節之法,察皮膚之理,以審人之性命,無不應者。

 

9骨相:趙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莫吉,至翟婢之子無恤而以為貴。

 

無恤最賢,又有貴相,簡子後廢太子,而立無恤,卒為諸侯,襄子是矣。

 

10骨相:相工相黥布當先刑而乃王,後竟被刑乃封王。

 

11骨相:衛青父鄭季與楊信公主家僮衛媼通,生青。

 

在建章宮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

 

青曰:「人奴之道,得不笞罵足矣,安敢望封侯?」

 

其後青為軍吏,戰數有功,超封增官,遂為大將軍,封為萬戶侯。

 

12骨相:周亞夫未封侯之時,許負相之,曰:「君後三歲而。入將相,持國秉,貴重矣,於人臣無兩。其後九歲而君餓死。」

 

亞夫笑曰:「臣之兄已代侯矣,有如父卒,子當代,亞夫何說侯乎?然既已貴如負言,又何說餓死?指示我。」

 

許負指其口:「有縱理入口,曰,此餓死法也。」

 

居三歲,其兄絳侯勝有罪,文帝擇絳侯子賢者,推亞夫,迺封條侯,續絳侯後。

 

13骨相:文帝之後六年,匈奴入邊,乃以亞夫為將軍。

 

至景帝之時,亞夫為丞相,後以疾免。

 

其子為亞夫買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為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

 

庸知其盜買官器,怨而上告其子。

 

景帝下吏責問,因不食五日,嘔血而死。

 

14骨相:當鄧通之幸文帝也,貴在公卿之上,賞賜億萬,與上齊體。

 

相工相之曰:「當貧賤饑死。」

 

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盜鑄錢之罪,景帝考驗,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錢。

 

15骨相:韓太傅為諸生時,借相工五十錢,與之俱入璧雍之中,相璧雍弟子誰當貴者。

 

相工指倪寬曰:「彼生當貴,秩至三公。」

 

韓生謝遣相工,通刺倪寬,結膠漆之交,盡䈥力之敬,徙舍從寬,深自附納之。

 

寬嘗甚病,韓生養視如僕狀,恩深踰於骨肉,後名聞於天下。

 

倪寬位至御史大夫,州郡丞旨召請,擢用舉在本朝,遂至太傅。

 

16骨相:夫鉗徒、許負,及相鄧通、倪寬之工,可謂知命之工矣。

 

故知命之工,察骨體之證,睹富貴貧賤,猶人見盤盂之器,知所設用也。

 

善器必用貴人,惡器必施賤者,尊鼎不在陪廁之側,匏瓜不在堂殿之上,明矣。

 

富貴之骨,不遇貧賤之苦;

 

貧賤之相,不遭富貴之樂,亦猶此也。

 

器之盛物,有斗石之量,猶人爵有高下之差也。

 

器過其量,物溢棄遺;

 

爵過其差,死亡不存。

 

論命者如比之於器,以察骨體之法,則命在於身形,定矣。

 

17骨相:非徒富貴貧賤有骨體也,而操行清濁亦有法理。

 

貴賤貧富,命也;

 

操行清濁,性也。

 

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

 

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見命之表證,不見性之符驗也。

 

18骨相:范蠡去越,自齊遺大夫種書,曰:「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榮樂。子何不去?」

 

大夫種不能去,稱病不朝,賜劍而死。

 

19骨相:大梁人尉繚,說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計。

 

始皇從其冊,與之亢禮,衣服飲食與之齊同。

 

繚曰:「秦王為人,隆準,長目,鷙膺,豺聲,少恩,虎視狼心。居約,易以下人;得志亦輕視人。我布衣也,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使秦王須得志,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交游。」

 

乃亡去。

 

20骨相:故范蠡、尉繚見性行之證,而以定處來事之實,實有其效,如其法相。

 

由此言之,性命繫於形體,明矣。

 

21骨相:以尺書所載,世所共見,准況古今,不聞者必眾多非一,皆有其實。

 

稟氣於天,立形於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實也。

 

22骨相:有傳孔子相澹臺子羽、唐舉占蔡澤不驗之文,此失之不審。

 

何隱匿微妙之表也。

 

相或在內,或在外;

 

或在形體,或在聲氣。

 

察外者,遺其內;

 

在形體者,亡其聲氣。

 

孔子適鄭,與弟子相失,孔子獨立鄭東門。

 

鄭人或問子貢曰:「東門有人,其頭似堯,其項若皋陶,肩類子產。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傫傫若喪家之狗。」

 

子貢以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狀未也,如喪家狗,然哉!然哉!」

 

夫孔子之相,鄭人失其實。

 

鄭人不明,法術淺也。

 

孔子之失子羽,唐舉惑於蔡澤,猶鄭人相孔子,不能具見形狀之實也。

 

以貌取人,失於子羽;

 

以言取人,失於宰予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6:35 編輯

論衡●初稟

 

1初稟:人生性命當富貴者,初稟自然之氣,養育長大,富貴之命效矣。

 

2初稟: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魚赤烏,儒者論之,以為雀則文王受命,魚烏則武王受命,文、武受命於天,天用雀與魚烏命授之也。

 

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天復用魚烏命武王也。

 

3初稟:若此者,謂本無命於天,脩己行善,善行聞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與魚烏,天使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誅者也。

 

如實論之,非命也。

 

命、謂初所稟得而生也。

 

人生受性,則受命矣。

 

性命俱稟,同時並得,非先稟性,後乃受命也。

 

何以明之?

 

4初稟:棄事堯為司馬,居稷官,故為后稷。

 

曾孫公劉居邰,後徙居邠。

 

後孫古公亶甫三子:太伯、仲雍、季歷。

 

季歷生文王昌。

 

昌在襁褓之中,聖瑞見矣。

 

故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

 

於是太伯知之,乃辭之吳,文身斷髮,以讓王季。

 

文王受命,謂此時也,天命在人本矣,太王古公見之早也。

 

5初稟:此猶為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

 

王者一受命,內以為性,外以為體。

 

體者、面輔骨法,生而稟之。

 

吏秩百石以上,王侯以下,郎將大夫,以至元士,外及刺史太守,居祿秩之吏,稟富貴之命,生而有表見於面,故許負、姑布子卿輒見其驗。

 

仕者隨秩遷轉,遷轉之人,或至公卿,命祿尊貴,位望高大。

 

王者、尊貴之率,高大之最也。

 

生有高大之命,其時身有尊貴之奇,古公知之,見四乳之怪也。

 

夫四乳、聖人證也,在母身中,稟天聖命,豈長大之後,脩行道德,四乳乃生?

 

以四乳論望羊,亦知為胎之時已受之矣。

 

劉媼息於大澤,夢與神遇,遂生高祖,此時已受命也。

 

光武生於濟陽宮,夜半無火,內中光明。

 

軍下卒蘇永。

 

謂公曹史充蘭曰:「此吉事也,毋多言!」

 

此時已受命。

 

獨謂文王、武王得赤雀魚烏乃受命,非也。

 

6初稟:上天壹命,王者乃興,不復更命也。

 

得富貴大命,自起王矣。

 

何以驗之?

 

富家之翁,貲累千金,生有富骨,治生積貨,至於年老,成為富翁矣。

 

夫王者、天下之翁也,稟命定於身中,猶鳥之別雄雌於卵殼之中也。

 

卵殼孕而雌雄生,日月至而骨節彊,彊則雄,自率將雌。

 

雄非生長之後,或教使為雄,然後乃敢將雌,此氣性剛彊自為之矣。

 

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當王,王命定於懷妊,猶富貴骨生,有鳥雄卵成也。

 

非唯人、鳥也,萬物皆然。

 

草木生於實核,出土為栽蘖,稍生莖葉,成為長短巨細,皆由實核。

 

王者、長巨之最也。

 

朱草之莖如鍼,紫芝之栽如豆,成為瑞矣。

 

王者稟氣而生,亦猶此也。

 

7初稟:或曰:「王者生稟天命,及其將王,天復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魚烏,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事,有相命使之義。」

 

8初稟:自然無為,天之道也。

 

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魚,是有為也。

 

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鮑叔不與,管仲不求,內有以相知,視彼猶我,取之不疑。

 

聖人起王,猶管之取財也。

 

朋友彼我無有授與之義,上天自然,有命使之驗,是則天道有為,朋友自然也。

 

當漢祖斬大虵之時,誰使斬者?

 

豈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斬之哉?

 

勇氣奮發,性自然也。

 

夫斬大虵,誅秦殺項,同一實也。

 

周之文、武受命伐殷,亦一義也。

 

高祖不受命使之將,獨謂文、武受雀魚之命,誤矣。

 

9初稟:難曰:「《康王之誥》曰:『冒聞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如無命史,經何為言『天乃大命文王』?」

 

10初稟:所謂「大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聖人動作,天命之意也,與天合同,若天使之矣。

 

《書》方激勸康叔,勉使為善,故言文王行道,上聞於天,天乃大命之也。

 

《詩》曰:「乃眷西顧,此惟予度。」

 

與此同義。

 

天無頭面,眷顧如何?

 

人有顧睨,以人傚天,事易見,故曰「眷顧」。

 

「天乃大命文王」,眷顧之義,實天不命也。

 

何以驗之?

 

「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

 

如必須天有命,乃以從事,安得先天而後天乎?

 

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勤;

 

言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

 

《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王者則天不違,奉天之義也。

 

推自然之性,與天合同,是則所謂「大命文王」也。

 

自文王意,文王自為,非天驅赤雀,使告文王,云當為王,乃敢起也。

 

然則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魚,非天之命,昌熾祐也。

 

11初稟:吉人舉事,無不利者。

 

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若或使之。

 

出門聞告,顧睨見善,自然道也。

 

文王當興,赤雀適來;

 

魚躍烏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吉物動飛,而聖遇也。

 

白魚入于王舟,王陽曰:「偶適也。」

 

光祿大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虎渡河,光武皇帝曰:「偶適自然,非或使之也。」

 

故夫王陽之言「適」,光武之曰「偶」,可謂合於自然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6:36 編輯

論衡●本性

 

1本性:情性者、人治之本,禮樂所由生也。

 

故原情性之極,禮為之防,樂為之節。

 

性有卑謙辭讓,故制禮以適其宜;

 

情有好惡喜怒哀樂,故作樂以通其敬。

 

禮所以制、樂所為作者,情與性也。

 

昔儒舊生,著作篇章,莫不論說,莫能實定。

 

2本性:周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

 

性惡,養而致之則惡長。

 

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焉。

 

故世子作《養書》一篇。

 

密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惡。

 

3本性:孟子作《性善》之篇,以為「人性皆善,及其不善,物亂之也。」

 

謂人生於天地,皆稟善性,長大與物交接者,放縱悖亂,不善日以生矣。

 

4本性:若孟子之言,人幼小之時,無有不善也。

 

微子曰:「我舊云孩子,王子不出。」

 

紂為孩子之時,微子睹其不善之性,性惡不出眾庶,長大為亂不變,故云也。

 

羊舌食我初生之時,叔姬視之,及堂,聞其啼聲而還,曰:「其聲、豺狼之聲也,野心無親。非是莫滅羊舌氏。」

 

遂不肯見。

 

及長,祁勝為亂,食我與焉。

 

國人殺食我,羊舌氏由是滅矣。

 

紂之惡,在孩子之時;

 

食我之亂,見始生之聲。

 

孩子始生,未與物接,誰令悖者?

 

丹朱土於唐宮,商均生於虞室,唐、虞之時,可比屋而封,所與接者,必多善矣,二帝之旁,必多賢也,然而丹朱慠,商均虐,並失帝統,歷世為戒。

 

且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而眸子瞭,心濁而眸子眊。

 

人生目輒眊瞭,眊瞭稟之於天,不同氣也,非幼小之時瞭,長大與人接乃更眊也。

 

性本自然,善惡有質,孟子之言情性,未為實也。

 

5本性:然而性善之論,亦有所緣。

 

或仁或義,性術乖也;

 

動作趨翔,性識詭也。

 

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易,天性然也。

 

皆知水土物器形性不同,而莫知善惡稟之異也。

 

一歲嬰兒,無爭奪之心,長大之後,或漸利色,狂心悖行,由此生也。

 

6本性:告子與孟子同時,其論性無善惡之分,譬之湍水,決之東則東,決之西則西。

 

夫水無分於東西,猶人無分於善惡也。

 

7本性:夫告子之言,謂人之性與水同也。

 

使性若水,可以水喻性,猶金之為金,木之為木也。

 

人善因善,惡亦因惡,初稟天然之姿,受純壹之質,故生而兆見,善惡可察。

 

無分於善惡,可推移者,謂中人也,不善不惡,須教成者也。

 

故孔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告子之以決水喻者,徒謂中人,不指極善極惡也。

 

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夫中人之性,在所習焉,習善而為善,習惡而為惡也。

 

至於極善極惡,非復在習,故孔子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

 

性有善不善,聖化賢教,不能復移易也。

 

孔子、道德之祖,諸子之中最卓者也,而曰「上智下愚不移」,故知告子之言,未得實也。

 

8本性:夫告子之言,亦有緣也。

 

《詩》曰:「彼姝之子,何以與之。」

 

其《傳》曰:「譬猶練絲,染之藍則青,染之朱則赤。」

 

夫決水使之東西,猶染絲令之青赤也。

 

丹朱、商均已染於唐、虞之化矣,然而丹朱慠而商均虐者,至惡之質,不受藍、朱變也。

 

9本性:孫卿有反孟子,作《性惡》之篇,以為「人性惡,其善者,偽也」。

 

性惡者、以為人生皆得惡性也,偽者、長大之後,勉使為善也。

 

10本性:若孫卿之言,人幼小無有善也。

 

稷為兒,以種樹為戲;

 

孔子能行,以俎豆為弄。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

 

稟善氣,長大就成,故種樹之戲,為唐司馬;

 

俎豆之弄,為周聖師,稟蘭石之性,故有堅香之驗。

 

夫孫卿之言,未為得實。

 

11本性:然而性惡之言,有緣也。

 

一歲嬰兒,無推讓之心,見食,號欲食之;

 

睹好,啼欲玩之。

 

長大之後,禁情割欲,勉厲為善矣。

 

劉子政非之曰:「如此,則天無氣也。陰陽善惡不相當,則人之為善,安從生?」

 

12本性:陸賈曰:「天地生人也,以禮義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則順,順之謂道。」

 

13本性:夫陸賈知人禮義為性,人亦能察己所以受命。

 

性善者、不待察而自善,性惡者、雖能察之,猶背禮畔義。

 

義挹於善,不能為也。

 

故貪者能言廉,亂者能言治。

 

盜跖非人之竊也,莊蹻刺人之濫也,明能察己,口能論賢,性惡不為,何益於善?

 

陸賈之言,未能得實。

 

14本性:董仲舒覽孫、孟之書,作《情性》之說曰:「天之大經,一陰一陽;人之大經,一情一性。性生於陽,情生於陰。陰氣鄙,陽氣仁。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者也。」

 

15本性:若仲舒之言,謂孟子見其陽,孫卿見其陰也。

 

處二家各有見,可也;

 

不處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惡,未也。

 

夫人情性,同生於陰陽,其生於陰陽,有渥有泊。

 

玉生於石,有純有駮;

 

情性於陰陽,安能純善?

 

仲舒之言,未能得實。

 

16本性:劉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於身而不發;情、接於物而然者也,出形於外。形外、則謂之陽,不發者、則謂之陰。」

 

17本性:夫子政之言,謂性在身而不發。

 

情接於物,形出於外,故謂之陽;

 

性不發,不與物接,故謂之陰。

 

夫如子政之言,乃謂情為陽,性為陰也。

 

不據本所生起,苟以形出與不發見定陰陽也。

 

必以形出為陽,性亦與物接,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惻隱不忍,不忍,仁之氣也;

 

卑謙辭讓,性之發也,有與接會,故惻隱卑謙,形出於外。

 

謂性在內,不與物接,恐非其實。

 

不論性之善惡,徒議外內陰陽,理難以知。

 

且從子政之言,以性為陰,情為陽,夫人稟情,竟有善惡不也?

 

18本性:自孟子以下,至劉子政,鴻儒博生,聞見多矣,然而論情性竟無定是。

 

唯世碩儒、公孫尼子之徒,頗得其正。

 

由此言之,事易知,道難論也。

 

酆文茂記,繁如榮華;

 

恢諧劇談,甘如飴密,未必得實。

 

19本性:實者、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

 

謂性無善惡,是謂人才無高下也。

 

稟性受命,同一實也。

 

命有貴賤,性有善惡。

 

謂性無善惡,是謂人命無貴賤也。

 

九州田土之性,善惡不均,故有黃、赤、黑之別,上、中、下之差;

 

水潦不同,故有清濁之流,東西南北之趨。

 

人稟天地之性,懷五常之氣,或仁或義,性術乖也;

 

動作趨翔,或重或輕,性識詭也。

 

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易,天性然也。

 

20本性:余固以孟軻言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

 

孫卿言人性惡者,中人以下者也;

 

楊雄言人性善惡混者,中人也。

 

若反經合道,則可以為教;

 

盡性之理,則未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9

論衡●物勢

 

1物勢: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

 

此言妄也。

 

2物勢: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

 

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

 

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欲動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則人生於天地也,猶魚之於淵,蟣虱之於人也,因氣而生,種類相產。

 

萬物生天地之間,皆一實也。

 

3物勢:《傳》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論事者何故云:「天地為鑪,萬物為銅,陰陽為火,造化為工」乎?

 

案陶冶者之用火爍銅燔器,故為之也;

 

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謂陶冶者不故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應事,未可謂喻;

 

文不稱實,未可謂是也。

 

4物勢:曰:是喻人稟氣不能純一,若爍銅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謂天地生人與陶冶同也。

 

興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體,不可斷絕。

 

以目視頭,頭不得不動;

 

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搖。

 

目與頭同形,手與足同體。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範為形,故作之也;

 

燃炭生火,必調和鑪竈,故為之也。

 

及銅爍不能皆成,器燔不能盡善,不能故生也。

 

5物勢:夫天不能故生人,則其生萬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氣,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種,故為之也;

 

及其成與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驗之?

 

如天故生萬物,當令其相親愛,不當令之相賊害也。

 

6物勢:或曰:五行之氣,天生萬物。

 

以萬物含五行之氣,五行之氣,更相賊害。

 

7物勢:曰:天自當以一行之氣生萬物,令之相親愛,不當令五行之氣反使相賊害也。

 

8物勢:或曰:欲為之用,故令相賊害;

 

賊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氣生萬物,人用萬物作萬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

 

不相賊害,不成為用。

 

金不賊木,木不成用;

 

火不爍金,金不成器,故諸物相賊相利。

 

含血之蟲相勝服、相齧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氣使之然也。

 

9物勢:曰:天生萬物,欲令相為用,不得不相賊害也,則生虎狼蝮虵及蜂蠆之蟲,皆賊害人,天又欲使人為之用邪?

 

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氣,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常之道也。

 

五藏在內,五行氣俱。

 

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懷五行之氣,輒相賊害;

 

一人之身,胸懷五藏,自相賊也?

 

一人之操,行義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蟲相勝服,其驗何在?

 

10物勢:曰:寅、木也,其禽虎也。

 

戌、土也,其禽犬也。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

 

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

 

巳、火也,其禽虵也。

 

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馬也。

 

水勝火,故豕食虵;

 

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

 

11物勢: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

 

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

 

巳、虵也,申、猴也。

 

火勝金,虵何不食獼猴?

 

獼猴者、畏鼠也。

 

囓獼猴者、犬也。

 

鼠、水,獼猴、金也。

 

水不勝金,獮猴何故畏鼠也?

 

戌、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12物勢:東方、木也,其星倉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

 

南方、火也,其星朱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之體,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

 

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著,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13物勢: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14物勢: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於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䈥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適,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長,則能勝;

 

氣微爪短,誅膽小距頓,則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陽虎,卻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鴈,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鴈產於西方也,自是䈥力勇怯相勝服也。

 

15物勢:一堂之上,必有論者;

 

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舌,辭喻橫出為勝;

 

或詘弱綴跲,蹥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鬭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

 

頓刀短矛,手足緩留者負。

 

16物勢:天物之相勝,或以䈥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制大;

 

大無骨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蝟皮,博勞食虵,蝟、虵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獼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鉤,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

 

無其便也,則以彊服於羸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6:46 編輯

論衡●奇怪

 

1奇怪:儒者稱聖人之生,不因人氣,更稟精於天。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

 

禼母吞燕卵而生禼,故殷姓曰子;

 

后稷母履大人跡而生后稷,故周姓曰姬。

 

2奇怪:《詩》曰:「不坼不副。」

 

是生后稷。

 

說者又曰:「禹、禼逆生,闓母背而出;后稷順生,不坼不副。不感動母體,故曰『不坼不副』。逆生者、子孫逆死,順生者、子孫順亡。故桀、紂誅死」言之有頭足,故人信其說;明事以驗證,故人然其文。

 

3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讖書又言:「堯母慶都野出,赤龍感己,遂生堯。 」《高祖本紀》言:「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 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見蛟龍於上。 已而有身,遂生高祖。 」其言神驗,文又明著,世儒學者,莫謂不然。

 

4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如實論之,虛妄言也。

 

5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彼《詩》言「不坼不副」,言其不感動母體,可也;言其闓母背而出,妄也。

 

夫蟬之生復育也,闓背而出。

 

天之生聖子,與復育同道乎?

 

兔吮毫而懷子,及其子生,從口而出。

 

案禹母吞薏苡,禼母嚥鷰卵,與兔吮毫同實也,禹、禼之母生,宜皆從口,不當闓背。

 

夫如是,闓背之說,竟虛妄也。

 

世間血刃死者多,未必其先祖初為人者,生時逆也。

 

秦失天下,閻樂斬胡亥,項羽誅子嬰,秦之先祖伯翳,豈逆生乎?

 

如是,為順逆之說,以驗三家之祖,誤矣。

 

6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且夫薏苡、草也,燕卵、鳥也,大人跡、土也。

 

三者皆形,非氣也,安能生人?

 

說聖者,以為稟天精微之氣,故其為有殊絕之知。

 

今三家之生,以草,以鳥,以土,可謂精微乎?

 

天地之性,唯人為貴,則物賤矣。

 

今貴人之氣,更稟賤物之精,安能精微乎?

 

夫令鳩雀施氣於鴈鵠,終不成子者,何也?

 

鳩雀之身小,鴈鵠之形大也。

 

今燕之身不過五寸,薏苡之莖不過數尺,二女吞其卵、實,安能成七尺之形乎?

 

爍一鼎之銅,以灌一錢之形,不能成一鼎,明矣。

 

今謂大人天神,故其跡巨。

 

巨跡之人,一鼎之爍銅也;姜原之身,一錢之形也,使大人施氣於姜原,姜原之身小,安能盡得其精?

 

不能盡得其精,則后稷不能成人。

 

7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堯、高祖審龍之子,子性類父,龍能乘雲,堯與高祖亦宜能焉。

 

萬物生於土,各似本種。

 

不類土者,生不出於土,土徒養育之也。

 

母之懷子,猶土之育物也。

 

堯、高祖之母,受龍之施,猶土受物之播也,物生自類本種,夫二帝宜似龍也。

 

且夫含血之類,相與為牝牡,牝牡之會,皆見同類之物,精感欲動,乃能授施。

 

若夫牡馬見雌牛,雀見雄牝雞,不相與合者,異類故也。

 

今龍與人異類,何能感於人而施氣?

 

8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或曰:「夏之衰,二龍鬭於庭,吐漦於地。 龍亡漦在,櫝而藏之。 至周幽王發出龍漦,化為玄黿,入于後宮,與處女交,遂生褒姒。 玄黿與人異類,何以感於處女而施氣乎? 」夫玄黿所交非正,故褒姒為禍,周國以亡。

 

以非類妄交,則有非道妄亂之子。

 

今堯、高祖之母,不以道接會,何故二帝賢聖,與褒姒異乎?

 

9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或曰:趙簡子病,五日不知人。

 

覺言,我之帝所,有熊來,帝命我射之,中熊,死;有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

 

後問當道之鬼,鬼曰:『熊羆、晉二卿之先祖也。

 

』熊羆、物也,與人異類,何以施類於人,而為二卿祖?

 

」夫簡子所射熊羆,二卿祖當亡,簡子當昌之秋也。

 

簡子見之,若寢夢矣,空虛之象,不必有實。

 

假令有之,或時熊羆先化為人,乃生二卿。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

 

人化為獸,亦如獸為人。

 

玄黿入後宮,殆先化為人。

 

天地之間,異類之物相與交接,未之有也。

 

10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天人同道,好惡均心。

 

人不好異類,則天亦不與通。

 

人雖生於天,猶蟣虱生於人也,人不好蟣虱,天無故欲生於人,何則?

 

異類殊性,情欲不相得也。

 

天地、夫婦也,天施氣於地以生物。

 

人轉相生,精微為聖,皆因父氣,不更稟取。

 

如更稟者為聖,禼、后稷不聖。

 

如聖人皆當更稟,十二聖不皆然也。

 

黃帝、帝嚳、帝顓頊、帝舜之母,何所受氣?

 

文王、武王、周公、孔子之母,何所感吞?

 

11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此或時見三家之姓,曰姒氏、子氏、姬氏,則因依放,空生怪說,猶見鼎湖之地,而著黃帝升天之說矣。

 

失道之意,還反其字。

 

蒼頡作書,與事相連。

 

姜原履大人跡,跡者、基也,姓當為「其」下「土」,乃為「女」旁「巨」,非基跡之字。

 

不合本事,疑非實也。

 

以周「姬」況夏、殷,亦知「子」之與「姒」,非燕子、薏苡也。

 

或時禹、契、后稷之母,適欲懷妊,遭吞薏苡、燕卵、履大人跡也。

 

世好奇怪,古今同情,不見奇怪,謂德不異,故因以為姓。

 

世間誠信,因以為然;聖人重疑,因不復定;世士淺論,因不復辨;儒生是古,因生其說。

 

12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彼《詩》言「不坼不副」者,言后稷之生,不感動母身也。

 

儒生穿鑿,因造禹、契逆生之說。

 

13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感於龍」,「夢與神遇」,猶此率也。

 

堯、高祖之母,適欲懷妊,遭逢雷龍載雲雨而行,人見其形,遂謂之然。

 

夢與神遇,得聖子之象也。

 

夢見鬼合之,非夢與神遇乎?

 

安得其實?

 

「野出感龍」,及「蛟龍居上」,或堯、高祖受富貴之命,龍為吉物,遭加其上,吉祥之瑞、受命之證也。

 

光武皇帝產於濟陽宮,鳳凰集於地,嘉禾生於屋。

 

聖人之生,奇鳥吉物之為瑞應。

 

必以奇吉之物見而子生,謂之物之子,是則光武皇帝嘉禾之精,鳳皇之氣歟?

 

14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案《帝繫》之篇,及《三代世表》,禹、鯀之子也;禼、稷皆帝嚳之子,其母皆帝嚳之妃也,及堯,亦嚳之子。

 

帝王之妃,何為適草野?

 

古時雖質,禮已設制,帝王之妃,何為浴於水?

 

夫如是,言聖人更稟氣於天,母有感吞者,虛妄之言也。

 

15 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奇怪: 實者,聖人自有種世族,仁如文、武各有類。

 

孔子吹律,自知殷後;項羽重瞳,自知虞舜苗裔也。

 

五帝、三王皆祖黃帝;黃帝聖人,本稟貴命,故其子孫皆為帝王。

 

帝王之生,必有怪奇,不見於物,則效於夢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00 編輯

論衡●書虛

 

1書虛:世信虛妄之書,以為載於竹帛上者,皆賢聖所傳,無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諷而讀之;

 

睹真是之傳,與虛妄之書相違,則并謂短書不可信用。

 

夫幽冥之實尚可知,沈隱之情尚可定,顯文露書,是非易見,籠總并傳,非實事,用精不專,無思於事也。

 

2書虛:夫世間傳書諸子之語,多欲立奇造異,作驚目之論,以駭世俗之人;

 

為譎詭之書,以著殊異之名。

 

3書虛:《傳書》言:延陵季子出游,見路有遺金。

 

當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

 

季子呼薪者曰:「取彼地金來。」

 

薪者投鎌於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之下,儀貌之壯,語言之野也?吾當夏五月,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

 

季子謝之,請問姓字。

 

薪者曰:「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名?」

 

遂去不顧。

 

4書虛:世以為然,殆虛言也。

 

5書虛:夫季子恥吳之亂,吳欲共立以為主,終不肯受,去之延陵,終身不還,廉讓之行,終始若一。

 

許由讓天下,不嫌貪封侯;

 

伯夷委國饑死,不嫌貪刀鉤。

 

廉讓之行,大可以況小,小難以況大,季子能讓吳位,何嫌貪地遺金?

 

6書虛:季子使於上國,道過徐,徐君好其寶劍,未之即予。

 

還而徐君死,解劍帶冢樹而去,廉讓之心,恥負其前志也。

 

季子不負死者,棄其寶劍,何嫌一叱生人取金於地?

 

7書虛:季子未去吳乎,公子也;

 

已去吳乎,延陵君也。

 

公子與君,出有前後,車有附從,不能空行於塗,明矣。

 

既不恥取金,何難使左右?

 

而煩披裘者?

 

8書虛:世稱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脩潔也。

 

賢者同操,故千歲交志。

 

置季子於冥昧之處,尚不取金,況以白日,前後備具,取金於路,非季子之操也。

 

9書虛:或時季子實見遺金,憐披裘薪者,欲以益之;

 

或時言取彼地金,欲以予薪者,不自取也。

 

世俗傳言,則言季子取遺金也。

 

10書虛:《傳書》或言:顏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外有繫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昌門乎?」

 

顏淵曰:「見之。」

 

孔子曰:「門外何有?」

 

曰:「有如繫練之狀。」

 

孔子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

 

下而顏淵髮白齒落,遂以病死。

 

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彊力自極,精華竭盡,故早夭死。

 

11書虛:世俗聞之,皆以為然。

 

如實論之,殆虛言也。

 

12書虛:案《論語》之文,不見此言;

 

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

 

夫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13書虛:蓋人目之所見,不過十里;

 

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螺,遠也。」案魯去吳,千有餘里,使離朱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能審之?

 

14 書虛: 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宜言離朱。

 

人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

 

使顏淵處昌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況從太山之上,察白馬之色?

 

色不能見,明矣。

 

非顏淵不能見,孔子亦不能見也。

 

何以驗之?

 

耳目之用,均也。

 

目不能見百里,則耳亦不能聞也。

 

陸賈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之內; 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 」昌門之與太山,非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

 

15 書虛: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舉鼎用力,力由䈥脈,䈥脈不堪,絕傷而死,道理宜也。

 

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睛不任,宜盲眇,髮白齒落,非其致也。

 

髮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氣力竭盡,故至於死。

 

伯奇放流,首髮早白,《詩》云:「惟憂用老。 」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蹔望倉卒,安能致此?

 

16 書虛: 儒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土。

 

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17 打開字典 書虛: 夫言舜、禹,實也;

 

言其巡狩,虛也。

 

18 打開字典 書虛: 舜之與堯,俱帝者也,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

 

二帝之道,相因不殊。

 

《堯典》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恆山。

 

以為四嶽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嶽下,幽深遠近,無不見者。

 

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

 

禹王如舜,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以復如舜。

 

舜至蒼梧,禹到會稽,非其實也。

 

19 書虛: 實、舜、禹之時,鴻水未治。

 

堯傳於舜,舜受為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

 

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蒼梧;

 

禹東治水,死於會稽。

 

賢聖家天下,故因葬焉。

 

20 書虛: 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守,會計於此山,因以名郡,故曰會稽。

 

21 書虛: 夫言因山名郡,可也;

 

言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

 

22 書虛: 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計於此山?

 

宜聽君高之說,誠「會稽」為「會計」,禹到南方,何所會計!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安所會計?

 

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

 

23 書虛: 百王太平,升封太山。

 

太山之上,封可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不可勝數。

 

如審帝王巡狩則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

 

24 打開字典 書虛: 夫郡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

 

獨為會稽立歟?

 

周時舊名吳、越也;

 

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

 

六國立名,狀當如何?

 

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里,皆有號名,賢聖之才莫能說。

 

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辨定方名,會計之說,未可從也。

 

25 書虛: 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斷髮文身,考之無用,會計如何?

 

26 書虛: 《傳書》言:舜葬於蒼梧,象為之耕;

 

禹葬會稽,烏為之田。

 

蓋以聖德所致,天使鳥獸報祐之也。

 

27 書虛: 世莫不然。

 

考實之,殆虛言也。

 

28 書虛: 夫舜、禹之德,不能過堯。

 

堯葬於冀州,或言葬於崇山。

 

冀州鳥獸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駮也?

 

29 書虛: 或曰:「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於蒼梧,禹死於會稽。 勤苦有功,故天報之; 遠離中國,故天痛之。 」夫天報舜、禹,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

 

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常祭祀之。

 

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祭加舜、禹之墓,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祐聖人,何其拙也?

 

且無益哉!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祐舜、禹,非其實也。

 

30 書虛: 實者,蒼梧、多象之地,會稽、眾鳥所居。

 

《禹貢》曰:「彭蠡既瀦,陽鳥攸居。 」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

 

象自蹈土,鳥自食苹,土蹶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禹田。

 

海陵麋田,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

 

31 書虛: 《傳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乃以鴟夷橐投之於江。

 

子胥恚恨,驅水為濤,以溺殺人。

 

今時會稽丹徒大江,錢唐浙江,皆立子胥之廟。

 

蓋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濤也。

 

32 書虛: 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於江,實也;

 

言其恨恚驅水為濤者,虛也。

 

33 書虛: 屈原懷恨,自投湘江,湘江不為濤;

 

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為濤。

 

世人必曰:「屈原、申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如子胥。

 

」夫衛葅子路,而漢烹彭越,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然二士不能發怒於鼎鑊之中,以烹湯葅汁瀋漎旁人。

 

子胥亦,自先入鑊,乃入江,在鑊中之時,其神安居?

 

豈怯於鑊湯勇於江水哉?

 

何其怒氣前後不相副也?

 

34 書虛: 且投於江中,何江也?

 

有丹徒大江,有錢唐浙江,有吳通陵江。

 

或言投於丹徒大江,無濤。

 

欲言投於錢唐浙江,浙江、山陰江、上虞江皆有濤。

 

三江有濤,豈分橐中之體,散置三江中乎?

 

人若恨恚也,仇讎未死,子孫遺在,可也。

 

今吳國已滅,夫差無類,吳為會稽,立置太守,子胥之神,復何怨苦?

 

為濤不止,欲何求索?

 

吳、越在時,分會稽郡,越治山陰,吳都今吳,餘暨以南屬越,錢唐以北屬吳。

 

錢唐之江,兩國界也。

 

山陰、上虞,在越界中,子胥入吳之江為濤,當自上吳界中,何為入越之地?

 

怨恚吳王,發怒越江,違失道理,無神之驗也。

 

35 書虛: 且夫水難驅,而人易從也。

 

生任䈥力,死用精魂,子胥之生,不能從生人營衛其身,自令身死,䈥力消絕,精魂飛散,安能為濤?

 

使子胥之類數百千人,乘船渡江,不能越水;

 

一子胥之身,煮湯鑊之中,骨肉糜爛,成為羹葅,何能有害也?

 

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趙簡子殺其臣莊子義,其後杜伯射宣王,莊子義害簡子,事理似然,猶為虛言。

 

今子胥不能完體,為杜伯、子義之事以報吳王,而驅水往來,豈報讎之義,有知之驗哉?

 

俗語不實,成為丹青,丹青之文,賢聖惑焉! 36 書虛: 夫地之有百川也,猶人之有血脈也。

 

血脈流行,汎揚動靜,自有節度。

 

百川亦然,其朝夕往來,猶人之呼吸,氣出入也,天地之性,上古有之。

 

經曰:「江、漢朝宗于海。 」唐、虞之前也,其發海中之時,漾馳而已;

 

入三江之中,殆小淺狹,水激沸起,故騰為濤。

 

廣陵曲江有濤,文人賦之。

 

大江浩洋,曲江有濤,竟以隘狹也。

 

吳殺其身,為濤廣陵,子胥之神,竟無知也。

 

溪谷之深,流者安洋;

 

淺多沙石,激揚為瀨。

 

夫濤、瀨,一也,謂子胥為濤,誰居溪谷為瀨者乎?

 

案濤入三江,岸沸踊,中央無聲。

 

必以子胥為濤,子胥之身,聚岸漼也?

 

濤之起也,隨月盛衰,小大滿損不齊同。

 

如子胥為濤,子胥之怒,以月為節也?

 

三江時風,揚疾之波亦溺殺人,子胥之神,復為風也?

 

秦始皇渡湘水遭風,問湘山何祠。

 

左右對曰:「堯之女,舜之妻也。 」始皇太怒,使刑徒三千人,斬湘山之樹而履之。

 

夫謂子胥之神為濤,猶謂二女之精為風也。

 

37 書虛: 《傳書》言:孔子當泗水之葬,泗水為之卻流。

 

此言孔子之德,能使水卻,不湍其墓也。

 

38 書虛: 世人信之。

 

是故儒者稱論,皆言孔子之後當封,以泗水卻流為證。

 

如原省之,殆虛言也。

 

39 書虛: 夫孔子死,孰與其生?

 

生能操行,慎道應天;

 

死,操行絕,天祐至德。

 

故五帝三王招致瑞應,皆以生存,不以死亡。

 

孔子生時,推排不容,故歎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生時無祐,死反有報乎?

 

孔子之死,五帝三王之死也,五帝三王無祐,孔子之死,獨有天報,是孔子之魂聖,五帝之精不能神也。

 

40 書虛: 泗水無知,為孔子卻流,天神使之;

 

然則孔子生時,天神不使人尊敬?

 

如泗水卻流,天欲封孔子之後,孔子生時,功德應天,天不封其身,乃欲封其後乎?

 

41 書虛: 是蓋水偶自卻流。

 

江河之流,有回復之處,百川之行,或易道更路,與卻流無以異,則泗水卻流,不為神怪也。

 

42 書虛: 《傳書》稱:魏公子之德,仁惠下士,兼及鳥獸。

 

方與客飲,有鸇擊鳩,鳩走,巡於公子案下。

 

鸇追擊,殺於公子之前。

 

公子恥之,即使人多設羅,得鸇數十枚,責讓以擊鳩之罪。

 

擊鳩之鸇,低頭不敢仰視,公子乃殺之。

 

43 打開字典 書虛: 世稱之曰:「魏公子為鳩報仇。 」此虛言也。

 

44 書虛: 夫鸇、物也,情心不同,音語不通。

 

聖人不能使鳥獸為義理之行,公子何人,能使鸇低頭自責?

 

鳥為鸇者以千萬數,向擊鳩蜚去,安可復得?

 

45 打開字典 書虛: 能低頭自責,是聖鳥也;

 

曉公子之言,則知公子之行矣。

 

知公子之行,則不擊鳩於其前。

 

人猶不能改過,鳥與人異,謂之能悔,世俗之語,失物類之實也。

 

46 書虛: 或時公子實捕鸇,鸇得,人持其頭,變折其頸,疾痛低垂,不能仰視,緣公子惠義之人,則因褒稱,言鸇服過。

 

蓋言語之次,空生虛妄之美;

 

功名之下,常有非實之加。

 

47 書虛: 《傳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

 

48 打開字典 書虛: 此言虛也。

 

49 書虛: 夫亂骨肉,犯親戚,無上下之序者,禽獸之性,則亂不知倫理。

 

案桓公九合諸侯,一正天下,道之以德,將之以威,以故諸侯服從,莫敢不率,非內亂懷鳥獸之性者所能為也。

 

夫率諸侯朝事王室,恥上無勢而下無禮也。

 

外恥禮之不存,內何犯禮而自壞?

 

外內不相副,則功無成而威不立矣。

 

50 書虛: 世稱桀、紂之惡,不言淫於親戚。

 

實論者謂夫桀、紂惡微於亡秦,亡秦過泊於王莽,無淫亂之言。

 

桓公妻姑姊七人,惡浮於桀、紂,而過重於秦、莽也。

 

《春秋》采毫毛之美,貶纖芥之惡,桓公惡大,不貶何哉?

 

魯文姜、齊襄公之妹也,襄公通焉。

 

《春秋經》曰:「莊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郜。 」《春秋》何尤於襄公,而書其奸?

 

何宥於桓公,隱而不譏?

 

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

 

51 書虛: 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

 

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

 

世聞內嬖六人,嫡庶無別,則言亂於姑姊妹七人矣。

 

52 書虛: 《傳》書言:齊桓公負婦人而朝諸侯。

 

此言桓公之淫亂無禮甚也。

 

53 書虛: 夫桓公大朝之時,負婦人於背,其游宴之時,何以加此?

 

方脩士禮,崇厲肅敬,負婦人於背,何以能率諸侯朝事王室?

 

葵丘之會,桓公驕矜,當時諸侯畔者九國。

 

睚眥不得,九國畔去,況負婦人,淫亂之行,何以肯留?

 

54 書虛: 或曰:「管仲告諸侯:『吾君背有疽創,不得婦人,瘡不衰愈。 』諸侯信管仲,故無畔者。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孔子。

 

當時諸侯,千人以上,必知方術治疽,不用婦人,管仲為君諱也。

 

諸侯知仲為君諱而欺己,必恚怒而畔去,何以能久統會諸侯,成功於霸?

 

55 書虛: 或曰:「桓公實無道,任賢相管仲,故能霸天下。 」夫無道之人,與狂無異,信讒遠賢,反害仁義,安能任管仲?

 

能養人令之?

 

成事: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

 

無道之君,莫能用賢。

 

使管仲賢,桓公不能用;

 

用管仲,故知桓公無亂行也。

 

有賢明之君,故有貞良之臣。

 

臣賢,君明之驗,奈何謂之有亂?

 

56 書虛: 難曰:「衛靈公、無道之君,時知賢臣。 管仲為輔,何明桓公不為亂也? 」夫靈公無道,任用三臣,僅以不喪,非有功行也。

 

桓公尊九九之人,拔甯戚於車下,責苞茅不貢,運兵攻楚,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千世一出之主也,而云負婦人於背,虛矣。

 

57 書虛: 說《尚書》者曰:「周公居攝,帶天子之綬,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 」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

 

負扆南面鄉坐,扆在後也。

 

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於後也。

 

世俗傳云,則曰負婦人於背矣。

 

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井得一人之語也。

 

58 書虛: 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悲善。

 

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 」世俗傳言:「夔一足。 」案秩宗官缺,帝舜博求,眾稱伯夷,伯夷稽首讓于夔、龍。

 

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

 

斷足,足非其理也。

 

且一足之人,何用行也?

 

59 書虛: 夏后孔甲,田于東蓂山,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后來,之子必貴。 」或曰:「不勝,之子必賤。 」孔甲曰:「為余子,孰能賤之? 」遂載以歸。

析橑,斧斬其足,卒為守者。

 

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

 

斷足無宜,故為守者。

 

今夔一足,無因趨步,坐調音樂,可也;

 

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

 

孔甲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於夔焉。

 

60 書虛: 宋丁公者、宋人也。

 

未鑿井時,常有寄汲,計之,日去一人作。

 

自鑿井後,不復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人。 」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於井中。 」夫人生於人,非生於土也。

 

穿土鑿井,無為得人。

 

推此以論,負婦人之語,猶此類也。

 

61 書虛: 負婦人而坐,則云婦人在背;

 

知婦人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

 

使桓公用婦人徹胤服,婦人於背,女氣瘡可去,以婦人治疽。

 

方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女氣分隔,負之何益?

 

桓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以思致士,反以白日負婦人見諸侯乎?

 

62 打開字典 書虛: 《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

 

63 打開字典 書虛: 此虛也。

 

64 書虛: 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

 

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累。

 

十二年列侯卒,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而言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

 

65 書虛: 《傳書》又言: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軻刺秦王,不得,誅死。

 

後高漸麗復以擊筑見秦王,秦王說之;

 

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眼,使之擊筑。

 

漸麗乃置鉛於筑中以為重,當擊筑,秦王膝進,不能自禁,漸麗以筑擊秦王顙。

 

秦王病傷,三月而死。

 

66 書虛: 夫言高漸麗以筑擊秦王,實也;

 

言中秦王病傷三月而死,虛也。

 

67 書虛: 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

 

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始皇,始皇殺軻,明矣。

 

二十一年,使將軍王翦攻燕,得太子首;

 

二十五年,遂伐燕,而虜燕王嘉。

 

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筑擊始皇,不中,誅漸麗。

 

當二十七年,游天下,到會稽,至琅邪,北至勞、盛山,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平臺,始皇崩。

 

夫讖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

 

《傳書》又言病筑瘡三月而死於秦。

 

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於沙丘,或言死於秦,其死,言恆病瘡。

 

《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定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02 編輯

論衡●變虛

 

1變虛:《傳書》曰:宋景公之時,熒惑守心。

 

公懼,召子韋而問之,曰:「熒惑在心,何也?」

 

子韋曰:「熒惑、天罰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

 

公曰:「宰相、所使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

 

子韋曰:「可移於民。」

 

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也?寧獨死耳!」

 

子韋曰:「可移於歲。」

 

公曰:「民饑,必死。為人君而欲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者乎?是寡人命固盡也,子毋復言!」

 

子韋退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賀君。天之處高而耳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君延命二十一年。」

 

公曰:「奚知之?」

 

對曰:「君有三善,故有三賞,星必三徙,三徙行七星,星當一年,三七二十一,故君命延二十一歲。臣請伏於殿下以伺之,星必不徙,臣請死耳。」

 

是夕也,火星果徙三舍。

 

2變虛:如子韋之言,則延年審得二十一歲矣。

 

星徙審,則延命,延命明,則景公為善,天祐之也,則夫世間人能為景公之行者,則必得景公祐矣。

 

此言虛也。

 

何則?

 

皇天遷怒,使熒惑本景公身有惡而守心,則雖聽子韋言,猶無益也。

 

使其不為景公,則雖不聽子韋之言,亦無損也。

 

3變虛:齊景公時有彗星,使人禳之。

 

晏子曰:「無益也,秪取誣焉。

 

天道不闇,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也?

 

且天之有彗,以除穢也。

 

君無穢德,又何禳焉?

 

若德之穢,禳之何益?

 

《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君無回德,方國將至,何患於彗?

 

《詩》曰:『我無所監,夏后及商,用亂之故,民卒流亡。』若德回亂,民將流亡,祝史之為,無能補也。」

 

公說,乃止。

 

齊君欲禳彗星之凶,猶子韋欲移熒惑之禍也;

 

宋君不聽,猶晏子不肯從也,則齊君為子韋,晏子為宋君也。

 

同變共禍,一事二人,天猶賢宋君,使熒惑徙三舍,延二十一年,獨不多晏子,使彗消而增其壽,何天祐善偏駮不齊一也?

 

4變虛:人君有善行,善行動於心,善言出於意,同由共本,一氣不異。

 

宋景公出三善言,則其先三善言之前,必有善行也。

 

有善行,必有善政。

 

政善,則嘉瑞臻、福祥至,熒惑之星無為守心也。

 

使景公有失誤之行,以致惡政,惡政發,則妖異見,熒之守心,桑穀之生朝。

 

高宗消桑穀之變,以政不以言;

 

景公郤熒惑之異,亦宜以行。

 

景公有惡行,故熒惑守心。

 

不改政修行,坐出三善言,安能動天?

 

天安肯應?

 

何以效之?

 

使景公出三惡言,能使熒惑守心乎?

 

夫三惡言不能使熒惑守心,三善言安能使熒惑退徙三舍?

 

以三善言獲二十一年,如有百善言,得千歲之壽乎?

 

非天祐善之意,應誠為福之實也。

 

5變虛:子韋之言:「天處高而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

 

夫天、體也,與地無異。

 

諸有體者,耳咸附於首。

 

體與耳殊,未之有也。

 

天之去人,高數萬里,使耳附天,聽數萬里之語,弗能聞也。

 

人坐樓臺之上,察地之螻蟻,尚不見其體,安能聞其聲?

 

何則?

 

螻蟻之體細,不若人形大,聲音孔氣,不能達也。

 

今天之崇高,非直樓臺,人體比於天,非若螻蟻於人也。

 

謂天非若螻蟻於人也。

 

謂天聞人言,隨善惡為吉凶,誤矣。

 

四夷入諸夏,因譯而通。

 

同形均氣,語不相曉,雖五帝三王,不能去譯獨曉四夷,況天與人異體,音與人殊乎?

 

人不曉天所為,天安能知人所行?

 

使天體乎?

 

耳高,不能聞人言;

 

使天氣乎?

 

氣若雲煙,安能聽人辭?

 

6變虛:說災變之家曰:「人在天地之間,猶魚在水中矣。其能以行動天地,猶魚鼓而振水也。魚動而水蕩,氣變。」

 

此非實事也。

 

假使真然,不能至天。

 

魚長一尺,動於水中,振旁側之水,不過數尺。

 

大若不過與人同,所振蕩者,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澹然澄靜,離之遠也。

 

今人操行變氣,遠近宜與魚等,氣應而變,宜與水均。

 

以七尺之細形,形中之微氣,不過與一鼎之蒸火同,從下地上變皇天,何其高也?

 

7變虛:且景公、賢者也,賢者操行,上不及聖,下不過惡人。

 

世間聖人,莫不堯、舜,惡人,莫不桀、紂。

 

堯、舜操行多善,無移熒惑之效;

 

桀、紂之政多惡,有反景公脫禍之驗。

 

景公出三善言,延年二十一歲,是則堯、舜宜獲千歲,桀、紂宜為殤子。

 

今則不然,各隨年壽,堯、舜、桀、紂,皆近百載。

 

是竟子韋之言妄、延年之語虛也。

 

8變虛:且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

 

若是者,天使熒惑加禍於景公也,如何可移於將、相若歲與國民乎?

 

天之有熒惑也,猶王者之有方伯也。

 

諸侯有當死之罪,使方伯圍守其國。

 

國君問罪於臣,臣明罪在君,雖然,可移於臣子與人民。

 

設國君計其言,令其臣歸罪於國。

 

方伯聞之,肯聽其言,釋國君之罪,更移以付國人乎?

 

方伯不聽者,自國君之罪,非國人之辜也。

 

方伯不聽,自國君之罪,榮惑安肯移禍於國人?

 

若此,子韋之言妄也。

 

9變虛:曰:「景公聽乎言,庸何能動天?」

 

使諸侯不聽其臣言,引過自予。

 

方伯聞其言,釋其罪,委之去乎?

 

方伯不釋諸侯之罪,熒惑安肯徙去三舍?

 

夫聽與不聽,皆無福善,星徙之實,未可信用。

 

天人同道,好惡不殊,人道不然,則知天無驗矣。

 

10變虛:宋、衛、陳、鄭之俱災也,氣變見天。

 

梓慎知之,請於子產,有以除之,子產不聽。

 

天道當然,人事不能郤也。

 

使子產聽梓慎,四國能無災乎?

 

堯遭鴻水,時臣必有梓慎、子韋之知矣,然而不郤除者,堯與子產同心也。

 

11變虛:案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

 

審如此言,禍不可除,星不可郤也。

 

若夫寒溫失和,風雨不時,政事之家,謂之失誤所致,可以善政賢行變而復也。

 

若熒惑守心,若必死,猶亡禍安可除?

 

修政改行,安能郤之?

 

善政賢行,尚不能郤,出虛華之三言,謂星郤而禍除,增壽延年,享長久之福,誤矣。

 

12變虛:觀子韋之言景公,言熒惑之禍,非寒暑風雨之類,身死命終之祥也。

 

國且亡,身且死,祅氣見於天,容色見於面。

 

面有容色,雖善操行不能滅,死徵已見也。

 

在體之色,不可以言行滅;

 

在天之妖,安可以治除乎?

 

人病且死,色見於面,人或謂之曰:「此必死之徵也。雖然,可移於五鄰,若移於奴役。」

 

當死之人,正言不可,容色肯為善言之故滅,而當死之命,肯為之長乎?

 

氣不可滅,命不可長,然則熒惑安可郤?

 

景公之年安可增乎?

 

由此言之,熒惑守心,未知所為,故景公不死也。

 

13變虛:且言「星徙三舍」者,何謂也?

 

星三徙於一舍乎?

 

一徒歷於三舍也?

 

案子韋之言曰:「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

 

若此,星竟徙三舍也。

 

夫景公一坐有三善言,星徙三舍,如有十善言,星徙十舍乎?

 

熒惑守心,為善言郤,如景公復出三惡言,熒惑食心乎?

 

為善言郤,為惡言進,無善無惡,熒惑安居不行動乎?

 

14變虛:或時熒惑守心為旱災,不為君薨。

 

子韋不知,以為死禍,信俗至誠之感。

 

熒惑之處星,必偶自當去,景公自不死,世則謂子韋之言審、景公之誠感天矣。

 

15變虛:亦或時子韋知星行度適自去,自以著己之知,明君臣推讓之所致,見星之數七,因言星七舍,復得二十一年,因以星舍計年之數,是與齊太卜無以異也。

 

16變虛:齊景公問太卜曰:「子之道何能?」

 

對曰:「能動地。」

 

晏子往見公,公曰:「寡人問太卜曰:『子道何能?』對曰:『能動地。』地固可動乎?」

 

晏子嘿然不對。

 

出,見太卜曰:「昔吾見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

 

太卜曰:「然。」

 

晏子出,太卜走見公,:「臣非能動地,地固將自動。」

 

夫子韋言星徙,猶太卜言地動也。

 

地固且自動,太卜言己能動之;

 

星固將自徙,子韋言君能徙之。

 

使晏子不言鉤星在房、心,則太卜之姦對不覺。

 

宋無晏子之知臣,故子韋之一言,遂為其是。

 

17變虛:案子韋《書錄序秦》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舍。」

 

不言「三」。

 

或時星當自去,子韋以為驗,實動離舍,世增言「三」。

 

既空增三舍之數,又虛生二十一年之壽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40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04 編輯

論衡●異虛

 

1異虛:殷高宗之時,桑穀俱生於朝,七日而大拱。

 

高宗召其相而問之,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

 

問祖己。

 

祖己曰:「夫桑穀者、野草也,而生於朝,意朝亡乎?」

 

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桑穀亡。

 

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

 

2異虛:高宗、賢君也,而感桑穀生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

 

脩善之義篤,故瑞應之福渥。

 

3異虛:此虛言也。

 

4異虛:祖己之言,朝當亡哉!

 

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

 

人欲死,怪出;

 

國欲亡,期盡。

 

人死命終,死不復生,亡不復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於不亡?

 

高宗之脩行,何益於除禍?

 

夫家人見凶脩善,不能得吉;

 

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

 

除禍且不能,況能招致六國,延期至百年乎?

 

故人之死生,在於命之夭壽,不在行之善惡;

 

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於政之得失。

 

5異虛:案祖己之占,桑穀為亡之妖,亡象已見,雖脩孝行,其何益哉?

 

何以效之?

 

魯昭公之時,鸜鵒來巢,師己採文、成之世童謠之語,有鸜鵒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占謂之凶。

 

其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出於齊,國果空虛。

 

都有虛驗,故野鳥來巢;

 

師己處之,禍意如占。

 

使昭公聞師己之言,脩行改政為善,居高宗之操,終不能消,何則?

 

鸜鵒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

 

鸜鵒之兆,已出於文、成之世矣。

 

根生,葉安得不茂?

 

源發,流安得不廣?

 

此尚為近,未足以言之。

 

6異虛:夏將衰也,二龍戰於庭,吐漦而去。

 

夏王櫝而藏之。

 

夏亡,傳於殷;

 

殷亡,傳於周,皆莫之發。

 

至幽王之時,發而視之,漦流于庭,化為玄黿,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歸周,厲王惑亂,國遂滅亡。

 

幽、厲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

 

周亡之妖,已出久矣。

 

妖出,禍安得不就?

 

瑞見,福安得不至?

 

若二龍戰時言曰:「余褒之二君也。」

 

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

 

龍稱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惡則國不得不亡。

 

徵已見,雖五聖十賢相與郤之,終不能消。

 

善惡同實:善祥出,國必興;

 

惡祥見,朝必亡。

 

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河源出於崑崙,其流播於九河。

 

使堯、禹郤以善政,終不能還者,水勢當然,人事不能禁也。

 

河源不可禁,二龍不可除,則桑穀不可郤也。

 

7異虛:王命之當興也,猶春氣之當為夏也;

 

其當亡也,猶秋氣之當為冬也。

 

見春之微葉,知夏有莖葉;

 

覩秋之零實,知冬之枯萃。

 

桑穀之生,其猶春葉秋實也,必然猶驗之。

 

今詳修政改行,何能除之?

 

8異虛:夫以周亡之祥,見於夏時,又何以知桑穀之生,不為紂亡出乎?

 

或時祖己言之,信野草之占,失遠近之實;

 

高宗問祖己之後,側身行道,六國諸侯,偶朝而至。

 

高宗之命,自長未終,則謂起桑穀之問,改政脩行,享百年之福矣。

 

9異虛:夫桑穀之生,殆為紂出。

 

亦或時吉而不凶,故殷朝不亡,高宗壽長;

 

祖己信野草之占,謂之當亡之徵。

 

10異虛:漢孝武皇帝之時,獲白麟,戴兩角而共觝,使謁者終軍議之。

 

軍曰:「夫野獸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為一也。」

 

麒麟、野獸也,桑穀、野草也,俱為野物,獸、草何別?

 

終軍謂獸為吉,祖己謂野草為凶。

 

11異虛: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

 

祖己以為遠人將有來者,說《尚書》家謂雉凶,議駮不同。

 

且從祖己之言,雉來吉也。

 

雉伏於野草之中,草覆野鳥之形,若民人處草廬之中,可謂其人吉而廬凶乎?

 

民人入都,不謂之凶;

 

野草生朝,何故不吉?

 

12異虛:雉則民人之類,如謂含血者吉,長狄來至,是吉也,何故謂之凶?

 

如以從夷狄來者不吉,介葛盧來朝,是凶也。

 

如以草木者為凶,朱草、蓂莢出,是不吉也。

 

朱草、蓂莢皆草也,宜生於野,而生於朝,是為不吉,何故謂之瑞?

 

一野之物,來至或出,吉凶異議。

 

朱草、蓂莢,善草,故為吉,則是以善惡為吉凶,不以都野為好醜也。

 

13異虛:周時天下太平,越嘗獻雉於周公,高宗得之而吉。

 

雉亦草野之物,何以為吉?

 

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則麇亦仍有似君子,公孫術得白鹿,占何以凶?

 

然則雉之吉凶未可知,則夫桑穀之善惡未可驗也。

 

桑穀或善物,象遠方之士,將皆立於高宗之廟,故高宗獲吉福,享長久也。

 

14異虛:說災異之家,以為天有災異者,所以譴告王者,信也。

 

夫王者有過,異見於國;

 

不改,災見草木;

 

不改,災見於五穀;

 

不改,災至身。

 

《左氏春秋傳》曰:「國之將亡,鮮不五稔。」

 

災見於五穀,五穀安得熟?

 

不熟,將亡之徵。

 

災亦有且亡五穀不熟之應。

 

天不熟,或為災,或為福,禍福之實未可知,桑穀之言安可審?

 

15異虛:論說之家,著於書記者,皆云:「天雨穀者凶。」

 

《書傳》曰:「蒼頡作書,天雨穀,鬼夜哭。」

 

此方凶惡之應。

 

和者,天何用成穀之道,從天降而和,且猶謂之善,況所成之穀,從雨下乎?

 

極論訂之,何以為凶?

 

夫陰陽和則穀稼成,不則被災害。

 

陰陽和者,穀之道也,何以謂之凶?

 

絲成帛,縷成布。

 

賜人絲縷,猶為重厚,況遺人以成帛與織布乎?

 

夫絲縷猶陰陽,帛布猶成穀也。

 

賜人帛,不謂之惡,天與之穀,何故謂之凶?

 

夫雨穀吉凶未可定,桑穀之言未可知也。

 

16異虛:使暢草生於周之時,天下太平,人來獻暢草。

 

暢草亦草野之物也,與彼桑穀何異?

 

如以夷狄獻之則為吉,使暢草生於周家,肯謂之善乎?

 

夫暢草可以熾釀,芬香暢達者,將祭,灌暢降神。

 

設自生於周朝,與嘉禾、朱草、蓂莢之類不殊矣。

 

然則桑亦食蠶,蠶為絲,絲為帛,帛為衣,衣以入宗廟為朝服,與暢無異,何以謂之凶?

 

17異虛:衛獻公太子至靈臺,虵遶左輪。

 

御者曰:「太子下拜。吾聞國君之子,虵遶車輪左者速得國。」

 

太子遂不下,反乎舍。

 

御人見太子,太子曰:「吾聞為人子者,盡和順於君,不行私欲,共嚴承令,不逆君安。今吾得國,是君失安也。見國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得國而拜,其非君欲。廢子道者不孝,逆君欲則不忠,而欲我行之,殆吾欲國之危明也。」

 

投殿將死,其御止之,不能禁,遂伏劍而死。

 

夫虵繞左輪,審為太子速得國,太子宜不死,獻公宜疾薨。

 

今獻公不死,太子伏劍,御者之占,俗之虛言也。

 

或時虵為太子將死之妖,御者信俗之占,故失吉凶之實。

 

夫桑穀之生,與虵遶左輪相似類也。

 

虵至實凶,御者以為吉;

 

桑穀實吉,祖己以為凶。

 

18異虛:禹南濟於江,有黃龍負舟,舟中之人五色無主。

 

禹乃嘻笑而稱曰:「我受命於天,竭力以勞萬民。生、寄也,死、歸也。死、歸也,何足以滑和?視龍猶蝘蜓也。」

 

龍去而亡。

 

案古今龍至皆為吉,而禹獨謂黃龍凶者,見其負舟,舟中之人恐也。

 

夫以桑穀比於龍,吉凶雖反,蓋相似。

 

野草生於朝,尚為不吉,殆有若黃龍負舟之異,故為吉而殷朝不亡。

 

19異虛:晉文公將與楚成王戰於城濮,彗星出楚,楚操其柄,以問咎犯。

 

咎犯對曰:「以彗鬭,倒之者勝。」

 

文公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盬其腦。

 

問咎犯,咎犯曰:「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戰必大勝。」

 

文公從之,大破楚師。

 

嚮令文公問庸臣,必曰不勝。

 

何則?

 

彗星無吉,搏在上無凶也。

 

夫桑穀之占,占為凶,猶晉當彗末、搏在下為不吉也。

 

然而吉者,殆有若對彗、見天之詭,故高宗長久,殷朝不亡。

 

20異虛:使文公不問咎犯,咎犯不明其吉,戰以大勝,世人將曰:「文公以至賢之德,破楚之無道,天雖見妖,臥有凶夢,猶滅妖消凶以獲福。」

 

殷無咎犯之異知,而有祖己信常之占。

 

故桑穀之文,傳世不絕;

 

轉禍為福之言,到今不實。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09:40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08 編輯

論衡●感虛

 

1感虛:儒者《傳書》言:「堯之時,十日並出,萬物燋枯。堯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

 

2感虛:此言虛也。

 

3感虛:夫人之射也,不過百步,矢力盡矣。

 

日之行也,行天星度,天之去人,以萬里數,堯上射之,安能得日?

 

使堯之時,天地相近,不過百步,則堯射日,矢能及之;

 

過百步,不能得也。

 

4感虛:假使堯時天地相近,堯射得之,猶不能傷日,傷日何肯去?

 

何則?

 

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人從旁射之,雖中,安能滅之?

 

地火不為見射而滅,天火何為見射而去?

 

5感虛:此欲言堯以精誠射之,精誠所加,金石為虧,蓋誠無堅則亦無遠矣。

 

夫水與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滅之,則當射水而除之。

 

洪水之時,流濫中國,為民大害,堯何不推精誠射而除之?

 

堯能射日,使火不為害,不能射河,使水不為害。

 

夫射水不能郤水,則知射日之語虛,非實也。

 

6感虛:或曰:「日、氣也,射雖不及,精誠滅之。」

 

夫天亦遠,使其為氣,則與日月同;

 

使其為體,則與金石等,以堯之精誠,滅日虧金石,上射日則能穿天乎?

 

世稱桀、紂之惡,射天而毆地;

 

譽高宗之德,政消桑穀。

 

今堯不能以德滅十日,而必射之,是德不若高宗,惡與桀、紂同也,安能以精誠獲天之應也?

 

7感虛:《傳書》言:「武王伐紂,渡孟津,陽侯之波,逆流而擊,疾風晦冥,人馬不見。於是武王左操黃鉞,右執白旄,瞋目而麾之曰:『余在,天下誰敢害吾意者!』於是風霽波罷。」

 

8感虛:此言虛也。

 

9感虛:武王渡孟津時,士眾喜樂,前歌後舞,天人同應。

 

人喜天怒,非實宜也。

 

前歌後舞,未必其實;

 

麾風而止之,迹近為虛。

 

10感虛:夫風者、氣也,論者以為天地之號令也。

 

武王誅紂是乎?

 

天當安靜以祐之。

 

如誅紂非乎?

 

而天風者、怒也。

 

武王不奉天令,求索己過,瞋目言曰:「余在,天下誰敢害吾者!」

 

重天怒,增己之惡也,風何肯止?

 

父母怒,子不改過,瞋目大言,父母肯貰之乎?

 

如風、天所為,禍氣自然,是亦無知,不為瞋目麾之故止。

 

夫風猶雨也,使武王瞋目以旄麾雨而止之乎?

 

武王不能止雨,則亦不能止風。

 

11感虛:或時武王適麾之,風偶自止,世褒武王之德,則謂武王能止風矣。

 

12感虛:《傳書》言:「魯襄公與韓戰,戰酣,日暮,公援戈而麾之,日為之反三舍。」

 

13感虛:此言虛也。

 

14感虛:凡人能以精誠感動天,專心一意,委務積神,精通于天,天為變動,然尚未可謂然。

 

襄公志在戰,為日暮一麾,安能令日反?

 

使聖人麾日,日終不反,襄公何人?

 

而使日反乎?

 

15感虛:《鴻範》曰:「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有風雨。」

 

夫星與日月同精,日月不從星,星輒復變。

 

明日月行有常度,不得從星之好惡也,安得從襄公之所欲?

 

16感虛:星之在天也,為日月舍,猶地有郵亭,為長吏廨也。

 

二十八舍有分度,一舍十度,或增或減。

 

言日反三舍,乃三十度也。

 

日、日行一度,一麾之間,反三十日時所在度也?

 

如謂舍為度,三度亦三日行也,一麾之間,令日卻三日也?

 

17感虛:宋景公推誠出三善言,熒惑徙三舍,實論者猶謂之虛。

 

襄公爭鬭,惡日之暮,以此一戈麾,無誠心善言,日為之反,殆非其意哉!

 

且日、火也,聖人麾火,終不能郤,襄公麾日,安能使反?

 

18感虛:或時戰時日正卯,戰迷,謂日之暮。

 

麾之,轉左曲道,日若郤。

 

世好神怪,因謂之反,不道所謂也。

 

19感虛:《傳書》言:「荊軻為燕太子謀刺秦王,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太白蝕昴。」

 

此言精感天,天為變動也。

 

20感虛:夫言白虹貫日、太白蝕昴,實也。

 

言荊軻之謀、衛先生之畫,感動皇天,故白虹貫日、太白蝕昴者,虛也。

 

21感虛:夫以筯撞鍾,以筭擊鼓,不能鳴者,所用撞擊之者小也。

 

今人之形不過七尺,以七尺形中精神,欲有所為,雖積銳意,猶筯撞鍾、筭擊鼓也,安能動天?

 

精非不誠,所用動者小也。

 

且所欲害者,人也,人不動,天反動乎?

 

22感虛:問曰:「人之害氣,能相動乎?」

 

曰:「不能。」

 

「預讓欲害趙襄子,襄子心動貫高欲篡高祖,高祖亦心動。二子懷精,故兩主振感。」

 

曰:禍變且至,身自有怪,非適人所能動也。

 

何以驗之?

 

時或遭狂人於途,以刃加己,狂人未必念害己身也,然而己身先時已有妖怪矣。

 

由此言之,妖怪之至,禍變自凶之象,非欲害己者之所為也。

 

且凶之人,卜得惡兆,筮得凶卦,出門見不吉,占危睹禍氣。

 

禍氣見於面,猶白虹、太白見於天也。

 

變見於天,妖出於人,上下適然,自相應也。

 

23感虛:《傳書》言:「燕太子丹朝於秦,不得去,從秦王求歸。秦王執留之,與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令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乃得歸。』當此之時,天地祐之,日為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秦王以為聖,乃歸之。」

 

24感虛:此言虛也。

 

25感虛:燕太子丹何人?

 

而能動天?

 

聖人之拘,不能動天;

 

太子丹、賢者也,何能致此?

 

26感虛:夫天能祐太子,生諸瑞以免其身,則能和秦王之意,以解其難。

 

見拘一事而易,生瑞五事而難。

 

舍一事之易,為五事之難,何天之不憚勞也?

 

27感虛:湯困夏臺,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陳、蔡。

 

三聖之困,天不能祐,使拘之者睹祐知聖,出而尊厚之。

 

或曰:「拘三聖者,不與三誓,三聖心不願,故祐聖之瑞,無因而至。

 

天之祐人,猶借人以物器矣,人不求索,則弗與也。」

 

曰:太子願天下瑞之時,豈有語言乎?

 

心願而已。

 

然湯閉於夏臺、文王拘於羑里時,心亦願出;

 

孔子厄陳、蔡,心願食。

 

天何不令夏臺、羑里關鑰毀敗,湯、文涉出;

 

雨粟陳、蔡,孔子食飽乎?

 

28感虛:太史公曰:「世稱太子丹之令天雨粟,馬生角,大抵皆虛言也。」

 

太史公、書漢世實事之人,而云「虛言」,近非實也。

 

29感虛:《傳書》言:「杞梁氏之妻嚮城而哭,城為之崩。」

 

此言杞梁從軍不還,其妻痛之,嚮城而哭,至誠悲痛,精氣動城,故城為之崩也。

 

30感虛:夫言嚮城而哭者,實也;

 

城為之崩者,虛也。

 

31感虛:夫人哭悲,莫過雍門子。

 

雍門子哭對孟嘗君,孟嘗君為之於邑。

 

蓋哭之精誠,故對嚮之者悽愴感慟也。

 

夫雍門子能動孟嘗之心,不能感孟嘗衣者,衣不知惻怛,不以人心相關通也。

 

今城、土也,土猶衣也,無心腹之藏,安能為悲哭感慟而崩?

 

32感虛:使至誠之聲能動城土,則其對林木哭,能折草破木乎?

 

嚮水火而泣,能涌水滅火乎?

 

夫草木水火,與土無異,然杞梁之妻不能崩城,明矣。

 

33感虛:或時城適自崩,杞梁妻適哭,下世好虛,不原其實,故崩城之名,至今不滅。

 

34感虛:《傳書》言:「鄒衍無罪,見拘於燕,當夏五月,仰天而歎,天為隕霜。」

 

此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無以異也。

 

35感虛:言其無罪見拘,當夏仰天而歎,實也;

 

言天為之雨霜,虛也。

 

36感虛:夫萬人舉口,並解吁嗟,猶未能感天;

 

鄒衍一人,冤而壹歎,安能下霜?

 

37感虛:鄒衍之冤,不過曾子、伯奇。

 

曾子見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

 

疑、與拘同,吟、歌與歎等,曾子、伯奇不能致寒,鄒衍何人,獨能雨霜?

 

38感虛:被逐之冤,尚未足言。

 

申生伏劍,子胥刎頸,實孝而賜死,誠忠而被誅,且臨死時,皆有聲辭。

 

聲辭出口,與仰天歎無異,天不為二子感動,獨為鄒衍動,豈天痛見拘,不悲流血哉?

 

伯奇冤痛相似,而感動不同也?

 

39感虛:夫熯一炬火,爨一鑊水,終日不能熱也;

 

倚一尺冰,置庖廚中,終夜不能寒也。

 

何則?

 

微小之感,不能動大巨也。

 

今鄒衍之歎,不過如一炬、尺冰,而皇天巨大,不徒鑊水庖廚之醜類也。

 

一仰天歎,天為隕霜,何天之易感、霜之易降也?

 

40感虛:夫哀與樂同,喜與怒均。

 

衍興怨痛,使天下霜,使衍蒙非望之賞,仰天而笑,能以冬時使天熱乎?

 

變復之家曰:「人君秋賞則溫,夏罰則寒。」

 

寒不累時,則霜不降;

 

溫不兼日,則冰不釋。

 

一夫冤而一歎,天輒下霜,何氣之易變、時之易轉也?

 

41感虛:寒溫自有時,不合變復之家。

 

且從變復之說,或時燕王好用刑,寒氣應至;

 

而衍囚拘而歎,歎時,霜適自下。

 

世見適歎而霜下,則謂鄒衍歎之致也。

 

42感虛:《傳書》言:「師曠奏《白雪》之曲,而神物下降,風雨暴至,平公因之癃病,晉國赤地。」

 

43感虛:或言:「師曠《清角》之曲,一奏之,有雲從西北起;再奏之,大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墮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懼,伏乎廊室。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

 

夫《白雪》與《清角》,或同曲而異名,其禍敗同一實也。

 

44感虛:傳書之家,載以為是;

 

世俗觀見,信以為然。

 

原省其實,殆虛言也。

 

45感虛:夫《清角》何音之聲,而致此?

 

:「《清角》、木音也,故致風而。如木為風,雨與風俱。」

 

三尺之木,數絃之聲,感動天地,何其神也?

 

此復一哭崩城、一歎下霜之類也。

 

46感虛:師曠能鼓《清角》,必有所受,非能質性生出之也。

 

其初受學之時,宿昔習弄,非直一再奏也。

 

審如《傳書》之言,師曠學《清角》時,風雨當至也。

 

47感虛:《傳書》言:「瓠芭鼓瑟,淵魚出聽;師曠鼓琴,六馬仰秣。」

 

或言:「師曠鼓《清角》,一奏之,有玄鶴二八,自南方來,集於廊門之危;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聲吁于天。平公大悅,坐者皆喜。」

 

《尚書》曰:「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此雖奇怪,然尚可信。

 

何則?

 

鳥獸好悲聲,耳與人耳同也。

 

禽獸見人欲食,亦欲食之,聞人之樂,何為不樂?

 

48感虛:然而「魚聽」、「仰秣」,「玄鶴延頸」,「百獸率舞」,蓋且其實;

 

風雨之至,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虛言也。

 

49感虛:或時奏《清角》時,天偶風雨,風雨之後,晉國適旱;

 

平公好樂,喜笑過度,偶發癃病。

 

傳書之家,信以為然,世人觀見,遂以為實。

 

實者樂聲不能致此。

 

何以驗之?

 

風雨暴至,是陰陽亂也。

 

樂能亂陰陽,則亦能調陰陽也,王者何須脩身正行,擴施善政?

 

使鼓調陰陽之曲,和氣自至,太平自立矣。

 

50感虛:《傳書》言:「湯遭七年旱,以身禱於桑林,自責以六過,天乃雨。」

 

或言:「五年。禱辭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天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剪其髮,麗其手,自以為牲,用祈福於上帝。上帝甚說,時雨乃至。」

 

51感虛:言湯以身禱於桑林自責,若言剪髮、麗手、自以為牲,用祈福於帝者,實也。

 

言雨至為湯自責以身禱之故,殆虛言也。

 

52感虛:孔子疾病,子路請禱。

 

孔子曰:「有諸?」

 

子路曰:「有之;《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祗。』」孔子曰:「丘之禱久矣。」

 

聖人脩身正行,素禱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無罪,故曰「禱久矣」。

 

《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敘,與鬼神合其吉凶。」

 

此言聖人與天地鬼神同德行也。

 

即須禱以得福,是不同也。

 

湯與孔子俱聖人也,皆素禱之日久。

 

孔子不使子路禱以治病,湯何能以禱得雨?

 

孔子素禱,身猶疾病;

 

湯亦素禱,歲猶大旱,然則天地之有水旱,猶人之有疾病也。

 

疾病不可以自責除,水旱不可以禱謝去,明矣。

 

53感虛:湯之致旱以過乎?

 

是不與天地同德也。

 

今不以過致旱乎?

 

自責禱謝,亦無益也。

 

人形長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癉熱之病,深自剋責,猶不能愈,況以廣大之天,自有水旱之變,湯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誠,自責禱謝,安能得雨邪?

 

人在層臺之上,人從層臺下叩頭,求請臺上之物。

 

臺上之人聞其言,則憐而與之;

 

如不聞其言,雖至誠區區,終無得也。

 

夫天去人,非徒層臺之高也,湯雖自責,天安能聞知而與之雨乎?

 

54感虛:夫旱、火變也,湛、水異也。

 

堯遭洪水,可謂湛矣,堯不自責,以身禱祈,必舜、禹治之,知水變必須治也。

 

除湛不以禱祈,除旱亦宜如之。

 

由此言之,湯之禱祈,不能得雨。

 

55感虛:或時旱久,時當自雨,湯以旱久,亦適自責,世人見雨之下,隨湯自責而至,則謂湯以禱祈得雨矣。

 

56感虛:《傳書》言:「倉頡作書,天雨粟,鬼夜哭。」

 

此言文章興而亂漸見,故其妖變致天雨粟、鬼夜哭也。

 

57感虛:夫言天雨粟、鬼夜哭,實也。

 

言其應倉頡作書,虛也。

 

58感虛:夫河出《圖》,洛出《書》,聖帝明王之瑞應也。

 

圖書文章,與倉頡所作字畫何以異?

 

天地為圖書,倉頡作文字,業與天地同,指與鬼神合,何非何惡,而致雨粟、神哭之怪?

 

使天地鬼神惡人有書,則其出圖書非也;

 

天不惡人有書,作書何非,而致此怪?

 

59感虛:或時倉頡適作書,天適雨粟,鬼偶夜哭,而雨粟、鬼神哭,自有所為,世見應書而至,則謂作書生亂敗之象,應事而動也。

 

60感虛:「天雨穀」、論者謂之從天而下,變而生。

 

61感虛:如以雲雨論之,雨穀之變,不足怪也。

 

何以驗之?

 

62感虛:夫雲雨出於丘山,降散則為雨矣。

 

人見其從上而墜,則謂之天雨水也。

 

夏日則雨水,冬日天寒,則雨凝而為雪,皆由雲氣發於丘山,不從天上降集於地,明矣。

 

夫穀之雨,猶復雲布之亦從地起,因與疾風俱飄,參於天,集於地。

 

人見其從天落也,則謂之「天雨穀」。

 

63感虛:建武三十一年中,陳留雨穀,穀下蔽地。

 

案視穀形,若茨而黑,有似於稗實也。

 

此或時夷狄之地,生出此穀,夷狄不粒食,此穀生於草野之中,成熟垂委於地,遭疾風暴起,吹揚與之俱飛,風衰穀集,墜於中國。

 

中國見之,謂之「雨穀。」

 

何以效之?

 

野火燔山澤,山澤之中,草木皆燒,其葉為灰,疾風暴起,吹揚之,參天而飛,風衰葉下,集於道路。

 

夫「天雨穀」者、草木葉燒飛而集之類也,而世以為雨穀,作《傳書》者以變怪。

 

64感虛:天主施氣,地主產物,有葉實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為也。

 

今穀非氣所生,須土以成,雖云怪變,怪變因類。

 

生地之物,更從天集,生天之物,可從地出乎?

 

地之有萬物,猶天之有列星也,星不更生於地,穀何獨生於天乎?

 

65感虛:《傳書》又言:「伯益作井,龍登玄雲,神棲崑崙。」

 

言龍井有害,故龍、神為變也。

 

66感虛:夫言龍登玄雲,實也。

 

言神棲崑崙,又言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虛也。

 

67感虛:夫作井而飲,耕田而食,同一實也。

 

伯益作井,致有變動,始為耕耘者,何故無變?

 

神農之橈木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穀,穀始播種。

 

耕土以為田,鑿地以為井,井出水以救渴,田出穀以拯饑,天地鬼神所欲為也,龍何故登玄雲?

 

神何故棲崑崙?

 

68感虛:夫龍之登玄雲,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

 

方今盛夏,雷雨時至,龍多登雲。

 

雲龍相應,龍乘雲雨而行,物類相致,非有為也。

 

69感虛:堯時,五十之民,擊壤於塗。

 

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也!」

 

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

 

堯時已有井矣。

 

唐、虞之時,豢龍、御龍,龍常在朝,夏末政衰,龍乃隱伏,非益鑿井,龍登雲也。

 

70感虛:所謂神者,何神也?

 

百神皆是,百神何故惡人為井?

 

使神與人同,則亦宜有飲之欲。

 

有飲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實也。

 

71感虛:夫益殆不鑿井,龍不為鑿井登雲,神不棲於崑崙,傳書意妄,造生之也。

 

72感虛:《傳書》言:「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晉伯宗以輦者之言,令景公素縞而哭之,河水為之流通。」

 

73感虛:此虛言也。

 

74感虛: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血脈不通也。

 

治癰腫者,可復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

 

75感虛: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帝堯吁嗟,博求賢者。

 

水變甚於河壅,堯憂深於景公,不聞以素縞哭泣之聲能厭勝之。

 

堯無賢人若輦者之術乎?

 

將洪水變大,不可以聲服除也?

 

76感虛:如「素縞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不自責。

 

梁山、堯時山也;

 

所壅之河、堯時河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踊,二者之變,無以殊也。

 

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輦者治壅河用自責,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殊,殆非賢聖變復之實也。

 

77感虛:凡變復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

 

有寒則復之以溫,溫復解之以寒。

 

故以龍致雨,以刑逐暑,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

 

山崩壅河,素縞哭之,於道何意乎?

 

78感虛:此或時河壅之時,山初崩,土積聚,水未盛。

 

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

 

壞沮水流,竟注東去。

 

遭伯宗得輦者之言,因素縞而哭,哭之因流,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復。

 

其實非也。

 

何以驗之?

 

使山恆自崩乎?

 

素縞哭無益也。

 

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

 

素縞而哭,何政所改,而天變復乎?

 

79感虛:《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搤其左臂。

 

曾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搤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輒感。」

 

80感虛:曰:此虛也。

 

81感虛:夫「孝悌之至,通於神明」,乃謂德化至天地。

 

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

 

82感虛: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乎,曾子亦病?

 

曾母死,曾子輒死乎?

 

攷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

 

此精氣能小相動,不能大相感也。

 

83感虛: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

 

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搤臂,安能動子?

 

84感虛:疑世人頌成,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搤臂之說也。

 

85感虛:世稱:南陽卓公為緱氏令,蝗不入界。

 

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

 

86感虛:此又虛也。

 

87感虛:夫賢明至誠之化,通於同類,能相知心,然後慕服。

 

蝗蟲、閩虻之類也,何知何見?

 

而能知卓公之化?

 

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

 

閩虻不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

 

88感虛: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獨溫乎?

 

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

 

89感虛:夫如是,蝗蟲適不入界,卓公賢名稱於世,世則謂之能郤蝗蟲矣。

 

何以驗之?

 

夫蝗之集於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

 

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

 

所少之野,則伯夷所處也。

 

集過有多少,不能盡蔽覆也。

 

夫集地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

 

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14 編輯

論衡●福虛

 

1福虛:世論行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

 

福禍之應,皆天也,人為之,天應之。

 

陽恩,人君賞其行;

 

陰惠,天地報其德。

 

2福虛:無貴賤賢愚,莫謂不然。

 

徒見行事有其文傳,又見善人時遇福,故遂信之,謂之實然。

 

斯言或時賢聖欲勸人為善,著必然之語,以明德報;

 

或福時適,遇者以為然。

 

如實論之,安得福祐乎?

 

3福虛: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

 

令尹問:「王安得此疾也?」

 

王曰:「我食寒葅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其罪乎?是廢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國人聞之也。

譴而行誅乎?則庖廚監食者,法皆當死,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見之也,因遂吞之。」

 

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臣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輔。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為傷。」

 

是夕也,惠王之後而蛭出,及久患心腹之積皆愈。

 

故天之親德也,可謂不察乎?

 

4福虛:曰:此虛言也。

 

5福虛: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

 

何則?

 

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

 

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譴葅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於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御下之威,無禦非之心,不肖一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若塵土落於葅中,大如蟣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不明其過,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葅中,眇目之人,猶將見之。

 

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葅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

 

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隱匿之處,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

 

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葅中,可復隱匿而強食之?

 

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報祐不肖人也。

 

6福虛:不忍譴蛭,世謂之賢,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類,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以容人之過,必眾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實也?

 

7福虛: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腹中熱也。

 

初吞,蛭時未死,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止。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愈。

 

猶狸之性食鼠,人有鼠病,吞狸自愈,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

 

食蛭蟲而病愈,安得怪乎?

 

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之後蛭出,安得祐乎?

 

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臣因再拜,賀病不為傷,著己知來之德,以喜惠王之心,是與子韋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動,無以異也。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家無故黑牛生白犢,以問孔子。

 

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

 

即以犢祭。

 

一年,其父無故而盲。

 

牛又生白犢,其父又使其子問孔子。

 

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

 

復以犢祭。

 

一年,其子無故而盲。

 

其後楚攻宋,圍其城。

 

當此之時,易子而食之,㭊骸而炊之,此獨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

 

軍罷圍解,父子俱視。

 

此脩善積行神報之效也。

 

8福虛:曰:此虛言也。

 

9福虛:夫宋人父子脩善如此,神報之,何必使之先盲後視哉?

 

不盲常視,不能護乎?

 

此神不能護不盲之人,則亦不能以盲護人矣。

 

使宋、楚之君合戰頓兵,流血僵尸,戰夫禽獲,死亡不還,以盲之故,得脫不行,可謂神報之矣。

 

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華元、子反結言而退,二軍之眾,並全而歸,兵矢之刃無頓用者。

 

雖有乘城之役,無死亡之患。

 

為善人報者,為乘城之間乎?

 

使時不盲,亦猶不死。

 

盲與不盲,俱得脫免,神使之盲,何益於善?

 

10福虛:當宋國乏糧之時也,盲人之家,豈獨富哉?

 

俱與乘城之家易子㭊骸,反以窮厄獨盲無見,則神報祐人,失善惡之實也。

 

11福虛: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風寒發盲,圍解之後,盲偶自愈。

 

世見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犢祭,宋、楚相攻,獨不乘城,圍解之後,父子皆視,則謂修善之報,獲鬼神之祐矣。

 

12福虛:楚相孫叔敖為兒之時,見兩頭虵,殺而埋之,歸,對其母泣。

 

母問其故,對曰:「我聞見兩頭虵死。向者,出見兩頭虵,恐去母死,是以泣也。」

 

其母曰:「今虵何在?」

 

對曰:「我恐後人見之,即殺而埋之。」

 

其母曰:「吾聞有陰德者,天必報之。汝必不死,天必報汝。」

 

叔敖竟不死,遂為楚相。

 

埋一虵,獲二祐,天報善,明矣。

 

13福虛:曰:此虛言矣。

 

14福虛:夫見兩頭虵輒死者,俗言也;

 

有陰德天報之福者,俗議也。

 

叔敖信俗言而埋虵,其母信俗議而必報,是謂死生無命,在一虵之死。

 

15福虛:齊孟嘗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嬰讓其母曰:「何故舉之?」

 

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何也?」

 

嬰曰:「五月子,長與戶同,殺其父母。」

 

曰:「人命在天乎?在戶乎?如在天,君何憂也?如在戶,則宜高其戶耳,誰而及之者?」

 

後文長與一戶同,而嬰不死。

 

是則五月舉子之忌,無效驗也。

 

夫惡見兩頭虵,猶五月舉子也。

 

五月舉子,其父不死,則知見兩頭虵者,無殃禍也。

 

由此言之,見兩頭虵自不死,非埋之故也。

 

埋一虵,獲二福,如埋十虵,得幾祐乎?

 

16福虛:埋虵惡人復見,叔敖賢也。

 

賢者之行,豈徒埋虵一事哉?

 

前埋虵之時,多所行矣。

 

稟天善性,動有賢行,賢行之人,宜見吉物,無為乃見殺人之虵。

 

豈叔敖未見虵之時有惡,天欲殺之,見其埋虵,除其過,天活之哉?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如謂叔敖之賢在埋虵之時,非生而稟之也。

 

17福虛: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役纏子,相見講道。

 

纏子稱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九十年。

 

纏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

 

18福虛:堯、舜、桀、紂猶為尚遠,且近難以秦穆公、晉文公。

 

夫謚者、行之迹也,迹生時行,以為死謚。

 

穆者、誤亂之名,文者、德惠之表。

 

有誤亂之行,天賜之年;

 

有德惠之操,天奪其命乎?

 

案穆公之霸,不過晉文;

 

晉文之謚,美於穆公。

 

天不加晉文以命,獨賜穆公以年,是天報誤亂,與穆公同也。

 

19福虛:天下善人寡,惡人眾。

 

善人順道,惡人違天。

 

然夫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長。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載之壽,惡人為殤子惡死,何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22 編輯

論衡●禍虛

 

1禍虛:世謂受福祐者,既以為行善所致;

 

又謂被禍害者,為惡所得。

 

以為有沉惡伏過,天地罰之,鬼神報之。

 

天地所罰,小大猶發;

 

鬼神所報,遠近猶至。

 

2禍虛:《傳》曰:「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以久矣!』」夫子夏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蓋以天實罰過,故目失其明;

 

己實有之,故拜受其過。

 

3禍虛:始聞暫見,皆以為然。

 

熟考論之,虛妄言也。

 

4禍虛:夫失明猶失聽也,失明則盲,失聽則聾。

 

病聾不謂之有過,失明謂之有罪,惑也。

 

蓋耳目之病,猶心腹之有病也。

 

耳目失明聽,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

 

5禍虛:伯牛有疾,孔子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原孔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

 

如伯牛以過致疾,天報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宜陳其過,若曾子謂子夏之狀。

 

今乃言「命」,命非過也。

 

6禍虛:且天之罰人,猶人君罪下也。

 

所罰服罪,人君赦之。

 

子夏服過,拜以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

 

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無三罪。

 

且喪明之病,孰與被厲之病?

 

喪明有三罪,被厲有十過乎?

 

顏淵早夭,子路葅醢,早死、葅醢,極禍也,以喪明言之,顏淵、子路有百罪也。

 

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矣。

 

7禍虛:然子夏之喪明,喪其子也。

 

子者、人情所通,親者、人所力報也。

 

喪親,民無聞;

 

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而愛增於子也。

 

增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

 

曾子因俗之議,以著子夏三罪。

 

子夏亦緣俗議,因以失明,故拜受其過。

 

曾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敘行,未在上第也。

 

8禍虛:秦襄王賜白起劍,白起伏劍將自刎,曰:「我有何罪於天乎?」

 

良久,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

 

遂自殺。

 

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後罰也。

 

9禍虛: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趙卒所以坑。

 

如天審罰有過之人,趙降卒何辜于天?

 

如用兵妄傷殺,則四十萬眾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無罪而竟坑之?

 

卒不得以善蒙天之祐,白起何故獨以其罪伏天之誅?

 

由此言之,白起之言,過矣。

 

10禍虛:秦二世使使者詔殺蒙恬。

 

蒙恬喟然嘆曰:「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

 

良久,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城徑萬里,此其中不能毋絕地脈。此乃恬之罪也!」

 

即吞藥自殺。

 

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傷未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彊諫,救百姓之急,養老矜孤,脩眾庶之和,阿意興功,此其子弟過誅,不亦宜乎?何與乃罪地脈也?」

 

11禍虛: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

 

何則?

 

蒙恬絕脈,罪至當死,地養萬物,何過於人,而蒙恬絕其脈?

 

知己有絕地脈之罪,不知地脈所以絕之過,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

 

12禍虛:太史公為非恬之為名將,不能以彊諫,故致此禍。

 

夫當諫不諫,故致受死亡之戮。

 

身任李陵,坐下蠶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殘身之戮,天命而至也。

 

非蒙恬以不彊諫,故致此禍,則己下蠶室,有非者矣。

 

己無非,則其非蒙恬,非也。

 

13禍虛:作伯夷之《傳》,則善惡之行,云:「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如何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遵何哉?」

 

若此言之,顏回不當早夭,盜跖不當全活也。

 

不怪顏淵不當夭,而獨謂蒙恬當死,過矣。

 

14禍虛:漢將李廣與望氣王朔燕語,曰:「自漢擊匈奴而廣未常不在其中,而諸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軍攻取侯者數十人,而廣不為侯後人,然終無尺土之功以得見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且固命也?」

 

朔曰:「將軍自念,豈常有恨者乎?」

 

廣曰:「吾為隴西太守,羗常反,吾誘而降之八百餘人,吾詐而同日殺之。至今恨之,獨此矣!」

 

朔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廣然之,聞者信之。

 

15禍虛:夫不侯猶不王者也。

 

不侯何恨?

 

不王何負乎?

 

孔子不王,論者不謂之有負;

 

李廣不侯,王朔謂之有恨。

 

然則王朔之言,失論之實矣。

 

16禍虛:論者以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天命之符,見於骨體。

 

大將軍衛青在建章宮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

 

後竟以功封萬戶侯。

 

衛青未有功,而鉗徒見其當封之證。

 

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

 

鉗徒之言,實而有效;

 

王朔之言,虛而無驗也。

 

多橫恣而不罹禍,順道而違福,王朔之說,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類也。

 

17禍虛:倉卒之世,以財利相劫殺者眾。

 

同車共船,千里為商,至闊迥之地,殺其人而并取其財。

 

尸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為魚鱉之食,在土為螻蟻之糧。

 

惰窳之人,不力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饑饉,腹餓不飽,椎人若畜,割而食之,無君子小人,並為魚肉,人所不能知,吏所不能覺,千人以上,萬人以下,計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可謂無道,至痛甚矣,皆得陽達,富厚安樂。

 

天不責其無仁義之心,道相并殺,非其無力作,而倉卒以人為食,加以渥禍,使之夭命,章其陰罪,明示世人,使知不可為非之驗,何哉?

 

王朔之言,未必審然。

 

18禍虛:《傳書》:「李斯妬同才,幽殺韓非於秦,後被車裂之罪;商鞅欺舊交,擒魏公子卬,後受誅死之禍。」

 

彼欲言其賊賢欺交,故受患禍之報也。

 

19禍虛:夫韓非何過而為李斯所幽?

 

公子卬何罪而為商鞅所擒?

 

車裂誅死,賊賢欺交,幽死見擒,何以致之?

 

如韓非、公子卬有惡,天使李斯、商鞅報之,則李斯、商鞅為天奉誅,宜蒙其賞,不當受其禍;

 

如韓非、公子卬無惡,非天所罰,李斯、商鞅不得幽、擒。

 

20禍虛:論者說曰:「韓非、公子卬有陰惡伏罪,人不聞見,天獨知之,故受戮殃。」

 

夫諸有罪之人,非賊賢則逆道。

 

如賊賢,則被所賊者何負?

 

如逆道,則被所逆之道何非?

 

21禍虛:凡人窮達禍福之至,大之則命,小之則時。

 

太公窮賤,遭周文而得封;

 

甯戚隱阨,逢齊桓而見官。

 

非窮賤隱阨有非,而得封見官有是也。

 

窮達有時,遭遇有命也。

 

太公、甯戚,賢者也,尚可謂有非。

 

聖人、純道者也。

 

虞舜為父弟所害,幾死再三。

 

有遇唐堯,堯禪舜。

 

立為帝,嘗見害,未有非;

 

立為帝,未有是。

 

前,時未到;

 

後,則命時至也。

 

案古人君臣困窮,後得達通,未必初有惡,天禍其前;

 

卒有善,神祐其後也。

 

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結髮終死,前後無異;

 

然一成一敗,一進一退,一窮一通,一全一壞,遭遇適然,命時當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37 編輯

論衡●龍虛

 

1龍虛:盛夏之時,雷電擊折破樹木,發壞室屋,俗謂天取龍。

 

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龍見於外,龍見,雷取以升天。

 

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2龍虛:夫天之取龍,何意邪?

 

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無為取也。

 

如以龍遁逃不還,非神之行,天亦無用為也。

 

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復在地。

 

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3龍虛: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虵。」

 

《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龍生焉。」

 

《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

 

「荊次非渡淮,兩龍繞舟。」

 

「東海之上,有丘訢,勇而有力,出過神淵,使御者飲馬,馬飲因沒。

 

訢怒拔劍,入淵追馬,見兩蛟方食其馬,手劍擊殺兩蛟。

 

」由是言之,蛟與龍常在淵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間,明矣。

 

在淵水之中,則魚鱉之類,魚鱉之類,何為上天?

 

天之取龍,何用為哉?

 

4 龍虛: 如以天神乘龍而行,神恍惚無形,出入無間,無為乘龍也。

 

如仙人騎龍,天為仙者取龍,則仙人含天精氣,形輕飛騰,若鴻鵠之狀,無為騎龍也。

 

世稱黃帝騎龍升天,此言蓋虛,猶今謂天取龍也。

 

5打開字典 龍虛: 且世謂龍升天者,必謂神龍。

 

不神,不升天;

 

升天,神之效也。

 

6龍虛: 天地之性,人為貴,則龍賤矣。

 

貴者不神,賤者反神乎?

 

如龍之性,有神與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龜虵亦有神與不神,神龜神虵,復升天乎?

 

且龍稟何氣而獨神?

 

天有倉龍、白虎、朱鳥、玄武之象也,地亦有龍、虎、鳥、龜之物。

 

四星之精,降生四獸,虎鳥與龜不神,龍何故獨神也?

 

7龍虛: 人為倮蟲之長,龍為鱗蟲之長,俱為物長,謂龍升天,人復升天乎?

 

龍與人同,獨謂能升天者,謂龍神也。

 

世或謂聖人神而先知,猶謂神龍能升天也。

 

因謂聖人先知之明,論龍之才,謂龍升天,故其宜也。

 

8龍虛: 天地之間,恍惚無形,寒暑風雨之氣乃為神。

 

今龍有形,有形則行,行則食,食則物之性也。

 

天地之性,有形體之類,能行食之物,不得為神。

 

何以言之,龍有體也?

 

《傳》言:「鱗蟲三百,龍為之長。 」龍為鱗蟲之長,安得無體?

 

何以言之?

 

孔子曰:「龍食於清,游於清; 龜食於清,游於濁; 魚食於濁,游於清。 丘上不及龍,下不為魚,中止其龜與!」 9龍虛: 《山海經》言:四海之外,有乘龍虵之人。

 

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虵尾。

 

由此言之,馬、虵之類也。

 

慎子曰:「蜚龍乘雲,騰虵游霧,雲罷雨霽,與螾、蟻同矣。 」韓子曰:「龍之為蟲也,鳴可狎而騎也,然喉下有逆鱗尺餘,人或嬰之,必殺人矣。 」比之為螾、蟻,又言蟲可狎而騎,虵、馬之類,明矣。

 

10龍虛: 《傳》曰:「紂作象箸而箕子泣。 」泣之者,痛其極也。

 

夫有象箸,必有玉杯,玉杯所盈,象箸所挾,則必龍肝豹胎。

 

夫龍肝可食,其龍難得,難得則愁下,愁下則禍生,故從而痛之。

 

如龍神,其身不可得殺,其肝何可得食?

 

禽獸肝胎非一,稱「龍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11龍虛: 春秋之時,龍見于絳郊。

 

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智於龍,以其不生得也。 謂之智,信乎? 」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智。 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 」獻子曰:「是二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 是何謂也? 」對曰:「昔有飂叔宋,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嗜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 乃擾畜龍,以服事舜,而錫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是其後也。 故帝舜氏世有畜龍。 及有夏,孔甲擾于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 孔甲不能食也,而未獲豢龍氏。 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于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龍。 夏后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 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后。 夏后烹之,既而使求。 懼而不得,遷于魯縣。 范氏、其後也。 」獻子曰:「今何故無之? 」對曰:「夫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朝夕思之。 一日失職,則死及之; 失官不食。 官宿其業,其物乃至; 若泯棄之,物乃低伏,鬱湮不育。 」由此言之,龍可畜,又可食也。

 

可食之物,不能神矣。

 

世無其官,又無董父、后、劉之人,故潛藏伏匿,出見希䟽;

 

出又乘雲,與人殊路,人謂之神。

 

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則龍,牛之類也,何神之有?

 

12打開字典 龍虛: 以《山海經》言之,以慎子、韓子證之,以俗世之畫驗之,以箕子之泣訂之,以蔡墨之對論之,知龍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電取龍,明矣。

 

世俗言龍神而升天者,妄矣。

 

13龍虛: 世俗之言,亦有緣也。

 

14龍虛: 短書言:「龍無尺木,無以升天。 」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謂龍從木中升天也。

 

彼短書之家,世俗之人也,見雷電發時,龍隨而起,當雷電樹木擊之時,龍適與雷電俱在樹木之側,雷電去,龍隨而上,故謂從樹木之中升天也。

 

15龍虛: 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 」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起。 」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

 

夫盛夏太陽用事,雲雨干之。

 

太陽、火也,雲雨、水也,火激薄則鳴而為雷。

 

龍聞雷聲則起,起而雲至;

 

雲至而龍乘之。

 

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

 

天極雷高,雲消復降。

 

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

 

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

 

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

 

拘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

 

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16龍虛: 天不取龍,龍不升天。

 

當丘訢之殺兩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淵之外,雷電擊之。

 

蛟則龍之類也,蛟龍見而雲雨至,雲雨至則雷電擊。

 

如以天實取龍,龍為天用,何以死蛟為取之?

 

17打開字典 龍虛: 且魚在水中,亦隨雲雨,蜚而乘雲雨,非升天也。

 

龍,魚之類也,其乘雷電,猶魚之飛也。

 

魚隨雲雨,不謂之神,龍乘雷電,獨謂之神,世俗之言,失其實也。

 

物在世間,各有所乘,水虵乘霧,龍乘雲,鳥乘風。

 

見龍乘雲,獨謂之神,失龍之實,誣龍之能也。

 

18龍虛: 然則龍之所以為神者,以能屈伸其體,存亡其形。

 

屈伸其體,存亡其形,未足以為神也。

 

豫讓吞炭,漆身為厲,人不識其形。

 

子貢滅鬚為婦人,人不知其狀。

 

龍變體自匿,人亦不能覺,變化藏匿者巧也。

 

物性亦有自然,狌狌知往,乾鵲知來,鸚鵡能言,三怪比龍,性變化也。

 

如以巧為神,豫讓、子貢神也。

 

19龍虛: 孔子曰:「游者可為網,飛者可為矰。

 

至於龍也,吾不知其乘風雲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乎!」夫龍乘雲而上,雲消而下,物類可察,上下可知,而云孔子不知。

 

以孔子之聖,尚不知龍,況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謂之龍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40 編輯

論衡●雷虛

 

1雷虛:盛夏之時,雷電迅疾,擊折樹木,壞敗室屋,時犯殺人。

 

世俗以為「擊折樹木、壞敗室屋」者,天取龍;

 

其「犯殺人」也,謂之陰過。

 

飲食人以不潔淨,天怒,擊而殺之。

 

隆隆之聲,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

 

世無愚智,莫謂不然。

 

推人道以論之,虛妄之言也。

 

2雷虛:夫雷之發動,一氣一聲也。

 

折木壞屋,亦犯殺人;

 

犯殺人時,亦折木壞屋。

 

獨謂折木壞屋者,天取龍;

 

犯殺人,罰陰過,與取龍吉凶不同,並時共聲,非道也。

 

3雷虛:論者以為,「隆隆」者、天怒呴吁之聲也。

 

此便於罰過,不宜於取龍。

 

罰過,天怒可也;

 

取龍,龍何過而怒之?

 

如龍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龍有過,與人同罪,龍殺而已,何為取也?

 

殺人,怒可也;

 

取龍,龍何過而怒之?

 

殺人不取,殺龍取之,人、龍之罪何別?

 

而其殺之何異?

 

然則取龍之說既不可聽,罰過之言復不可從。

 

4雷虛:何以效之?

 

5雷虛:案雷之聲,迅疾之時,人仆死於地,隆隆之聲,臨人首上,故得殺人。

 

審隆隆者,天怒乎?

 

怒用口,之怒氣殺人也。

 

口之怒氣,安能殺人?

 

人為雷所殺,詢其身體,若燔灼之狀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

 

且口著乎體,口之動,與體俱。

 

當擊折之時,聲著于地;

 

其衰也,聲著于天。

 

夫如是,聲著地之時,口至地,體亦宜然。

 

當雷迅疾之時,仰視天,不見天之下。

 

不見天之下,則夫隆隆之聲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與人無異。

 

人怒,身近人則聲疾,遠人則聲微。

 

今天聲近,其體遠,非怒之實也。

 

且雷聲迅疾之時,聲東西或南北。

 

如天怒體動,口東西南北,仰視天,亦宜東西南北。

 

6雷虛:或曰:「天已東西南北矣,雲雨冥晦,人不能見耳。」夫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驚百里。」

 

雷電之地,雷雨晦冥,百里之外,無雨之處,宜見天之東西南北也。

 

口著於天,天宜隨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獨雷雨之地,天隨口動也。

 

且所謂怒者,誰也?

 

天神邪?

 

蒼蒼之天也?

 

如謂天神,神怒無聲;

 

如謂蒼蒼之天,天者體,不怒,怒用口。

 

7雷虛:且天地相與,夫婦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過,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

 

今天怒殺人,地宜哭之。

 

獨聞天之怒,不聞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則天亦不能怒。

 

8雷虛:且有怒則有喜。

 

人有陰過,亦有陰善。

 

有陰過,天怒殺之;

 

如有陰善,天亦宜以善賞之。

 

隆隆之聲,謂天之怒;

 

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謂天喜怒。

 

推人以知天,知天本於人,如人不怒,則亦無緣謂天怒也。

 

緣人以知天,宜盡人之性。

 

人性怒則呴吁,喜則歌笑。

 

比聞天之怒,希聞天之喜;

 

比見天之罰,希見天之賞。

 

豈天怒不喜,貪於罰,希於賞哉?

 

何怒罰有效,喜賞無驗也?

 

9雷虛:且雷之擊也,「折木壞屋」,「時犯殺人」,以為天怒。

 

時或徒雷,無所折敗,亦不殺人,天空怒乎?

 

人君不空喜怒,喜怒必有賞罰。

 

無所罰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則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溫之氣,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溫,即則天寒。

 

雷電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劉媼曾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此時雷電晦冥。

 

天方施氣,宜喜之時也;

 

何怒而雷?

 

如用擊折者為怒,不擊折者為喜,則夫隆隆之聲,不宜同音。

 

人怒喜異聲,天怒喜同音,與人乖異,則人何緣謂之天怒?

 

10雷虛:且「飲食人以不潔淨」,小過也。

 

以至尊之身,親罰小過,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親罰過,故王不親誅罪。

 

天尊於王,親罰小過,是天德劣於王也。

 

且天之用心,猶人之用意。

 

人君罪惡,初聞之時,怒以非之,及其誅之,哀以憐之。

 

故《論語》曰:「如得其情,則哀憐而勿喜。」

 

紂、至惡也,武王將誅,哀而憐之,故《尚書》曰:「予惟率夷憐爾。」

 

人君誅惡,憐而殺之,天之罰過,怒而擊之,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11雷虛:說雨者,以為天施氣。

 

天施氣,氣渥為雨,故雨潤萬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說,不降雨。

 

謂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與雨俱,如論之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賞罰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時,天人相違,賞罰乖也。

 

且怒喜具形,亂也。

 

惡人為亂,怒罰其過,罰之以亂,非天行也。

 

冬雷,人謂之陽氣洩;

 

春雷,謂之陽氣發;

 

夏雷,不謂陽氣盛,謂之天怒,竟虛言也。

 

12雷虛:人在天地之間,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飲食,天不能知;

 

人之飲食,天獨知之。

 

萬物於天,皆子也。

 

父母於子,恩德一也,豈為貴賢加意,賤愚不察乎?

 

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闇也!

 

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殺也。

 

如以人貴而獨禁之,則鼠洿人飲食,人不知,誤而食之,天不殺也。

 

如天能原鼠,則亦能原人。

 

人誤以不潔淨飲食人,人不知而食之耳,豈故舉腐臭以予之哉?

 

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13雷虛:呂后斷戚夫人手,去其眼,置於廁中,以為人豕。

 

呼人示之,人皆傷心。

 

惠帝見之,疾臥不起。

 

呂后故為,天不罰也;

 

人誤不知,天輒殺之。

 

不能原誤,失而責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淨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

 

如食,己知之,名曰腸洿。

 

戚夫人入廁,身體。

 

辱之與洿何以別?

 

腸之與體何以異?

 

為腸不為體,傷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聞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觀戚夫人者,莫不傷心。

 

人傷,天意悲矣。

 

夫悲戚夫人,則怨呂后。

 

案呂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劉春,熒惑楚王英,使食不清。

 

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年夏六月,雷擊殺會稽靳專日食羊五頭,皆死。

 

夫羊何陰過,而雷殺之?

 

舟人洿溪上流,人飲下流,舟人不雷死。

 

14雷虛:天神之處天,猶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關之內,則天之神宜在隱匿之中;

 

王者居宮室之內,則天亦有太微、紫宮、軒轅、文昌之坐。

 

王者與人相遠,不知人之陰惡;

 

天神在四宮之內,何能見人闇過?

 

王者聞人過,以人知;

 

天知人惡,亦宜因鬼。

 

使天問過於鬼神,則其誅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則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15雷虛:且王斷刑以秋,天之殺用夏,此王者用刑違天時。

 

奉天而行,其誅殺也,宜法象上天。

 

天殺用夏,王誅以秋,天人相違,非奉天之義也。

 

16雷虛:或論曰:「飲食不潔淨,天之大惡也,殺大惡不須時。」

 

王者大惡,謀反、大逆無道也;

 

天之大惡,飲食人不潔清,天之所惡,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飲食人不潔清之法為死刑也。

 

聖王有天下,制刑不備此法,聖王闕略,有遺失也。

 

17雷虛:或論曰:「鬼神治陰,王者治陽。

 

陰過闇昧,人不能覺,故使鬼神主之。」

 

曰:陰過非一也,何不盡殺?

 

案一過,非治陰之義也。

 

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

 

人有陰過,或時有用冬,未必專用夏也。

 

以冬過誤,不輒擊殺,遠至於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18雷虛: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纍纍如連鼓之形。

 

又圖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推椎,若擊之狀。

 

其意以為,雷聲隆隆者,連鼓相扣擊之意也;

 

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擊之聲也;

 

其殺人也,引連鼓相椎,并擊之矣。

 

世又信之,莫謂不然。

 

如復原之,虛妄之象也。

 

19雷虛:夫雷、非聲則氣也。

 

聲與氣,安可推引而為連鼓之形乎?

 

如審可推引,則是物也。

 

相扣而音鳴者,非鼓即鍾也。

 

夫隆隆之聲,鼓與鍾邪?

 

如審是也,鍾鼓而不空懸,須有筍,然後能安,然后能鳴。

 

今鍾鼓無所懸著,雷公之足,無所蹈履,安得而為雷?

 

20 雷虛: 或曰:「如此固為神。 如必有所懸著,足有所履,然後而為雷,是與人等也,何以為神? 」曰:神者、恍惚無形,出入無門,上下無拫,故謂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聲有器,安得為神?

 

如無形,不得為之圖象;

 

如有形,不得謂之神。

 

謂之神龍升天,實事者謂之不然,以人時或見龍之形也。

 

以其形見,故圖畫升龍之形也;

 

以其可畫,故有不神之實。

 

難曰:「人亦見鬼之形,鬼復神乎? 」曰:人時見鬼,有見雷公者乎?

 

鬼名曰神,其行蹈地,與人相似。

 

雷公頭不懸於天,足不蹈於地,安能為雷公?

 

飛者皆有翼,物無翼而飛謂仙人。

 

畫仙人之形,為之作翼。

 

如雷公與仙人同,宜復著翼。

 

使雷公不飛,圖雷家言其飛,非也;

 

使實飛,不為著翼,又非也。

 

夫如是,圖雷之家,畫雷之狀,皆虛妄也。

 

且說雷之家,謂雷、天怒呴吁也;

 

圖雷之家,謂之雷公怒引連鼓也。

 

審如說雷之家,則圖雷之家非;

 

審如圖雷之家,則說雷之家誤。

 

二家相違也,并而是之,無是非之分。

 

無是非之分,故無是非之實。

 

無以定疑論,故虛妄之論勝也。

 

21 雷虛: 《禮》曰:「刻尊為雷之形。 」一出一入,一屈一伸,為相校軫則鳴。

 

校軫之狀,鬱律嵔壘之類也。

 

此象類之矣。

 

氣相校軫分裂,則隆隆之聲、校軫之音也。

 

魄然若襒裂者,氣射之聲也,氣射中人,人則死矣。

 

22 雷虛: 實說雷者,太陽之激氣也。

 

何以明之?

 

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

 

五月陽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

 

盛夏之時,太陽用事,陰氣乘之。

 

陰陽分事則相校軫,校軫則激射,激射為毒,中人輒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壞。

 

人在木下屋間,偶中而死矣。

 

何以驗之?

 

試以一斗水灌冶鑄之火,氣激襒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體。

 

天地為鑪,大矣;

 

陽氣為火,猛矣;

 

雲雨為水,多矣,分爭激射,安得不迅?

 

中傷人身,安得不死?

 

當冶工之消鐵也,以土為形,燥則鐵下,不則躍溢而射。

 

射中人身,則皮膚灼剝。

 

陽氣之熱,非直消鐵之烈也;

 

陰氣激之,非直土泥之濕也;

 

陽氣中人,非直灼剝之痛也。

 

23 打開字典 雷虛: 夫雷、火也,氣剡人,人不得無迹。

 

如炙處狀似文字,人見之,謂天記書其過,以示百姓。

 

是復虛妄也。

 

24 雷虛: 使人盡有過,天用雷殺人,殺人當彰其惡,以懲其後,明著其文字,不當闇昧。

 

《圖》出於河,《書》出於洛,河圖、洛書,天地所為,人讀知之。

 

今雷死之書,亦天所為也,何故難知?

 

如以一人皮不可書,魯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 」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雷書不著,故難以懲後。

 

夫如是,火剡之跡,非天所刻畫也。

 

或頗有而增其語,或無有而空生其言。

 

虛妄之俗,好造怪奇。

 

25 雷虛: 何以驗之,雷者火也?

 

以人中雷而死,即詢其身,中頭則鬚髮燒燋,中身則皮膚灼燌,臨其尸上聞火氣,一驗也。

 

道術之家,以為雷燒石,色赤,投於井中,石燋井寒,激聲大鳴,若雷之狀,二驗也。

 

人傷於寒,寒氣入腹,腹中素溫,溫寒分爭,激氣雷鳴,三驗也。

 

當雷之時,電光時見大,若火之耀,四驗也。

 

當雷之擊時,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驗也。

 

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言雷為天怒無一效,然則雷為天怒,虛妄之言。

 

26 雷虛: 雖曰:《論語》云:「迅雷風烈必變。 」《禮記》曰:「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懼天怒,畏罰及己也。

 

如雷不為天怒,其擊不為罰過,則君子何為為雷變動、朝服而正坐子?

 

27 雷虛: 曰:天之與人猶父子,有父為之變,子安能忽?

 

故天變,己亦宜變。

 

順天時,示己不違也。

 

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之,況聞天變異常之聲,軒迅疾之音乎?

 

《論語》所指,《禮記》所謂,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無過,如日月之蝕,無陰闇食人以不潔清之事,內省不懼,何畏於雷?

 

審如不畏雷,則其變動不足以效天怒。

 

何則?

 

不為己也。

 

如審畏雷,亦不足以效罰陰過。

 

何則?

 

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懼變動。

 

夫如是,君子變動,不能明雷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擊也。

 

妄擊不罰過,故人畏之。

 

如審罰,有過小人乃當懼耳,君子之人無為恐也。

 

宋王問唐鞅曰:「寡人所殺戮者眾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 」唐鞅曰:「王之所罪,盡不善者也。 罰不善,善者胡為畏? 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與不善而時罪之,斯群臣畏矣。 」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懼,宋王大怒。

 

夫宋王妄刑,故宋國大恐;

 

懼雷電妄擊,故君子變動。

 

君子變動,宋國大恐之類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45 編輯

論衡●道虛

 

1道虛:《儒書》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

 

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黃帝上騎龍,群臣、後宮從上七十餘人,龍乃上去。

 

餘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

 

龍髯拔,墮黃帝之弓。

 

百姓仰望黃帝既上天,乃抱其弓與龍胡髯吁號。

 

故後世因其處曰「鼎湖」,其弓曰「烏號」。

 

2道虛:《太史公記》誄五帝,亦云:黃帝封禪已,仙去,群臣朝其衣冠。

 

因葬埋之。

 

3道虛:曰:此虛言也。

 

4道虛:實「黃帝」者,何等也?

 

號乎?

 

謚也?

 

如謚,臣子所誄列也,誄生時所行為之謚。

 

黃帝好道,遂以升天,臣子誄之,宜以「仙」、「升」,不當以「黃」謚。

 

《謚法》曰:「靜民則法曰黃。」

 

「黃」者,安民之謚,非得道之稱也。

 

百王之謚,文則曰「文」,武則曰「武」。

 

文武不失實,所以勸操行也。

 

如黃帝之時質,未有謚乎?

 

名之為「黃帝」,何世之人也?

 

使黃帝之臣子,知君;

 

使後世之人,跡其行。

 

黃帝之世,號謚有無,雖疑未定,「黃」非升仙之稱,明矣。

 

5道虛:龍不升天,黃帝騎之,乃明黃帝不升天也。

 

龍起雲雨,因乘而行;

 

雲散雨止,降復入淵。

 

如實黃帝騎龍,隨溺於淵也。

 

6道虛:案黃帝葬於橋山,猶曰群臣葬其衣冠。

 

審騎龍而升天,衣不離形;

 

如封禪已,仙去,衣冠亦不宜遺。

 

黃帝實仙不死而升天,臣子百姓所親見也。

 

見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

 

葬不死之衣冠,與實死者無以異,非臣子實事之心,別生於死之意也。

 

7道虛:載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勞情苦思,憂念王事,然後功成事立,致治太平。

 

太平則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禪焉。

 

夫修道求仙,與憂職勤事不同。

 

心思道,則忘事;

 

憂事,則害性。

 

世稱堯若腊,舜若腒,心愁憂苦,形體羸臞。

 

使黃帝致太平乎?

 

則其形體宜如堯、舜。

 

堯、舜不得道,黃帝升天,非其實也。

 

使黃帝廢事修道?

 

則心意調和,形體肥勁,是與堯、舜異也。

 

異則功不同矣。

 

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實也。

 

五帝三王,皆有聖德之優者,黃帝不在上焉。

 

如聖人皆仙,仙者非獨黃帝;

 

如聖人不仙,黃帝何為獨仙?

 

8道虛: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帝仙矣。

 

又見鼎湖之名,則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而龍垂胡髯迎黃帝矣。

 

是與說會稽之山無以異也。

 

夫山名曰「會稽」,即云夏禹巡狩,會計於此山上,故曰「會稽」。

 

夫禹至會稽,治水不巡狩,猶黃帝好方伎不升天也。

 

無會計之事,猶無鑄鼎龍垂胡髯之實也。

 

里名勝母,可謂實有子勝其母乎?

 

邑名朝歌,可謂民朝起者歌乎?

 

9道虛:《儒書》言:淮南王學道,招會天下有道之人。

 

傾一國之尊,下道術之士,是以道術之士,並會淮南,奇方異術,莫不爭出。

 

王遂得道,舉家升天。

 

畜產皆仙,犬吠於天上,雞鳴於雲中。

 

此言仙藥有餘,犬雞食之,并隨王而升天也。

 

10道虛:好道學仙之人,皆謂之然。

 

此虛言也。

 

11道虛: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

 

物無不死,人安能仙?

 

鳥有毛羽,能飛,不能升天。

 

人無毛羽,何用飛升?

 

使有毛羽,不過與鳥同,況其無有,升天如何?

 

案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

 

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馳走不能飛升,飛升不能馳走,稟性受氣,形體殊別也。

 

今人稟馳走之性,故生無毛羽之兆,長大至老,終無奇怪。

 

好道學仙,中生毛羽,終以飛升。

 

使物性可變,金木水火可革更也?

 

蝦蟆化為鶉,雀入水為蜄蛤,稟自然之性,非學道所能為也。

 

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類,故謂人能生毛羽,毛羽備具,能升天也。

 

且夫物之生長,無卒成暴起,皆有浸漸。

 

為道學仙之人,能先生數寸之毛羽,從地自奮,升樓臺之陛,乃可謂升天。

 

今無小升之兆,卒有大飛之驗,何方術之學成無浸漸也?

 

12道虛:毛羽大效,難以觀實,且以人髯髮、物色少老驗之。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

 

人之少也髮黑,其老也髮白。

 

黃為物熟驗,白為人老效。

 

物黃,人雖灌溉壅養,終不能青;

 

髮白,雖吞藥養性,終不能黑。

 

黑青不可復還,老衰安可復卻?

 

黃之與白,猶肉腥、炙之燋,魚鮮、煮之熟也。

 

燋不可復令腥,熟不可復令鮮。

 

鮮腥猶少壯,燋熟猶衰老也。

 

天養物,能使物暢至秋,不得延之至春;

 

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

 

為仙體輕氣彊,猶未能升天,令見輕彊之驗,亦無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13道虛:天之與地皆體也,地無下,則天無上矣。

 

天無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體,人力不能入。

 

如天之門在西北,升天之人,宜從崑崙上。

 

淮南之國,在地東南,如審升天,宜舉家先從崑崙,乃得其階;

 

如鼓翼邪飛,趨西北之隅,是則淮南王有羽翼也。

 

今不言其從之崑崙,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虛非實也。

 

14道虛: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

 

父長以罪遷蜀嚴道,至雍道死。

 

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為大事。

 

伍被之屬,充滿殿堂,作道術之書,發怪奇之文,合景亂首,八公之傳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狀。

 

道終不成,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自殺。

 

或言誅死。

 

誅死自殺,同一實也。

 

世見其書,深冥奇怪,又觀八公之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

 

15道虛:儒書言:盧敖游乎北海,經乎太陰,入乎玄關,至於蒙穀之上,見一士焉,深目玄準,鴈頸而戴肩,浮上而殺下,軒軒然方迎風而舞。

 

顧見盧敖,樊然下其臂,遯逃乎碑下。

 

敖乃視之,方卷然龜背而食合梨。

 

盧敖仍與之語曰:「吾子唯以敖為倍俗,去群離黨,窮觀於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已?敖幼而游,至長不倫解,周行四極,唯北陰之未闚。今卒睹夫子於是,殆可與敖為友乎?」

 

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遠至此。此猶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時之所行,陰陽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猶㟮屼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鄉,西窮乎杳冥之黨,而東貫須懞之先。此其下無地上無天,聽焉無聞,而視焉則營;此其外,猶有狀,有狀之餘,壹舉而能千萬里,吾猶未能之在。今子游始至於此,乃語窮觀,豈不亦遠哉?然子處矣。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吾不可久。」

 

若士者舉臂而縱身,遂入雲中。

 

盧敖目仰而視之,不見,乃止喜,心不怠,悵若有喪,曰:「吾比夫子也,猶黃鵠之與壤蟲也,終日行,而不離咫尺,而自以為遠,豈不悲哉?」

 

16道虛:若盧敖者。

 

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

 

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

 

17道虛: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食與人殊之故也。

 

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

 

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

 

食精身輕,故能神仙。

 

若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

 

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氣,則不能輕舉矣。

 

18道虛:或時盧敖學道求仙,游乎北海,離眾遠去,無得道之效,慚於鄉里,負於論議,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於世,則作誇誕之語,云見一士。

 

其意以為有求,仙之未得,期數未至也。

 

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鷄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跡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

 

19道虛: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

 

20道虛: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

 

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有仙人數人,將我上天,離月數里而止。

 

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

 

居月之旁,其寒悽愴。

 

口饑欲食,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

 

每飲一杯,數月不饑。

 

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臥,復下至此。」

 

河東號之曰斥仙。

 

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21道虛: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

 

已三年矣,何故復還?

 

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於故者矣。

 

萬物變化,無復還者。

 

復育化為蟬,羽翼既成,不能復化為復育。

 

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復降,羽翼如故。

 

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

 

身無羽翼,言虛妄也。

 

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

 

22道虛:或時聞曼都好道,默委家去,周章遠方。

 

終無所得,力勌望極,默復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

 

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復斥,升而復降。

 

23道虛:儒書言:齊王疾痟,使人之宋迎文摯。

 

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

 

太子曰:「何故?」

 

文摯對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

 

王怒,則摯必死。」

 

太子頓首強請曰:「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爭之於王,必幸臣之母。願先生之勿患也。」

 

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

 

與太子期,將往,不至者三,齊王固已怒矣。

 

文摯至,不解屨登床,履衣,問王之疾。

 

王怒而不與言。

 

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

 

王叱而起,疾乃遂已。

 

王大怒不悅,將生烹文摯。

 

太子與王后急爭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

 

爨之三日三夜,顏色不變。

 

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

 

王使覆之,文摯乃死。

 

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燋,故在鼎三日三夜,顏色不變。

 

24道虛:此虛言也。

 

25道虛: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

 

諸生息之物,氣絕則死;

 

死之物,烹之輒爛。

 

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洩,有頃死也。

 

如置湯鑊之中,亦輒爛矣。

 

何則?

 

體同氣均,稟性於天,共一類也。

 

文摯不息乎?

 

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

 

令文摯息乎?

 

烹之不死,非也。

 

26道虛:令文摯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

 

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

 

血氣之發,附於骨肉。

 

骨肉之物,烹之輒死。

 

今言烹之不死,一虛也。

 

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與金石同。

 

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

 

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

 

置人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內,不通於外,斯須之頃,氣絕而死矣。

 

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乎?

 

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

 

人沒水中,口不見於外,言音不揚。

 

烹文摯之時,身必沒於鼎中。

 

沒則口不見,口不見則言不揚。

 

文摯之言,四虛也。

 

烹輒死之人,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癡愚之人,尚知怪之。

 

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見其奇。

 

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

 

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

 

27道虛:此或時聞文摯實烹,烹而輒死,世見文摯為道人也,則為虛生不死之語矣。

 

猶黃帝實死也,傳言升天;

 

淮南坐反,書言度世。

 

世好傳虛,故文摯之語,傳至於今。

 

28道虛:世無得道之效,而有有壽之人。

 

世見長壽之人,學道為仙,踰百不死,共謂之仙矣。

 

何以明之?

 

29道虛:如武帝之時,有李少君,以祠竈、辟穀、卻老方見上,上尊重之。

 

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長,常自謂七十,而能使物,卻老。

 

其游以方徧諸侯。

 

無妻。

 

人聞其能使物及不老,更饋遺之,常餘錢金衣食。

 

人皆以為不治產業饒給,又不知其何許人,愈,爭事之。

 

少君資好方,善為巧發奇中。

 

嘗從武安侯飲,座中有年九十餘者,少君乃言其王父游射處。

 

老人為兒時從父,識其處。

 

一座盡驚。

 

少君見上,上有古銅器,問少君。

 

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五年陳於柏寢。」

 

已而案其刻,果齊桓公器,一宮盡驚,以為少君,數百歲人也。

 

久之,少君病死。

 

30道虛:今世所謂得道之人,李少君之類也。

 

少君死於人中,人見其尸,故知少君性壽之人也。

 

如少君處山林之中,入絕跡之野,獨病死於巖石之間,尸為虎狼狐狸之食,則世復以為真仙去矣。

 

31道虛:世學道之人,無少君之壽,年未至百,與眾俱死,愚夫無知之人,尚謂之尸解而去,其實不死。

 

所謂「尸解」者,何等也?

 

謂身死精神去乎?

 

謂身不死得免去皮膚也?

 

如謂身死精神去乎?

 

是與死無異,人亦仙人也。

 

如謂不死免去皮膚乎?

 

諸學道死者,骨肉具在,與恆死之尸無以異也。

 

夫蟬之去復育,龜之解甲,虵之脫皮,鹿之墮角,殼皮之物解殼皮,持骨肉去,可謂尸解矣。

 

今學道而死者,尸與復育相似,尚未可謂尸解。

 

何則?

 

案蟬之去復育,無以神於復育,況不相似復育,謂之尸解,蓋復虛妄失其實矣。

 

32道虛:太史公與李少君同世並時,少君之死,臨尸者雖非太史公,足以見其實矣。

 

如實不死,尸解而去,太史公宜紀其狀,不宜言死。

 

33道虛:其處座中年九十老父為兒時者,少君老壽之效也。

 

或少君年十四五,老父為兒,隨其王父。

 

少君年二百歲而死,何為不識?

 

武帝去桓公鑄銅器,且非少君所及見也。

 

或時聞宮殿之內有舊銅器,或案其刻以告之者,故見而知之。

 

今時好事之人,見舊劍古鉤,多能名之,可復謂目見其鑄作之時乎?

 

34道虛:世或言:東方朔亦道人也,姓金氏,字曼倩,變姓易名,游宦漢朝。

 

外有仕宦之名,內乃度世之人。

 

35道虛:此又虛也。

 

36道虛:夫朔與少君並在武帝之時,太史公所及見也。

 

少君有教道、祠竈、卻老之方,又名齊桓公所鑄鼎,知九十老人王父所游射之驗,然尚無得道之實,而徒性壽遲死之人也。

 

況朔無少君之方術效驗,世人何見謂之得道?

 

37道虛:案武帝之時,道人文成、五利之輩,入海求仙人,索不死之藥,有道術之驗,故為上所信。

 

朔無入海之使,無奇怪之效也。

 

如使有奇,不過少君之類,及文成、五利之輩耳,況謂之有道?

 

38道虛:此或時偶復若少君矣,自匿所生之處,當時在朝之人,不知其故,朔盛稱其年長,人見其面狀少,性又恬淡,不好仕宦,善達占卜射覆,為怪奇之戲,世人則謂之得道之人矣。

 

39道虛:世或以老子之道為可以度世,恬淡無欲,養精愛氣。

 

夫人以精神為壽命,精神不傷,則壽命長而不死。

 

成事:老子行之,踰百度世,為真人矣。

 

40道虛:夫恬淡少欲,孰與鳥獸?

 

鳥獸亦老而死。

 

鳥獸含情欲,有與人相類者矣,未足以言。

 

草木之生何情欲?

 

而春生秋死乎?

 

夫草木無欲,壽不踰歲;

 

人多情欲,壽至於百。

 

此無情欲者反夭,有情欲者壽也。

 

夫如是,老子之術,以恬淡無欲、延壽度世者,復虛也。

 

41道虛:或時老子、李少君之類也,行恬淡之道,偶其性命亦自壽長。

 

世見其命壽,又聞其恬淡,謂老子以術度世矣。

 

42道虛:世或以辟穀不食為道術之人,謂王子喬之輩,以不食穀,與恆人殊食,故與恆人殊壽,踰百度世,遂為仙人。

 

43道虛:此又虛也。

 

44道虛:夫人之生也,稟食飲之性,故形上有口齒,形下有孔竅。

 

口齒以噍食,孔竅以注瀉。

 

順此性者,為得天正道;

 

逆此性者,為違所稟受。

 

失本氣於天,何能得久壽?

 

使子喬生無齒口孔竅,是稟性與人殊。

 

稟性與人殊,尚未可謂壽,況形體均同,而以所行者異?

 

言其得度世,非性之實也。

 

45道虛:夫人之不食也,猶身之不衣也。

 

衣以溫膚,食以充腹,膚溫腹飽,精神明盛。

 

如饑而不飽,寒而不溫,則有凍餓之害矣,凍餓之人,安能久壽?

 

且人之生也,以食為氣,猶草木生以土為氣矣。

 

拔草木之根,使之離土,則枯而蚤死;

 

閉人之口,使之不食,則餓而不壽矣。

 

46道虛:道家相誇曰:「真人食氣。」

 

以氣而為食,故《傳》曰:「食氣者壽而不死。」

 

雖不穀飽,亦以氣盈。

 

47道虛:此又虛也。

 

48道虛:夫氣謂何氣也?

 

如謂陰陽之氣,陰陽之氣不能飽人。

 

人或嚥氣,氣滿腹脹,不能饜飽。

 

如謂百藥之氣,人或服藥,食一合屑,吞數十丸,藥力烈盛,胸中憒毒,不能飽人。

 

49道虛:食氣者必謂吹呴呼吸,吐故納新也,昔有彭祖嘗行之矣,不能久壽,病而死矣。

 

50道虛:道家或以導氣養性,度世而不死。

 

以為血脈在形體之中,不動搖屈伸,則閉塞不通;

 

不通積聚,則為病而死。

 

51道虛:此又虛也。

 

52道虛:夫人之形,猶草木之體也。

 

草木在高山之巔,當疾風之衝,晝夜動搖者,能復勝彼隱在山谷間,鄣於疾風者乎?

 

案草木之生,動搖者傷而不暢;

 

人之導引動搖形體者,何故壽而不死?

 

53道虛:夫血脈之藏於身也,猶江河之流地。

 

江河之流,濁而不清;

 

血脈之動,亦擾不安。

 

不安,則猶人勤苦無聊也,安能得久生乎?

 

54道虛:道家或以服食藥物,輕身益氣,延年度世。

 

此又虛也。

 

55道虛:夫服食藥物,輕身益氣,頗有其驗。

 

若夫延年度世,世無其效。

 

56道虛:百藥愈病,病愈而氣復,氣復而身輕矣。

 

凡人稟性,身本自輕,氣本自長,中於風濕,百病傷之,故身重氣劣也。

 

服食良藥,身氣復故,非本氣少身重,得藥而乃氣長身更輕也;

 

稟受之時,本自有之矣。

 

故夫服食藥物除百病,令身輕氣長,復其本性,安能延年至於度世?

 

57道虛:有血脈之類,無有不生;

 

生無不死。

 

以其生,故知其死也。

 

天地不生,故不死;

 

陰陽不生,故不死。

 

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驗也。

 

夫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始。

 

唯無終始者,乃長生不死。

 

人之生,其猶水也。

 

水凝而為冰,氣積而為人。

 

冰極一冬而釋,人竟百歲而死。

 

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釋乎?

 

諸學仙術,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猶不能使冰終不釋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56 編輯

論衡●語增

 

1語增:《傳》語曰:聖人憂世,深思事勤,愁擾精神,感動形體,故稱:「堯若腊,舜若腒;桀、紂之君,垂腴尺餘」。

 

2語增:夫言聖人憂世念人,身體羸惡,不能身體肥澤,可也;

 

言堯、舜若腊與腒,桀、紂垂腴尺餘,增之也。

 

3語增:齊桓公云:「寡人未得仲父極難,既得仲父甚易。」

 

桓公不及堯、舜,仲父不及禹、契,桓公猶易,堯、舜反難乎?

 

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堯、舜得禹、契不難。

 

夫易則少憂,少憂則不愁,不愁則身體不臞。

 

4語增:舜承堯太平,堯、舜襲德,功假荒服,堯尚有憂,舜安能無事?

 

故《經》曰:「上帝引逸。」

 

謂虞舜也。

 

舜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

 

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

 

夫「不與」尚謂之臞若腒,如德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應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

 

5語增:紂為長夜之飲,糟丘酒池,沉湎於酒,不舍晝夜,是必以病。

 

病則不甘飲食,不甘飲食,則肥腴不得至尺。

 

《經》曰:「惟湛樂是從,時亦罔有克壽。」

 

魏公子無忌為長夜之飲,困毒而死。

 

紂雖未死,宜羸臞矣。

 

然桀、紂同行,則宜同病,言其腴垂過尺餘,非徒增之,又失其實矣。

 

6語增:《傳》語又稱:「紂力能索鐵伸鉤,撫梁易柱。」

 

言其多力也。

 

「蜚廉、惡來之徒,並幸受寵。」

 

言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

 

7語增:或言:「武王伐紂,兵不血刃。」

 

8語增:夫以索鐵伸鉤之力,輔以蜚廉、惡來之徒,與周軍相當,武王德雖盛,不能奪紂素所厚之心;

 

紂雖惡,亦不失所與同行之意。

 

雖為武王所擒,時亦宜殺傷十百人。

 

今言「不血刃」,非紂多力之效,蜚廉、惡來助紂之驗也。

 

9語增:案武王之符瑞,不過高祖。

 

武王有白魚、赤烏之祐,高祖有斷大虵、老嫗哭於道之瑞。

 

武王有八百諸侯之助,高祖有天下義兵之佐。

 

武王之相,望羊而已;

 

高祖之相,龍顏,隆準,項紫,美鬚髯,身有七十二黑子。

 

高祖又逃呂后於澤中,呂后輒見上有雲氣之驗;

 

武王不聞有此。

 

夫相多於望羊,瑞明於魚、烏,天下義兵並來會漢,助彊於諸侯。

 

武王承紂,高祖襲秦,二世之惡,隆盛於紂,天下畔秦,宜多於殷。

 

案高祖伐秦,還破項羽,戰場流血,暴尸萬數,失軍亡眾,幾死一再,然後得天下;

 

用兵苦,誅亂劇。

 

獨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言其易,可也;

 

言「不血刃」,增之也。

 

10語增:案周取殷之時,太公《陰謀》之書,食小兒丹,教云「亡殷」。

 

兵到牧野,晨舉脂燭。

 

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里。

 

由此言之,周之取殷,與漢、秦一實也。

 

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實也。

 

11語增: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損,考察前後,效驗自列,自列,則是非之實有所定矣。

 

世稱紂力能索鐵伸鉤,又稱武王伐之兵不血刃。

 

夫以索鐵伸鉤之力當人,則是孟賁、夏育之匹也;

 

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則三皇、五帝之屬也。

 

以索鐵之力,不宜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頓兵。

 

今稱紂力,則武王德貶;

 

譽武王,則紂力少。

 

索鐵、不血刃,不得兩立;

 

殷、周之稱,不得二全。

 

不得二全,則必一非。

 

12語增:孔子曰:「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之浮杵也?」

 

若孔子言,殆沮浮杵;

 

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

 

浮杵過其實,不血刃亦失其正。

 

一聖一賢,共論一紂,輕重殊稱,多少異實。

 

13語增:紂之惡不若王莽。

 

紂殺比干,莽鴆平帝;

 

紂以嗣立,莽盜漢位。

 

殺主隆於誅臣,嗣立順於盜位,士眾所畔,宜甚於紂。

 

漢誅王莽,兵頓昆陽,死者萬數,軍至漸臺,血流沒趾。

 

而獨謂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14語增:《傳》語曰:「文王飲酒千鍾,孔子百觚。」

 

欲言聖人德盛,能以德將酒也。

 

15語增:如一坐千鍾百觚,此酒徒,非聖人也。

 

飲酒有法,胸腹小大,與人均等,飲酒用千鍾,用肴宜盡百牛,百觚則宜用十羊。

 

夫以千鍾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

 

案文王、孔子之體,不能及防風、長狄,以短小之身,飲食眾多,是缺文王之廣,貶孔子之崇也。

 

16語增:案《酒誥》之篇:「朝夕曰:『祀茲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

 

朝夕戒慎,則民化之。

 

外出戒慎之教,內飲酒盡千鍾,導民率下,何以致化?

 

承紂疾惡,何以自別?

 

17語增:且千鍾之效,百觚之驗,何所用哉?

 

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

 

則受福胙不能厭飽。

 

因饗射之用酒乎?

 

饗射飲酒,自有禮法。

 

如私燕賞賜飲酒乎?

 

則賞賜飲酒,宜與下齊。

 

賜尊者之前,三觴而退,過於三觴,醉酗生亂。

 

文王、孔子,率禮之人也,賞賚左右,至於醉酗亂身,自用酒千鍾百觚,大之則為桀、紂,小之則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譽乎?

 

18語增:世聞「德將毋醉」之言,見聖人有多德之效,則虛增文王以為千鍾,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19語增:《傳》語曰:「紂沉湎於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牛飲者三千人,為長夜之飲,亡其甲子。」

 

夫紂雖嗜酒,亦欲以為樂。

 

令酒池在中庭乎?

 

則不當言為長夜之飲。

 

坐在深室之中,閉窗舉燭,故曰長夜。

 

令坐於室乎?

 

每當飲者,起之中庭,乃復還坐,則是煩苦相踖藉,不能甚樂。

 

令池在深室之中,則三千人宜臨池坐。

 

前俛飲池酒,仰食肴膳,倡樂在前,乃為樂耳。

 

如審臨池而坐,則前飲害於肴膳,倡樂之作,不得在前。

 

20語增:夫飲食既不以禮,臨池牛飲,則其啖肴不復用杯,亦宜就魚肉而虎食,則知夫酒池牛飲,非其實也。

 

21語增:《傳》又言:「紂懸肉以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間。」

 

是為醉樂淫戲無節度也。

 

22語增:夫肉當內於口,口之所食,宜潔不辱。

 

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間,何等潔者?

 

如以醉而不計潔辱,則當其浴於酒中。

 

而倮相逐於肉間,何為不肯浴於酒中?

 

以不言浴於酒,知不倮相逐於肉間。

 

23語增:傳者之說,或言:「車行酒,騎行炙,百二十日為一夜。」

 

24語增:夫言「用酒為池」,則言其「車行酒」非也;

 

言其「懸肉為林」,即言「騎行炙」非也。

 

25語增:或時紂沉湎,覆酒,滂沱於地,即言以酒為池;

 

釀酒糟積聚,則言糟為丘;

 

懸肉以林,則言肉為林;

 

林中幽冥,人時走戲其中,則言倮相逐;

 

或時載酒用鹿車,則言車行酒、騎行炙;

 

或時十數夜,則言其百二十;

 

或時醉不知問日數,則言其亡甲子。

 

周公封康叔,告以紂用酒,期於悉極,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懸肉為林,長夜之飲,亡其甲子。

 

聖人不言,殆非實也。

 

26語增:《傳》言曰:「紂非時與三千人牛飲於酒池。」

 

夫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紂之所與相樂,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數不能滿三千人。

 

傳書家欲惡紂,故言三千人,增其實也。

 

27語增:《傳》語曰:「周公執贄下白屋之士。」

 

謂候之也。

 

28語增:夫三公、鼎足之臣,王者之貞幹也;

 

白屋之士、閭巷之微賤者也。

 

三公傾鼎足之尊,執贄候白屋之士,非其實也。

 

29語增:時或待士卑恭,不驕白屋,人則言其往候白屋;

 

或時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禮之,人則言其執贄以候其家也。

 

30語增:《傳》語曰:「堯、舜之儉,茅茨不剪,采椽不斲。」

 

31語增:夫言「茅茨」、「采椽」,可也;

 

言「不剪」「不斲」,增之也。

 

32語增:《經》曰:「弼成五服。」

 

五服、五采服也。

 

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宮室衣服之不相稱也?

 

服五采,畫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實也。

 

33語增:《傳》語曰:「秦始皇帝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言燔燒詩書,滅去五經文書也;

 

坑殺儒士者,言其皆挾經傳文書之人也。

 

燒其書,坑其人,詩書絕矣。

 

34語增:言燒燔詩書,坑殺儒士,實也;

 

言其欲滅詩書,故坑殺其人,非其誠,又增之也。

 

35語增: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陽臺,儒士七十人前為壽。

 

僕射周青臣進頌始皇之德。

 

齊淳于越進諫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為狹輔,㓨周青臣以為面諛。

 

始皇下其議於丞相李斯。

 

李斯非淳于越曰:「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臣請勑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諸刑書者;悉詣守、尉集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滅;吏見知弗舉與同罪。」

 

始皇許之。

 

36語增:明年,三十五年,諸生在咸陽者,多為妖言。

 

始皇使御史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

 

37語增: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諫;

 

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見坑者四百六十七人。

 

《傳》增言坑殺儒士,欲絕詩書,又言盡坑之,此非其實,而又增之。

 

38語增:《傳》語曰:「町町若荊軻之閭。」

 

言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王,後誅軻九族,其後恚恨不已,復夷軻之一里。

 

一里皆滅,故曰町町。

 

39語增:此言增之也。

 

40語增:夫秦雖無道,無為盡誅荊軻之里。

 

始皇幸梁山之宮,從山上望見丞相李斯車騎甚盛,恚,出言非之。

 

其後,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損車騎。

 

始皇知左右洩其言,莫知為誰,盡捕諸在旁者皆殺之。

 

其後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

 

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

 

皇帝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人誅之。

 

41語增:夫誅從行於梁山宮,及誅石旁人,欲得洩言、刻石者,不能審知,故盡誅之。

 

荊軻之閭,何罪於秦而盡誅之?

 

如刺秦王在閭中,不知為誰,盡誅之,可也;

 

荊軻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為坐之?

 

始皇二十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不言盡誅其閭。

 

42語增:彼或時誅軻九族,九族眾多,同里而處,誅其九族,一里且盡,好增事者,則言町町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7:59 編輯

論衡●儒增

 

1儒增: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

 

又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

 

是欲稱堯、舜,襃文、武也。

 

2儒增:夫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

 

為文不渥,則事不足襃。

 

堯、舜雖優,不能使一人不刑;

 

文、武雖盛,不能使刑不用。

 

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䟽,可也;

 

言其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

 

3儒增: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使一國不伐;

 

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寢不施。

 

案堯伐丹水,舜征有苖,四子服罪,刑兵設用。

 

成王之時,四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為患害。

 

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誅人用武。

 

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不能別也。

 

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

 

刑與兵,猶足與翼也。

 

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

 

刑之與兵,全眾禁邪,其實一也。

 

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施,是猶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

 

人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聽也。

 

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為全耳。

 

今稱「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

 

襃「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為優,未可謂盛也。

 

4儒增: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

 

是稱其巧於射也。

 

5儒增: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

 

言其百發而百中,增之也。

 

6儒增: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行敗穿不可復射矣。

 

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

 

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

 

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

 

7儒增:言事者好增巧美,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

 

百與千,數之大者也。

 

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

 

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8儒增: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力自刳其腹,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

 

言此者,欲稱其忠矣。

 

9儒增:言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

 

言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增之也。

 

10儒增: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輒死。

 

何則?

 

五藏、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

 

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

 

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復把矣。

 

如先內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

 

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11儒增: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沒其衛。」

 

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

 

或言「李廣」。

 

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

 

或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

 

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

 

12儒增: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

 

言其沒衛,增之也。

 

13儒增: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

 

射似虎之石,矢入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

 

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

 

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

 

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

 

養由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

 

夫以疋夫射萬乘之主,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

 

當中晉侯之目也,可復洞達於項乎?

 

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

 

14儒增:車張十石之弩,恐不能入一寸,失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安能沒衛?

 

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

 

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

 

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

 

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復謂能斷石乎?

 

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

 

15儒增:巧人之精,與拙人等;

 

古人之誠,與今人同。

 

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

 

跌誤中石,不能內鋒,箭摧折矣。

 

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16儒增: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17儒增: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

 

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18儒增:夫刻木為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

 

既能飛翔,安能至於三日?

 

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復下,則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

 

19儒增: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

 

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關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

 

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

 

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

 

二者必失實者矣。

 

20儒增: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說七十餘國,未嘗得安。」

 

21儒增:夫言周流不遇,可也;

 

言干七十國,增之也。

 

22儒增: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迹於衛,忘味於齊,伐樹於宋,并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

 

傳言七十國,非其實也。

 

23儒增: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干七十國矣。

 

24儒增:《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25儒增: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26儒增:書言:「秦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羗戎要擊於崤塞之下,疋馬隻輪無反者。」

 

27儒增: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復還。

 

夫三大夫復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疋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28儒增:書稱:「齊之孟嘗,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

 

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眾也。

 

29儒增:夫言士多,可也;

 

言其三千,增之也。

 

30儒增:四君雖好士,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千矣。

 

夫言眾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31儒增:《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

 

難為故也。

 

32儒增: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

 

33儒增:高子泣血,殆必有之。

 

何則?

 

荊和獻寶於楚,楚刖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

 

今高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

 

而云「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34儒增: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

 

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

 

言安得不見齒?

 

孔子曰:「言不文。」

 

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

 

或時,《傳》則言其不見齒三年矣。

 

35儒增:高宗諒陰,三年不言。

 

尊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36儒增:儒書言:「禽息薦百里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仆頭碎首而死。繆公痛之,乃用百里奚。」

 

此言賢者薦善,不愛其死,仆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

 

世士相激,文書傳稱之,莫謂不然。

 

37儒增:夫仆頭以薦善,古今有之。

 

禽息仆頭,蓋其實也;

 

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38儒增:夫人之扣頭,痛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

 

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

 

執刃刎頸,樹鋒刺胸,鋒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勢也。

 

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

 

仆頭碎首,力不能自將也。

 

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也。

 

39儒增:此時或扣頭薦百里奚,世空言其死;

 

若或扣頭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40儒增:儒書言:「荊軻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劍,刺之不得。秦王拔劍擊之。軻以匕首擿秦王,不中,中銅柱,入尺。」

 

欲言匕首之利,荊軻勢盛,投銳利之刃陷堅彊之柱,稱荊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

 

41儒增:夫言入銅柱,實也;

 

言其入尺,增之也。

 

42儒增: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寸,殆不能入尺。

 

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

 

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

 

以荊軻之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劍刃,入堅剛之銅柱,是荊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不若木表之剛也。

 

43儒增:世稱荊軻之勇,不言其多力。

 

多力之人,莫若孟賁。

 

使孟賁擿銅柱,能淵出一尺乎?

 

此亦或時匕首利若干將、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之效。

 

夫稱干將、莫邪,亦過其實。

 

刺擊無前、下,亦入銅柱尺之類也。

 

44儒增: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窺園菜。」

 

45儒增:夫言不窺園菜,實也;

 

言三年,增之也。

 

46儒增:仲舒雖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宜游於門庭之側,則能至門庭,何嫌不窺園菜?

 

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身,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

 

47儒增:《尚書毋佚》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

 

者也。

 

人之䈥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

 

故張而不弛,文王不為;

 

弛而不張,文王不行;

 

一弛一張,文王以為常。

 

聖人材優,尚有弛張之時,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48儒增:儒書言:「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而為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辟神姦,故能叶于上下,以承天休。」

 

49儒增: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為美,鑄以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神姦乎?

 

50儒增: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雉,倭人貢鬯草。

 

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姦?

 

且九鼎之來,德盛之瑞也。

 

服瑞應之物,不能致福。

 

男子服玉,女子服珠,珠、玉於人,無能辟除,寶奇之物,使為蘭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

 

夫九鼎無能辟除,《傳》言能辟神姦,是則書增其文也。

 

51儒增:世俗《傳》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

 

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

 

52儒增:且夫謂周之鼎神者,何用審之?

 

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為鼎也。

 

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

 

如為遠方貢之為神乎?

 

遠方之物安能神?

 

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

 

禹聖,不能神。

 

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

 

如以金之物為神乎?

 

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

 

以有百物之象為神乎?

 

夫百物之象,猶雷罇也,雷罇刻畫雲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53儒增:《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

 

案本事,周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將軍摎攻王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8:03 編輯

論衡●藝增

 

1藝增: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實,著文垂辭,辭出溢其真,稱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

 

何則?

 

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

 

故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

 

毀人不益其惡,則聽者不愜於心,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使夫純樸之事,十剖百判;

 

審然之語,千反萬畔。

 

墨子哭於練絲,楊子哭於歧道,蓋傷失本,悲離其實也。

 

2藝增:蜚流之言,百傳之語,出小人之口,馳閭巷之間,其猶是也。

 

諸子之文,筆墨之䟽,人賢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實,猶或增之。

 

儻經藝之言,如其實乎?

 

言審莫過聖人,經藝萬世不易,猶或出溢,增過其實。

 

增過其實,皆有事為,不妄亂誤以少為多也。

 

然而必論之者,方言經藝之增與《傳》語異也。

 

3藝增:經增非一,略舉較著,令怳惑之人,觀覽采擇,得以開心通意,曉解覺悟。

 

4藝增:《尚書》:「協和萬國。」

 

是美堯德致太平之化,化諸夏并及夷狄也。

 

5藝增:言協和方外,可也;

 

言萬國,增之也。

 

6藝增:夫唐之與周,俱治五千里內。

 

周時諸侯千七百九十三國,荒服、戎服、要服及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焦僥、跋踵之輩,并合其數,不能三千。

 

天之所覆,地之所載,盡於三千之中矣。

 

而《尚書》云「萬國」,襃增過實以美堯也。

 

欲言堯之德大,所化者眾,諸夏夷狄,莫不雍和,故曰「萬國」。

 

猶《詩》言「子孫千億」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天地祚之,子孫眾多,至於千億。

 

言子孫眾多,可也;

 

言千億,增之也。

 

夫子孫雖眾,不能千億,詩人頌美,增益其實。

 

案后稷始受邰封,訖於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內屬,血脈所連,不能千億。

 

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

 

「萬」言眾多,故《尚書》言「萬國」,《詩》言「千億」。

 

7藝增:《詩》云:「鶴鳴九皋,聲聞于天。」

 

言鶴鳴九折之澤,聲猶聞於天,以喻君子修德窮僻,名猶達朝廷也。

 

8藝增:其聞高遠,可矣;

 

言其聞於天,增之也。

 

9藝增:彼言聲聞於天,見鶴鳴於雲中,從地聽之,度其聲鳴於地,當復聞於天也。

 

夫鶴鳴雲中,人聞聲仰而視之,目見其形。

 

耳目同力,耳聞其聲,則目見其形矣。

 

然則耳目所聞見,不過十里,使參天之鳴,人不能聞也。

 

何則?

 

天之去人以萬數遠,則目不能見,耳不能聞。

 

今鶴鳴,從下聞之,鶴鳴近也。

 

以從下聞其聲,則謂其鳴於地,當復聞於天,失其實矣。

 

其鶴鳴於雲中,人從下聞之;

 

如鳴於九皋,人無在天上者,何以知其聞於天上也?

 

無以知,意從准況之也。

 

10藝增:詩人或時不知,至誠以為然;

 

或時知,而欲以喻事,故增而甚之。

 

11藝增:《詩》曰:「維周黎民,靡有孑遺。」

 

是謂周宣王之時,遭大旱之災也。

 

詩人傷旱之甚,民被其害,言無有孑遺一人不愁痛者。

 

12藝增:夫旱甚,則有之矣;

 

言無孑遺一人,增之也。

 

13藝增:夫周之民,猶今之民也。

 

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災,貧羸無蓄積,扣心思雨;

 

若其富人穀食饒足者,廩囷不空,口腹不飢,何愁之有?

 

天之旱也,山林之間不枯,猶地之水,丘陵之上不湛也。

 

山林之間,富貴之人必有遺脫者矣,而言「靡有孑遺」,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14藝增:《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也。」

 

非其無人也,無賢人也。

 

《尚書》曰:「毋曠庶官。」

 

曠、空,庶、眾也。

 

毋空眾官,寘非其人,與空無異,故言空也。

 

15藝增:夫不肖者皆懷五常,才劣不逮,不成純賢,非狂妄頑嚚、身中無一知也。

 

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職,皆欲勉效在官。

 

《尚書》之官,《易》之戶中,猶能有益,如何謂之空而無人?

 

16藝增:《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此言文王得賢者多,而不肖者少也。

 

今《易》宜言「闃其少人」,《尚書》宜言「無少眾官」。

 

以「少」言之,可也;

 

言空而無人,亦尤甚焉。

 

17藝增:五穀之於人也,食之皆飽。

 

稻梁之味,甘而多腴;

 

豆麥雖糲,亦能愈飢。

 

食豆麥者,皆謂糲而不甘,莫謂腹空無所食。

 

竹、木之杖,皆能扶病。

 

竹杖之力,弱劣不及木。

 

或操竹杖,皆謂不勁,莫謂手空無把持。

 

夫不肖之臣,豆麥、竹杖之類也。

 

《易》持其具臣在戶,言「無人」者,惡之甚也。

 

《尚書》眾官,亦容小材,而云「無空」者,刺之甚也。

 

18藝增:《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也,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傳》曰:「有年五十擊壤於路者,觀者曰:『大哉!堯德乎!』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此言蕩蕩無能名之效也。

 

19藝增:言蕩蕩,可也;

 

乃欲言民無能名,增之也。

 

20藝增:四海之大,萬民之眾,無能名堯之德者,殆不實也。

 

夫擊壤者曰:「堯何等力?」

 

欲言民無能名也;

 

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乎!」

 

此「何等」民者,猶能知之。

 

實有知之者,云「無」,竟增之。

 

21藝增:儒書又言:「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

 

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

 

夫言可封,可也;

 

言比屋,增之也。

 

人年五十為人父,為人父而不知君,何以示子?

 

太平之世,家為君子,人有禮義,父不失禮,子不廢行。

 

夫有行者有知,知君莫如臣,臣賢能知君,能知其君,故能治其民。

 

今不能知堯,何可封官?

 

22藝增:年五十擊壤於路,與豎子未成人者為伍,何等賢者?

 

子路使子羔為郈宰,孔子以為不可,未學,無所知也。

 

擊壤者無知,官之如何?

 

23藝增:稱堯之蕩蕩,不能述其可比屋而封;

 

言賢者可比屋而封,不能議讓其愚而無知之。

 

夫擊壤者難以言比屋,比屋難以言蕩蕩,二者皆增之。

 

所由起,美堯之德也。

 

24藝增:《尚書》曰:「祖伊諫紂曰:『今我民罔不欲喪。』」罔、無也,我天下民無不欲王亡者。

 

25藝增:夫言欲王之亡,可也;

 

言無不,增之也。

 

26藝增:紂雖惡,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語,欲以懼紂也。

 

故曰:「語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

 

增其語,欲以懼之,冀其警悟也。

 

蘇秦說齊王曰:「臨菑之中,車轂擊,人肩磨,舉袖成幕,連衽成帷,揮汗成雨。」

 

齊雖熾盛,不能如此,蘇秦增語,激齊王也。

 

祖伊之諫紂,猶蘇秦之說齊王也。

 

27藝增:賢聖增文,外有所為,內未必然。

 

何以明之?

 

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紂,血流浮杵」。

 

助戰者多,故至血流如此。

 

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

 

然祖伊之言「民無不欲」,如蘇秦增語。

 

28藝增:《武成》言「血流浮杵」,亦太過焉。

 

死者血流,安能浮杵。

 

案武王伐紂於牧之野,河北地高,壤靡不乾燥,兵頓血流,輒燥入土,安得杵浮?

 

且周、殷士卒,皆齎盛糧,或作乾糧,無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

 

29藝增:言血流杵,欲言誅紂,惟兵頓士傷,故至浮杵。

 

30藝增:《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霣如雨」。

 

《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脩《春秋》曰:『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脩之:『星霣如雨。』」「不脩《春秋》」者,未脩《春秋》時《魯史記》,曰:「雨星,不及地尺如復。」

 

「君子」者、謂孔子也。

 

孔子脩之:「星霣如雨。」

 

「如雨」者、如雨狀也。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而為雲雨。

星星隕不及地,上復在天,故曰「如雨」。

 

孔子正言也。

 

31藝增:夫星霣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

 

《史記》言「尺」,亦以太甚矣。

 

夫地有樓臺山陵,安得言「尺」?

 

孔子言「如雨」,得其實矣。

 

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

 

如孔子不作,「不及地尺」之文,遂傳至今。

 

32藝增:光武皇帝之時,郎中汝南賁光上書言:「孝文皇帝時,居明光宮,天下斷獄三人。」

 

頌美文帝,陳其效實。

 

光武皇帝曰:「孝文時,不居明光宮,斷獄不三人。積善修德,美名流之,是以君子惡居下流。」

 

33藝增:夫賁光上書於漢,漢為今世,增益功美,猶過其實,況上古帝王久遠,賢人從後褒述,失實離本,獨已多矣。

 

不遭光武論,千世之後,孝文之事,載在經藝之上,人不知其增,居明光宮,斷獄三人,而遂為實事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39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8:09 編輯

論衡●問孔

 

1問孔: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以為賢聖所言皆無非,專精講習,不知難問。

 

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實,況倉卒吐言,安能皆是?

 

不能皆是,時人不知難;

 

或是,而意沉難見,時人不知問。

 

案賢聖之言,上下多相違;

 

其文,前後多相伐者,世之學者,不能知也。

 

2問孔:論者皆云:「孔門之徒,七十子之才,勝今之儒。」

 

此言妄也。

 

彼見孔子為師,聖人傳道,必授異才,故謂之殊。

 

夫古人之才,今人之才也,今謂之英、傑,古以為聖、神,故謂七十子歷世希有。

 

使當今有孔子之師,則斯世學者,皆顏、閔之徒也;

 

使無孔子,則七十子之徒,今之儒生也。

 

何以驗之?

 

以學於孔子,不能極問也。

 

聖人之言,不能盡解;

 

說道陳義,不能輒形。

 

不能輒形,宜問以發之;

 

不能盡解,宜難以極之。

 

皋陶陳道帝舜之前,淺略未極,禹問難之,淺言復深,略指復分。

 

蓋起問難此說,激而深切,觸而著明也。

 

3問孔:孔子笑子游之絃歌,子游引前言以距孔子。

 

自今案《論語》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辭,弟子寡若子游之難,故孔子之言遂結不解。

 

以七十子不能難,世之儒生,不能實道是非也。

 

4問孔:凡學問之法,不為無才,難於距師,核道實義,證定是非也。

 

問難之道,非必對聖人及生時也。

 

世人解說說人者,非必須聖人教告乃敢言也。

 

苟有不曉解之問,迢難孔子,何傷於義?

 

誠有傳聖業之知,伐孔子之說,何逆於理?

 

謂問孔子之言,難其不解之文,世間弘才大知生,能荅問、解難之人,必將賢吾世間難問之言是非。

 

5問孔:孟懿子問孝,子曰:「毋違。」

 

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毋違。』」樊遲曰:「何謂也?」

 

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

 

6問孔:問曰:孔子之言「毋違」,毋違者禮也。

 

孝子亦當先意承志,不當違親之欲。

 

孔子言「毋違」,不言「違禮」,懿子聽孔子之言,獨不為嫌於無違志乎?

 

樊遲問何謂,孔子乃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使樊遲不問,毋違之說,遂不可知也。

 

懿子之才,不過樊遲,故《論語》篇中,不見言行,樊遲不曉,懿子必能曉哉?

 

7問孔: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武伯善憂父母,故曰「唯其疾之憂」。

 

武伯憂親,懿子違禮。

 

攻其短,荅武伯云「父母唯其疾之憂」,對懿子亦宜言「唯水火之變乃違禮」。

 

周公告小才勑,大材略。

 

子游之、大材也,孔子告之勑;

 

懿子、小才也,告之反略,違周公之志。

 

攻懿子之短,失道理之宜,弟子不難,何哉!

 

8問孔:如以懿子權尊,不敢極言,則其對武伯,亦宜但言「毋憂」而已。

 

但孟氏子也,權尊鈞同,形武伯而略懿子,未曉其故也。

 

使孔子對懿子極言毋違禮,何害之有?

 

專魯莫過季氏,譏八佾之舞庭,刺太山之旅祭,不懼季氏增邑不隱諱之害,獨畏荅懿子極言之罪,何哉?

 

且問孝者非一,皆有御者,對懿子言,不但心服臆肯,故告樊遲。

 

9問孔: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此言人當由道義得,不當苟取也;

 

當守節安貧,不當妄去也。

 

10問孔:夫言不以其道得富貴,不居,可也;

 

不以其道得貧賤,如何?

 

富貴顧可去,去貧賤何之?

 

去貧賤,得富貴也;

 

不得富貴,不去貧賤。

 

如謂得富貴不以其道,則不去貧賤邪?

 

則所得富貴,不得貧賤也。

 

貧賤何故當言「得之」?

 

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

 

當言「去」,不當言「得」。

 

「得」者、施於得之也。

 

今去之,安得言「得」乎?

 

獨富貴當言「得」耳。

 

何者?

 

得富貴,乃去貧賤也。

 

11問孔:是則以道「去」貧賤如何?

 

脩身行道,仕得爵祿富貴,得爵祿富貴,則去貧賤矣。

 

不以其道「去」貧賤如何?

 

毒苦貧賤,起為姦盜,積聚貨財,擅相官秩,是為不以其道。

 

12問孔:七十子既不問,世之學者亦不知難,使此言意不解,而文不分,是謂孔子不能吐辭也;

 

使此言意結,文又不解,是孔子相示未形悉也。

 

弟子不問,世俗不難,何哉?

 

13問孔:孔子曰:「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

 

以其子妻之。

 

14問孔:問曰:孔子妻公冶長者,何據見哉?

 

據年三十可妻邪?

 

見其行賢可妻也?

 

如據其年三十,不宜稱在縲紲;

 

如見其行賢,亦不宜稱在縲紲。

 

何則?

 

諸入孔子門者,皆有善行,故稱備徒役。

 

徒役之中,無妻則妻之耳,不須稱也。

 

如徒役之中多無妻,公冶長尤賢,故獨妻之,則其稱之,宜列其行,不宜言其在縲紲也。

 

何則?

 

世間彊受非辜者多,未必盡賢人也。

 

恆人見枉,眾多非一。

 

必以非辜為孔子所妻,則是孔子不妻賢,妻冤也。

 

案孔子之稱公冶長,有非辜之言,無行能之文。

 

實不賢,孔子妻之,非也;

 

實賢,孔子稱之不具,亦非也。

 

誠似妻南容云:「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於刑戮。」

 

具稱之矣。

 

15問孔: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

 

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

 

子曰:「弗如也,吾與汝俱不如也。」

 

是賢顏淵,試以問子貢也。

 

16問孔:問曰:孔子所以教者,禮讓也。

 

子路為國以禮,其言不讓,孔子非之。

 

使子貢實愈顏淵,孔子問之,猶曰不如;

 

使實不及,亦曰不如。

 

非失對欺師,禮讓之言,宜謙卑也。

 

今孔子出言,欲何趣哉?

 

使孔子知顏淵愈子貢,則不須問子貢;

 

使孔子實不知,以問子貢,子貢謙讓,亦不能知。

 

使孔子徒欲表善顏淵,稱顏淵賢,門人莫及,於名多矣,何須問於子貢?

 

子曰:「賢哉回也!」

 

又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

 

又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

 

三章皆直稱,不以他人激,至是一章,獨以子貢激之,何哉?

 

17問孔:或曰:「欲抑子貢也。當此之時,子貢之名,凌顏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

 

夫名在顏淵之上,當時所為,非子貢求勝之也。

 

實子貢之知何如哉?

 

使顏淵才在己上,己自服之,不須抑也;

 

使子貢不能自知,孔子雖言,將謂孔子徒欲抑己。

 

由此言之,問與不問,無能抑揚。

 

18問孔:宰我晝寢,子曰:「朽木不可彫也,糞土之墻不可杇也。於予,予何誅?」

 

是惡宰予之晝寢。

 

19問孔:問曰:晝寢之惡也,小惡也;

 

朽木、糞土,敗毀不可復成之物,大惡也。

 

責小過以大惡,安能服人?

 

使宰我性不善,如朽木、糞土,不宜得入孔子之門,序在四科之列;

 

使性善,孔子惡之,惡之太甚,過也。

 

「人之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孔子疾宰予,可謂甚矣。

 

20問孔:使下愚之人,涉耐罪之獄,吏令以大辟之罪,必冤而怨邪?

 

將服而自咎也?

 

使宰我愚,則與涉耐罪之人同志;

 

使宰我賢,知孔子責人,幾微自改矣。

 

明文以識之,流言以過之,以其言示端而己自改。

 

自改不在言之輕重,在宰予能更與否。

 

21問孔:《春秋》之義,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

 

襃毫毛以巨大,以巨大貶纖介,觀《春秋》之義,肯是之乎?

 

不是,則宰我不受;

 

不受,則孔子之言棄矣。

 

聖人之言,與文相副,言出於口,文立於策,俱發於心,其實一也。

 

孔子作《春秋》,不貶小以大,其非宰予也,以大惡細,文語相違,服人如何?

 

22問孔: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予改是。」

 

蓋起宰予晝寢,更知人之術也。

 

23問孔:問曰:人之晝寢,安足以毀行?

 

毀行之人,晝夜不臥,安足以成善?

 

以晝寢而觀人善惡,能得其實乎?

 

案宰予在孔子之門,序於四科,列在賜上。

 

如性情怠,不可彫琢,何以致此?

 

使宰我以晝寢自致此,才復過人遠矣。

 

如未成就,自謂已足,不能自知,知不明耳,非行惡也。

 

曉勑而已,無為改術也。

 

如自知未足,倦極晝寢,是精神索也。

 

精神索,至於死亡,豈徒寢哉?

 

24問孔:且論人之法,取其行則棄其言,取其言則棄其行。

 

今宰予雖無力行,有言語。

 

用言,令行缺,有一概矣。

 

今孔子起宰予晝寢,聽其言,觀其行,言行相應,則謂之賢,是孔子備取人也。

 

「毋求備於一人」之義何所施?

 

25問孔:子張問:「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

 

子曰:「忠矣。」

 

曰:「仁矣乎?」

 

曰:「未知,焉得仁?」

 

子文曾舉楚子玉代己位而伐宋,以百乘敗而喪其眾,不知如此,安得為仁?

 

26問孔:問曰:子文舉子玉,不知人也。

 

智與仁,不相干也。

 

有不知之性,何妨為仁之行?

 

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也。

 

五者各別,不相須而成,故有智人,有仁人者;

 

有禮人,有義人者。

 

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禮,禮者未必義。

 

子文智蔽於子玉,其仁何毀?

 

謂仁,焉得不可?

 

27問孔:且忠者、厚也,厚人、仁矣。

 

孔子曰:「觀過,斯知仁矣。」

 

子文有仁之實矣。

 

孔子謂忠非仁,是謂父母非二親,配疋非夫婦也。

 

28問孔:哀公問:「弟子孰謂好學?」

 

孔子對曰:「有顏回者,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29問孔:夫顏淵所以死者,審何用哉?

 

令自以短命,猶伯牛之有疾也。

 

人生受命,皆全當潔,今有惡疾,故曰「無命」。

 

人生皆當受天長命,今得「短命」,亦宜曰「無命」。

 

如天有短長,則亦有善惡矣。

 

言顏淵「短命」,則宜言伯牛「惡命」;

 

言伯牛「無命」,則宜言顏淵「無命」。

 

一死一病,皆痛云命,所稟不異,文語不同,未曉其故也。

 

30問孔:哀公問孔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今也則亡。不遷怒,不貳過。」

 

何也?

 

曰:「并攻哀公之性遷怒、貳過故也。因其問,則并以對之,兼以攻上之短,不犯其罰。」

 

31問孔:問曰:康子亦問好學,孔子亦對之以顏淵。

 

康子亦有短,何不并對以攻康子?

 

康子非聖人也,操行猶有所失。

 

成事:康子患盜,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由此言之,康子以欲為短也,不攻,何哉?

 

32問孔:孔子見南子,子路不悅。

 

子曰:「予所鄙者,天厭之!天厭之!」

 

南子、衛靈公夫人也,聘孔子,子路不說,謂孔子淫亂也。

 

孔子解之曰:「我所為鄙陋者,天厭殺我!」

 

至誠自誓,不負子路也。

 

33問孔:問曰:孔子自解,安能解乎?

 

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厭殺之,可引以誓。

 

子路聞之,可信以解。

 

今未曾有為天所厭者也,曰「天厭之」,子路肯信之乎?

 

行事:雷擊殺人,水火燒溺人,墻屋壓填人。

 

如曰:「雷擊殺我,水火燒溺我,墻屋壓填我。」

 

子路頗信之。

 

今引未曾有之禍,以自誓於子路,子路安肯曉解而信之?

 

行事:適有臥厭不悟者,謂此為天所厭邪?

 

案諸臥厭不悟者,未皆為鄙陋也。

 

子路入道雖淺,猶知事之實。

 

事非實,孔子以誓,子路必不解矣。

 

34問孔:孔子稱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若此者,人之死生,自有長短,不在操行善惡也。

 

成事:顏淵蚤死,孔子謂之短命,由此知短命夭死之人,必有邪行也。

 

子路入道雖淺,聞孔子之言,知死生之實。

 

孔子誓以「予所鄙者、天厭之」,獨不為子路言:「夫子惟命未當死,天安得厭殺之乎?」

 

若此,誓子路以「天厭之」,終不見信。

 

不見信,則孔子自解,終不解也。

 

35問孔:《尚書》曰:「毋若丹朱敖,惟慢游是好。」

 

謂帝舜勑禹毋子不肖子也。

 

重天命,恐禹私其子,故引丹朱以勑戒之。

 

禹曰:「予娶,若時辛壬;癸甲開呱呱而泣,予弗子。」

 

陳己行事,以往推來,以見卜隱,效己不敢私不肖子也。

 

不曰「天厭之」者,知俗人誓,好引天也。

 

孔子為子路行所疑,不引行事,效己不鄙,而云「天厭之」,是與俗人解嫌,引天祝詛,何以異乎?

 

36問孔: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夫子自傷不王也。

 

己王致太平,太平則鳳鳥至,河出圖矣。

 

今不得王,故瑞應不至,悲心自傷,故曰「吾已矣夫。」

 

37問孔:問曰:鳳鳥河圖審何據?

 

始起?

 

始起之時,鳥圖未至。

 

如據太平,太平之帝,未必常致鳳鳥與河圖也。

 

五帝三王,皆致太平,案其瑞應,不皆鳳皇為必然之瑞。

 

於太平,鳳皇為未必然之應,孔子、聖人也,思未必然以自傷,終不應矣。

 

38問孔:或曰:「孔子不自傷不得王也,傷時無明王,故己不用也。鳳鳥河圖,明王之瑞也。瑞應不至,時無明王;明王不存,己遂不用矣。」

 

夫致瑞應,何以致之?

 

任賢使能,治定功成。

 

治定功成,則瑞應至矣。

 

瑞應至後,亦不須孔子。

 

孔子所望,何其末也?

 

不思其本,而望其末也;

 

不相其主,而名其物。

 

治有未定,物有不至,以至而效明王,必失之矣。

 

孝文皇帝可謂明矣,案其《本紀》,不見鳳鳥與河圖。

 

使孔子在孝文之世,猶曰「吾已矣夫」。

 

39問孔: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

 

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孔子疾道不行於中國,志恨失意,故欲之九夷也。

 

或人難之曰:「夷狄之鄙陋無禮義,如之何?」

 

孔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言以君子之道,居而教之,何為陋乎?

 

40問孔:問之曰: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

 

起道不行於中國,故欲之九夷。

 

夫中國且不行,安能行於夷狄?

 

「夷狄之有君,不若諸夏之亡。」

 

言夷狄之難、諸夏之易也。

 

不能行於易,能行於難乎?

 

41問孔:且孔子云:「以君子居之者,何謂陋邪?」

 

謂脩君子之道自容乎?

 

謂以君子之道教之也?

 

如脩君子之道苟自容,中國亦可,何必之夷狄?

 

如以君子之道教之,夷狄安可教乎?

 

禹入躶國,躶入衣出,衣服之制不通於夷狄也。

 

禹不能教躶國衣服,孔子何能使九夷為君子?

 

42問孔:或:「孔子實不欲往,患道不行,動發此言。

 

或人難之,孔子知其陋,然而猶曰:『何陋之有』者,欲遂已然,距或人之諫也。」

 

實不欲往,志動發言,是偽言也。

 

君子於言,無所苟矣。

 

如知其陋,苟欲自遂,此子路對孔子以子羔也。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社稷焉,有民人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

 

子曰:「是故惡夫佞者!」

 

子路知其不可,苟對自遂,孔子惡之,比夫佞者。

 

孔子亦知其不可,苟應或人,孔子、子路皆以佞也。

 

43問孔: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何謂不受命乎?

 

說曰:「受當富之命,自以術知,數億中時也。」

 

44問孔:夫人富貴,在天命乎?

 

在人知也?

 

如在天命,知術求之不能得;

 

如在人,孔子何為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夫謂富不受命,而自知術得之,貴亦可不受命,而自以努力求之。

 

世無不受貴命而自得貴,亦知無不受富命而自得富者。

 

成事:孔子不得富貴矣,周流應聘,行說諸侯,智窮策困,還定《詩》、《書》,望絕無冀,稱「已矣夫」。

 

自知無貴命,周流無補益也。

 

孔子知己不受貴命,周流求之不能得,而謂賜不受富命,而以術知得富,言行相違,未曉其故。

 

45問孔:或曰:「欲攻子貢之短也。

 

子貢不好道德,而徒好貨殖,故攻其短,欲令窮服而更其行節。」

 

夫攻子貢之短,可言「賜不好道德,而貨殖焉。」

 

何必立「不受命」,與前言「富貴在天」相違反也?

 

46問孔: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

 

此言人將起,天與之輔;

 

人將廢,天奪其佑。

 

孔子有四友,欲因而起。

 

顏淵早夭,故曰「天喪予」。

 

47問孔:問曰:顏淵之死,孔子不王,天奪之邪?

 

不幸短命,自為死也?

 

如短命不幸,不得不死,孔子雖王,猶不得生。

 

輔之於人,猶杖之扶疾也。

 

人有病,須杖而行,如斬杖本得短,可謂天使病人不得行乎?

 

如能起行,杖短,能使之長乎?

 

夫顏淵之短命,猶杖之短度也。

 

48問孔:且孔子言「天喪予」者,以顏淵賢也。

 

案賢者在世,未必為輔也。

 

夫賢者未必為輔,猶聖人未必受命也。

 

為帝有不聖,為輔有不賢。

 

何則?

 

祿命骨法,與才異也。

 

由此言之,顏淵生未必為輔,其死未必有喪,孔子云「天喪予」,何據見哉?

 

49問孔:且天不使孔子王者,本意如何?

 

本稟性命之時,不使之王邪?

 

將使之王,復中悔之也?

 

如本不使之王,顏淵死,何喪?

 

如本使之王,復中悔之,此王無骨法,便宜自在天也。

 

且本何善所見,而使之王?

 

後何惡所聞,中悔不命?

 

天神論議,誤不諦也?

 

50問孔: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

 

出,使子貢脫驂而賻之。

 

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脫驂;脫驂於舊館,毋乃已重乎?」

 

51問孔:孔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

 

孔子脫驂以賻舊館者,惡情不副禮也。

 

副情而行禮,情起而恩動。

 

禮情相應,君子行之。

 

52問孔:顏淵死,子哭之慟。

 

門人曰:「子慟矣!」

 

「吾非斯人之慟而誰為?」

 

夫慟、哀之至也。

 

哭顏淵慟者,殊之眾徒,哀痛之甚也。

 

死有棺無槨,顏路請車以為之槨,孔子不予,為大夫不可以徒行也。

 

53問孔:弔舊館,脫驂以賻,惡涕無從;

 

哭顏淵慟,請車不與,使慟無副。

 

豈涕與慟殊,馬與車異邪?

 

於彼則禮情相副,於此則恩義不稱,未曉孔子為禮之意。

 

54問孔:孔子曰:「鯉也死,有棺無槨,吾不徒行以為之槨。」

 

鯉之恩深於顏淵,鯉死無槨,大夫之儀,不可徒行也。

 

鯉、子也,顏淵、他姓也。

 

子死且不禮,況其禮他姓之人乎?

 

55問孔:曰:「是蓋孔子實恩之效也。」

 

副情於舊館,不稱恩於子,豈以前為士,後為大夫哉?

 

如前為士,士乘二馬;

 

如為大夫,大夫乘三馬。

 

大夫不可去車徒行,何不截賣兩馬以為槨,乘其一乎?

 

為士時,乘二馬,截一以賻舊館,今亦何不截其二以副恩,乘一以解不徒行乎?

 

不脫馬以賻舊館,未必亂制;

 

葬子有棺無槨,廢禮傷法。

 

孔子重賻舊人之恩,輕廢葬子之禮,此禮得於他人,制失親子也。

 

然則孔子不粥車以為鯉槨,何以解於貪官好仕恐無車?

 

而自云「君子殺身以成仁」,何難退位以成禮?

 

56問孔: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曰:「去兵。」

 

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

 

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信最重也。

 

57問孔:問:使治國無食,民餓,棄禮義。

 

禮義棄,信安所立?

 

《傳》曰:「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讓生於有餘,爭生於不足。

 

今言去食,信安得成?

 

春秋之時,戰國饑餓,易子而食,㭊骸而炊。

 

口饑不食,不暇顧恩義也。

 

夫父子之恩,信矣,饑餓棄信,以子為食。

 

孔子教子貢去食存信,如何?

 

夫去信存食,雖不欲信,信自生矣;

 

去食存信,雖欲為信,信不立矣。

 

58問孔:子適衛,冉子僕。

 

子曰:「庶矣哉!」

 

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

 

曰:「教之。」

 

語冉子先富而后教之,教子貢去食而存信,食與富何別?

 

信與教何異?

 

二子殊教,所尚不同,孔子為國,意何定哉?

 

59問孔: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曰:「夫子何為乎?」

 

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使者出,孔子曰:「使乎!使乎!」

 

非之也。

 

說《論語》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

 

60問孔:夫孔子之問使者曰:「夫子何為?」

 

問所治為,非問操行也。

 

如孔子之問也,使者宜對曰:「夫子為某事,治某政」,今反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何以知其對不失指,孔子非之也?

 

61問孔:且實孔子何以非使者?

 

非其代人謙之乎?

 

其非乎對失指也?

 

所非猶有一實,不明其過,而徒云「使乎使乎」!

 

後世疑惑,不知使者所以為過。

 

韓子曰:「書約則弟子辨。」

 

孔子之言「使乎」,何其約也?

 

62問孔:或曰:「《春秋》之義也,為賢者諱。蘧伯玉賢,故諱其使者。」

 

夫欲知其子,視其友;

 

欲知其君,視其所使。

 

伯玉不賢,故所使過也。

 

《春秋》之義,為賢者諱,亦貶纖介之惡。

 

今不非而諱,貶纖介安所施哉?

 

使孔子為伯玉諱,宜默而已。

 

揚言曰:「使乎!使乎!」

 

時人皆知孔子之非也。

 

出言如此,何益於諱?

 

63問孔:佛肸召,子欲往。

 

子路不說,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

 

子曰:「有是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繫而不食也?」


子路引孔子往時所言以非孔子也。

 

64問孔:往前孔子出此言,欲令弟子法而行之。

 

子路引之以諫,孔子曉之,不曰「前言戲」,若「非」而「不可行」,而曰「有是言」者,審有,當行之也。

 

「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孔子言此言者,能解子路難乎?

 

「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

 

解之宜:「佛肸未為不善,尚猶可入。」

 

而曰:「堅、磨而不磷;白、涅而不淄。」

 

如孔子之言,有堅白之行者,可以入之。

 

「君子」之行,軟而易汙邪?

 

何以獨「不入」也?

 

65問孔:孔子不飲盜泉之水,曾子不入勝母之閭,避惡去汙,不以義,恥辱名也。

 

盜泉、勝母有空名,而孔、曾恥之;

 

佛肸有惡實,而子欲往。

 

不飲盜泉是,則欲對佛肸非矣。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枉道食篡畔之祿,所謂浮雲者,非也。

 

66問孔:或:「權時欲行道也。」

 

即權時行道。

 

子路難之,當云「行道」,不言「食」。

 

有權時以行道,無權時以求食。

 

「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繫而不食?」

 

自比以匏瓜者,言人當仕而食祿。

 

我非匏瓜繫而不食,非子路也。

 

孔子之言,不解子路之難。

 

子路難孔子,豈孔子不當仕也哉?

 

當擇善國而入之也。

 

孔子自比匏瓜,孔子欲安食也。

 

且孔子之言,何其鄙也!

 

何彼仕為食哉?

 

君子不宜言也。

 

匏瓜繫而不食,亦繫而不仕等也。

 

距子路可云:「吾豈匏瓜也哉,繫而不仕也?」

 

今吾「擊而不食」,孔子之仕,不為行道,徒求食也。

 

67問孔:人之仕也,主貪祿也,禮義之言,為行道也。

 

猶人之娶也,主為欲也,禮義之言,為供親也。

 

仕而直言食,娶可直言欲乎?

 

孔子之言,解情而無依違之意,不假義理之名,是則俗人,非君子也。

 

儒者說孔子周流應聘不濟,閔道不行,失孔子情矣。

 

68問孔: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

 

子路曰:「末如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

 

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用我,吾其為東周乎?」

 

「為東周」、欲行道也。

 

公山、佛肸俱畔者,行道於公山,求食於佛肸,孔子之言,無定趨也。

 

言無定趨,則行無常務矣。

 

周流不用,豈獨有以乎?

 

69問孔:陽貨欲見之,不見;

 

呼之仕,不仕,何其清也?

 

公山、佛肸召之,欲往,何其濁也?

 

公山不擾與陽虎俱畔,執季桓子,二人同惡,呼召禮等,獨對公山,不見陽虎,豈公山尚可,陽虎不可乎?

 

70問孔:子路難公山之名,孔子宜解以尚及佛肸未甚惡之狀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0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8:14 編輯

論衡●非韓

 

1非韓:韓子之術,明法尚功。

 

賢無益於國不加賞;

 

不肖無害於治不施罰。

 

責功重賞,任刑用誅。

 

故其論儒也,謂之不耕而食,比之於一蠹;

 

論有益與無益也,比之於鹿、馬。

 

馬之似鹿者千金,天下有千金之馬,無千金之鹿,鹿無益,馬有用也。

 

儒者猶鹿,有用之吏猶馬也。

 

2非韓:夫韓子知以鹿、馬喻,不知以冠、履譬。

 

使韓子不冠,徒履而朝,吾將聽其言也。

 

加冠於首而立於朝,受無益之服,增無益之仕,言與服相違,行與術相反,吾是以非其言而不用其法也。

 

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

 

使韓子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

 

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

 

故禮義在身,身未必肥;

 

而禮義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

 

以謂有益,禮義不如飲食。

 

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為之乎?

 

夫拜謁、禮義之效,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

 

夫儒生、禮義也,耕戰、飲食也。

 

貴耕戰而賤儒生,是棄禮義求飲食也。

 

使禮義廢,綱紀敗,上下亂而陰陽繆,水旱失時,五穀不登,萬民饑死,農不得耕,士不得戰也。

 

3非韓:子貢去告朔之餼羊,孔子曰:「賜也!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子貢惡費羊,孔子重廢禮也。

 

故以舊防為無益而去之,必有水災;

 

以舊禮為無補而去之,必有亂患。

 

儒者之在世,禮義之舊防也,有之無益,無之有損。

 

庠序之設,自古有之,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

 

官不可廢,道不可棄。

 

儒生、道官之吏也,以為無益而廢之,是棄道也。

 

夫道無成效於人,成效者須道而成。

 

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路,須不蹈者;

 

身須手足而動,待不動者。

 

故事或無益,而益者須之;

 

無效,而效者待之。

 

儒生、耕戰所須待也,棄而不存,如何也?

 

4非韓:韓子非儒,謂之無益有損,蓋謂俗儒無行操,舉措不重禮,以儒名而俗行,以實學而偽說,貪官尊榮,故不足貴。

 

夫志潔行顯,不徇爵祿,去卿相之位若脫躧者,居位治職,功雖不立,此禮義為業者也。

 

國之所以存者,禮義也。

 

民無禮義,傾國危主。

 

今儒者之操,重禮愛義,率無禮之士,激無義之人,人民為善,愛其主上,此亦有益也。

 

聞伯夷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聞柳下惠風者,薄夫敦,鄙夫寬。

 

此上化也,非人所見。

 

5非韓:叚干木闔門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閭,秦軍聞之,卒不攻魏。

 

使魏無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

 

秦、彊國也,兵無不勝。

 

兵加於魏,魏國必破,三軍兵頓,流血千里。

 

今魏文式闔門之士,郤彊秦之兵,全魏國之境,濟三軍之眾,功莫大焉,賞莫先焉。

 

6非韓:齊有高節之士曰狂譎、華士。

 

二人、昆弟也,義不降志,不仕非其主。

 

太公封於齊,以此二子解沮齊眾,開不為上用之路,同時誅之。

 

韓子善之,以為二子無益而有損也。

 

7非韓:夫狂譎、華士,叚干木之類也,太公誅之,無所郤到;

 

魏文侯式之,郤彊秦而全魏,功孰大者?

 

使韓子善干木闔門高節,魏文式之是也,狂譎、華士之操,干木之節也,善太公誅之,非也。

 

使韓子非干木之行,下魏文之式,則干木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為有功,是韓子不賞功、尊有益也。

 

8非韓:論者或曰:「魏文式叚干木之閭,秦兵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

 

一功特然,不可常行,雖全國有益,非所貴也。」

 

夫法度之功者,謂何等也?

 

養三軍之士,明賞罰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彊兵,此法度也。

 

案秦之彊,肯為此乎?

 

六國之亡,皆滅於秦兵。

 

六國之兵非不銳,士眾之力非不勁也,然而不勝,至於破亡者,彊弱不敵,眾寡不同,雖明法度,其何益哉?

 

使童子變孟賁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力不如也。

 

孟賁怒,而童子脩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

 

秦之與魏,孟賁之與童子也。

 

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猶童子操刃,孟賁不避也。

 

其尊士式賢者之閭,非徒童子修禮盡敬也。

 

夫力少則修德,兵彊則奮威。

 

秦以兵彊,威無不勝。

 

卻軍還眾,不犯魏境者,賢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禮也。

 

夫敬賢、弱國之法度,力少之彊助也。

 

謂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9非韓:高皇帝議欲廢太子,呂后患之,即召張子房而取策。

 

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禮之。

 

高祖見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

 

使韓子為呂后議,進不過彊諫,退不過勁力,以此自安,取誅之道也,豈徒易哉?

 

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議,猶魏文式叚干木之閭,郤彊秦之兵也。

 

10非韓:治國之道,所養有二:一曰養德,二曰養力。

 

養德者、養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賢;

 

養力者、養氣力之士,以明能用兵。

 

此所謂文武張設,德力且足者也。

 

事或可以德懷,或可以力摧。

 

外以德自立,內以力自備,慕德者不戰而服,犯德者畏兵而郤。

 

徐偃王脩行仁義,陸地朝者三十二國,彊楚聞之,舉兵而滅之。

 

此有德守,無力備者也。

 

夫德不可獨任以治國,力不可直任以御敵也。

 

韓子之術不養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駮,各有不足。

 

偃王有無力之禍,知韓子必有無德之患。

 

11非韓:凡人稟性也,清濁貪廉,各有操行,猶草木異質,不可復變易也。

 

狂譎、華士不仕於齊,猶叚干木不仕於魏矣。

 

性行清廉,不貪富貴,非時疾世,義不苟仕,雖不誅此人,此人行不可隨也。

 

太公誅之,韓子是之,是謂人無性行,草木無質也。

 

太公誅二子,使齊有二子之類,必不為二子見誅之故,不清其身;

 

使無二子之類,雖養之,終無其化。

 

堯不誅許由,唐民不皆樔處;

 

武王不誅伯夷,周民不皆隱餓;

 

魏文侯式叚干木之閭,魏國不皆闔門。

 

由此言之,太公不誅二子,齊國亦不皆不仕。

 

何則?

 

清廉之行、人所不能為也。

 

夫人所不能為,養使為之,不能使勸;

 

人所能為,誅以禁之,不能使止。

 

然則太公誅二子,無益於化,空殺無辜之民。

 

賞無功,殺無辜,韓子所非也。

 

太公殺無辜,韓子是之,以韓子之術殺無辜也。

 

12非韓:夫執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誅之。

 

如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賞之乎?

 

賞須功而加,罰待罪而施。

 

使太公不賞出仕未有功之人,則其誅不仕未有罪之民,非也,而韓子是之,失誤之言也。

 

且不仕之民,性廉寡欲;

 

好仕之民,性貪多利。

 

利欲不存於心,則視爵祿猶糞土矣。

 

廉則約省無極,貪則奢泰不止。

 

奢泰不止,則其所欲,不避其主。

 

案古篡畔之臣,希清白廉潔之人。

 

貪,故能立功;

 

憍,故能輕生。

 

積功以取大賞,奢泰以貪主位。

 

太公遺此法而去,故齊有陳氏劫殺之患。

 

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

 

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亦危亡也。

 

13非韓:周公聞太公誅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執贄以下白屋之士。

 

白屋之士,二子之類也。

 

周公禮之,太公誅之,二子之操,孰為是者?

 

宋人有御馬者,不進,拔劍剄而棄之於溝中。

 

又駕一馬,馬又不進,又剄而棄之於溝。

 

若是者三。

 

以此威馬,至矣,然非王良之法也。

 

王良登車,馬無罷駑;

 

堯、舜治世,民無狂悖。

 

王良馴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

 

人同性,馬殊類也。

 

王良能調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

 

然則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馴馬也;

 

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馬也。

 

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使韓子平之,韓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

 

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

 

馬之賊,則不若其全;

 

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

 

使韓子非王良,自同於宋人,賊善人矣。

 

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非宋人,是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

 

14非韓:治國猶治身也。

 

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傷害之操,則交黨踈絕,恥辱至身。

 

推治身以況治國,治國之道,當任德也。

 

韓子任刑,獨以治世,是則治身之人,任傷害也。

 

15非韓:韓子豈不知任德之為善哉?

 

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於刑也。

 

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

 

謂世衰難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以春生乎?

 

人君治一國,猶天地生萬物。

 

天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16非韓:周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

 

甫侯諫之,穆王存德,享國久長,功傳於世。

 

夫穆王之治,初亂終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前任蚩尤之刑,後用甫侯之言也。

 

夫治人不能捨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不能去春,韓子欲獨任刑用誅,如何?

 

17魯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0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18:18 編輯

論衡●刺孟

 

1刺孟:孟子見梁惠王。

 

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

 

孟子曰:「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2刺孟: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

 

惠王曰:「何以利吾國?」

 

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子徑難以貨財之利也?

 

《易》曰:「利見大人。」

 

「利涉大川。」

 

「乾,元亨利貞。」

 

《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

 

皆安吉之利也。

 

行仁義得安吉之利。

 

孟子不且語問惠王:「何謂『利吾國』?」

 

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荅若設。

 

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

 

孟子徑荅以貨財之利。

 

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

 

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荅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也。

 

3刺孟:齊王問時子:「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

 

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

 

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4刺孟: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

 

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辭。

 

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

 

5刺孟:陳臻問曰:「於齊,王餽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君子必居一於此矣。」

 

6刺孟: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賮,辭曰:『歸賮。』予何為不受?

 

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歸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7刺孟:夫金歸,或受或不受,皆有故,非受之時己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

 

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

 

今不曰「己無功」,若「已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

 

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亦泰乎?」

 

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受堯天下,孰與十萬?

 

舜不辭天下者,是其道也。

 

今不曰「受十萬非其道」,而曰「己不貪富貴」,失謙讓也,安可以為戒乎?

 

8刺孟: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士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子之爵祿。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9刺孟:齊人伐燕。

 

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也?


10刺孟:夫或問孟子勸王伐燕,不誠是乎?

 

沈同問燕可伐與?

 

此挾私意欲自伐之也。

 

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雖可伐,須為天吏,乃可以伐之。」

 

沈同意絕,則無伐燕之計矣。

 

不知有此私意而徑應之,不省其語,是不知言也。

 

公孫丑問曰:「敢問夫子惡乎長?」

 

孟子曰:「我知言。」

 

又問:「何謂知言?」

 

曰:「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雖聖人復起,必從吾言矣。」

 

孟子、知言者也,又知言之所起之禍,其極所致之福。

 

見彼之問,則知其措辭所欲之矣,知其所之,則知其極所當害矣。

 

11刺孟:孟子有云:「民舉安,王庶幾改諸!予日望之。」

 

孟子所去之王,豈前所不朝之王哉?

 

而是,何其前輕之疾,而後重之甚也?

 

如非是前王,則不去,而於後去之,是後王不肖甚於前,而去,三日宿,於前不甚,不朝而宿於景丑氏。

 

何孟子之操,前後不同?

 

所以為王,終始不一也?

 

12刺孟:且孟子在魯,魯平公欲見之。

 

嬖人臧倉毀孟子,止平公。

 

樂正子以告。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予之不遇魯侯,天也。」

 

前不遇於魯,後不遇於齊,無以異也。

 

前歸之天,今則歸之於王,孟子論稱,竟何定哉?

 

夫不行於齊,王不用,則若臧倉之徒毀讒之也,此亦「止、或尼之」也。

 

皆天命不遇,非人所能也。

 

去,何以不徑行,而留三宿乎?

 

天命不當遇於齊,王不用其言,天豈為三日之間,易命使之遇乎?

 

在魯則歸之於天,絕意無冀;

 

在齊則歸之於王,庶幾有望。

 

夫如是,不遇之議,一在人也。

 

或曰:「初去,未可以定天命也。冀三日之間,王復追之,天命或時在三日之間,故可也。」

 

夫言如是,齊王初使之去者,非天命乎?

 

如使天命在三日之間,魯平公比三日,亦時棄臧倉之議,更用樂正子之言,往見孟子。

 

孟子歸之於天,何其早乎?

 

如三日之間,公見孟子,孟子奈前言何乎?

 

13刺孟:孟子去齊,充虞塗問曰:「夫子若不豫色然。

 

前日,虞聞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時也,此一時也。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矣。

 

由周以來,七百有餘歲矣。

 

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

 

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乎?

 

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而誰也?

 

吾何為不豫哉?」

 

14刺孟:夫孟子言「五百年有王者興」,何以見乎?

 

帝嚳王者,而堯又王天下;

 

堯傳於舜,舜又王天下;

 

舜傳於禹,禹又王天下。

 

四聖之王天下也。

 

繼踵而興。

 

禹至湯且千歲;

 

湯至周亦然。

 

始於文王,而卒傳於武王。

 

武王崩,成王、周公共治天下。

 

由周至孟子之時,又七百歲而無王者。

 

五百歲必有王者之驗,在何世乎?

 

云「五百歲必有王者」,誰所言乎?

 

論不實事考驗,信浮淫之語,不遇去齊,有不豫之色,非孟子之賢效,與俗儒無殊之驗也。

 

15刺孟:「五百年」者、以為天出聖期也。

 

又言以「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其意以為天欲平治天下,當以五百年之間生聖王也。

 

如孟子之言,是謂天故生聖人也。

 

然則五百歲者,天生聖人之期乎?

 

如是其期,天何不生聖?

 

聖王非其期故不生,孟子猶信之,孟子不知天也。

 

16刺孟:「自周已來,七百餘歲矣。

 

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

 

何謂「數過」?

 

何謂「可」乎?

 

數則時,時則數矣。

 

「數過」、過五百年也。

 

從周到今,七百餘歲,踰二百歲矣。

 

設或王者生失時矣,又言「時可」,何謂也?

 

17刺孟:云「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又言「其間必有名世」,與「王者」同乎?

 

異也?

 

如同,為再言之?

 

如異,「名世」者,謂何等也?

 

謂孔子之徒,孟子之輩,教授後生,覺悟頑愚乎?

 

已有孔子,己又以生矣。

 

如謂聖臣乎?

 

當與聖同時,聖王出,聖臣見矣。

 

言「五百年」而已,何為言「其間」?

 

如不謂五百年時,謂其中間乎?

 

是謂二三百年之時也,聖不與五百年時聖王相得。

 

夫如是,孟子言「其間必有名世者」,竟謂誰也?

 

18刺孟:「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治天下,舍予而誰也?」

 

言若此者,不自謂當為王者,有王者,若為王臣矣。

 

為王者臣,皆天也。

 

己命不當平治天下,不浩然安之於齊,懷恨有不豫之色,失之矣。

 

19刺孟:彭更問曰:「士無事而食,可乎?」

 

孟子曰:「不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於子。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世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哉?」

 

曰:「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以求食與?」

 

孟子曰:「子何以其志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於此,毀瓦畫墁,其志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則子非食志,食功也。」

 

20刺孟:夫孟子引毀瓦畫墁者,欲以詰彭更之言也。

 

知毀瓦畫墁無功而有志,彭更必不食也。

 

雖然,引毀瓦畫墁,非所以詰彭更也。

 

何則?

 

諸志欲求食者,毀瓦畫墁者不在其中。

 

不在其中,則難以詰人矣。

 

夫人無故毀瓦畫墁,此不癡狂則遨戲也。

 

癡狂人之,志不求食;

 

遨戲之人,亦不求食。

 

求食者,皆多人所不得利之事,以作此鬻賣於市,得賈以歸,乃得食焉。

 

今毀瓦畫墁,無利於人,何志之有?

 

有知之人,知其無利,固不為也;

 

無知之人,與癡狂比,固無其志。

 

夫毀瓦畫墁,猶比童子擊壤於塗,何以異哉?

 

擊壤於塗者,其志亦欲求食乎?

 

此尚童子,未有志也。

 

巨人博戲,亦畫墁之類也。

 

博戲之人,其志復求食乎?

 

博戲者,尚有相奪錢財,錢財眾多,己亦得食,或時有志。

 

夫投石超距,亦畫墁之類也。

 

投石超距之人,其志有求食者乎?

 

然則孟子之詰彭更也,未為盡之也。

 

如彭更以孟子之言,可謂「禦人以口給」矣。

 

21刺孟:匡章子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乎?居於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扶服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也。」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之所居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弗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也,己頻蹙曰:「惡用是鶂鶂者為哉?」

 

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

 

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

 

出而吐之。

 

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

 

以兄之室則不居,以於陵則居之。

 

是尚能為充其類也乎?

 

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22刺孟:夫孟子之非仲子也,不得仲子之短矣。

 

仲子之怪鵝如吐之者,豈為在母不食乎?

 

乃先譴鵝曰:「惡用鶂鶂者為哉?」

 

他日,其母殺以食之,其兄曰:「是鶂鶂之肉。」

 

仲子恥負前言,即吐而出之。

 

而兄不告,則不吐;

 

不吐,則是食於母也。

 

謂之「在母則不食」,失其意矣。

 

使仲子執不食於母,鵝膳至,不當食也。

 

今既食之,知其為鵝,怪而吐之,故仲子之吐鵝也,恥食不合己志之物也,非負親親之恩,而欲勿母食也。

 

23刺孟:又「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性,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

 

是謂蚓為至廉也,仲子如蚓,乃為廉潔耳。

 

今所居之宅,伯夷之所築,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仲子居而食之,於廉潔可也。

 

或時食盜跖之所樹粟,居盜跖之所築室,汙廉潔之行矣。

 

用此非仲子,亦復失之。

 

室因人故,粟以屨纑易之,正使盜之所樹築,己不聞知。

 

今兄之不義,有其操矣。

 

操見於眾,昭晳議論,故避於陵,不處其宅,織屨辟纑,不食其祿也。

 

而欲使仲子處於陵之地,避若兄之宅,吐若兄之祿,耳聞目見,昭晳不疑,仲子不處不食,明矣。

 

今於陵之宅,不見築者為誰;

 

粟,不知樹者為誰,何得成室而居之?

 

得成粟而食之?

 

孟子非之,是為太備矣。

 

24刺孟:仲子所居,或時盜之所築,仲子不知而居之,謂之不充其操,唯蚓然後可者也。

 

夫盜室之地中,亦有蚓焉,食盜宅中之槁壤,飲盜宅中之黃泉,蚓惡能為可乎?

 

在仲子之操,滿孟子之議,魚然後乃可。

 

夫魚處江海之中,食江海之土,海非盜所鑿,土非盜所聚也。

 

25刺孟:然則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

 

夫仲子之去母辟兄,與妻獨處於陵,以兄之宅為不義之宅,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故不處不食,廉潔之至也,然則其徙於陵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

 

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

 

母之所為飯者,兄之祿也,母不自有私粟以食仲子,明矣。

 

仲子食兄祿也。

 

伯夷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周粟而以汙其潔行哉?

 

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26刺孟: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

 

27刺孟: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

 

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是天命於操行也。

 

夫子不王,顏淵早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四者行不順與?

 

何以不受正命?

 

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葅,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

 

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

 

人稟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脩行,其何益哉?

 

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

 

積炭與巖墻何以異?

 

命不壓,雖巖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

 

行,或使之;

 

止,或尼之。

 

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墻下。

 

孔甲所入主人子之,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

 

不立巖墻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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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龍虛

 
1龍虛: 盛夏之時,雷電擊折破樹木,發壞室屋,俗謂天取龍。

 

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龍見於外,龍見,雷取以升天。

 

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2打開字典 龍虛: 夫天之取龍,何意邪;

 

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無為取也。

 

如以龍遁逃不還,非神之行,天亦無用為也。

 

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復在地。

 

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3龍虛: 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虵。 」《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龍生焉。 」《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 」「荊次非渡淮,兩龍繞舟。 」「東海之上,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5:39 編輯

論衡●說日

 

1說日:儒者曰:「日朝見,出陰中;暮不見,入陰中。陰氣晦冥,故沒不見。」

 

如實論之,不出入陰中。

 

何以效之?

 

夫夜、陰也,氣亦晦冥。

 

或夜舉火者,光不滅焉。

 

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

 

火夜舉,光不滅;

 

日暮入,獨不見,非氣驗也。

 

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

 

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

 

且夫星小猶見,日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2說日: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鄣蔽。冬、陰氣晦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

 

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

 

何以驗之?

 

復以北方之星,北方之陰,日之陰也。

 

北方之陰,不蔽星光;

 

冬日之陰,何故猶滅日明?

 

由此言之,以陰陽說者,失其實矣。

 

3說日:實者、夏時日在東井,冬時日在牽牛。

 

牽牛去極遠,故日道短;

 

東井近極,故日道長。

 

夏北至東井,冬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

 

春秋未至,故謂之分。

 

4說日:或曰:「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冬時陽氣衰,天抑而下。高則日道多,故日長;下則日道少,故日短也。」

 

日陽氣盛,天南方舉而日道長;

 

月亦當復長。

 

案夏日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

 

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月出東北。

 

如夏時天舉南方,日月當俱出東北,冬時天復下,日月亦當俱出東南。

 

由此言之,夏時天不舉南方,冬時天不抑下也。

 

然則夏日之長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

 

冬日之短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

 

5說日:問曰:「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東井近極,故日道長。今案察五月之時,日出於寅,入於戍。日道長,去人遠,何以得見其出於寅、入於戍乎?」

 

日東井之時,去人、極近。

 

夫東井近極,若極旋轉,人常見之矣。

 

使東井在極旁側,得無夜常為晝乎?

 

日晝行十六分,人常見之,不復出入焉。

 

6說日:儒者或曰:「日月有九道,故曰:『日行有近遠,晝夜有長短也。』」夫復五月之時,晝十一分,夜五分;

 

六月,晝十分,夜六分;

 

從六月往至十一月,月減一分。

 

此則日行,月從一分道也;

 

歲,日行天十六道也,豈徒九道?

 

7說日: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天之居若倚蓋矣,故極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極其天下之中,今在人北,其若倚蓋,明矣。」

 

日明既以倚蓋喻,當若蓋之形也。

 

極星在上之北,若蓋之葆矣;

 

其下之南,有若蓋之莖者,正何所乎?

 

夫取蓋倚於地不能運;

 

立而樹之,然后能轉。

 

今天運轉,其北際不著地者,觸礙何以能行?

 

由此言之,天不若倚蓋之狀,日之出入不隨天高下,明矣。

 

8說日:或曰:「天北際下地中,日隨天而入地,地密鄣隱,故人不見。然天地、夫婦也,合為一體。天在地中,地與天合,天地并氣,故能生物。北方陰也,合體并氣,故居北方。」

 

天運行於地中乎?

 

不則,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

 

如審運行地中,鑿地丈,轉見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

 

如北方低下不平,是則九川北注,不得盈滿也。

 

9說日:實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隨天隱,天平正,與地無異。

 

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隨天轉運,視天若覆盆之狀,故視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

 

然則日之出、近也,其入、遠,不復見,故謂之入。

 

運見於東方,近、故謂之出。

 

何以驗之?

 

繫明月之珠於車蓋之橑,轉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

 

人望不過十里,天地合矣;

 

遠、非合也。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也。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民亦將謂之日中。

 

從日入之下,東望今之天下,或時亦天地合。

 

如是,方天下在南方也,故日出於東方,入於。

 

北方之地,日出北方,入於南方。

 

各於近者為出,遠者為入。

 

實者不入,遠矣。

 

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際與天屬;

 

其實不屬,遠若屬矣。

 

日以遠為入,澤以遠為屬,其實一也。

 

澤際有陸,人望而不見。

 

陸在,察之若望;

 

日亦在,視之若入,皆遠之故也。

 

太山之高,參天入雲,去之百里,不見埵塊。

 

夫去百里不見太山,況日去人以萬里數乎?

 

太山之驗,則既明矣。

 

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無險,去人不一里,火光滅矣。

 

非滅也,遠也。

 

今日西轉不復見者,非入也。

 

10說日:問曰:「天平正,與地無異。今仰視天,觀日月之行,天高南方下北方,何也?」

 

曰: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視天若高。

 

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觀日月之行,若高南下北也。

 

何以驗之?

 

即天高南方,之星亦當高。

 

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復低南方乎?

 

夫視天之居,近者則高,遠則下焉。

 

極北方之民以為高,南方為下。

 

極東、極西,亦如此焉。

 

皆以近者為高,遠者為下。

 

從北塞下,近仰視斗極,且在人上。

 

匈奴之北,地之邊陲,北上視天,天復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

 

立太山之上,太山高;

 

去下十里,太山下。

 

夫天之高下,猶人之察太山也。

 

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

 

今望天之四邊若下者,非也,遠也。

 

非徒下,若合矣。

 

11說日: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

 

或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

 

其以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者,見日出入時大,日中時小也。

 

察物,近則大,遠則小,故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也。

 

其以日出入為遠,日中時為近者,見日中時溫,日出入時寒也。

 

夫火光近人則溫,遠人則寒,故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也。

 

二論各有所見,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

 

如實論之,日中近而日出入遠。

 

何以驗之?

 

以植竿於屋下。

 

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棟之下,正而樹之,上扣棟,下抵地,是以屋棟去地三丈。

 

如旁邪倚之,則竿末旁跌,不得扣棟,是為去地過三丈也。

 

日中時,日正在天上,猶竿之正樹去地三丈也。

 

日出入,邪在人旁,猶竿之旁跌去地過三丈也。

 

夫如是,日中為近、出入為遠可知,明矣。

 

試復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人行於屋上。

 

其行中屋之時,正在坐人之上,是為屋上之人與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

 

如屋上人在東危若西危上,其與屋下坐人相去過三丈矣。

 

日中時,猶人正在屋上矣;

 

其始出與入,猶人在東危與西危也。

 

日中,去人近,故溫,日出入,遠,故寒。

 

然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日中光明,故小;

 

其出入時光暗,故大。

 

猶晝日察火,光小;

 

夜察之,火光大也。

 

既以火為效,又以星為驗,晝日星不見者,光耀滅之也,夜無光耀,星乃見。

 

夫日月、星之類也。

 

平旦、日入光銷,故視大也。

 

12說日:儒者論:「日旦出扶桑,暮入細柳。扶桑、東方地,細柳、西方野也。桑、柳天地之際,日月常所出入之處。」

 

問曰:歲二月、八月時,日出正東,日入正西,可謂日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今夏日長之時,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

 

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入於西南。

 

冬與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細柳,正在何所乎?

 

所論之言,猶謂春秋,不謂冬與夏也。

 

如實論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何以驗之?

 

隨天而轉,近則見,遠則不見。

 

當在扶桑、細柳之時,從扶桑、細柳之民,謂之日中。

 

之時,從扶桑、細柳察之,或時為日出入。

 

若以其上者為中,旁則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細柳?

 

13說日:儒者論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繫於天,各自旋轉。」

 

難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繫於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當日月出時,當進而東旋,何還始西轉?

 

繫於天,隨天四時轉行也。

 

其喻若蟻行於磑上,日月行遲,天行疾,天持日月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反西旋也。

 

14說日:或問:「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驗之人、物,為以何喻?」

 

曰:天、日行一周。

 

日行一度二千里,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

 

麒麟晝日亦行千里。

 

然則日行舒疾,與麒麟之步,相似類也。

 

月行十三度,十度二萬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旦夜行二萬六千里,與晨鳧飛相類似也。

 

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里也。

 

其行甚疾,無以為驗,當與陶鈞之運,弩矢之流,相類似乎?

 

天行已疾,去人高遠,視之若遲。

 

蓋望遠物者,動若不動,行若不行。

 

何以驗之?

 

乘船江海之中,順風而驅,近岸則行疾,遠岸則行遲。

 

船行一實也,或疾或遲,遠近之視使之然也。

 

仰視天之運,不若麒麟負日而馳,皆暮,而日在其前。

 

何則?

 

麒麟近而日遠也。

 

遠則若遲,近則若疾,六萬里之程,難以得運行之實也。

 

15說日:儒者說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與天相迎。」

 

問日月之行也,繫著於天也。

 

日月附天而行,不直行也。

 

何以言之?

 

《易》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果草木麗於土。」

 

麗者、附也,附天所行,若人附地而圓行,其取喻若蟻行於磑上焉。

 

16說日:問曰:「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

 

如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無為隨天而西轉也。

 

月行與日同,亦皆附天。

 

何以驗之?

 

驗之似雲。

 

雲不附天,常止於所處。

 

使不附天,亦當自止其處。

 

由此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

 

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水何以行?」

 

曰:水之行也,東流入海也。

 

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水性歸下,猶火性趨高也。

 

使地不高西方,則水亦不東流。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人附地,何以行?」

 

曰:人之行,求有為也。

 

人道有為,故行求。

 

古者質朴,鄰國接境,鷄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焉。

 

難曰:「附天之氣行,列星亦何以不行?」

 

曰:列星著天,天已行也;

 

隨天而轉,是亦行也。

 

難曰:「人道有為故行,天道無為何行?」

 

曰:天之行也,施氣自然也,施氣則物自生,非故施氣以生物也。

 

不動,氣不施;

 

氣不施,物不生,與人行異。

 

日月五星之行,皆施氣焉。

 

17說日: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

 

夫日者,天之火也,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

 

夫月者、水也。

 

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與蟾蜍久在水中,無不死者。

 

日月毀於天,螺蚌汩於淵,同氣審矣。

 

所謂兔、蟾蜍者,豈反螺與蚌邪?

 

且問儒者:烏、兔、蟾蜍死乎?

 

生也?

 

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

 

如生,日蝕時既,月晦常盡,烏、兔、蟾蜍皆何在?

 

夫烏、兔、蟾蜍,日月氣也,若人之腹臟、萬物之心膂也。

 

月尚可察也;

 

人之察日,無不眩,不能知日審何氣,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

 

審日不能見烏之形,通而能見其足有三乎?

 

此已非實。

 

且聽儒者之言,蟲物非一,日中何為有「烏」?

 

月中何為有「兔」、「蟾蜍」?

 

18說日:儒者謂「日蝕、月蝕也」。

 

彼見日蝕常於晦朔,晦朔、月與日合,故得蝕之。

 

夫春秋之時,日蝕多矣。

 

經曰:「某月朔,日有蝕之。」

 

日有蝕之者,未必月也。

 

知月蝕之,何諱不言月?

 

19說日:說:「日蝕之變,陽弱陰彊也。」

 

人物在世,氣力勁彊,乃能乘凌。

 

案月晦光既,朔則如盡,微弱甚矣,安得勝日?

 

夫日之蝕、月蝕也。

 

日蝕、謂月蝕之,月誰蝕之者?

 

無蝕月也,月自損也。

 

以月論日,亦如日蝕,光自損也。

 

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

 

百八十日,月一蝕。

 

蝕之皆有時,非時為變,及其為變,氣自然也。

 

日時晦朔,月復為之乎?

 

夫日當實滿,以虧為變,必謂有蝕之者,山崩地動,蝕者誰也?

 

20說日:或說:「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日之形也。日月合相襲,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在日下,障於日,月光掩日光,故謂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當如襲辟者,日既是也。」

 

日月合於晦朔,天之常也。

 

日食、月掩日光,非也。

 

何以驗之?

 

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食崖當與旦復時易處。

 

假令日在東,月在西,月之行疾,東及日,掩日崖,須臾過日而東,西崖初掩之處光當復,東崖未掩者當復食。

 

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

 

其復也,西崖光復,過掩東崖復西崖,謂之合襲相掩障,如何?

 

21說日: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

 

彼從下望見其形,若斗筐之狀,狀如正圓。

 

不如望遠光氣,氣不圓矣。

 

夫日月不圓,視若圓者,人遠也。

 

何以驗之?

 

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

 

在地,水火不圓;

 

在天,水火何故獨圓?

 

日月在天猶五星,五星猶列星,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

 

何以明之?

 

春秋之時,星霣宋都,就而視之,石也,不圓。

 

以星不圓,知日月五星亦不圓也。

 

22說日:儒者說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為一。

 

禹、貢《山海經》言:「日有十。

 

在海外。

 

東方有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

 

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淮南書》又言:「燭十日。堯時十日竝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

 

以故不竝一日見也。

 

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

 

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

 

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是以文二傳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23說日:誠實論之,且無十焉。

 

何以驗之?

 

24說日: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

 

星有五,五行之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

 

如日有十,其氣必異。

 

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

 

如審氣異,光色宜殊;

 

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

 

驗日陽遂,火從天來。

 

日者、大火也。

 

察火在地,一氣也;

 

地無十火,天安得十日?

 

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

 

25說日:數家度日之光,數日之質,剌徑千里。

 

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里,乃能受之。

 

何則?

 

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里也。

 

天之去人,萬里餘也。

 

仰察之,日光眩耀。

 

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日也。

 

何則?

 

仰察一日,目猶眩耀,況察十日乎?

 

26說日:當禹、益見之,若斗筐之狀,故名之為日。

 

夫火如斗筐,望六萬之形,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

 

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

 

海外西南有珠樹焉,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

 

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

 

淮南見《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竝出」。

 

27說日:且日、火也,湯谷、水也。

 

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焉。

 

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

 

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

 

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

 

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

 

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

 

留則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應矣。

 

如行出之日,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28說日:《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霣如雨者。」

 

《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

 

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星霣如雨,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者、孔子。

 

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

 

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臺,云「不及地尺」,恐失其實;

 

更正之曰:「如雨。」

 

「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

 

29說日:夫孔子雖云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謂霣之者,皆是星也。

 

孔子雖定其位,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從平地望泰山之巔,鶴如烏,烏如爵者,泰山高遠,物之小大失其實。

 

天之去地六萬餘里,高遠非直泰山之巔也。

 

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實,非直望鶴烏之類也。

 

數等星之質百里,體大光盛,故能垂耀。

 

人望見之,若鳳卵之狀,遠、失其實也。

 

如星霣審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為星也。

 

何則?

 

霣時小大,不與在天同也。

 

今見星霣,如在天時,是時星也;

 

非星,則氣為之也。

 

人見鬼如死人之狀,其實氣象聚,非真死人。

 

然則霣星之形,其實非星。

 

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蓋俱失星之實矣。

 

30說日:《春秋左氏傳》:「四年辛卯,夜中,恆星不見,夜明也;

 

星霣如雨,與雨俱也。」

 

其言夜明故不見,與《易》之言「日中見斗」相依類也。

 

日中見斗,幽不明也;

 

夜中,星不見,夜光明也。

 

事異義同,蓋其實也。

 

其言「與雨俱」之集也。

 

夫辛卯之夜明,故星不見;

 

明則不雨之驗也,雨氣陰暗,安得明?

 

明則無雨,安得「與雨俱」?

 

夫如是,言「與雨俱」者,非實。

 

且言夜明不見,安得見星與雨俱?

 

31說日: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于宋五。

 

《左氏傳》曰:「星也。」

 

夫謂霣石為星,則謂霣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為星,則實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樓臺,樓臺崩壞。

 

孔子雖不合言「及地尺」,雖地必有實數,魯史目見,不空言者也,云「與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樓臺不壞,非星明矣。

 

32說日:且左丘明謂石為星,何以審之?

 

當時石霣輕然。

 

何以其從天墜也?

 

秦時三山亡,亡有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時,必有聲音。

 

或時夷狄之山,從集於宋,宋聞石霣,則謂之星也。

 

左丘明省,則謂之星。

 

夫星、萬物之精,與日月同。

 

說五星者,謂五行之精之光也。

 

五星、眾星同光耀,獨謂列星為石,恐失其實。

 

33說日:實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與彼湯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也。

 

34說日:儒者又曰:「雨從天下。」

 

謂正從天墜也。

 

如當論之,雨從地上,不從天下。

 

見雨從上集,則謂從天下矣,其實地上也。

 

然其出地起於山。

 

何以明之?

 

《春秋傳》曰:「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徧天下,惟太山也。」

 

太山雨天下,小山雨一國,各以小大為近遠差。

 

35說日:雨之出山,或謂雲載而行,雲散水墜,名為雨矣。

 

夫雲則雨,雨則雲矣。

 

初出為雲,雲繁為雨。

 

猶甚而泥露濡污衣服,若雨之狀。

 

非雲與俱,雲載行雨也。

 

36說日:或曰:「《尚書》曰:『月之從星,則以風雨。』《詩》曰:『月麗于畢,俾滂沱矣。』二經咸言,所謂為之非天,如何?」

 

夫雨從山發,月經星麗畢之時,麗畢之時當雨也。

 

時不雨,月不麗,山不雲,天地上下自相應也。

 

月麗於上,山烝於下,氣體偶合,自然道也。

 

雲霧、雨之徵也,夏則為露,冬則為霜,溫則為雨,寒則為雪。

 

雨露凍凝者,皆由地發,不從天降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20:20 編輯

論衡●答佞

   
1答佞:或問曰:「賢者行道,得尊官厚祿;矣何必為佞,以取富貴?」

 

曰:佞人知行道可以得富貴,必以佞取爵祿者,不能禁欲也。

 

知力耕可以得穀,勉貿可以得貨,然而必盜竊,情欲不能禁者也。

 

以禮進退也,人莫不貴,然而違禮者眾,尊義者希,心情貪欲,志慮亂溺也。

 

夫佞與賢者同材,佞以情自敗;

 

偷盜與田商同知,偷盜以欲自劾也。

 

2答佞: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而佞人曷為獨以情自敗?」

 

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飢渴之情。

 

君子則以禮防情,以義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

 

小人縱貪利之欲,踰禮犯義,故進得苟佞,苟佞則有罪。

 

夫賢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

 

君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3答佞:問曰:「佞與讒者同道乎?有以異乎?」

 

曰:讒與佞,俱小人也,同道異材,俱以嫉妬為性,而施行發動之異。

 

讒以口害人,佞以事危人;

 

讒人以直道不違,佞人依違匿端;

 

讒人無詐慮,佞人有術數。

 

故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莫能知賢別佞。

 

難曰:「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而莫能知賢別佞,然則佞人意不可知乎?」

 

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

 

庸庸之君,不能知賢;

 

不能知賢,不能知佞。

 

唯聖賢之人,以九德檢其行,以事效考其言。

 

行不合於九德,言不驗於事效,人非賢則佞矣。

 

夫知佞以知賢,知賢以知佞;

 

知佞則賢智自覺,知賢則姦佞自得。

 

賢佞異行,考之一驗,情心不同,觀之一實。

 

4答佞:問曰:「九德之法,張設久矣,觀讀之者,莫不曉見,斗斛之量多少,權衡之縣輕重也。然而居國有土之君,曷為常有邪佞之臣,與常有欺惑之患?」

 

:無患斗斛過,所量非其穀;

 

不患無銓衡,所銓非其物故也。

 

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以檢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亂不能見者,則明不察之故也。

 

人有不能行,行無不可檢;

 

人有不能考,情無不可知。

 

5答佞:問曰:「行不合於九德,效不檢於考功,進近非賢,非賢則佞。夫庸庸之材,無高之知,不能及賢,賢功不效,賢行不應,可謂佞乎?」

 

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襲。

 

若知無相襲,人材相什百,取舍宜同。

 

賢佞殊行,是是非非,實名俱立,而效有成敗,是非之言俱當,功有正邪,言合行違,名盛行廢,佞人。

 

6答佞:問曰:「行合九德則賢,不合則佞。世人操行者,可盡謂佞乎?」

 

曰:諸非皆惡,惡中之逆者,謂之無道;

 

惡中之巧者,謂之佞人。

 

聖王刑憲,佞在惡中;

 

聖王賞勸,賢在善中。

 

純潔之賢,善中殊高,賢中之聖也;

 

善中大佞,惡中之雄也。

 

故曰:「觀賢由善,察佞由惡。」

 

善惡定成,賢佞形矣。

 

7答佞:問曰:「聰明有蔽塞,推行有謬誤,今以是者為賢,非者為佞,殆不得賢之實乎?」

 

曰:聰明蔽塞,推行謬誤,人之所歉也。

 

故曰:「刑故無小,宥過無大。」

 

聖君原心省意,故誅故貰誤。

 

故賊加增,過誤減損,一獄吏所能定也,賢者見之不疑矣。

 

8答佞:問曰:「言行無功效,可謂佞乎?」:蘇秦約六國為從,彊秦不敢窺兵於關外;

 

張儀為橫,六國不敢同攻於關內。

 

六國約從,則秦畏而六國彊;

 

三秦稱橫,則秦彊而天下弱。

 

功著效明,載紀竹帛,雖賢何以加之?

 

太史公敘言眾賢,儀、秦有篇,無嫉惡之文,功鈞名敵,不異於賢。

 

夫功之不可以效賢,猶名之不可實也。

 

儀、秦,排難之人也,處擾攘之世,行揣摩之術,當此之時,稷、契不能與之爭計,禹、皋陶不能與之比效。

 

若夫陰陽調和,風雨時適,五穀豐熟,盜賊衰息,人舉廉讓,家行道德之功,命祿貴美,術數所致,非道德之所成也。

 

太史公記功,故高來,記錄成則著效明驗,攬載高卓,以儀、秦功美,故列其狀。

 

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權說立功為效。

 

無效,未可為佞也。

 

難曰:「惡中立功者謂之佞。 能為功者,材高知明。 思慮遠者,必傍義依仁,亂於大賢。

 

故《覺佞》之篇曰:『人主好辨,佞人言利; 人主好文,佞人辭麗。 』心合意同,偶當人主,說而不見其非,何以知其偽而伺其奸乎? 」曰:是謂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昏,蔽惑不見。

 

后又賢之君,察之審明,若視俎上之脯,指掌中之理,數局上之棊,摘轅中之馬。

 

魚鱉匿淵,捕漁者知其源;

 

禽獸藏山,畋獵者見其脈。

 

佞人異行於世,世不能見,庸庸之主,無高材之人也。

 

難曰:「人君好辨,佞人言利; 人主好文,佞人辭麗。 言操合同,何以覺之? 」曰:《文王官人法》曰:「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聽其來言,以省其往行,觀其陽以考其陰,察其內以揆其外。 是故詐善設節者可知,飾偽無情者可辨,質誠居善者可得,含忠守節者可見也。 」人之舊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學求合於上也。

 

人之故能不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稱上。

 

上奢,己麗服;

 

上儉,己不飭。

 

今操與古殊,朝行與家別。

 

考鄉里之迹,證朝庭之行,察共親之節,明事君之操,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際會發見,奸為覺露也。

 

9答佞: 問曰:「人操行無恆,權時制宜,信者欺人,直者曲撓。 權變所設,前後異操; 事有所應,左右異語。 儒書所載,權變非一。 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實乎? 」曰:賢者有權,佞者有權。

 

賢者之有權,後有應;

 

佞人之有權,亦反經,後有惡。

 

故賢人之權,為事為國;

 

佞人之權,為身為家。

 

觀其所權,賢佞可論,察其發動,邪正可名。

 

10答佞: 問曰:「佞人好毀人,有諸? 」曰:佞人不毀人。

 

如毀人,是讒人也。

 

何則?

 

佞人求利,故不毀人。

 

苟利於己,曷為毀之?

 

苟不利己於,毀之無益。

 

以計求便,以數取利,利則便得,妬人共事,然後危人。

 

其危人也,非毀之;

 

而其害人也,非泊之。

 

譽而危之,故人不知;

 

厚而害之,故人不疑。

 

是故佞人,危而不怨;

 

害人,之敗而不仇,隱情匿意為之功也。

 

如毀人,人亦毀之,眾不親,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於上?

 

11打開字典 答佞: 問曰:「佞人不毀人於世間,毀人於將前乎? 」曰:佞人以人欺將,不毀人於將。「然則佞人奈何? 」曰:佞人毀人,譽之;

 

危人,安之。

 

毀危奈何?

 

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聲顯聞,將恐人君召問,扶而勝己,欲故癈不言,常騰譽之。

 

薦之者眾,將議欲用,問人;

 

人必不對曰:「甲賢而宜召也。 何則? 甲意不欲留縣,前聞其語矣,聲望欲入府,在郡則望欲入州。 志高則操與人異,望遠則意不顧近。 屈而用之,其心不滿,不則臥病。 賤而命之,則傷賢,不則損威。 故人君所以失名損譽者,好臣所常臣也。 自耐下之,用之可也; 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 夫用之不兩相益,舍之不兩相損。 」人君畏其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

 

12答佞: 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 將有師學檢也? 」曰:人自有知以詐人,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猶上人自有勇威人,及其戰鬭,須兵法以進眾。

 

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

 

《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掘地為坑,曰:『下,說令我泣出,則耐分人君之地。 』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 張儀不若。 」蘇秦相趙,并相六國。

 

張儀貧賤往歸,蘇秦座之堂下,食以僕妾之食,數讓激怒,欲令相秦。

 

儀忿恨,遂西入秦。

 

蘇秦使人厚送。

 

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 」知深有術,權變鋒出,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

 

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闇不能並知。

 

13答佞: 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 」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作高。

 

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

 

稱於小人,不行於君子。

 

何則?

 

利義相伐,正邪相反。

 

義動君子,利動小人。

 

佞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

 

下則身危。

 

舉世為佞者,皆以禍眾。

 

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

 

上世列傳,棄宗養身,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於陵子辭位灌園。

 

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都昔廬君陽,寢位久病,不應上徵,可謂養名矣。

 

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身;

 

不以義止,必不以義立名。

 

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僇矣,何名之養?

 

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云作高?

 

14答佞: 問曰:「大佞易知乎? 小佞易知也? 」曰:大佞易知,小佞難知。

 

何則?

 

大佞材高,其迹易察;

 

小佞知下,其效難省。

 

何以明之?

 

成事:小盜難覺,大盜易知也。

 

攻城襲邑,剽劫虜掠,發則事覺,道路皆知盜也;

 

穿鑿垣墻,狸步鼠竊,莫知謂誰。

 

曰:「大佞姦深,惑亂其人,如大盜易知,人君何難? 《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虞舜、大聖,驩兜、大佞。 大聖難知大佞,大佞不憂大聖,何易之有? 」是謂下知之,上知之。

 

上知之,大難小易;

 

下知之,大易小難。

 

何則?

 

佞人材高,論說麗美,因麗美之說,人主之威,人立心並不能責,知或不能覺。

 

小佞材下,對鄉失漏,際會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

 

大難小易也。

 

屋漏在上,知者在下。

 

漏大,下見之著;

 

漏小,下見之微。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 」孔子曰:「焉用佞? 禦人以口給,屢憎於民。 」誤設計數,煩擾農商,損下益上,愁民說主。

 

損上益下,忠臣之說也;

 

損下益上,佞人之義也。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歛而附益之。

 

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聚歛,季氏不知其惡,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07:16 編輯

論衡●程材

 

1程材: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

 

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

 

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

 

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

 

謂文吏深長,儒生淺短,知妄矣。

 

2程材: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

 

何則?

 

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

 

儒生有闕,俗共短之;

 

文吏有過,俗不敢訾。

 

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

 

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之者,見將不好用也。

 

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須文吏以領之也。

 

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

 

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

 

儒生栗栗,不能當劇;

 

將有煩疑,不能效力。

 

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

 

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

 

世俗之論,緣將好惡。

 

3程材: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

 

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志。

 

志在修德,務在立化,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

 

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身則亦不能輔將。

 

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救;

 

將相傾側,諫難不懼。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勑,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

 

阿意苟取容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

 

文吏以事勝,以忠負;

 

儒生以節優,以職劣。

 

二者長短,各有所宜;

 

世之將相,各有所取。

 

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

 

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4程材: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

 

官之立佐,為力不足也;

 

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

 

日之照幽,不須燈燭;

 

賁、育當敵,不待輔佐。

 

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

 

病作而醫用,禍起而巫使。

 

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

 

橋梁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

 

車馬之用也,走不能追遠也。

 

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梁不設、車馬不用矣。

 

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也。

 

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

 

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

 

非文吏,憂不除;

 

非文吏,患不救。

 

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

 

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庭。

 

5程材:聰慧捷疾者,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良善之名。

 

守古循志,案禮脩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戲。

 

不見任則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臨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

 

有俗材而無雅度者,學知吏事,亂於文吏,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志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於成能名文而已。

 

其高志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進,深疾才能之儒。

 

洎入文吏之科,堅守高志,不肯下學。

 

亦時或精闇不及,意䟽不密,臨事不識;

 

對向謬誤,拜起不便,進退失度;

 

奏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

 

割切將欲,直言一指,觸諱犯忌;

 

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

 

文辭卓詭,辟剌離實,曲不應義。

 

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將相賤之。

 

6程材: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

 

義理略具,同超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情奏,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

 

徇今不顧古,趨讎不存志,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

 

是以古經廢而不修,舊學闇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譁於朝堂。

 

材能之士,隨世驅馳;

 

節操之人,守隘屏竄。

 

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拙。

 

非材頓、知不及也,希見闕為,不狎習也。

 

蓋足未嘗行,堯、禹問曲折;

 

目未嘗見,孔、墨問形象。

 

齊部世剌繡,恆女無不能;

 

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

 

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

 

使材士未嘗見,巧女未嘗為,異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

 

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

 

不曰未嘗為,而曰知不達,失其實也。

 

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能達,志不有為。

 

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

 

睹不為,謂之不達。

 

7程材: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後,是從朝廷謂之也。

 

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

 

從農論田,田夫勝;

 

從商講賈,賈人賢;

 

今從朝庭,謂之文吏。

 

朝庭之人也,幼為幹吏,以朝庭為田畝,以刀筆為耒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中,其知曲折,愈於賓客也。

 

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

 

儒生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

 

以子弟論之,則文吏曉於儒生,儒生闇於文吏。

 

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

 

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以希為拙,惑蔽闇昧,不知類也。

 

8程材:一縣佐史之材,任郡掾史;

 

一郡脩行之能,堪州從事。

 

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脩行者,巧習無害。

 

文少德高也。

 

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勤功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

 

賢明之將,程吏取材,不求習論高,存志不顧文也。

 

稱良吏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

 

夫事可學而知,禮可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

 

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

 

苟有忠良之業,䟽拙於事,無損於高。

 

9程材: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

 

法令比例,吏斷決也。

 

文吏治事,必問法家。

 

縣官事務,莫大法令。

 

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

 

或曰:「固然。法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矣。」

 

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中。

 

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

 

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制作,垂遺於漢。

 

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闇蔽也。

 

《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

 

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道行事立,無道不成。

 

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

 

文吏所學者,事也。

 

假使材同,當以道學。

 

如比於文吏,洗洿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於道。

 

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10程材:堯以俊德,致黎民雍。

 

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

 

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於二世,天下土崩。」

 

張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史公序累,置於酷部,而致土崩。

 

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

 

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11程材:牛刀可以割鷄,鷄刀難以屠牛;

 

剌繡之師能縫帷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

 

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

 

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钁鍤;

 

周公築雒,不把築杖。

 

夫筆墨簿書,钁鍤築杖之類也,而欲合志大道者躬親為之,是使將軍戰而大匠斲也。

 

12程材:說一經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

 

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能立也。

 

何則?

 

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

 

儒生擿經,窮竟聖意;

 

文吏搖筆,考跡民事。

 

夫能知大聖之意,曉細民之情,孰者為難?

 

以立難之材,含懷章句十萬以上,行有餘力。

 

博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

 

京廩如丘,孰與委聚如坻也?

 

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13程材:蓬生麻間,不扶自直;

 

白紗入緇,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利;

 

考事則受賂,臨民則采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

 

一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并兼。

 

性非皆惡,所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將見之,顯用儒生。

 

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幽隱,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

 

簿書之吏,什置一二。

 

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襃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07:21 編輯

論衡●量知

 

1量知:《程材》所論,論材能、行操,未言學、知之殊奇也。

 

2量知:夫儒生之所以過文吏者,學問日多,簡練其性,彫琢其材也。

 

故夫學者所以反情治性,盡材成德也。

 

材盡德成,其比於文吏,亦彫琢者,程量多矣。

 

貧人與富人,俱齎錢百,並為賻禮死哀之家。

 

知之者,知貧人劣能共百,以為富人饒羨有奇餘也;

 

不知之者,見錢俱百,以為財貨貧富皆若一也。

 

文吏儒生,皆有似於此。

 

皆為掾吏,並典一曹,將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筆同,而儒生胸中之藏,尚多奇餘;

 

不知之者,以為皆吏,深淺多少同一量,失實甚矣。

 

地性生草,山性生木。

 

如地種葵韭,山樹棗栗,名曰美園茂林,不復與一恆地庸山比矣。

 

文吏、儒生,有似於此。

 

俱有材能,並用筆墨,而儒生奇有先王之道,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棗栗之謂也。

 

恆女之手,紡績織經,如或奇能,織錦刺繡,名曰卓殊,不復與恆女科矣。

 

夫儒生與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經傳之學,猶女工織錦刺繡之奇也。

 

3量知:貧人好濫,而富人守節者,貧人不足而富人饒侈。

 

儒生不為非,而文吏好為姦者,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義也。

 

貧人富人,並為賓客,受賜於主人,富人不慚而貧人常媿者,富人有以效,貧人無以復也。

 

儒生、文吏,俱以長吏為主人者也。

 

儒生受長吏之祿,報長吏以道;

 

文吏空胸,無仁義之學,居住食祿,終無以效,所謂「尸位素飡」者也。

 

「素」者、空也,空虛無德,飡人之祿,故曰「素飡」。

 

無道藝之業,不曉政治,默坐朝庭,不能言事,與尸無異,故曰「尸位」。

 

然則文吏、所謂「尸位素飡」者也。

 

居右食嘉,見將傾邪,豈能舉記陳言得失乎?

 

一則不能見是非,二則畏罰不敢直言。

 

4量知:《禮》曰:「情欲巧。」

 

其能力言者,文醜不好者,有骨無肉,脂腴不足,犯干將相指,遂取間郤。

 

為地戰者,不能立功名;

 

貪爵祿者,不能諫於上。

 

文吏貪爵祿,一日居位,輒欲圖利,以當資用,侵漁徇身,不為將貪官顯義,雖見太山之惡,安肯揚舉毛髮之言?

 

事理如此,何用自解於「尸位素飡」乎?

 

儒生學大義,以道事將,不可則止,有大臣之志,以經勉為公正之操,敢言者也,位又䟽遠。

 

遠而近諫,《禮》謂之謟,此則郡縣之府庭所以常廓無人者也。

 

5量知:或曰:「文吏筆扎之能,而治定簿書,考理煩事,雖無道學,䈥力材能盡於朝庭,此亦報上之效驗也。」

 

曰:此有似於貧人負官重責,貧無以償,則身為官作,責乃畢竟。

 

夫官之作,非屋廡則墻壁也。

 

屋廡則用斧斤,墻壁則用築鍤。

 

荷斤斧,把築鍤,與彼握刀持筆何以殊?

 

苟謂治文書者報上之效驗,此則治屋廡墻壁之人,亦報上也。

 

俱為官作,刀筆、斧斤、築鍤鈞也。

 

抱布貿絲,交易有亡,各得所願。

 

儒生抱道貿祿,文吏無所抱,何用貿易?

 

農商殊業,所畜之貨,貨不可同,計其精麤,量其多少,其出溢者,名曰富人。

 

富人在世,鄉里願之。

 

夫先王之道,非徒農商之貨也,其為長吏立功致化,非徒富多出溢之榮也。

 

且儒生之業,豈徒出溢哉?

 

其身簡練,知慮光明,見是非審,尤可奇也。

 

6量知:蒸所與眾山之材榦同也,代以為蒸,燻以火,烟熱究浹,光色澤潤,焫之於堂,其耀浩廣,火竈之效加也。

 

繡之未刺,錦之未織,恆絲庸帛,何以異哉?

 

加五綵之巧,施針鏤之飾,文章炫耀,黼黻華蟲,山龍日月。

 

學士有文章之學,猶絲帛之有五色之巧也。

 

本質不能相過,學業積聚,超踰多矣。

 

物實無中核者謂之郁,無刀斧之斷者謂之樸。

 

文吏不學,世之教無核也。

 

郁樸之人,孰與程哉?

 

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切瑳琢磨,乃成寶器。

 

人之學問,知能成就,猶骨象玉石,切瑳琢磨也,雖欲勿用,賢君其舍諸?

 

孫武、闔廬、世之善用兵者也,知或學其法者,戰必勝。

 

不曉什伯之陣,不知擊剌之術者,彊使之軍,軍覆師敗,無其法也。

 

7量知:穀之始熟曰粟,舂之於臼,簸其粃糠,蒸之於甑,爨之以火,成熟為飯,乃甘可食。

 

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

 

粟未為米,米未成飯,氣腥未熟,食之傷人。

 

夫人之不學,猶穀未成粟,米未為飯也。

 

知心亂少,猶食腥穀,氣傷人也。

 

學士簡練於學,成熟於師,身之有益,猶穀成飯,食之生肌腴也。

 

銅錫未採,在眾石之間,工師鑿掘,鑪橐鑄鑠,乃成器。

 

未更鑪橐,名曰積石。

 

積石與彼路畔之瓦,山間之礫,一實也。

 

故夫穀未舂蒸曰粟,銅未鑄鑠曰積石,人未學問曰矇。

 

矇者、竹木之類也。

 

夫竹生於山,木長於林,未知所入。

 

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大者為經,小者為傳記。

 

斷木為槧,㭊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

 

夫竹木、麤苴之物也,彫琢刻削,乃成為器用。

 

況人含天地之性,最為貴者乎!

 

8量知:不入師門,無經傳之教,以郁樸之實,不曉禮義,立之朝庭,植笮樹表之類也,其何益哉?

 

山野草茂,鉤鐮斬刈,乃成道路也。

 

士未入道門,邪惡未除,猶山野草木未斬刈,不成路也。

 

染練布帛,名之曰采,貴吉之服也。

 

無染練之治,名縠麤,縠麤不吉,喪人服之。

 

人無道學,仕宦朝庭,其不能招致也,猶喪人服麤,不能招吉也。

 

9量知:能斲削柱梁,謂之木匠;

 

能穿鑿穴塪,謂之土匠;

 

能彫琢文書,謂之史匠。

 

夫文吏之學,學治文書也,當與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於儒生哉?

 

御史之遇文書,不失分銖;

 

有司之陳籩豆,不誤行伍。

 

其巧習者,亦先學之,人不貴者也,小賤之能,非尊大之職也。

 

無經藝之本,有筆墨之末,大道未足,而小伎過多,雖曰吾多學問,御史之加、有司之惠也。

 

飯黍梁者饜,飡糟糠者飽,雖俱曰食,為腴不同。

 

儒生文吏,學俱稱習,其於朝庭,有益不鈞。

 

10量知:鄭子皮使尹何為政,子產比於未能操刀使之割也。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

 

皆以未學,不見大道也。

 

醫無方術,云:「吾能治病。」

 

問之曰:「何用治病?」

 

曰:「用心意。」

 

病者必不信也。

 

吏無經學,曰:「吾能治民。」

 

問之曰:「何用治民?」

 

曰:「以材能。」

 

是醫無方術,以心意治病也,百姓安肯信嚮,而人君任用使之乎?

 

手中無錢,之市使,貨主問曰:「錢何在?」

 

對曰:「無錢。」

 

貨主必不與也。

 

夫胸中不學,猶手中無錢也,欲人君任使之,百姓信嚮之,奈何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2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1:46 編輯

論衡●謝短

 

1謝短:《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過,以儒生脩大道,以文吏曉簿書,道勝於事,故謂儒生頗愈文吏也。

 

此職業外相程相量也,其內各有所以為短,未實謝也。

 

夫儒生能說一經,自謂通大道,以驗文吏;

 

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害,以戲儒生。

 

各持滿而自藏,非彼而是我,不知所為短,不悟於己未足。

 

《論衡》詶之,將使然各知所之。

 

2打開字典 謝短: 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曉簿書;

 

文吏所劣,不徒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閉闇不覽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業之事未具足也。

 

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

 

世之論者,而亦不能詶之,如何?

 

3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夫儒生之業,五經也。

 

南面為師,旦夕講授章句,滑習義理,究備於五經,可也。

 

五經之後,秦、漢之事無不能知者,短也。

 

夫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然則儒生、所謂陸沉者也。

 

五經之前,至於天地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

 

夫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瞽。

 

五經比於上古,猶為今也。

 

徒能說經,不曉上古,然則儒生、所謂盲瞽者也。

 

4打開字典 謝短: 儒生猶曰:「上古久遠,其事闇昧,故經不載而師不說也。 」 5打開字典 謝短: 夫三王之事雖近矣,經雖不載,義所連及,五經所當共知,儒生所當審說也。

 

夏自禹嚮國,幾載而至於殷?

 

殷自湯幾祀而至於周?

 

周自文王幾年而至於秦?

 

桀亡夏,而紂棄殷,滅周者何王也?

 

6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周猶為遠,秦則漢之所伐也。

 

夏始於禹,殷本於湯,周祖后稷,秦初為人者誰?

 

秦燔五經,坑殺儒士,五經之家所共聞也。

 

秦何起而燔五經?

 

何感而坑儒生?

 

7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秦則前代也,漢國自儒生之家也。

 

從高祖至今朝幾世?

 

歷年訖今幾載?

 

初受何命?

 

復獲何瑞?

 

得天下難易孰與殷、周?

 

家人子弟學問歷幾歲,人問之曰:「居宅幾年,祖先何為? 」不能知者,愚子弟也。

 

然則儒生不能知漢事,世之愚蔽人也。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古今不知,稱師如何?

 

8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彼人問曰:「二尺四寸,聖人文語,朝夕講習,義類所及,故可務知。

 

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藉短書,比於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貴也。

9打開字典 謝短: 儒不能都曉古今,欲各別說其經;

 

經事義類,乃以不知為貴也?

 

事不曉,不以為短!

10打開字典 謝短: 請復別問儒生,各以其經,旦夕之所講說。

 

11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先問《易》家:「《易》本何所起? 造作之者為誰? 」彼將應曰:「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孔子作彖、象、《繫辭》。 三聖重業,《易》乃具足。 」問之曰:「《易》有三家。 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伏羲所作,文王所造,《連山》乎? 《歸藏》、《周易》也? 秦燔五經,《易》何以得脫? 漢興幾年而復立? 宣帝之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易》一篇,名為何《易》? 此時《易》具足未? 」 12打開字典 謝短: 問《尚書》家曰:「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奇有百二篇,又有百篇。 二十九篇何所起? 百二篇何所造? 秦焚諸《書》之時,《尚書》諸篇皆何在? 漢興,始錄《尚書》者何帝? 初受學者何人? 」 13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問《禮》家曰:「前孔子時,周已制禮,殷禮,夏禮,凡三王因時損益,篇有多少,文有增減。 不知今《禮》周乎? 殷、夏也? 」彼必以漢承周,將曰:「周禮。 」夫《周禮》六典,又六轉,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

 

案今《禮》不見六典,無三百六十官,又不見天子,天子禮廢何時?

 

豈秦滅之哉?

 

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佚《禮》一篇,六十篇中,是何篇是者?

 

高祖詔叔孫通制作《儀品》,十六篇何在?

 

而復定儀禮?

 

見在十六篇,秦火之餘也,更秦之時,篇凡有幾?

 

14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問《詩》家曰:「《詩》作何帝王時也? 」彼將曰:「周衰而《詩》作,蓋康王時也。 康王德缺於房,大臣剌晏,故《詩》作。 」夫文、武之隆,貴在成、康,康王未衰,《詩》安得作?

 

周非一王,何知其康王也?

 

二王之末皆衰,夏、殷衰時,《詩》何不作?

 

《尚書》曰:「詩言志,歌詠言。 」此時已有詩也。

 

斷取周以來,而謂興於周。

 

古者采詩,詩有文也;

 

今《詩》無書,何知非秦燔五經,《詩》獨無餘禮也?

 

15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問《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周何王時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春秋》作矣。

 

自衛反魯,哀公時也。

 

自衛,何君也。

 

俟孔子以何禮,而孔子反魯作《春秋》乎?

 

孔子錄《史記》以作《春秋》,《史記》本名《春秋》乎?

 

制作以為經,乃歸《春秋》也?

16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法律之家,亦為儒生。

 

問曰:「《九章》、誰所作也? 」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曰:「皋陶也。 」詰曰:「皋陶、唐、虞時,唐、虞之刑五刑,案今律無五刑之文。 」或曰:「蕭何也。 」詰曰:「蕭何、高祖時也。 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于德有罪,徵詣長安。 其女緹縈為父上書,言肉刑壹施,不得改悔。 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 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 文帝在蕭何後,知時肉刑也。 蕭何所造,反具肉刑也? 而云《九章》蕭何所造乎? 」古禮三百,威儀三千,刑亦正刑三百,科條三千,出於禮,入於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數也。

 

今《禮經》十六,蕭何律有九章,不相應,又何?

 

五經題篇,皆以事義別之,至禮與律獨經也,題之,禮言昏禮,律言盜律何?

 

17打開字典 謝短: 夫揔問儒生以古今之義,儒生不能知,別名以其經事問之,又不能曉,斯則坐守何言師法,不頗博覽之咎也。

 

18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文吏自謂知官事,曉簿書。

 

問之曰:「曉知其事,當能究達其義,通見其意否? 」文吏必將罔然。

 

問之曰:「古者封侯,各專國土,今置太守令長,何義?

 

古人井田,民為公家耕,今量租芻,何意?

 

一業使民居更一月,何據?

 

年二十三儒,十五賦,七歲頭錢二十三,何緣?

 

有臈,何帝王時?

 

門、戶、井、竈,何立?

 

社稷,先農,靈星,何祠?

 

歲終逐疫,何驅?

 

使立桃象人於門戶,何旨?

 

挂蘆索於戶上,畫虎於門闌,何放?

 

除墻壁書畫厭火丈夫,何見?

 

步之六尺,冠之六寸,何應?

 

有尉史、令史,無承長史,何制?

 

兩郡移書,曰:『敢告卒人』,兩縣不言,何解?

 

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

 

司空曰『上』,何狀?

 

賜民爵八級,何法?

 

名曰簪褭、上造,何謂?

 

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將,何指?

 

七十賜王杖,何起?

 

著鳩於杖末,不著爵,何杖?

 

苟以鳩為善,不賜鳩而賜鳩杖,而不爵何說?

 

日分六十,漏之盡自,鼓之致五,何故?

 

吏衣黑衣,宮闕赤單,何慎?

 

服革於腰?

 

佩刀於右,舞劍於左,何人備,著鉤於履,冠在於首,何象?

 

吏居城郭,出乘車馬,坐治文書,起城郭,何王?

 

造車輿,何工?

 

生馬,何地?

 

作書,何人?

 

王造城郭,及馬所生,難知也,遠也。

 

造車作書,易曉也,必將應曰:「倉頡作書,奚仲作車。 」詰曰:「倉頡何感而作書? 奚仲何起而作車? 」又不知也。

 

文吏所當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覽之過也。

 

19打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謝短: 夫儒生不覽古今,何知一永不過守信經文,滑習章句,解剝互錯,分明乖異。

 

文吏不曉吏道,所能不過案獄考事,移書下記,對卿便給,之准旡一閱備,皆淺略不及,偏駮不純,俱有闕遺,何以相言?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2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1:48 編輯

論衡●效力

 

1效力:《程才》、《量知》之篇,徒言知學,未言才力也。

 

2效力:人有知學,則有力矣。

 

文吏以理事為力,而儒生以學問為力。

 

或問楊子雲曰:「力能扛鴻鼎、揭華旗,知德亦有之乎?」

 

荅曰:「百人矣。」

 

夫知德百人者,與彼扛鴻鼎、揭華旗者為料敵也。

 

夫壯士力多者,扛鼎揭旗;

 

儒生力多者,博達䟽通。

 

故博達䟽通,儒生之力也;

 

舉重拔堅,壯士之力也。

 

《梓材》曰:「彊人有王開賢,厥率化民。」

 

此言賢人亦壯彊於禮義,故能開賢,其率化民。

 

化民須禮義,禮義須文章。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能學文,有力之驗也。

 

3效力:問曰:「說一經之儒,可謂有力者?」

 

曰:非有力者也。

 

陳留龐少都每薦諸生之吏,常曰:「王甲某子,才能百人。」

 

太守非其能,不荅。

 

少都更曰:「言之尚少。王甲某子,才能百萬人。」

 

太守怒曰:「親吏妄言!」

 

少都曰:「文吏不通一經一文,不調師一言;諸生能說百萬章句,非才知百萬人乎?」

 

太守無以應。

 

夫少都之言,實也,然猶未也。

 

何則?

 

諸生能傳百萬言,不能覽古今,守信師法,雖辭說多,終不為博。

 

殷、周以前,頗載六經,儒生所不能說也。

 

秦、漢之事,儒生不見,力劣不能覽也。

 

周監二代,漢監周、秦,周、秦以來,儒生不知,漢欲觀覽,儒生無力。

 

使儒生博觀覽,則為文儒。

 

文儒者,力多於儒生。

 

如少都之言,文儒才能千萬人矣。

 

4效力: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由此言之,儒者所懷,獨已重矣,志所欲至,獨已遠矣,身載重任,至於終死,不倦不衰,力獨多矣。

 

夫曾子載於仁,而儒生載於學,所載不同,輕重均也。

 

夫一石之重,一人挈之,十石以上,二人不能舉也。

 

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舉十石之力。

 

儒生所載,非徒十石之重也。

 

地力盛者,草木暢茂,一畝之收,當中田五畝之分。

 

苗田,人知出穀多者地力盛,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事理之實矣。

 

5效力:夫文儒之力,過於儒生,況文吏乎?

 

能舉賢薦士,世謂之多力也。

 

然能舉賢薦士,上書日記也。

 

能上書日記者,文儒也。

 

文儒非必諸生也,賢達用文則是矣。

 

谷子雲、唐子高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文不折乏,非夫才知之人不能為也。

 

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刪五經,祕書微文,無所不定。

 

山大者雲多,泰山不崇朝辦雨雨天下。

 

夫然則賢者有雲雨之知,故其吐文萬牒以上,可謂多力矣。

 

6效力:世稱力者,常襃烏獲,然則董仲舒、楊子雲,文之烏獲也。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少文之人,與董仲舒等涌胸中之思,必將不任,有絕脈之變。

 

王莽之時,省五經章句,皆為二十萬,博士弟子郭路夜定舊說,死於燭下,精思不任,絕脈氣滅也。

 

顏氏之子,已曾馳過孔子於塗矣,劣倦罷極,髮白齒落。

 

夫以庶幾之材,猶有仆頓之禍,孔子力優,顏淵不任也。

 

才力不相如,則其知思不相及也。

 

勉自什伯,鬲中嘔血,失魂狂亂,遂至氣絕。

 

書五行之牘,書十奏之記,其才劣者,筆墨之力尤難,況乃連句結章,篇至十百哉!

 

力獨多矣!

 

7效力:江河之水,馳涌滑漏,席地長遠,無枯竭之流,本源盛矣。

 

知江河之流遠,地中之源盛,不知萬牒之人胸中之才茂,迷惑者也。

 

故望見驥足,不異於眾馬之蹄,躡平陸而馳騁,千里之跡,斯須可見。

 

夫馬足人手,同一實也,稱驥之足,不薦文人之手,不知類也。

 

夫能論䈥力以見比類者,則能取文力之人立之朝庭。

 

8效力:故夫文力之人,助有力之將,乃能以力為功。

 

有力無助,以力為禍。

 

何以驗之?

 

長巨之物,彊力之人乃能舉之。

 

重任之車,彊力之牛乃能輓之。

 

是任車上阪,彊牛引前,力人推後,乃能升踰。

 

如牛羸人罷,任車退卻,還墮坑谷,有破覆之敗矣。

 

文儒懷先王之道,含百家之言,其難推引,非徒任車之重也。

 

薦致之者,罷羸無力,遂卻退竄於巖穴矣。

 

9效力:河發崑崙,江起岷山,水力盛多,滂沛之流,浸下益盛,不得廣岸低地,不能通流入乎東海。

 

如岸狹地仰,溝洫決泆,散在丘墟矣。

 

文儒之知,有似於此。

 

文章滂沛,不遭有力之將援引薦舉,亦將棄遺於衡門之下,固安得升陟聖主之庭,論說政事之務乎?

 

火之光也,不舉不明。

 

有人於斯,其知如京,其德如山,力重不能自稱,須人乃舉,而莫之助,抱其盛高之力,竄於閭巷之深,何時得達?

 

奡、育、古之多力者,身能負荷千鈞,手能決角伸鉤,使之自舉,不能離地。

 

智能滿胸之人,宜在王闕,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然後自動,不能自進,進之又不能自安,須人能動,待人能安。

 

道重知大,位地難適也。

 

10效力:小石附於山,山力能得持之;

 

在沙丘之間,小石輕微,亦能自安。

 

至於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處危峭之際,則必崩墜於坑谷之間矣。

 

大智之重,遭小才之將,無左右沙土之助,雖在顯位,將不能持,則有大石崩墜之難也。

 

或伐薪於山,輕小之木,合能束之。

 

至於大木十圍以上,引之不能動,推之不能移,則委之於山林,收所束之小木而歸。

 

由斯以論,知能之大者,其猶十圍以上木也,人力不能舉薦,其猶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

 

孔子周流,無所留止,非聖才不明,道大難行,人不能用也。

 

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類也。

 

11效力: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力。

 

管仲有力,桓公能舉之,可謂壯彊矣。

 

吳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二子力重,兩主不能舉也。

 

舉物不勝,委地而去,可也。

 

時或恚怒,斧斲破敗,此則子胥、屈原所取害也。

 

淵中之魚,遞相吞食,度口所能容,然後嚥之,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

 

故夫商鞅三說孝公,後說者用,前二難用,後一易行也。

 

觀管仲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戰》,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12效力: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魏傷。

 

韓用申不害,行其《三符》,兵不侵境,蓋十五年。

 

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并於秦。

 

殷、周之世,亂跡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為治乎?

 

力弱智劣,不能納至言也。

 

是故塠重,一人之跡不能蹈也;

 

礚大,一人之掌不能推也。

 

賢臣有勁彊之優,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魚相與遊也。

 

干將之刃,人不推頓,苽瓠不能傷;

 

篠簬之箭,機不能動發,魯縞不能穿。

 

非無干將、篠簬之才也,無推頓發動之主,苽瓠、魯縞不穿傷,焉望斬旗穿革之功乎?

 

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彊弩。

 

弩力五石,引以三石,䈥絕骨折,不能舉也。

 

故力不任彊引,則有變惡折脊之禍;

 

知不能用賢,則有傷德毀名之敗。

 

論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達。

 

自達者帶絕不抗,自衒者賈賤不讎。

 

13效力:案諸為人用之物,須人用之,功力乃立。

 

鑿所以入木者,槌叩之也;

 

鍤所以能撅地者,跖蹈之也。

 

諸有鋒刃之器,所以能斷斬割削者,手能把持之也,力能推引之也。

 

韓信去楚入漢,項羽不能安,高祖能持之也。

 

能用其善,能安其身,則能量其力,能別其功矣。

 

樊、酈有攻城野戰之功,高祖行封,先及蕭何,則比蕭何於獵人,同樊、酈於獵犬也。

 

夫蕭何安坐,樊、酈馳走,封不及馳走而先安坐者,蕭何以知為力,而樊、酈以力為功也。

 

蕭何所以能使樊、酈者,以入秦收歛文書也。

 

眾將拾金,何獨掇書,坐知秦之形勢,是以能圖其利害。

 

眾將馳走者,何驅之也。

 

故叔孫通定儀,而高祖以尊;

 

蕭何造律,而漢室以寧。

 

案儀、律之功,重於野戰;

 

斬首之力,不及尊主。

 

故夫墾草殖穀,農夫之力也;

 

勇猛攻戰,士卒之力也;

 

構架斲削,工匠之力也;

 

治書定簿,佐史之力也;

 

論道議政,賢儒之力也。

 

人生莫不有力,所以為力者,或尊或卑。

 

孔子能舉北門之關,不以力自章,知夫䈥骨之力,不如仁義之力榮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2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2:01 編輯

論衡●別通

 

1別通: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為內,內中所有,柙匱所羸,縑布絲綿也。

 

貧人之宅,亦以一丈為內,內中空虛,徒四壁立,故名曰貧。

 

夫通人猶富人,不通者猶貧人也。

 

俱以七尺為形,通人胸中懷百家之言,不通者空腹無一牒之誦,貧人之內,徒四所壁立也。

 

慕料貧富不相如,則夫通與不通不相及也。

 

世人慕富不榮通,羞貧不賤不賢,不推類以況之也。

 

2別通:夫富人可慕者,貨財多則饒裕,故人慕之。

 

夫富人不如儒生,儒生不如通人。

 

通人積文,十篋以上,聖人之言,賢者之語,上自黃帝,下至秦、漢,治國肥家之術,剌世譏俗之言,備矣。

 

使人通明博見,其為可榮,非徒縑布絲綿也。

 

蕭何入秦,收拾文書,漢所以能制九州者,文書之力也。

 

以文書御天下,天下之富,孰與家人之財?

 

3別通:人目不見青黃曰盲,耳不聞宮商曰聾,鼻不知香臭曰癰。

 

癰、聾與盲,不成人者也。

 

人不博覽者,不聞古今,不見事類,不知然否,猶目盲、耳聾、鼻癰者也。

 

儒生不覽,猶為閉闇,況庸人無篇章之業,不知是非,其為閉闇,甚矣。

 

此則土木之人,耳目俱足,無聞見也。

 

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鱉,其尤甚者觀蛟龍。

 

足行跡殊,故所見之物異也。

 

入道淺深,其猶此也。

 

淺者則見傳記諧文,深者入聖室觀祕書。

 

故入道彌深,所見彌大。

 

人之遊也,必欲入都,都多奇觀也。

 

入都必欲見市,市多異貨也。

 

百家之言,古今行事,其為奇異,非徒都邑大市也。

 

遊於都邑者心厭,觀於大市者意飽,況遊於道藝之際哉?

 

4別通:大川旱不枯者,多所䟽也;

 

潢汙兼日不雨,泥輒見者,無所通也。

 

是故大川相間,小川相屬,東流歸海,故海大也。

 

海不通於百川,安得巨大之名?

 

夫人含百家之言,猶海懷百川之流也,不謂之大者,是謂海小於百川也。

 

夫海大於百川也,人皆知之,通者明於不通,莫之能別也。

 

潤下作鹹,水之滋味也。

 

東海水鹹,流廣大也;

 

西州鹽井,源泉深也。

 

人或無井而食,或穿井不得泉,有鹽井之利乎?

 

不與賢聖通業,望有高世之名,難哉!

 

法令之家,不見行事,議罪不可審;

 

章句之生,不覽古今,論事不實。

 

5別通:或以說一經為是,何須博覽?

 

6別通:夫孔子之門,講習五經,五經皆習,庶幾之才也。

 

顏淵曰:「博我以文。」

 

才智高者,能為博矣。

 

顏淵之曰「博」者,豈徒一經哉?

 

我不能博五經,又不能博眾事,守信一學,不好廣觀,無溫故知新之明,而有守愚不覽之闇,其謂一經是者,其宜也。

 

開戶內日之光,日光不能照幽;

 

鑿窗啟牖,以助戶明也。

 

夫一經之說,猶日明也;

 

助以《傳書》,猶窗牖也。

 

百家之言,令人曉明,非徒窗牖之開、日光之照也。

 

是故日光照室內,道術明胸中。

 

開戶內光,坐高堂之上,眇升樓臺,窺四鄰之廷,人之所願也。

 

閉戶幽坐,向冥冥之內,穿壙穴臥,造黃泉之際,人之所惡也。

 

夫閉心塞意,不高瞻覽者,死人之徒也哉!

 

7別通:孝武皇帝時,燕王旦在明光宮,欲入所臥,戶三百盡閉,使侍者二十人開戶,戶不開。

 

其後,旦坐謀反自殺。

 

夫戶閉,燕王旦死之狀也。

 

死者、凶事也,故以閉塞為占。

 

齊慶封不通,六國大夫會而賦詩,慶封不曉,其後果有楚靈之禍也。

 

夫不開通於學者,尸尚能行者也。

 

亡國之社,屋其上、柴其下者,示絕於天地。

 

《春秋》薄社,周以為城。

 

夫經藝傳書,人當覽之,猶社當通氣於天地也。

 

故人之不通覽者,薄社之類也。

 

是故氣不通者,彊壯之人死,榮華之物枯。

 

8別通:東海之中,可食之物,集糅非一,以其大也。

 

夫水精氣渥盛,故其生物也眾多奇異。

 

故夫大人之胸懷非一,才高知大,故其於道術無所不包。

 

學士同門,高業之生,眾共宗之。

 

何則?

 

知經指深,曉師言多也。

 

夫古今之事,百家之言,其為深,多也,豈徒師門高業之生哉?

 

9別通:甘酒醴,不酤飴蜜,未為能知味也。

 

耕夫多殖嘉穀,謂之上農夫;

 

其少者,謂之下農夫。

 

學士之才,農夫之力,一也。

 

能多種穀謂之上農;

 

能博學問,謂之上儒,是稱牛之服重,不譽馬速也。

 

譽手毀足,孰謂之慧矣?

 

10別通:縣道不通於野,野路不達於邑,騎馬乘舟者,必不由也。

 

故血脈不通,人以甚病。

 

夫不通者、惡事也,故其禍變致不善。

 

是故盜賊宿於穢草,邪心生於無道。

 

無道者、無道術也。

 

醫能治一病謂之巧,能治百病謂之良。

 

是故良醫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

 

大才懷百家之言,故能治百族之亂。

 

扁鵲之眾方,孰若巧之一伎?

 

子貢曰:「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

 

蓋以宗廟、百官喻孔子道也。

 

孔子道美,故譬以宗廟;

 

眾多非一,故喻以百官。

 

由此言之,道達廣博者,孔子之徒也。

 

11別通:殷、周之地,極五千里,荒服、要服,勤能牧之。

 

漢氏廓土,牧萬里之外,要、荒之地,襃衣博帶。

 

夫德不優者,不能懷遠;

 

才不大者,不能博見。

 

故多聞博識,無頑鄙之訾;

 

深知道術,無淺闇之毀也。

 

12別通:人好觀圖畫者,圖上所畫,古之列人也。

 

見列人之面,孰與觀其言行?

 

置之空壁,形容具存,人不激勸者,不見言行也。

 

古賢之遺文,竹帛之所載粲然,豈徒墻壁之畫哉?

 

空器在廚,金銀塗飾,其中無物益於饑,人不顧也;

 

肴膳甘醢,土釜之盛,入者鄉之。

 

古賢文之美善可甘,非徒器中之物也,讀觀有益,非徒膳食有補也。

 

故器空無實,饑者不顧;

 

胸虛無懷,朝廷不御也。

 

13別通:劍伎之家鬭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

 

兩敵相遭,一巧一拙,其必勝者、有術之家也。

 

孔、墨之業,賢聖之書,非徒曲城、越女之功也。

 

成人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戰鬭必勝之策也。

 

故劍伎之術,有必勝之名;

 

賢聖之書,有必尊之聲。

 

縣邑之吏,召諸治下,將相問以政化,曉慧之吏,陳所聞見,將相覺悟,得以改政右文。

 

聖賢言行,竹帛所傳,練人之心,聰人之知,非徒縣邑之吏對向之語也。

 

14別通:禹、益並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記異物,海外山表,無遠不至,以所聞見,作《山海經》。

 

非禹、益不能行遠,《山海》不造。

 

然則《山海》之造,見物博也。

 

董仲舒睹重常之鳥,劉子政曉貳負之尸,皆見《山海經》,故能立二事之說。

 

使禹、益行地不遠,不能作《山海經》;

 

董、劉不讀《山海經》,不能定二疑。

 

實沉、臺台,子產博物,故能言之;

 

龍見絳郊,蔡墨曉占,故能禦之。

 

父兄在千里之外,且死,遺教戒之書。

 

子弟賢者,求索觀讀,服臆不舍,重先敬長,謹慎之也;

 

不肖者輕慢佚忽,無原察之意。

 

古聖先賢,遺後人文字,其重非徒父兄之書也,或觀讀采取,或棄捐不錄,二者之相高下也,行路之人,皆能論之,況辯照然否者,不能別之乎?

 

15別通:孔子病,商瞿卜期日中。

 

孔子曰:「取書來,比至日中何事乎?」

 

聖人之好學也,且死不休,念在經書,不以臨死之故,棄忘道藝,其為百世之聖,師法祖脩,蓋不虛矣!

 

自孔子以下,至漢之際,有才能之稱者,非有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也,不說五經則讀書傳。

 

書傳文大,難以備之。

 

卜卦占射凶吉,皆文、武之道。

 

昔有商瞿,能占爻卦;

 

末有東方朔、翼少君,能達占射覆。

 

道雖小,亦聖人之術也,曾又不知。

 

16別通:人生稟五常之性,好道樂學,故辨於物。

 

今則不然,飽食快飲,慮深求臥,腹為飯坑,腸為酒囊,是則物也。

 

倮蟲三百,人為之長。

 

「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識知也。

 

今閉闇脂塞,無所好欲,與三百倮蟲何以異?

 

而謂之為長而貴之乎?

 

17別通:諸夏之人所以貴於夷狄者,以其通仁義之文,知古今之學也。

 

如徒作其胸中之知以取衣食,經歷年月,白首沒齒,終無曉知,夷狄之次也。

 

觀夫蜘蛛之經絲以罔飛蟲也,人之用作,安能過之?

 

任胸中之知,舞權利之詐,以取富壽之樂,無古今之學,蜘蛛之類也。

 

含血之蟲,無餓死之患,皆能以知求索飲食也。

 

18別通:人不通者,亦能自供,仕官為吏,亦得高官,將相長吏,猶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別之?

 

隨時積功,以命得官,不曉古今,以位為賢,與文之異術,安得識別通人,俟以不次乎?

 

將相長吏不得若右扶風蔡伯偕、鬱林太守張孟嘗、東萊太守李季公之徒,心自通明,覽達古今,故其敬通人也如見大賓。

 

燕昭為鄒衍擁篲,彼獨受何性哉?

 

東成令董仲綬,知為儒梟,海內稱通,故其接人,能別奇律。

 

是以鍾離產公,以編戶之民,受圭璧之敬,知之明也。

 

故夫能知之也,凡石生光氣;

 

不知之也,金玉無潤色。

 

19別通:自武帝以至今朝,數舉賢良,令人射策甲乙之科。

 

若董仲舒、唐子高、谷子雲、丁伯玉,策既中實,文說美善,博覽膏腴之所生也。

 

使四者經徒能摘,筆徒能記䟽,不見古今之書,安能建美善於聖王之庭乎?

 

孝明之時,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栘中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

 

夫《倉頡》之章,小學之書,文字備具,至於無能對聖國之問者,是皆美命隨牒之人,多在官也。

 

「木」旁「多」文字且不能知,其欲及若董仲舒之知重常,劉子政之知貳負,難哉!

 

20別通:或曰:「通人之官,蘭臺令史,職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柷,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

 

是以蘭臺之史,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積不紲,大用於世。」

 

曰:此不繼。

 

周世通覽之人,鄒衍之徒,孫卿之輩,受時王之寵,尊顯於世。

 

董仲舒雖無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

 

周監二代,漢監周、秦。

 

然則蘭臺之官,國所監得失也。

 

以心如丸卵,為體內藏;

 

䏬子如豆,為身光明。

 

令史雖微,典國道藏,通人所由進,猶博士之官,儒生所由興也。

 

委積不紲,豈聖國微遇之哉?

 

殆以書未定而職未畢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2:03 編輯

論衡●超奇

 

1超奇:通書千篇以上,萬卷以下,弘暢雅閑,審定文讀,而以教授為人師者,通人也。

 

杼其義旨,損益其文句,而以上書奏記,或興論立說,結連篇章者,文人、鴻儒也。

 

好學勤力,博聞強識,世間多有;

 

著書表文,論說古今,萬不耐一。

 

然則著書表文,博通所能用之者也。

 

入山見木,長短無所不知;

 

入野見草,大小無所不識。

 

然而不能伐木以作室屋,採草以和方藥,此知草木所不能用也。

 

夫通人覽見廣博,不能掇以論說,此為匿生書主人,孔子所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者也,與彼草木不能伐採,一實也。

 

孔子得《史記》以作《春秋》,及其立義創意,襃貶賞誅,不復因《史記》者,眇思自出於胸中也。

 

凡貴通者,貴其能用之也。

 

即徒誦讀,讀詩諷術,雖千篇以上,鸚鵡能言之類也。

 

衍《傳書》之意,出膏腴之辭,非俶儻之才,不能任也。

 

夫通覽者,世間比有;

 

著文者,歷世希然。

 

近世劉子政父子、楊子雲、桓君山,其猶文、武、周公並出一時也;

 

其餘直有,往往而然,譬珠玉不可多得,以其珍也。

 

2超奇:故夫能說一經者為儒生,博覽古今者為通人,采掇傳書以上書奏記者為文人,能精思著文連結篇章者為鴻儒。

 

故儒生過俗人,通人勝儒生,文人踰通人,鴻儒超文人。

 

故夫鴻儒,所謂超而又超者也。

 

以超之奇,退與儒生相料,文軒之比於敝車,錦繡之方於縕袍也,其相過遠矣。

 

如與俗人相料,太山之巔墆,長狄之項跖,不足以喻。

 

故夫丘山以土石為體,其有銅鐵,山之奇也。

 

銅鐵既奇,或出金玉。

 

然鴻儒、世之金玉也,奇而又奇矣。

 

3超奇:奇而又奇,才相超乘,皆有品差。

 

4超奇:儒生說名於儒門,過俗人遠也。

 

或不能說一經,教誨後生。

 

或帶徒聚眾,說論洞溢,稱為經明。

 

或不能成牘,治一說。

 

或能陳得失,奏便宜,言應經傳,文如星月。

 

其高第若谷子雲、唐子高者,說書於牘奏之土,不能連結篇章。

 

或抽列古今,紀著行事,若司馬子長、劉子政之徒,累積篇第,文以萬數,其過子雲、子高遠矣,然而因成紀前,無胸中之造。

 

若夫陸賈、董仲舒,論說世事,由意而出,不假取於外,然而淺露易見,觀讀之者,猶曰傳記。

 

陽成子長作《樂經》,楊子雲作《太玄經》,造於助思,極窅冥之深,非庶幾之才,不能成也。

 

孔子作《春秋》,二子作兩經,所謂卓爾蹈孔子之跡,鴻茂參貳聖之才者也。

 

5超奇:王公子問於桓君山以楊子雲。

 

君山對曰:「漢興以來,未有此人。」

 

君山差才,可謂得高下之實矣。

 

采玉者心羨於玉,鑽龜能知神於龜。

 

能差眾儒之才,累其高下,賢於所累。

 

又作《新論》,論世間事,辯照然否,虛妄之言,偽飾之辭,莫不證定。

 

彼子長、子雲說論之徒,君山為甲。

 

自君山以來,皆為鴻眇之才,故有嘉令之文。

 

筆能著文,則心能謀論,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為表。

 

觀見其文,奇偉俶儻,可謂得論也。

 

由此言之,繁文之人,人之傑也。

 

6超奇:有根株於下,有榮葉於上;

 

有實核於內,有皮殼於外。

 

文墨辭說,士之榮葉、皮殼也。

 

實誠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內表裏,自相副稱。

 

意奮而筆縱,故文見而實露也。

 

人之有文也,猶禽之有毛也。

 

毛有五色,皆生於體。

 

苟有文無實,是則五色之禽,毛妄生也。

 

選士以射,心平體正,執弓矢審固,然後射中,論說之出,猶弓矢之發也。

 

論之應理,猶矢之中的。

 

夫射以矢中效巧,論以文墨驗奇。

 

奇、巧俱發於心,其實一也。

 

7超奇:文有深指巨略,君臣治術,身不得行,口不能紲,表著情心,以明己之必能為之也。

 

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

 

然則孔子之《春秋》,素王之業也;

 

諸子之《傳書》,素相之事也。

 

觀《春秋》以見王意,讀諸子以睹相指。

 

故曰:陳平割肉,丞相之端見;

 

叔孫敖決期思,令君之兆著。

 

觀讀《傳書》之文,治道政務,非徒割肉決水之占也。

 

足不彊則跡不遠,鋒不銛,則割不深。

 

連結篇章,必大才智鴻懿之俊也。

 

8超奇:或曰:著書之人,博覽多聞,學問習熟,則能推類興文。

 

文由外而興,未必實才學文相副也。

 

且淺意於華葉之言,無根核之深,不見大道體要,故立功者希。

 

安危之際,文人不與,無能建功之驗,徒能筆說之效也。

 

9超奇:曰:此不然。

 

周世著書之人,皆權謀之臣;

 

漢世直言之士,皆通覽之吏,豈謂文非華葉之生,根核推之也?

 

心思為謀,集扎為文,情見於辭,意驗於言。

 

商鞅相秦,致功於霸,作《耕戰》之書;

 

虞卿為趙,決計定說行,退作。

 

《春秋》之思,起城中之議;

 

《耕戰》之書、秦堂上之計也。

 

陸賈消呂氏之謀,與《新語》同一意;

 

桓君山易鼂錯之策,與《新論》共一思。

 

觀谷永之陳說,唐林之宜言,劉向之切議,以知為本,筆墨之文,將而送之,豈徒雕文飾辭,苟為華葉之言哉?

 

精誠由中,故其文語感動人深。

 

是故魯連飛書,燕將自殺;

 

鄒陽上䟽,梁孝開牢。

 

書䟽文義,奪於肝心,非徒博覽者所能造、習熟者所能為也。

 

10超奇:夫鴻儒希有,而文人比然,將相長吏,安可不貴?

 

豈徒用其才力,游文於牒牘哉?

 

州郡有憂,能治章上奏,解理結煩,使州郡連事。

 

有如唐子高、谷子雲之吏,出身盡思,竭筆牘之力,煩憂適有不解者哉?

 

古昔之遠,四方辟匿,文墨之士,難得紀錄,且近自以會稽言之。

 

周長生者,文士之雄也,在州,為刺史任安舉奏;

 

在郡,為太守孟觀上書,事解憂除,州郡無事,二將以全。

 

長生之身不尊顯,非其才知少、功力薄也,二將懷俗人之節,不能貴也。

 

使遭前世燕昭,則長生已蒙鄒衍之寵矣。

 

長生死後,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不解,徵詣相屬,文軌不尊,筆䟽不續也。

 

豈無憂上之吏哉?

 

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

 

11超奇:長生之才,非徒銳於牒牘也,作《洞歷》十篇,上自黃帝,下至漢朝,鋒芒毛髮之事,莫不紀載,與太史公《表》、《紀》相似類也。

 

上通下達,故曰《洞歷》。

 

然則長生非徒文人,所謂鴻儒者也。

 

12超奇:前世有嚴夫子,後有吳君商,末有周長生。

 

白雉貢於越,暢草獻於宛,雍州出玉,荊、楊生金。

 

珍物產於四遠,幽遼之地,未可言無奇人也。

 

孔子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

 

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仲舒既死,豈在長生之徒與?

 

何言之卓殊,文之美麗也!

 

唐勒、宋玉、亦楚文人也,竹帛不紀者,屈原在其上也。

 

會稽文才,豈獨周長生哉?

 

所以末論列者,長生尤踰出也。

 

九州多山,而華、岱為嶽;

 

四方多川,而江、河為瀆者,華、岱高而江、河大也。

 

長生,州郡高大者也。

 

同姓之伯賢,舍而譽他族之孟,未為得也。

 

長生說文辭之伯,文人之所共宗,獨紀錄之,《春秋》記元於魯之義也。

 

13超奇:俗好高古而稱所聞,前人之業,菜果甘甜,後人新造,蜜酪辛苦。

 

長生家在會稽,生在今世,文章雖奇,論者猶謂穉於前人。

 

天稟元氣,人受元精,豈為古今者差殺哉?

 

優者為高,明者為上。

 

實事之人,見然否之分者,睹非,卻前退置於後,見是,推今進置於古,心明知昭,不惑於俗也。

 

班叔皮續《太史公書》百篇以上,記事詳悉,義淺理備,觀讀之者以為甲,而太史公乙。

 

子男孟堅,為尚書郎,文比叔皮,非徒五百里也,乃夫周、召、魯、衛之謂也。

 

苟可高古,而班氏父子不足紀也。

 

14超奇:周有郁郁之文者,在百世之末也。

 

漢在百世之後,文論辭說,安得不茂?

 

喻大以小,推民家事,以暏王廷之義。

 

廬宅始成,桑麻纔有,居之歷歲,子孫相續,桃李梅杏,菴丘蔽野。

 

根莖眾多,則華葉繁茂。

 

漢氏治定久矣,土廣民眾,義興事起,華葉之言,安得不繁?

 

夫華與實,俱成者也,無華生實,物希有之。

 

山之禿也,孰其茂也?

 

地之瀉也,孰其滋也?

 

文章之人,滋茂漢朝者,乃夫漢家熾盛之瑞也。

 

天晏,列宿煥炳;

 

陰雨,日月蔽匿。

 

方今文人並出見者,乃夫漢朝明明之驗也。

 

15超奇:高祖讀陸賈之書,歎稱萬歲;

 

徐樂、主父偃上䟽,徵拜郎中,方今未聞。

 

膳無苦酸之肴,口所不甘味,手不舉以啖人。

 

詔書每下,文義經傳四科,詔書斐然,郁郁好文之明驗也。

 

上書不實核,著書無義指,「萬歲」之聲,「徵拜」之恩,何從發哉?

 

飾面者皆欲為好,而運目者希;

 

文音者皆欲為悲,而驚耳者寡。

 

陸賈之書未奏,徐樂、主父之策未聞,群諸瞽言之徒,言事麤醜,文不美潤,不指所謂,文辭淫滑,不被濤沙之謫,幸矣!

 

焉蒙徵拜為郎中之寵乎?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2:04 編輯

論衡●狀留

 

1狀留:論賢儒之才,既超程矣。

 

世人怪其仕宦不進,官爵卑細。

 

以賢才退在俗吏之後,信不怪也。

 

夫如是,而適足以見賢不肖之分,睹高下多少之實也。

 

2狀留:龜生三百歲,大如錢,游於蓮葉之上。

 

三千歲青邊緣,巨尺二寸。

 

蓍生七十歲生一莖,七百歲生十莖。

 

神靈之物也,故生遲留,歷歲長久,故能明審。

 

實賢儒之在世也,猶靈蓍、神龜也。

 

計學問之日,固已盡年之半矣。

 

銳意於道,遂無貪仕之心。

 

及其仕也,純特方正,無員銳之操。

 

故世人遲取進難也。

 

針錐所穿,無不暢達。

 

使針錐末方,穿物無一分之深矣。

 

賢儒方節而行,無針錐之銳,固安能自穿,取暢達之功乎?

 

3狀留:且驥一日行千里者,無所服也,使服任車,輿駑馬同。

 

音驥曾以引鹽車矣,垂頭落汗,行不能進。

 

伯樂顧之,王良御之,空身輕馳,故有千里之名。

 

今賢儒懷古今之學,負荷禮義之重,內累於胸中之知,外劬於禮義之操,不敢妄進苟取,故有稽留之難。

 

無伯樂之友,不遭王良之將,安得馳於清明之朝,立千里之迹乎?

 

4狀留:且夫含血氣物之生也,行則背在上,而腹在下;

 

其病若死,則背在下,而腹在上。

 

何則?

 

背肉厚而重,腹肉薄而輕也。

 

賢儒、俗吏並在當世,有似於此。

 

將明道行,則俗吏載賢儒,賢儒乘俗吏。

 

將闇道廢,則俗吏乘賢儒,賢儒處下位,猶物遇害,腹在上而背在下也。

 

且背法天而腹法地,生行得其正,故腹背得其位;

 

病死失其宜,故腹反而在背上。

 

非唯腹也,凡物仆僵者,足又在上。

 

賢儒不遇,仆廢於世,踝足之吏,皆在其上。

 

5狀留:東方朔曰:「目不在面而在於足,救昧不給,能何見乎?」

 

汲黯謂武帝曰:「陛下用吏,如積薪矣,後來者居上。」

 

原汲黯之言,察東方朔之語,獨以非俗吏之得地,賢儒之失職哉?

 

故夫仕宦,失地難以觀德,得地難以察不肖。

 

名生於高官,而毀起於卑位。

 

卑位、固常賢儒之所在也。

 

遵禮蹈繩,脩身守節,在下不汲汲,故有沉滯之留。

 

沉滯在能自濟,故有不拔之扼。

 

其積學於身也多,故用心也固。

 

俗吏無以自修,身雖拔進,利心搖動,則有下道侵漁之操矣。

 

6狀留:楓桐之樹,生而速長,故其皮肌不能堅剛。

 

樹檀以五月生葉,後彼春榮之木,其材彊勁,車以為軸。

 

殷之桑穀,七日大拱,長速大暴,故為變怪。

 

大器晚成,寶貨難售者。

 

不崇一朝,輒成賈者,菜果之物也。

 

是故湍瀨之流,沙石轉而大石不移。

 

何者?

 

大石重而沙石輕也。

 

沙石轉積於大石之上,大石沒而不見。

 

賢儒俗吏,並在世俗,有似於此。

 

遇闇長吏,轉移俗吏,超在賢儒之上,賢儒處下,受馳走之使,至或巖居穴處,沒身不見。

 

咎在長吏不能知賢,而賢者道大,力劣不能拔舉之故也。

 

7狀留:夫手指之物器也,度力不能舉,則不敢動。

 

賢儒之道,非徒物器之重也。

 

是故金鐵在地,焱不能動,毛芥在其間,飛楊千里。

 

夫賢儒所懷,其猶水中大石、在地金鐵也。

 

其進不若俗吏速者,長吏力劣,不能用也。

 

毛芥在鐵石間也,一口之氣,能吹毛芥,非必焱風。

 

俗吏之易遷,猶毛芥之易吹也。

 

故夫轉沙石者,湍瀨也;

 

飛毛芥者,焱風也。

 

活水;

 

洋風,毛芥不動。

 

無道理之將,用心暴猥,察吏不詳,遭以好遷,妄授官爵,猛水之轉沙石,焱風之飛毛芥也。

 

是故毛芥因異風而飛,沙石遭猛流而轉,俗吏遇悖將而遷。

 

8狀留:且圓物投之於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纔微輒停。

 

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徙,須人動舉。

 

賢儒、世之方物也,其難轉移者,其動須人也。

 

鳥輕便於人,趨遠,人不如鳥,然而天地之性人為貴。

 

蝗蟲之飛,能至萬里,麒麟須獻,乃達闕下;

 

然而蝗蟲為災,麒麟為瑞。

 

麟有四足,尚不能自致,人有兩足,安能自達。

 

故曰:「鷰飛輕於鳳皇,兔走疾於麒麟,鼃躍躁於靈龜,虵騰便於神龍。」

 

9狀留:呂望之徒,白首乃顯;

 

百里奚之知,明於黃髮。

 

深為國謀,因為王輔,皆夫沉重難進之人也。

 

輕躁早成,禍害暴疾,故曰:「其進銳者,退速。」

 

陽溫陰寒,歷月乃至;

 

災變之氣,一朝成怪。

 

故夫河冰結合,非一日之寒;

 

積土成山,非斯須之作。

 

干將之劍,久在鑪炭,銛鋒利刃,百熟煉厲。

 

久銷乃見作留,成遲故能割斷。

 

肉暴長者曰腫,泉暴出者曰涌,酒暴熟者易酸,醢暴酸者易臭。

 

由此言之,賢儒遲留,皆有狀故。

 

狀故云何?

 

學多道重,為身累也。

 

10狀留:草木之生者濕,濕者重;

 

死者枯。

 

枯而輕者易舉,濕而重者難移也。

 

然元氣所在,在生不在枯。

 

是故車行於陸,舩行於溝,其滿而重者行遲,空而輕者行疾。

 

先王之道,載在胸腹之內,其重不徒舩車之任也。

 

任重,其取進疾速,難矣。

 

竊人之物,其得非不速疾也,然而非其有,得之非己之力也。

 

世人早得高官,非不有光榮也,而尸祿素飡之謗,誼譁甚矣。

 

11狀留:且賢儒之不進,將相長吏不開通也。

 

農夫載穀奔都,賈人齎貨赴遠,皆欲得其願也。

 

如門郭閉而不通,津梁絕而不過,雖有勉力趨時之勢,奚由早至以得盈利哉?

 

長吏妬賢,不能容善,不被鉗赭之刑,幸矣,焉敢望官位升舉,道理之早成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2:57 編輯

論衡●寒溫

 

1寒溫:說寒溫者曰:人君喜則溫,怒則寒。

 

何則?

 

喜怒發於胸中,然後行出於外,外成賞罰。

 

賞罰,喜怒之效,故寒溫渥盛,凋物傷人。

 

2寒溫:夫寒溫之代至也,在數日之間,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氣發胸中,然後渥盛於外。

 

見外寒溫,則知胸中之氣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胸中之氣未必更寒溫也。

 

胸中之氣,何以異於境內之氣?

 

胸中之氣,不為喜怒變,境內寒溫,何所生起?

 

六國之時,秦、漢之際,諸侯相伐,兵革滿道,國有相攻之怒,將有相勝之志,夫有相殺之氣,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

 

太平之世,唐、虞之時,政得民安,人君常喜,絃歌鼓舞,比屋而有,當時天下未必常溫也。

 

豈喜怒之氣,為小發,不為大動邪?

 

何其不與行事相中得也?

 

3寒溫:夫近水則寒,近火則溫,遠之漸微。

 

何則?

 

氣之所加,遠近有差也。

 

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邊則寒,南極則熱。

 

火之在鑪,水之在溝,氣之在軀,其實一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寒溫之氣,閨門宜甚,境外宜微。

 

今案寒溫,外內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

 

世儒說稱,妄處之也。

 

4寒溫:王者之變在天下,諸侯之變在境內,卿大夫之變在其位,庶人之變在其家。

 

夫家人之能致變,則喜怒亦能致氣。

 

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當怒反喜,縱過飾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溫。

 

由此言之,變非喜怒所生,明矣。

 

5寒溫:或曰:以類相招致也。

 

喜者和溫,和溫賞賜,陽道施予,陽氣溫,故溫氣應之。

 

怒者慍恚,慍恚誅殺,陰道肅殺,陰氣寒,故寒氣應之。

 

虎嘯而谷風至,龍興而景雲起,同氣共類,動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龍致雨。』雨應龍而來,影應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

 

秋冬斷刑,小獄微原,大辟盛寒,寒隨刑至,相招審矣。

 

6寒溫:夫比寒溫於風雲,齊喜怒於龍虎,同氣共類,動相招致,可矣。

 

虎嘯之時,風從谷中起;

 

龍興之時,雲起百里內。

 

他谷異境,無有風雲。

 

今寒溫之變,並時皆然。

 

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驗。

 

齊、魯接境,賞罰同時,設齊賞魯罰,所致宜殊,當時可齊國溫、魯地寒乎?

 

7寒溫: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

 

蚩尤之民,湎湎紛紛;

 

亡秦之路,赤衣比肩,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

 

帝都之市,屠殺牛羊,日以百數。

 

刑人殺牲,皆有賊心,帝都之市,氣不能寒。

 

8寒溫:或曰:「人貴於物,唯人動氣。」

 

夫用刑者動氣乎?

 

用受刑者為變也?

 

如用刑者,刑人殺禽,同一心也。

 

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為萬物,百賤不能當一貴乎?

 

9寒溫:或曰:「唯人君動氣,眾庶不能。」

 

10寒溫:夫氣感必須人君,世何稱於鄒衍?

 

鄒衍匹夫,一人感氣,世又然之。

 

刑一人而氣輒寒,生一人而氣輒溫乎?

 

赦令四下,萬刑並除,當時歲月之氣不溫。

 

往年,萬戶失火,煙焱參天;

 

河決千里,四望無垠。

 

火與溫氣同,水與寒氣類。

 

失火河決之時,不寒不溫。

 

然則寒溫之至,殆非政治所致。

 

然而寒溫之至,遭與賞罰同時,變復之家,因緣名之矣。

 

11寒溫:春溫夏暑,秋涼冬寒,人君無事,四時自然。

 

夫四時非政所為,而謂寒溫獨應政治?

 

正月之始,正月之後,立春之際,百刑皆斷,囹圄空虛,然而一寒一溫。

 

當其寒也,何刑所斷?

 

當其溫也,何賞所施?

 

由此言之,寒溫、天地節氣,非人所為,明矣。

 

12寒溫:人有寒溫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

 

遭風逢氣,身生寒溫。

 

變操易行,寒溫不除。

 

夫身近而猶不能變除其疾,國邑遠矣,安能調和其氣?

 

人中於寒,飲藥行解,所苦稍衰;

 

轉為溫疾,吞發汗之丸而應愈。

 

燕有寒谷,不生五穀。

 

鄒衍吹律,寒谷可種。

 

燕人種黍其中,號曰黍谷。

 

如審有之,寒溫之災,復以吹律之事,調和其氣,變政易行,何能滅除?

 

是故寒溫之疾,非藥不愈;

 

黍谷之氣,非律不調。

 

堯遭洪水,使禹治之。

 

寒溫與堯之洪水,同一實也。

 

堯不變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

 

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溫非政治所招。

 

13寒溫:或難曰:《洪範》庶徵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

 

若、順,燠、溫,恆、常也。

 

人君急,則常寒順之;

 

舒,則常溫順之。

 

寒溫應急舒,謂之非政,如何?

 

14寒溫:夫豈謂急不寒、舒不溫哉?

 

人君急舒而寒溫遞至,偶適自然,若故相應。

 

猶卜之得兆,筮之得數也,人謂天地應令問,其實適然。

 

夫寒溫之應急舒,猶兆數之應令問也,外若相應,其實偶然。

 

何以驗之?

 

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

 

二令參偶,遭適逢會,人事始作,天氣已有,故曰道也。

 

使應政事,是有,非自然也。

 

15寒溫:《易》京氏布六十四卦於一歲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

 

卦有陰陽,氣有升降,陽升則溫,陰升則寒。

 

由此言之,寒溫隨卦而至,不應政治也。

 

案《易‧無妄》之應,水旱之至,自有期節,百災萬變,殆同一曲。

 

16寒溫:變復之家,疑且失實。

 

何以為疑?

 

17寒溫:夫大人與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

 

《洪範》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

 

如《洪範》之言,天氣隨人易徙,當先天而天不違耳,何故復言「後天而奉天時」乎?

 

「後」者、天已寒溫於前,而人賞罰於後也。

 

由此言之,人言與《尚書》不合,一疑也。

 

京氏占寒溫以陰陽升降,變復之家以刑賞喜怒,兩家乖迹,二疑也。

 

民間占寒溫,今日寒而明日溫,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氣溫,旦暘氣寒。

 

夫雨者陰,暘者陽也;

 

寒者陰,而溫者陽也。

 

雨旦暘反寒,暘旦雨反溫,不以類相應,三疑也。

 

三疑不定,「自然」之說,亦未立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2:59 編輯

論衡●譴告

 

1譴告:論災異,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災異非一,復以寒溫為之效。

 

人君用刑非時則寒,施賞違節則溫。

 

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

 

故楚嚴王曰:「天不下災異,天其忘子乎!」

 

災異為譴告,故嚴王懼而思之也。

 

2譴告:曰:此疑也。

 

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人之有變怪也。

 

有災異,謂天譴人君,有變怪,天復譴告家人乎?

 

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

 

身中病,猶天有災異也。

 

血脈不調,人生疾病;

 

風氣不和,歲生災異。

 

災異、謂天譴告國政,疾病、天復譴告人乎?

 

釀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

 

時或鹹苦酸淡不應口者,猶人勺藥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災異也,猶烹釀之有惡味也。

 

苟謂災異為天譴告,是其烹釀之誤,得見譴告也。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審天。

 

使嚴王知如孔子,則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猶夫變復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3譴告:夫天道、自然也,無為。

 

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

 

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且天審能譴告人君,宜變易其氣以覺悟之。

 

用刑非時,刑氣寒,而天宜為溫;

 

施賞違節,賞氣溫,而天宜為寒。

 

變其政而易其氣,故君得以覺悟,知是非。

 

今乃隨寒從溫,為寒為溫,以譴告之意,欲令變更之且。

 

大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為歷。

 

「歷」者、適也。

 

太伯覺悟,之吳、越採藥,以避王季。

 

使大王不易季名,而復字之「季」,太伯豈覺悟以避之哉?

 

今刑賞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為異氣,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為同氣以譴告之,人君何時將能覺悟,以見刑賞之誤哉?

 

4譴告:鼓瑟者誤於張弦設柱,宮商易聲,其師知之,易其弦而復移其柱。

 

夫天之見刑賞之誤,猶瑟師之睹弦柱之非也,不更變氣以悟人君,反增其氣以渥其惡,則天無心意,苟隨人君為誤非也。

 

紂為長夜之飲,文王朝夕曰:「祀,茲酒。」

 

齊奢於祀,晏子祭廟,豚不掩俎。

 

何則?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謹敬;

 

吏民橫悖,長吏示以和順。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見於周公,拜起驕悖,三見三笞。

 

往見商子,商子令觀橋梓之樹。

 

二子見橋梓,心感覺悟,以知父子之禮。

 

周公可隨為驕,商子可順為慢,必須加之捶杖,教觀於物者,冀二人之見異,以奇自覺悟也。

 

夫人君之失政,猶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覺悟,若二子觀見橋梓,而顧隨刑賞之誤,為寒溫之報,此則天與人君俱為非也。

 

無相覺悟之感,有相隨從之氣,非皇天之意,愛下譴告之宜也。

 

5譴告:凡物能相割截者,必異性者也;

 

能相奉成者,必同氣者也。

 

是故《離》下《兌》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氣,故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

 

屈原疾楚之臭洿,故稱香潔之辭;

 

漁父議以不隨俗,故陳沐浴之言。

 

凡相溷者,或教之薰隧,或令之負豕。

 

二言之於除臭洿也,孰是孰非?

 

非有不易,少有以益。

 

夫用寒溫非刑賞也,能易之乎?

 

西門豹急,佩韋以自寬;

 

董安于緩,帶絃以自促。

 

二賢知佩帶變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

 

夫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氣譴告變易,反隨其誤,就起其氣,此則皇天用意,不若二賢審也。

 

楚莊王好獵,樊姬為之不食鳥獸之肉;

 

秦繆公好淫樂,華陽后為之不聽鄭、衛之音。

 

二姬非兩主,拂其欲而不順其行。

 

皇天非賞罰,而順其操,而渥其氣,此蓋皇天之德,不若婦人賢也。

 

6譴告:故諫之為言「間」也。

 

持善間惡,必謂之一亂。

 

周繆王任刑,《甫刑篇》曰:「報虐用威。」

 

威、虐皆惡也。

 

用惡報惡,亂莫甚焉。

 

今刑失賞寬,惡也,夫復為惡以應之,此則皇天之操,與繆王同也。

 

7譴告:故以善駮惡,以惡懼善,告人之理,勸厲為善之道也。

 

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

 

周公勑成王曰:「毋若殷王紂。」

 

毋者、禁之也。

 

丹朱、殷紂至惡,故曰「毋」以禁之。

 

夫言「毋若」,孰與言「必若」哉?

 

故「毋」、「必」二辭,聖人審之,況肯譴非為非,順人之過,以增其惡哉?

 

天人同道,大人與天合德。

 

聖賢以善反惡,皇天以惡隨非,豈道同之效、合德之驗哉?

 

8譴告:孝武皇帝好仙,司馬長卿獻《大人賦》,上乃僊僊有凌雲之氣。

 

孝成皇帝好廣宮室,楊子雲上《甘泉頌》,妙稱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為,鬼神力乃可成。

 

皇帝不覺,為之不止。

 

長卿之賦,如言仙無實效;

 

子雲之頌,言奢有害,孝武豈有僊僊之氣者,孝成豈有不覺之惑哉?

 

然即天之不為他氣以譴告人君,反順人心以非應之,猶二子為賦頌,令兩帝惑而不悟也。

 

9譴告:竇嬰、灌夫疾時為邪,相與日引繩以糾纆之,心疾之甚,安肯從其欲?

 

太伯教吳冠帶,孰與隨從其俗,與之俱倮也?

 

故吳之知禮義也,太伯改其俗也。

 

蘇武入匈奴,終不左衽;

 

趙他入南越,箕踞椎髻。

 

漢朝稱蘇武,而毀趙他。

 

之性,習越土氣,畔冠帶之制。

 

陸賈說之,夏服雅禮,風告以義,趙他覺悟,運心嚮內。

 

如陸賈復越服夷談,從其亂俗,安能令之覺悟,自變從漢制哉?

 

10譴告:三教之相違,文質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襲也。

 

譴告人君誤,不變其失,而襲其非,欲行譴告之教,不從如何?

 

管、蔡篡畔,周公告教之,至于再三。

 

其所以告教之者,豈云當篡畔哉?

 

人道善善惡惡,施善以賞,加惡以罪,天道宜然。

 

刑賞失實,惡也,為惡氣以應之,惡惡之義,安所施哉?

 

漢正首匿之罪,制亡從之法,惡其隨非而與惡人為群黨也。

 

如束罪人以詣吏,離惡人與異居,首匿、亡從之法除矣。

 

狄牙之調味也,酸則沃之以水,淡則加之以鹹,水火相變易,故膳無鹹淡之失也。

 

今刑罰失實,不為異氣以變其過,而又為寒於寒,為溫於溫,此猶憎酸而沃之以鹹,惡淡而灌之以水也。

 

由斯言之,譴告之言,疑乎?

 

必信也?

 

今熯薪燃釜,火猛則湯熱,火微則湯冷。

 

夫政猶火,寒溫猶熱冷也。

 

顧可言人君為政,賞罰失中也,逆亂陰陽,使氣不和,乃言天為人君為寒為溫以譴告之乎!

 

11譴告:儒者之說又言:「人君失政,天為異;不改,災其人民;不改,乃災其身也。先異後災,先教後誅之義也。」

 

12譴告:曰:此復疑也。

 

以夏樹物,物枯不生;

 

以秋收穀,穀棄不藏。

 

夫為政教,猶樹物收穀也。

 

顧可言政治失時,氣物為災;

 

乃言天為異以譴告之,不改,為災以誅伐之乎!

 

儒者之說,俗人言也。

 

盛夏陽氣熾烈,陰氣干之,激射襒裂,中殺人物,謂天罰陰過。

 

外一聞若是,內實不然。

 

夫謂災異為譴告誅伐,猶為雷殺人罰陰過也。

 

非謂之言,不然之說也。

 

13譴告:或曰:谷子雲上書陳言變異,明天之譴告,不改,後將復有,願貫械待時。

 

後竟復然。

 

即不為譴告,何故復有?

 

子雲之言,故後有以示改也。

 

14譴告:曰:夫變異自有占候,陰陽物氣自有終始。

 

履霜以知堅冰必至,天之道也。

 

子雲識微,知後復然,借變復之說,以效其言,故願貫械以待時也。

 

猶齊晏子見鉤星在房、心之間,則知地且動也。

 

使子雲見鉤星,則將復曰:「天以鉤星譴告政治,不改,將有地動之變矣。」

 

然則子雲之願貫械待時,猶子韋之願伏陛下,以俟熒惑徙處,必然之驗,故譴告之言信也。

 

15譴告:予之譴告,何傷於義?

 

16譴告:損皇天之德,使自然無為轉為人事,故難聽之也。

 

稱天之譴告,譽天之聰察也,反以聰察傷損於天德。

 

何以知其聾也?

 

以其聽之聰也。

 

何以知其盲也?

 

以其視之明也。

 

何以知其狂也?

 

以其言之當也。

 

夫言當、視、聽聰明,而道家謂之狂而盲聾。

 

今言天之譴告,是謂天狂而盲聾也。

 

17譴告:《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

 

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於賢者之心。」

 

夫大人之德,則天德也;

 

賢者之言,則天言也。

 

大人剌而賢者諫,是則天譴告也,而反歸告於災異,故疑之也。

 

18譴告:六經之文,聖人之語,動言「天」者,欲化無道,懼愚者。

 

之言非獨吾心,亦天意也。

 

及其言天,猶以人心,非謂上天蒼蒼之體也。

 

變復之家,見誣言天,災異時至,則生譴告之言矣。

 

19譴告:驗古以知今,天以人。

 

「受終于文祖」,不言受終于「天」,堯之心知天之意也。

 

堯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鄉與舜。

 

舜之授禹,禹之傳啟,皆以人心效天意。

 

《詩》之「眷顧」,《洪範》之「震怒」,皆以人身效天之意。

 

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攝,當時豈有上天之教哉?

 

周公推心合天志也。

 

上天之心,在聖人之胸,及其譴告,在聖人之口。

 

不信聖人之言,反然災異之氣,求索上天之意,何其遠哉?

 

世無聖人,安所得聖人之言?

 

賢人庶幾之才,亦聖人之次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03 編輯

論衡●變動

 

1變動:論災異者,已疑於天用災異譴告人矣。

 

更說曰:「災異之至,殆人君以政動天,天動氣以應之。譬之以物擊鼓,以椎扣鍾,鼓猶天,椎猶政,鍾鼓聲猶天之應也。人主為於下,則天氣隨人而至矣。」

 

2變動:曰:此又疑也。

 

夫天能動物,物焉能動天?

 

何則?

 

人物繫於天,天為人物主也。

 

故曰:「王良策馬,車騎盈野。」

 

非車騎盈野,而乃王良策馬也。

 

天氣變於上,人物應於下矣。

 

故天且雨,商羊起舞,使天雨也。

 

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

 

故天且雨,螻蟻徙,丘蚓出,琴絃緩,固疾發,此物為天所動之驗也。

 

故天且風,巢居之蟲動;

 

且雨,穴處之物擾,風雨之氣感蟲物也。

 

故人在天地之間,猶蚤虱之在衣裳之內,螻蟻之在穴隙之中。

 

蚤虱螻蟻為逆順橫從,能令衣裳穴隙之間氣變動乎?

 

蚤虱螻蟻不能,而獨謂人能,不達物氣之理也。

 

3變動:夫風至而樹枝動,樹枝不能致風。

 

是故夏末蜻蛚鳴,寒螿啼,感陰氣也。

 

雷動而雉驚,發蟄而虵出,起氣也。

 

夜及半而鶴唳,晨將旦而鷄鳴,此雖非變,天氣動物,物應天氣之驗也。

 

顧可言寒溫感動人君,人君起氣而以賞罰,迺言以賞罰感動皇天,天為寒溫以應政治乎!

 

4變動:六情風家言,風至,為盜賊者感應之而起。

 

非盜賊之人精氣感天,使風至也。

 

風至,怪不軌之心,而盜賊之操發矣。

 

何以驗之?

 

盜賊之人,見物而取,睹敵而殺,皆在徙倚漏刻之間,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風已以貪狼陰賊之日至矣。

 

以風占貴賤者,風從王相鄉來則貴,從囚死地來則賤。

 

夫貴賤多少,斗斛故也。

 

風至,而糴穀之人貴賤其價,天氣動怪人物者也。

 

故穀價低昂,一貴一賤矣。

 

《天官》之書,以正月朝,占四方之風。

 

風從南方來者旱,從北方來者湛,東方來者為疫,西方來者為兵。

 

太史公實道,言以風占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統於天也。

 

5變動:使物生者,春也;

 

物死者,冬也。

 

春生而冬殺也,天者。

 

如或欲春殺冬生,物終不死生,何也?

 

物生統於陽,物死繫於陰也。

 

故以口氣吹人,人不能寒;

 

吁人,人不能溫。

 

使見吹吁之人,涉冬觸夏,將有凍暘之患矣。

 

寒溫之氣,繫於天地,而統於陰陽,人事國政,安能動之?

 

6變動:且天本而人末也。

 

登樹怪其枝,不能動其株。

 

如伐株,萬莖枯矣。

 

人事猶樹枝,能溫猶根株也。

 

生於天,含天之氣,以天為主,猶耳目手足繫於心矣。

 

心有所為,耳目視聽,手足動作。

 

謂天應人,是謂心為耳目手足使乎?

 

旌旗垂旒,旒綴於杆。

 

杆東則旒隨而西。

 

苟謂寒溫隨刑罰而至,是以天氣為綴旒也。

 

鉤星在房、心之間,地且動之占也。

 

齊太卜知之,謂景公:「臣能動地。」

 

景公信之。

 

夫謂人君能致寒溫,猶齊景公信太卜之能動地。

 

夫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

 

7變動:夫寒溫、天氣也。

 

天至高大,人至卑小。

 

篙不能鳴鍾,而螢火不爨鼎者,何也?

 

鐘長而篙短,鼎大而螢小也。

 

以七尺之細形,感皇天之大氣,其無分銖之驗,必也。

 

8變動:占大將且入國邑,氣寒,則將且怒;

 

溫,則將喜。

 

夫喜怒起事而發,未入界,未見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發,而寒溫之氣已豫至矣。

 

怒喜致寒溫,怒喜之後,氣乃當至。

 

是竟寒溫之氣,使人君怒喜也。

 

9變動:或曰:未至誠也。

 

行事至誠,若鄒衍之呼天而霜降,梁妻哭而城崩,何天氣之不能動乎? 10 變動: 夫至誠,猶以心意之好惡也。

 

有果蓏之物,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氣吸之,不能取也;

 

手掇送口,然後得之。

 

夫以果蓏之細,員圌易轉,去口不遠,至誠欲之,不能得也,況天去人高遠,其氣莽蒼無端末乎!盛夏之時,當風而立;

 

隆冬之月,嚮日而坐。

 

其夏欲得寒,而冬欲得溫也,至誠極矣。

 

欲之甚者,至或當風鼓箑,嚮日燃爐,而天終不為冬夏易氣,寒暑有節,不為人變改也。

 

夫正欲得之而猶不能致,況自刑賞意思不欲求寒溫乎! 11 變動: 萬人俱歎,未能動天,一鄒衍之口,安能降霜?

 

鄒衍之狀,孰與屈原?

 

見拘之冤,孰與沉江?

 

《離騷》、《楚辭》悽愴,孰與一歎?

 

屈原死時,楚國無霜,此懷、襄之世也。

 

厲、武之時,卞和獻玉,刖其兩足,奉玉泣出,涕盡,續之以血。

 

夫鄒衍之誠,孰與卞和?

 

見拘之冤,孰與刖足?

 

仰天而歎,孰與泣血?

 

夫歎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計冤情,衍不如和,當時楚地不見霜。

 

李斯、趙高纔殺太子扶蘇,并及蒙恬、蒙驁。

 

其時皆吐痛苦之言。

 

與歎聲同,又禍至死,非徒苟徙,而其死之地,寒氣不生。

 

秦坑趙卒於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俱陷。

 

當時啼號,非徒歎也。

 

誠雖不及鄒衍,四十萬之冤,度當一賢臣之痛;

 

入坑埳之啼,度過拘囚之呼,當時長平之下,不見隕霜。

 

《甫刑》曰:「庶僇旁告無辜于天帝。

 

」此言蚩尤之民被冤,旁告無罪于上天也。

 

以眾民之叫,不能致霜,鄒衍之言,殆虛妄也。

 

12 變動: 南方至熱,煎沙爛石,父子同水而浴;

 

北方至寒,凝冰坼土,父子同穴而處。

 

燕在北邊,鄒衍時,周之五月,正歲三月也。

 

中州內,正月二月霜雪時降;

 

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

 

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會。

 

13 變動: 《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穀,鄒衍吹律,寒谷復溫。 」則能使氣溫,亦能使氣復寒。

 

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於燕谷獄,令氣寒而因呼天乎?

 

即不然者,霜何故降?

 

14 變動: 范雎為須賈所讒,魏齊僇之,折幹摺脅。

 

張儀遊於楚,楚相掠之,被捶流血。

 

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

 

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

 

案《衍列傳》,不言見拘而使霜降。

 

偽書遊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

 

由此言之,衍呼而降霜,虛矣!則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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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明雩

 

1明雩:變復之家,以久雨為湛,久暘為旱,旱應亢陽,湛應沈溺。

 

或難曰:夫一歲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風。

 

雨頗留,湛之兆也;

 

暘頗久,旱之漸也。

 

湛之時,人君未必沈溺也;

 

旱之時,未必亢陽也。

 

人君為政,前後若一,然而一湛一旱,時氣也。

 

《范蠡計然》曰:「太歲在子水,毀;

 

金,穰;

 

木,饑;

 

火,旱。」

 

夫如是,水旱饑穰,有歲運也。

 

歲直其運,氣當其世,變復之家,指而名之。

 

人君用其言,求過自改。

 

暘久自雨,雨久自暘,變復之家,遂名其功。

 

人君然之,遂信其術。

 

試使人君恬居安處,不求己過,天猶自雨,雨猶自暘。

 

暘濟雨濟之時,人君無事,變復之家,猶名其術。

 

是則陰陽之氣,以人為主,不說於天也。

 

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隨行而應人。

 

2明雩:《春秋》魯大雩,旱求雨之祭也。

 

旱久不雨,禱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禍矣。

 

此變復也。

 

3明雩:《詩》云:「月離于畢,比滂沱矣。」

 

《書》曰:「月之從星,則以風雨。」

 

然則風雨隨月所離從也。

 

房星四表三道,日月之行,出入三道。

 

出北則湛,出南則旱。

 

或言出北則旱,南則湛。

 

案月為天下占,房為九州候。

 

月之南北,非獨為魯也。

 

4明雩: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

 

有頃,天果大雨。

 

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于畢。」

 

後日,月復離畢。

 

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

 

出果無雨。

 

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故雨;

 

昨暮,月離其陽,故不雨。」

 

夫如是,魯雨自以月離,豈以政哉?

 

如審以政,令月離于畢為雨占,天下共之,魯雨,天下亦宜皆雨。

 

六國之時,政治不同,人君所行,賞罰異時,必以雨為應政,令月離六七畢星,然後足也。

 

5明雩:魯繆公之時,歲旱。

 

繆公問縣子:「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奚如?」

 

縣子不聽。

 

「欲徙市,奚如?」

 

對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諸公薨,巷市五日。為之徙市,不亦可乎!」

 

案縣子之言,徙市得雨也。

 

案《詩》、《書》之文,月離星得雨。

 

日月之行,有常節度,肯為徙市故,離畢之陰乎?

 

夫月畢天下占,徙魯之市,安耐移月?

 

月之行天,三十日而周。

 

一月之中,一過畢星,離陽則陽。

 

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離畢陽,其時徙市而得雨乎。

 

夫如縣子言,未可用也。

 

6明雩:董仲舒求雨,申《春秋》之義,設虛立祀。

 

父不食於枝庶,天不食於下地,諸侯雩禮所祀,未知何神?

 

如天神也,唯王者天乃歆,諸侯及今長吏,天不享也。

 

神不歆享,安耐得神?

 

如雲雨者氣也,雲雨之氣,何用歆享?

 

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辨雨天下,泰山也。

 

泰山雨天下,小山雨國邑。

 

然則大雩所祭,豈祭山乎?

 

假令審然,而不得也。

 

何以效之?

 

水異川而居,相高分寸,不決不流,不鑿不合。

 

誠令人君禱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

 

夫見在之水,相差無幾,人君請之,終不耐行,況雨無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7明雩:夫雨水在天地之間也,猶夫涕泣在人形中也。

 

或齎酒食,請於惠人之前,未出其泣,惠人終不為之隕涕。

 

夫泣不可請而出,雨安可求而得?

 

雍門子悲哭,孟嘗君為之流涕;

 

蘇秦、張儀悲說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

 

或者儻可為雍門之聲,出蘇、張之說,以感天乎?

 

天又耳目高遠,音氣不通。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12 編輯

論衡●順鼓

 

1順鼓:《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于社。

 

說者曰:「鼓者、攻之也。」

 

或曰:「脅之。」

 

脅則攻矣。

 

陽勝,攻社以救之。

 

2順鼓:或難曰:攻社謂得勝負之義,未可得順義之節也。

 

人君父事天,母事地。

 

母之黨類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

 

以政令失道,陰陽繆盭者,人君也。

 

不自攻以復之,反逆節以犯尊,天地安肯濟?

 

使湛水害傷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

 

今湛水所傷,物也。

 

萬物於地,卑也。

 

害犯至尊之體,於道違逆。

 

論《春秋》者曾不知難。

 

3順鼓:案雨出於山,流入於川,湛水之類,山川是矣。

 

大水之災,不攻山川。

 

社、土也,五行之性,水土不同。

 

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攻社之義,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鑿也?

 

以椎擊鑿,令鑿穿木。

 

今儻攻土,令厭水乎?

 

4順鼓:且夫攻社之義,以為攻陰之類也。

 

甲為盜賊,傷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

 

今雨者、水也。

 

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

 

案天將雨,山先出雲,雲積為雨,雨流為水。

 

然則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

 

重罪刑及族屬,罪父母子弟乎?

 

罪其朋徒也?

 

計山水與社,俱為雨類也。

 

孰為親者?

 

社、土也,五行異氣,相去遠。

 

5順鼓:殷太戊,桑穀俱生。

 

或曰高宗。

 

恐駭,側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義,桑穀消亡,享國長久。

 

此說者《春秋》所共聞也。

 

水災與桑穀之變何以異?

 

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違反,行之何從?

 

6順鼓:周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為害大矣。

 

成王開《金縢》之書,求索行事,周公之功,執書以泣遏,雨止,風反,禾、大木復起。

 

大雨久湛,其實一也。

 

成王改過,《春秋》攻社,兩經二義,行之如何?

 

7順鼓:月令之家,蟲食穀稼,取蟲所類象之吏,笞擊僇辱,以滅其變。

 

實論者謂之未必真是。

 

然而為之,厭合人意。

 

今致雨者、政也,吏也,不變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復塞?

 

苟以為當攻其類,眾陰之精、月也。

 

方諸鄉月,水自下來。

 

月離于畢,出房北道,希有不雨。

 

月中之獸,兔、蟾蜍也。

 

其類在地,螺與蚄也。

 

月毀於天,螺、坊舀缺,同類明矣。

 

雨久不霽,攻陰之類,宜捕斬兔、蟾蜍,椎被螺、坊,為其得實。

 

蝗蟲時至,或飛或集,所集之地,穀草枯索。

 

吏卒部民,塹道作埳,榜驅內於塹埳,杷蝗積聚以千斛數。

 

正攻蝗之身,蝗猶不止,況徒攻陰之類,雨安肯霽?

 

8順鼓:《尚書太傳》曰:「煙氛郊社不脩,山川不祝,風雨不時,霜雪不降,責於天公。

 

臣多弒主,㜸多殺宗,五品不訓,責於人公。

 

城郭不繕,溝池不脩,水泉不隆,水為民害,責於地公。」

 

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諸侯、卿大夫各有分職。

 

大水不責卿大夫,而擊鼓攻社,何知?

 

9順鼓:不然,魯國失禮,孔子作經,表以為戒也。

 

公羊高不能實,董仲舒不能定,故攻社之義,至今復行之。

 

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將難之曰:久雨湛水溢,誰致之者?

 

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復塞之;

 

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過解天。

 

如非君臣,陰陽之氣,偶時運也,擊鼓攻社,而何救止?

 

《春秋》說曰:「人君亢陽致旱,沈溺致水。」

 

夫如是,旱則為沈溺之行,水則為亢陽之操,何乃攻社?

 

10順鼓:攻社不解,朱絲縈之,亦復未曉。

 

說者以為,社、陰,朱、陽也。

 

水、陰也,以陽色縈之,助鼓為救。

 

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眾知不能救之者,何也?

 

火盛水少,熱不能勝也。

 

今國湛水,猶大山失火也;

 

以若繩之絲,縈社為救,猶以壅水灌大山也。

 

原天心以人意,狀天治以人事,人相攻擊,氣不相兼,兵不相負,不能取勝。

 

今一國水,使真欲攻陽以絕其氣,悉發國人,操刀把杖以擊之,若歲終逐疫,然后為可。

 

楚、漢之際,六國之時,兵革戰攻,力彊則勝,弱劣則負。

 

攻社,一人擊鼓,無兵革之威,安能救雨?

 

11順鼓:夫一暘一雨,猶一晝一夜也;

 

其遭若堯、湯之水旱,猶一冬一夏也。

 

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復塞其變,冬求為夏,夜求為晝也。

 

何以效之?

 

久雨不霽,試使人君高枕安臥,雨猶自止。

 

止久,至於大旱,試使人君高枕安臥,旱猶自雨。

 

何則?

 

暘極反陰,陰極反暘。

 

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

 

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癉疾也?

 

禱請求福,終不能愈;

 

變操易行,終不能救。

 

使醫食藥,冀可得愈;

 

命盡期至,醫藥無效。

 

堯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聖君知之,不禱於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百川東流。

 

夫堯之使禹治水,猶病水者之使醫也。

 

然則堯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

 

禹之治水,洪水之良醫也。

 

說者何以易之?

 

12順鼓:攻社之義,於事不得。

 

雨不霽,祭女媧,於禮何見?

 

伏羲、女媧,俱聖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媧,《春秋》不言。

 

董仲舒之議,其故何哉?

 

13順鼓:夫《春秋經》但言「鼓」,豈言「攻」哉?

 

說者見有「鼓」文,則言「攻」矣。

 

夫鼓未必為攻,說者用意異也。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歛而附益之。

 

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攻之,可也。」

 

攻者、責也,責讓之也。

 

六國兵革相攻,不得難此。

 

14順鼓:此又非也。

 

以卑而責尊,為逆矣。

 

或據天責之也。

 

王者母事地,母有過,子可據父以責之乎?

 

下之於上,宜言諫。

 

若事,臣子之禮也;

 

責讓,上之禮也。

 

乖違禮意,行之如何?

 

15順鼓:夫禮以以鼓助號呼,明聲響也。

 

古者人君將出,撞鍾擊鼓,故警戒下也。

 

必以伐鼓為攻此社,此則鍾聲鼓鳴攻擊上也。

 

大水用鼓,或時再告社。

 

陰之太盛,雨湛不霽,陰盛陽微,非道之宜。

 

口祝不副,以鼓自助,與日食、鼓用牲于社,同一義也。

 

俱為告急,彰陰盛也。

 

事大而急者用鍾鼓,小而緩者用鈴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14 編輯

論衡●亂龍

 

1亂龍: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設土龍以招雨,其意以雲龍相致。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

 

以類求之,故設土龍,陰陽從類,雲雨自至。

 

2亂龍:儒者或問曰:夫《易》言「雲從龍」者,謂真龍也,豈謂土哉?

 

楚葉公好龍,墻壁槃盂皆畫龍。

 

必以象類為若真是,則葉公之國常有雨也。

 

《易》又曰「風從虎」,謂虎嘯而谷風至也。

 

風之與虎,亦同氣類。

 

設為土虎,置之谷中,風能至乎?

 

夫土虎不能而致風,土龍安能而致雨?

 

古者畜龍,乘車駕龍,故有豢龍氏、御龍氏。

 

夏后之庭,二龍常在,季年夏衰,二龍低伏。

 

真龍在地,猶無雲雨,況偽象乎?

 

禮、畫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聞能致雷,土龍安能而動雨?

 

頓牟掇芥,磁石引針,皆以其真是,不假他類。

 

他類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

 

氣性異殊,不能相感動也。

 

劉子駿掌雩祭,典土龍事,桓君山亦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針取芥?

 

子駿窮無以應。

 

子駿、漢朝智囊,筆墨淵海,窮無以應者,是事非議誤,不得道理實也。

 

3亂龍:曰:夫以非真難,是也;

 

不以象類說,非也。

 

夫東風至酒湛溢。

 

鯨魚死,彗星出。

 

天道自然,非人事也。

 

事與彼雲龍相從,同一實也。

 

4亂龍:日、火也,月、水也。

 

水火感動,常以真氣,今伎道之家,鑄陽燧取飛火於日,作方諸取水於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

 

土龍亦非真,何為不能感天?

 

一也。

 

5亂龍:陽燧取火於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妄取刀劍偃月之鉤,摩以向日,亦能感天。

 

夫土龍既不得比於陽燧,當與刀劍偃月鉤為比。

 

二也。

 

6亂龍:齊孟常君夜出秦關,關未開,客為鷄鳴,而真鷄鳴和之。

 

夫雞可以姦聲感,則雨亦可以偽象致。

 

三也。

 

7亂龍:李子長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為人,象囚之形,鑿地為塪,以盧為槨,臥木囚其中。

 

囚罪正,則木囚不動;

 

囚冤侵奪,木囚動出。

 

不知囚之精神著木人乎?

 

將精神之氣動木囚也?

 

夫精神感動木囚,何為獨不應從土龍?

 

四也。

 

8亂龍:舜以聖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蟲蛇不害。

 

禹鑄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凶殃。

 

論者以為非實。

 

然而上古久遠,周鼎之神不可無也。

 

夫金與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龍者如禹之德,則亦將有雲雨之驗。

 

五也。

 

9亂龍: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皆能掇芥。

 

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

 

六也。

 

10亂龍:楚葉公好龍,墻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

 

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

 

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以不能致雲雨?

 

七也。

 

11亂龍:神靈示人以象,不以實,故寢臥夢悟見事之象。

 

將吉,吉象來;

 

將凶,凶象至。

 

神靈之氣、雲雨之類。

 

八也。

 

12亂龍:神靈以象見實,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也?

 

上古之人,有神荼、鬱壘者,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居東海度朔山上,立桃樹下,簡閱百鬼。

 

鬼無道理,妄為人禍,荼與鬱壘縛以盧索,執以食虎。

 

故今縣官斬桃為人,立之戶側;

 

畫虎之形,著之門闌。

 

夫桃人,非荼、鬱壘也;

 

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禦凶。

 

今土龍亦非致雨之龍,獨信桃人、畫虎,不知土龍。

 

九也。

 

13亂龍:此尚因緣昔書,不見實驗。

 

魯般、墨子刻木為鳶,蜚之三日而不集,為之巧也。

 

使作土龍者若魯般、墨子,則亦將有木鳶蜚不集之類。

 

夫蜚鳶之氣,雲雨之氣也。

 

氣而蜚木鳶,何獨不能從土龍?

 

十也。

 

14亂龍:夫雲雨之氣也,知於蜚鳶之氣,未可以言。

 

釣者以木為魚,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擊之,起水動作,魚以為真,並來聚會。

 

夫丹木、非真魚也,魚含血而有知,猶為象至。

 

雲雨之知,不能過魚,見土龍之象,何能疑之?

 

十一也。

 

15亂龍:此尚魚也,知不如人。

 

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象都之狀,交弓射之,莫能一中。

 

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

 

亡也將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

 

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龍之神亦在土龍;

 

如匈奴精在木人,則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龍。

 

十二也。

 

16亂龍: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與父俱來降漢。

 

父道死,與母俱來,拜為騎都尉。

 

母死,武帝圖其母於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

 

翁叔從上上甘泉,拜謁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

 

夫圖畫、非母之實身也,因見形象,涕泣輒下,思親氣感,不待實然也。

 

夫土龍猶甘泉之圖畫也,雲雨見之,何為不動?

 

十三也。

 

17亂龍:此尚夷狄也。

 

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

 

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猶共坐而尊事之。

 

雲雨之知,使若諸弟子之知,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感動,思類而至。

 

十四也。

 

18亂龍:有若,孔子弟子疑其體象,則謂相似。

 

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見其形。

 

道士以術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門,武帝望見,知其非也,然猶感動,喜樂近之,使雲雨之氣,如武帝之心,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愛好感起而來。

 

十五也。

 

19亂龍:既效驗有十五,又亦有義四焉。

 

20亂龍:立春東耕,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鋤;

 

或立土牛。

 

,未必能耕也,順氣應時,示率下也。

 

今設土龍,雖知不能致雨,亦當夏時,以類應變,與立土人、土牛同。

 

一義也。

 

21亂龍:禮、宗廟之主,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象先祖。

 

孝子入廟,主心事之,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有所主事。

 

土龍與木主同,雖知非真,示當感動,立意於象。

 

二也。

 

22亂龍:塗車、芻靈,聖人知其無用,示象生存,不敢無也。

 

夫設土龍,知其不能動雨也,示若塗車、芻靈而有致。

 

三也。

 

23亂龍: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士射鹿豕,示服猛也。

 

名布為侯,示射無道諸侯也。

 

夫畫布為熊麋之象,名布為侯,禮貴意象,示義取名也。

 

土龍亦夫熊麋布侯之類。

 

四也。

 

24亂龍:夫以象類有十五驗,以禮示意有四義。

 

仲舒覽見深鴻,立事不妄,設土龍之象,果有狀也。

 

龍蹔出水,雲雨乃至。

 

古者畜龍、御龍,常存,無雲雨。

 

猶舊交相闊遠,卒然相見,歡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則示行各恍忽矣。

 

《易》曰「雲從龍」,非言龍從雲也。

 

雲樽刻雷雲之象,龍安肯來?

 

夫如是,傳之者何可解?

 

則桓君山之難可說也,則劉子駿不能對,劣也,劣則董仲舒之龍說不終也。

 

《論衡》終之,故曰「亂龍」。

 

者、終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5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18 編輯

論衡●遭虎

 

1遭虎:變復之家,謂虎食人者,功曹為姦所致也。

 

其意以為功曹、眾吏之率,虎亦諸禽之雄也。

 

功曹為姦,采漁於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

 

2遭虎:夫虎食人,人亦有殺虎。

 

謂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

 

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姦心,私舊故可以倖;

 

苞苴賂遺,小大皆有。

 

必謂虎應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

 

夫虎出有時,猶龍見有期也。

 

陰物以冬見,陽蟲以夏出。

 

出應其氣,氣動其類。

 

參、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見。

 

參、伐則虎星,心、尾則龍象。

 

象出而物見,氣至而類動,天地之性也。

 

動於林澤之中,遭虎搏噬之時,稟性狂勃,貪叨飢餓,觸自來之人,安能不食?

 

人之䈥力,羸弱不適,巧便不知,故遇輒死。

 

使孟賁登山,馮婦入林,亦無此害也。

 

3遭虎:孔子行魯林中,婦人哭,甚哀,使子貢問之:「何以哭之哀也?」

 

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

 

子貢曰:「若此,何不去也?」

 

對曰:「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

 

子貢還報孔子。

 

孔子曰:「弟子識諸!

 

苛政、暴吏甚於虎也!」

 

夫虎害人,古有之矣。

 

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卻虎,然而二歲比食二人,林中獸不應善也。

 

為廉不應,姦吏亦不應矣。

 

4遭虎:或曰:「虎應功曹之姦,所謂不苛政者,非功曹也。

 

婦人、廉吏之部也,雖有善政,安耐化虎?」

 

夫魯無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國是也。

 

魯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為相必無賢操。

 

以不賢居權位,其惡,必不廉也。

 

必以相國為姦,令虎食人,是則魯野之虎常食人也。

 

5遭虎:水中之毒, 不及陵上,陵上之氣,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禍。

 

是故漁者不死於山,獵者不溺於淵。

 

好入山林,窮幽測深,涉虎窟寢,虎搏噬之,何以為變?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搏食其兄。

 

同變化者,不以為怪,入山林草澤,見害於虎,怪之,非也。

 

蝮蛇悍猛,亦能害人。

 

行止澤中,於蝮蛇,應何官吏?

 

蜂蠆害人,入毒氣害人,入水火害人。

 

人為蜂蠆所螫,為毒氣所中,為火所燔,為水所溺,又誰致之者?

 

苟諸禽獸乃應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豬,牛象熊羆,豺狼蜼蠼,皆復殺人。

 

苟謂食人乃應為變,䗢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5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21 編輯

論衡●商蟲

 

1商蟲:變復之家,謂蟲食穀者,部吏所致也。

 

貪則侵漁,故蟲食穀。

 

身黑頭赤,則謂武官;

 

頭黑身赤,則謂文官。

 

使加罰於蟲所象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

 

2商蟲:夫頭赤則謂武吏,頭黑則謂文吏所致也,時或頭赤身白,頭黑身黃,或頭身皆黃,或頭身皆青,或皆白若魚肉之蟲,應何官吏?

 

時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貸者,威勝於官,取多於吏,其蟲形象何如狀哉?

 

蟲之滅也,皆因風雨。

 

案蟲滅之時,則吏未必伏罰也。

 

陸田之中時有鼠,水田之中時有魚蝦蟹之類,皆為穀害。

 

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應何官吏?

 

3商蟲:魯宣公履畝而稅,應時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

 

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穀草。

 

察其頭身,象類何吏?

 

變復之家,謂蝗何應?

 

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遂入夷狄。

 

所集鄉縣,以千百數,當時鄉縣之吏,未皆履畝。

 

蝗食穀草,連日老極,或蜚徙去,或止枯死,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

 

夫蟲食穀,自有止期,猶蠶食桑,自有足時也,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

 

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

 

夫蟲、風氣所生,蒼頡知之,故「凡」、「蟲」為「風」之字。

 

取氣於風,故八日而化。

 

生春夏之物,或食五穀,或食眾草。

 

食五穀、吏受錢穀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4商蟲:倮蟲三百,人為之長。

 

由此言之,人亦蟲也。

 

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

 

設蟲有知,亦將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

 

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口腹不異。

 

人甘五穀,惡蟲之食;

 

自生天地之間,惡蟲之出。

 

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

 

夫蟲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

 

其食萬物也,不謂之災。

 

5商蟲:甘香渥味之物,蟲生常多,故穀之多蟲者、粢也。

 

稻時有蟲,麥與豆無蟲。

 

必以有蟲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

 

神農、后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

 

如或以馬屎漬種,其鄉部吏,鮑焦、陳仲子也。

 

是故后稷、神農之術用,則其鄉吏何免為姦。

 

何則?

 

蟲無從生,上無以察也。

 

6商蟲:蟲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穀葉,乃謂之災。

 

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藥,而桑給蠶,其用亦急,與穀無異。

 

蠹蝎不為怪,獨謂蟲為災,不通物類之實,闇於災變之情也。

 

穀蟲曰蟲,蠱若蛾矣。

 

粟米饐熱生蠱。

 

夫蠱食粟米,不謂之災,蟲食苗葉,歸之於政。

 

如說蟲之家,謂粟輕苗重也。

 

7 商蟲: 蟲之種類,眾多非一。

 

魚肉腐臭有蟲,醯醬不閉有蟲,飯溫濕有蟲,書卷不舒有蟲,衣襞不懸有蟲,蝸疽螥螻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23 編輯

論衡●指瑞

 

1指瑞:儒者說鳳皇、騏驎為聖王來,以為鳳皇、騏驎仁聖禽也,思慮深,避害遠,中國有道則來,無道則隱。

 

稱鳳皇、騏驎之仁知者,欲以襃聖人也,非聖人之德,不能致鳳皇、騏驎。

 

此言妄也。

 

2指瑞:夫鳳皇、騏驎聖,聖人亦聖。

 

聖人恓恓憂世,鳳皇、騏驎亦宜率教。

 

聖人游於世間,鳳皇、騏驎亦宜與鳥獸會,何故遠去中國,處於邊外?

 

豈聖人濁,鳳皇、騏驎清哉?

 

何其聖德俱而操不同也?

 

如以聖人者當隱乎,十二聖宜隱;

 

如以聖者當見,鳳、驎亦宜見。

 

如以仁聖之禽,思慮深,避害遠,則文王拘於羑里,孔子厄於陳、蔡,非也。

 

文王、孔子,仁聖之人,憂世憫民,不圖利害,故其有仁聖之知,遭拘厄之患,凡人操行,能脩身正節,不能禁人加非於己。

 

3指瑞:案人操行,莫能過聖人,聖人不能自免於厄,而鳳、驎獨能自全於世,是鳥獸之操,賢於聖人也。

 

且鳥獸之知,不與人通,何以能知國有道與無道也?

 

人同性類,好惡均等,尚不相知,鳥獸與人異性,何能知之?

 

人不能知鳥獸,鳥獸亦不能知人,兩不能相知,鳥獸為愚於人,何以反能知之?

 

儒者咸稱鳳皇之德,欲以表明王之治,反令人有不及鳥獸,論事過情,使實不著。

 

4指瑞:且鳳、驎豈獨為聖王至哉?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五至,騏驎一至,神雀、黃龍、甘露、醴泉莫不畢見,故有五鳳、神雀、甘露、黃龍之紀。

 

使鳳、驎審為聖王見,則孝宣皇帝、聖人也;

 

如孝宣帝非聖,則鳳、驎為賢來也。

 

為賢來,則儒者稱鳳皇、騏驎,失其實也。

 

鳳皇、騏驎為堯、舜來,亦為宣帝來矣。

 

夫如是,為聖且賢也。

 

儒者說聖太隆,則論鳳、驎亦過其實。

 

5指瑞:《春秋》曰:「西狩獲死驎,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泣涕沾襟。」儒者說之,以為天以驎命孔子,孔子、不王之聖也。夫驎為聖王來,孔子自以不王,而時王魯君無感驎之德,怪其來而不知所為,故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

 

知其不為治平而至,為己道窮而來,望絕心感,故涕泣沾襟。

 

以孔子言「孰為來哉」,知驎為聖王來也。

 

曰:前孔子之時,世儒已傳此說。

 

孔子聞此說,而希見其物也,見驎之至,怪所為來。

 

實者、驎至無所為來,常有之物也,行邁魯澤之中,而魯國見其物,遭獲之也。

 

孔子見驎之獲,獲而又死,則自比於驎,自謂道絕不復行,將為小人所徯獲也。

 

故孔子見驎而自泣者,據其見得而死也,非據其本所為來也。

 

然則驎之至也,自與獸會聚也,其死,人殺之也。

 

使驎有知,為聖王來,時無聖王,何為來乎?

 

思慮深,避害遠,何故為魯所獲殺乎?

 

夫以時無聖王而驎至,知不為聖王來也;

 

為魯所獲殺,知其避害不能遠也。

 

聖獸不能自免於難,聖人亦不能自免於禍。

 

禍難之事,聖者所不能避,而云鳳、驎思慮深、避害遠,妄也。

 

6指瑞:且鳳、驎非生外國也,中國有聖王乃來至也。

 

生於中國,長於山林之間,性廉見希,人不得害也,則謂之思慮深、避害遠矣。

 

生與聖王同時,行與治平相遇,世間謂之聖王之瑞,為聖來矣。

 

剝巢破卵,鳳皇為之不翔;

 

焚林而畋,漉池而漁,龜龍為之不遊。

 

鳳皇、龜龍之類也,皆生中國,與人相近。

 

巢剝卵破,屏竄不翔;

 

林焚池漉,伏匿不遊。

 

無遠去之文,何以知其在外國也?

 

龜龍、鳳皇,同一類也。

 

希見不害,謂在外國,龜龍希見,亦在外國矣。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騏驎、黃龍、神雀皆至。

 

其至同時,則其性行相似類,則其生出宜同處矣。

 

龍不生於外國,外國亦有龍;

 

鳳驎不生外國,外國亦有鳳驎。

 

然則中國亦有,未必外國之鳳驎也。

 

人見鳳驎希見,則曰在外國;

 

見遇太平,則曰為聖王來。

 

7指瑞:夫鳳皇、騏驎之至也,猶醴泉之出、朱草之生也。

 

謂鳳皇在外國,聞有道而來,醴泉、朱草何知而生於太平之時?

 

醴泉、朱草,和氣所生,然則鳳皇、騏驎,亦和氣所生也。

 

和氣生聖人,聖人生於衰世。

 

物生為瑞,人生為聖,同時俱然,時其長大,相逢遇矣。

 

衰世亦有和氣,和氣時生聖人。

 

聖人生於衰世,衰世亦時有鳳、驎也。

 

孔子生於周之末世,騏驎見於魯之西澤;

 

光武皇帝生於成、哀之際,鳳皇集於濟陽之地。

 

聖人聖物生於盛、衰世。

 

聖王遭,見聖物,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

 

8指瑞:夫鳳、驎之來,與白魚、赤烏之至,無以異也。

 

魚遭自躍,王舟逢之;

 

火偶為烏,王仰見之。

 

非魚聞武王之德,而入其舟;

 

烏知周家當起,集於王屋也。

 

謂鳳、驎為聖王來,是謂魚烏為武王至也。

 

王者受富貴之命,故其動出,見吉祥異物,見則謂之瑞。

 

瑞有小大,各以所見,定德薄厚。

 

若夫白魚、赤烏,小物,小安之兆也;

 

鳳皇、騏驎,大物,太平之象也。

 

故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不見太平之象,自知不遇太平之時矣。

 

9指瑞:且鳳皇、騏驎何以為太平之象?

 

鳳皇、騏驎,仁聖之禽也,仁聖之物至,天下將為仁聖之行矣。

 

《尚書大傳》曰:「高宗祭成湯之廟,有雉升鼎耳而鳴。高宗問祖乙,祖乙曰:『遠方君子殆有至者。』」祖乙見雉有似君子之行,今從外來,則曰「遠方君子將有至者」矣。

 

夫鳳皇、騏驎猶雉也,其來之象,亦與雉同。

 

10指瑞:孝武皇帝西巡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

 

又有木,枝出復合於本。

 

武帝議問群臣。

 

謁者終軍曰:野禽并角,明同本也;

 

眾枝內附,示無外也。

 

如此瑞者,外國宜有降者。

 

是若應,殆且有解編髮、削左衽、襲冠帶而蒙化焉。

 

其後數月,越地有降者;

 

匈奴名王亦將數千人來降,竟如終軍之言。

 

終軍之言,得瑞應之實矣。

 

11指瑞:推此以況白魚、赤烏,猶此類也。

 

魚、木精,白者、殷之色也。

 

烏者、孝鳥;

 

赤者、周之應氣也。

 

先得白魚,後得赤烏,殷之統絕,色移在周矣。

 

據魚烏之見,以占武王,則知周之必得天下也。

 

世見武王誅紂,出遇魚烏,則謂天用魚烏命使武王誅紂。

 

事相似類,其實非也。

 

12指瑞:春秋之時,鸜鵒來巢,占者以為凶。

 

夫野鳥來巢,魯國之都且為丘墟,昭公之身且出奔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攻,出奔於齊,死不歸魯。

 

賈誼為長沙太傅,服鳥集舍。

 

發書占之,云:「服鳥入室,主人當去。」

 

其後賈誼竟去。

 

野鳥雖殊,其占不異。

 

夫鳳、驎之來,與野鳥之巢、服鳥之集無以異也。

 

是鸜鵒之巢、服鳥之集,偶巢適集,占者因其野澤之物,巢集城宮之內,則見魯國且凶、傳舍人不吉之瑞矣。

 

非鸜鵒、服鳥知二國禍將至,而故為之巢集也。

 

13指瑞:王者以天下為家。

 

家人將有吉凶之事,而吉凶之兆豫見於人。

 

知者占之,則知吉凶將至,非吉凶之物有知,故為吉凶之人來也。

 

猶蓍龜之有兆數矣。

 

龜兆蓍數,常有吉凶,吉人卜筮與吉相遇,凶人與凶相逢,非蓍龜神靈,知人吉凶,出兆見數以告之也。

 

虛居卜筮,前無過客,猶得吉凶。

 

然則天地之間,常有吉凶,吉凶之物來至,自當與吉凶之人相逢遇矣。

 

或言天使之所為也。

 

夫巨大之天使,細小之物,音語不通,情指不達,何能使物?

 

物亦不為天使,其來神怪,若天使之,則謂天使矣。

 

14指瑞:夏后孔甲畋于首山,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后來,之子必大貴。」

 

或曰:「不勝,之子必有殃。」

 

夫孔甲之入民室也,偶遭雨而廕庇也,非知民家將生子,而其子必凶,為之至也。

 

既至,人占則有吉凶矣。

 

夫吉凶之物見於王朝,若入民家,猶孔甲遭雨入民室也。

 

孔甲不知其將生子,為之故到,謂鳳皇諸瑞有知,應吉而至,誤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26 編輯

論衡●是應

 

1是應: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朱草、醴泉、翔鳳、甘露、景星、嘉禾、萐脯、蓂莢、屈軼之屬;

 

又言山出車,澤出舟,男女異路,市無二價,耕者讓畔,行者讓路,頒白不提挈,關梁不閉,道無虜掠,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風,十日一雨;

 

其盛茂者,致黃龍、騏驎、鳳皇。

 

2是應:夫儒者之言,有溢美過實。

 

瑞應之物,或有或無。

 

夫言鳳皇、騏驎之屬,大瑞較然,不得增飾;

 

其小瑞徵應,恐多非是。

 

夫風氣雨露,本當和適,言其鳳翔甘露,風不鳴條,雨不破塊,可也;

 

言其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襃之也。

 

風雨雖適,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

 

言男女不相干,市價不相欺,可也;

 

言其異路,無二價,襃之也。

 

太平之時,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

 

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異乎?

 

太平之時,無商人則可,如有,必求便利以為業,買物安肯不求賤?

 

賣貨安肯不求貴?

 

有求貴賤之心,必有二價之語。

 

此皆有其事,而襃增過其實也。

 

3是應:若夫萐脯、蓂莢、屈軼之屬,殆無其物。

 

何以驗之?

 

說以實者,太平無有此物。

 

4是應:儒者言萐脯生於庖廚者,言廚中自生肉脯,薄如萐形,搖鼓生風,寒涼食物,使之不臭。

 

5是應:夫太平之氣雖和,不能使廚生肉萐,以為寒涼。

 

若能如此,則能使五穀自生,不須人為之也。

 

能使廚自生肉萐,何不使飯自蒸於甑,火自燃於竈乎?

 

凡生萐者,欲以風吹食物也,何不使食物自不臭?

 

何必生萐以風之乎?

 

廚中能自生萐,則冰室何事而復伐冰以寒物乎?

 

人夏月操萐,須手搖之,然後生風。

 

從手握持,以當疾風,萐不鼓動。

 

言萐脯自鼓,可也,須風乃鼓,不風不動。

 

從手風來,自足以寒廚中之物,何須萐脯?

 

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象生肉足。

 

論之既虛,則萐脯之語,五應之類,恐無其實。

 

6是應:儒者又言,古者蓂莢夾階而生,月朔日一莢生,至十五日而十五莢;

 

於十六日,日一莢落,至月晦,莢盡。

 

來月朔,一莢復生。

 

王者南面視莢生落,則知日數多少,不須煩擾案日曆以知之也。

 

7是應:夫天既能生莢以為日數,何不使莢有日名,王者視莢之字,則知今日名乎?

 

徒知日數,不知日名,猶復案曆然後知之,是則王者視日,則更煩擾不省,蓂莢之生,安能為福?

 

8是應:夫蓂、草之實也,猶豆之有莢也,春夏未生,其生必於秋末。

 

冬月隆寒,霜雪霣零,萬物皆枯,儒者敢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

 

如與萬物俱生俱死,莢成而以秋末,是則季秋得察莢,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

 

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莢,於十六日莢落,二十一日六莢落,落莢棄殞,不可得數,猶當計未落莢以知日數,是勞心苦意,非善祐也。

 

9是應:使莢生於堂上,人君坐戶牖間,望察莢生,以知日數,匪謂善矣。

 

今云「夾階而生」,生於堂下也。

 

王者之堂,墨子稱堯、舜高三尺,儒家以為卑下。

 

假使之然,高三尺之堂,蓂莢生於階下,王者欲視其莢,不能從戶牖之間見也,須臨堂察之,乃知莢數。

 

夫起視堂下之莢,孰與懸曆日於扆坐,傍顧輒見之也?

 

天之生瑞,欲以娛王者;

 

須起察乃知日數,是生煩物以累之也。

 

10是應:且莢、草也。

 

王者之堂,旦夕所坐,古者雖質,宮室之中,草生輒耘,安得生莢而人得經月數之乎?

 

且凡數日一二者,欲以紀識事也。

 

古有史官典曆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數莢?

 

堯候四時之中,命曦、和察四星以占時氣。

 

四星至重,猶不躬視,而自察莢以數日也?

 

11是應:儒者又言,太平之時,屈軼生於庭之末,若草之狀,主指佞人。

 

佞人入朝,屈軼庭末以指之,聖王則知佞人所在。

 

12是應: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不使聖王性自知之,或佞人本不生出,必復更生一物以指明之,何天之不憚煩也?

 

聖王莫過堯、舜,堯、舜之治,最為平矣。

 

即屈軼已自生於庭之末,佞人來,輒指知之,則舜何難於知佞人,而使皋陶陳知人之術?

 

經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人含五常,音氣交通,且猶不能相知。

 

屈軼、草也,安能知佞?

 

如儒者之言,是則太平之時,草木踰賢聖也。

 

獄訟有是非,人情有曲直,何不并令屈軼指其非而不直者,必若心聽訟,三人斷獄乎?

 

13是應:故夫屈軼之草,或時無有而空言生,或時實有而虛言能指。

 

假令能指,或時草性見人而動,吉者質朴,見草之動,則言能指;

 

能指,則言指佞人。

 

司南之杓,投之於地,其柢指南。

 

魚肉之蟲,集地北行,夫蟲之性然也。

 

今草能指,亦天性也。

 

聖人因草能指,宣言曰:「庭末有屈軼,能指佞人。 」百官臣子懷姦心者,則各變性易操,為忠正之行矣。

 

猶今府廷畫皋陶、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9 16:4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29 編輯

論衡●治期

 

1治期: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

 

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則?

 

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非德化也。

 

2治期: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

 

或智淺操洿,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考功,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

 

是考命而長祿,非實才而厚能也。

 

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

 

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3治期: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不能化當亂之世。

 

良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驗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

 

如命窮病困,則雖扁鵲末如之何?

 

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

 

藥氣之愈病,猶教導之安民也。

 

皆有命時,不可令勉力也。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孔子,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
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由此言之,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4治期:夫世亂民逆,國之危殆,災害繫於上天,賢君之德,不能消郤。

 

《詩》道周宣王遭大旱矣。

 

《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

 

言無有可遺一人不被害者。

 

宣王賢者,嫌於德微;

 

仁惠盛者,莫過堯、湯,堯遭洪水,湯遭大旱。

 

水旱、災害之甚者也,而二聖逢之,豈二聖政之所致哉?

 

天地歷數當然也。

 

以堯、湯之水旱,準百王之災害,非德所致。

 

非德所致,則其福祐,非德所為也。

 

5治期:賢君之治國也,猶慈父之治家。

 

慈父耐平教明令,耐使子孫皆為孝善。

 

子孫孝善,是家興也;

 

百姓平安,是國昌也。

 

昌必有衰,興必有廢。

 

興昌非德所能成,然則衰廢非德所能敗也。

 

昌衰興廢,皆天時也。

 

此善惡之實,未言苦樂之效也。

 

家安人樂,富饒財用足也。

 

案富饒者、命厚所致,非賢惠所獲也。

 

人皆知富饒居安樂者命祿厚,而不知國安治化行者歷數吉也。

 

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

 

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

 

時當治,惡人不能亂。

 

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

 

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6治期:世稱五帝之時,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

 

或時不然,世增其美;

 

亦或時,政致。

 

何以審之?

 

夫世之所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並起,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

 

若此者,由穀食乏絕,不能忍饑寒。

 

夫饑寒並至而能無為非者寡,然則溫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

 

《傳》曰:「倉廩實,民知禮節;

 

衣食足,民知榮辱。」

 

讓生於有餘,爭起於不足。

 

穀足食多,禮義之心生;

 

禮豐義重,平安之基立矣。

 

故饑歲之春,不食親戚;

 

穰歲之秋,召及四鄰。

 

不食親戚,惡行也;

 

召及四鄰,善義也。

 

為善惡之行,不在人質性,在於歲之饑穰。

 

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穀足也。

 

案穀成敗,自有年歲。

 

年歲水旱,五穀不成,非政所致,時數然也。

 

必謂水旱、政治所致,不能為政者莫過桀、紂,桀、紂之時,宜常水旱。

 

案桀、紂之時,無饑耗之災。

 

災至自有數,或時返在聖君之世。

 

實事者說堯之洪水,湯之大旱,皆有遭遇,非政惡之所致。

 

說百王之害,獨謂為惡之應,此見堯、湯德優,百王劣也。

 

審一足以見百,明惡足以照善。

 

堯、湯證百王,至百王遭變,非政所致。

 

以變見而明禍福,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7治期:人之溫病而死也,先有凶色見於面部。

 

其病,遇邪氣也。

 

其病不愈,至於身死,命壽訖也。

 

國之亂亡,與此同驗。

 

有變見於天地,猶人溫病而死,色見於面部也。

 

有水旱之災,猶人遇氣而病也。

 

災禍不除,至於國亡,猶病不愈,至於身死也。

 

論者謂變徵政治,賢人溫病色凶,可謂操行所生乎?

 

謂水旱者、無道所致,賢者遭病,可謂無狀所得乎?

 

謂亡者為惡極,賢者身死,可謂罪重乎?

 

夫賢人有被病而早死,惡人有完彊而老壽,人之病死,不在操行為惡也。

 

然則國之亂亡,不在政之是非。

 

惡人完彊而老壽,非政平安而常存。

 

由此言之,禍變不足以明惡,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8治期:在天之變,日月薄蝕。

 

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十六月月亦一食。

 

食有常數,不在政治。

 

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致。

 

歲害鳥帑,周、楚有禍;

 

綝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皆災。

 

當此之時,六國政教未必失誤也。

 

歷陽之都,一夕沈而為湖,當時歷陽長吏未必誑妄也。

 

成敗繫於天,吉凶制於時。

 

人事未為,天氣已見,非時而何?

 

五穀生地,一豐一耗;

 

穀糶在市,一貴一賤。

 

豐者未必賤,耗者未必貴。

 

豐耗有歲,貴賤有時。

 

時當貴,豐穀價增;

 

時當賤,耗穀直減。

 

夫穀之貴賤不在豐耗,猶國之治亂不在善惡。

 

9治期: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祐並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

 

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世皆謂之為惡所致。

 

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

 

禍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證不在禍福。

 

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無所改更,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何故哉?

 

長吏秩貴,當階平安以升遷;

 

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

 

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安危存亡,可得論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0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13:27 編輯

論衡●龍虛

 

1龍虛:盛夏之時,雷電擊折破樹木,發壞室屋,俗謂天取龍。

 

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龍見於外,龍見,雷取以升天。

 

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2龍虛:夫天之取龍,何意邪?

 

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無為取也。

 

如以龍遁逃不還,非神之行,天亦無用為也。

 

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復在地。

 

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3龍虛: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虵。」

 

《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

 

水致其深,蛟龍生焉。」

 

《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

 

「荊次非渡淮,兩龍繞舟。」

 

「東海之上,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1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31 編輯

論衡●自然

 

1自然: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

 

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飢知寒。

 

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

 

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

 

或說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

 

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也。

 

試依道家論之。

 

2自然: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穀愈飢而絲麻救寒,故人食穀、衣絲麻也。

 

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

 

物自生,而人衣食之;

 

氣自變,而人畏懼之。

 

以若說論之,厭於人心矣。

 

如天瑞為故,自然焉在?

 

無為何居?

 

何以天之自然也?

 

以天無口目也。

 

案有為者、口目之類也,口欲食而目欲視,有嗜欲於內,發之於外,口目求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

 

今無口目之欲,於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

 

何以知天無口目也?

 

以地知之。

 

地以土為體,土本無口目。

 

天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無口目也。

 

使天體乎?

 

宜與地同。

 

使天氣乎?

 

氣若雲煙,雲煙之屬,安得口目?

 

3自然: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無有為。有欲故動,動則有為。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

 

曰: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氣乃出,物乃生矣。

 

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

 

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

 

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

 

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

 

謂天自然無為者何?

 

氣也。

 

恬澹無欲,無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

 

老聃稟之於天,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稟受此性?

 

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

 

或復於桓公,公曰:「以告仲父。」

 

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

 

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父,何為不易?」

 

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復與知。

 

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而譴告人,則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

 

4自然:或曰:「桓公知管仲賢,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將譴告之矣。使天遭堯、舜,必無譴告之變。」

 

曰:天能譴告人君,則亦能故命聖君,擇才若堯、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復與知。

 

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憚勞也?

 

曹參為漢相,縱酒歌樂,不聽政治。

 

其子諫之,笞之二百。

 

當時天下無擾亂之變。

 

淮陽鑄偽錢,吏不能禁。

 

汲黯為太守,不壞一鑪,不刑一人,高枕安臥,而淮陽政清。

 

夫曹參為相,若不為相;

 

汲黯為太守,若郡無人。

 

然而漢朝無事,淮陽刑錯者,參德優而黯威重也。

 

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

 

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是謂天德不若曹參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

 

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

 

對曰:「以不治治之。」

 

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

 

5自然:或曰:太平之應,河出圖,洛出書。

 

不畫不就,不為不成。

 

天地出之,有為之驗也。

 

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公書。

 

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復為有為之效也。

 

曰:此皆自然也。

 

夫天安得以筆墨而為圖書乎?

 

天道自然,故圖書自成。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

 

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

 

三者在母之時,文字成矣,而謂天為文字,在母之時,天使神持錐筆墨刻其身乎?

 

自然之化,固疑難知,外若有為,內實自然。

 

是以太史公紀黃石事,疑而不能實也。

 

趙簡子夢上天,見一男子在帝之側。

 

後出,見人當道,則前所夢見在帝側者也。

 

論之以為趙國且昌之狀也。

 

黃石授書,亦漢且興之象也,妖氣為鬼,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為之也。

 

6自然:草木之生,華葉青葱,皆有曲折,象類文章,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

 

宋人或刻木為楮葉者,三年乃成。

 

孔子曰:「使地三年乃成一葉,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

 

如孔子之言,萬物之葉自為生也。

 

自為生也,故能並成。

 

如天為之,其遲當若宋人刻楮葉矣。

 

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為乎?

 

鳥獸未能盡實。

 

春觀萬物之生,秋觀其成,天地為之乎?

 

物自然也?

 

如謂天地為之,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萬萬千千手,並為萬萬千千物乎?

 

諸物在天地之間也。

 

猶子在母腹中也。

 

母懷子氣,十月而生,鼻口耳目,髮膚毛理,血脈脂腴,骨節爪齒,自然成腹中乎?

 

母為之也?

 

偶人千萬,不名為人者,何也?

 

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

 

武帝幸王夫人,王夫人死,思見其形。

 

道士以方術作夫人形,形成,出入宮門。

 

武帝大驚,立而迎之,忽不復見。

 

蓋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偽,故一見恍忽,消散滅亡。

 

有為之化,其不可久行,猶王夫人形不可久見也。

 

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之說未見信也。

 

7自然:然雖自然,亦須有為輔助。

 

耒耜耕耘、因春播種者,人為之也。

 

及穀入地,日夜長夫,人不能為也。

 

或為之者,敗之道也。

 

宋人有閔其苖之不長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

 

夫欲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

 

8自然:問曰:「人生於天地,天地無為,人稟天性者,亦當無為,而有為,何也?」

 

曰:至德純渥之人,稟天氣多,故能則天,自然無為。

 

稟氣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

 

不肖者、不似也。

 

不似天地,不類聖賢,故有為也。

 

天地為鑪,造化為工,稟氣不一,安能皆賢?

 

賢之純者,黃、老是也。

 

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

 

黃、老之操,身中恬澹,其治無為,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9自然:《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垂衣裳者、垂拱無為也。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惟天為大,惟堯則之。」

 

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

 

周公曰:「上帝引佚。」

 

上帝、謂舜、禹也。

 

舜、禹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天下治。

 

舜、禹承堯之安,堯則天而行,不作功邀名,無為之化自成,故曰:「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年五十者擊壤於塗,不能知堯之德,蓋自然之化也。

 

《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

 

黃帝、堯、舜、大人也,其德與天地合,故知無為也。

 

天道無為,故春不為生,而夏不為長,秋不為成,冬不為藏。

 

陽氣自出,物自生長;

 

陰氣自起,物自成藏。

 

汲井決陂,灌溉園田,物亦生長。

 

霈然而雨,物之莖葉根垓莫不洽濡。

 

程量澍澤,孰與汲井決陂哉?

 

故無為之為大矣。

 

本不求功,故其功立;

 

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為也,氣和而雨自集。

 

10自然:儒家說夫婦之道,取法於天地。

 

知夫婦法天地,不知推夫婦之道,以論天地之性,可謂惑矣。

 

夫天覆於上,地偃於下,下氣烝上,上氣降下,萬物自生其中間矣。

 

當其生也,天不須復與也,由子在母懷中,父不能知也。

 

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與知哉?

 

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訓之義。

 

天道無為,聽恣其性,故放魚於川,縱獸於山,從其性命之欲也。

 

不驅魚令上陵,不逐獸令入淵者,何哉?

 

拂詭其性,失其所宜也。

 

夫百姓、魚獸之類也,上德治之,若烹小鮮,與天地同操也。

 

商鞅變秦法,欲為殊異之功,不聽趙良之議,以取車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

 

道家德厚,下當其上,上安其下,純蒙無為,何復譴告?

 

故曰:「政之適也,君臣相忘於治,魚相忘於水,獸相忘於林,人相忘於世,故曰天也。」

 

孔子謂顏淵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於我,亦忘也。」

 

以孔子為君,顏淵為臣,尚不能譴告,況以老子為君,文子為臣乎?

 

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

 

淳酒味甘,飲之者醉不相知;

 

薄酒酸苦,賓主嚬蹙。

 

夫相譴告,道薄之驗也。

 

謂天譴告,曾謂天德不若淳酒乎?

 

11自然:禮者、忠信之薄,亂之首也。

 

相譏以禮,故相譴告。

 

三皇之時,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乍自以為牛。

 

純德行而民瞳矇,曉惠之心未形生也。

 

當時亦無災異。

 

如有災異,不名曰譴告。

 

何則?

 

時人愚憃,不知相繩責也。

 

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

 

夫今之天、古之天也。

 

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

 

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以心准況之也。

 

誥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五伯,德彌薄者信彌衰。

 

心險而行詖,則犯約而負教。

 

教約不行,則相譴告。

 

譴告不改,舉兵相滅。

 

由此言之,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而謂之上天為之,斯蓋所以疑也。

 

12自然:且凡言譴告者,以人道驗之也。

 

人道、君譴告臣,上天譴告君也,謂災異為譴告。

 

夫人道、臣亦有諫君,以災異為譴告,而王者亦當時有諫上天之義,其效何在?

 

苟謂天德優,人不能諫,優德亦宜玄默,不當譴告。

 

萬石君子有過,不言,對案不食,至優之驗也。

 

夫人之優者,猶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謂之譴告乎?

 

夫天無為,故不言。

 

災變時至,氣自為之。

 

夫天地不能為,亦不能知也。

 

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氣自為之。

 

夫天地之間,猶人背腹之中也,謂天為災變,凡諸怪異之類,無小大薄厚,皆天所為乎?

 

牛生馬,桃生李,如論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為馬,把李實提桃間乎?

 

牢曰:「子云:『吾不試,故藝。』」又曰:「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人之賤不用於大者,類多伎能。

 

天尊貴高大,安能撰為災變以譴告人?

 

且吉凶蜚色見於面,人不能為,色自發也。

 

天地猶人身,氣變猶蜚色。

 

人不能為蜚色。

 

天地安能為氣變?

 

然則氣變之見,殆自然也。

 

變自見,色自發,占候之家,因以言也。

 

13自然:夫寒溫、譴告、變動、招致,四疑皆已論矣。

 

譴告於天道尤詭,故重論之,論之所以難別也。

 

說合於人事,不入於道意。

 

從道不隨事,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1

論衡●感類

 

1感類:陰陽不和,災變發起,或時先世遺咎,或時氣自然。

 

賢聖感類,慊懼自思,災變惡徵,何為至乎?

 

引過自責,恐有罪,畏慎恐懼之意,未必有其實事也。

 

何以明之?

 

以湯遭旱自責以五過也。

 

聖人純完,行無缺失矣,何自責有五過?

 

然如《書》曰:「湯自責,天應以雨。」

 

湯本無過,以五過自責,天何故雨?

 

以無過致旱,亦知自責不能得雨也。

 

由此言之,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

 

然而前旱後雨者,自然之氣也。

 

此言,《書》之語也。

 

難之曰:《春秋》大雩,董仲舒設土龍,皆為一時間也。

 

一時不雨,恐懼雩祭,求陰請福,憂念百姓也。

 

湯遭旱七年,以五過自責,謂何時也?

 

夫遭旱一時,輒自責乎?

 

旱至七年,乃自責也?

 

謂一時輒自責,七年乃雨,天應之誠,何其留也?

 

始謂七年乃自責,憂念百姓,何其遲也?

 

不合雩祭之法,不厭憂民之義,《書》之言,未可信也。

 

由此論之,周成王之雷風發,亦此類也。

 

2感類:《金滕》曰:「秋大熟未穫,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

 

當此之時,周公死。

 

儒者說之,以為成王狐疑於周公。

 

欲以天子禮葬公,公、人臣也;

 

欲以人臣禮葬公,公有王功。

 

狐疑於葬周公之間,天大雷雨,動怒示變,以彰聖功。

 

古文家以武王崩,周公居攝,管、蔡流言,王意狐疑周公,周公奔楚,故天雷雨,以悟成王。

 

夫一雷一雨之變,或以為葬疑,或以為信讒,二家未可審。

 

且訂葬疑之說。

 

3感類:秋夏之際,陽氣尚盛,未嘗無雷雨也,顧其拔木椻禾,頗為狀耳。

 

當雷雨時,成王感懼,開《金滕》之書,見周公之功,執書泣過,自責之深。

 

自責適已,天偶反風,《書》家則謂天為周公怒也。

 

千秋萬夏,不絕雷雨。

 

苟謂雷雨為天怒乎?

 

是則皇天歲歲怒也。

 

正月陽氣發泄,雷聲始動,秋夏陽至極而雷折。

 

苟謂秋夏之雷為天大怒,正月之雷天小怒乎?

 

雷為天怒,雨為恩施。

 

使天為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

 

今雨俱至,天怒且喜乎?

 

「子於是日也,哭則不歌。」

 

《周禮》:「子、卯稷食菜羹。」

 

哀樂不並行。

 

哀樂不並行,喜怒反并至乎?

 

4感類:秦始皇帝東封岱嶽,雷雨暴至。

 

劉媼息大澤,雷雨晦冥。

 

始皇無道,自同前聖,治亂自謂太平,天怒可也。

 

劉媼息大澤,夢與神遇,是生高祖,何怒於生聖人而為雷雨乎?

 

堯時大風為害,堯激大風於青丘之野。

 

舜入大麓,烈風雷雨。

 

堯、舜世之隆主,何過於天,天為風雨也?

 

大旱,《春秋》雩祭;

 

又董仲舒設土龍,以類招氣。

 

如天應雩、龍,必為雷雨。

 

何則?

 

秋夏之雨,與雷俱也。

 

必從《春秋》、仲舒之術,則大雩、龍,求怒天乎?

 

師曠奏《白雪》之曲,雷電下擊;

 

鼓《清角》之音,風雨暴至。

 

苟為雷雨為天怒,天何憎於《白雪》、《清角》,而怒師曠為之乎?

 

此雷雨之難也。

 

5感類:又問之曰:「成王不以天子禮葬周公,天為雷風,偃禾拔木。

 

成王覺悟,執書泣過,天乃反風,偃禾復起。

 

何不為疾反風以立大木,必須國人起築之乎?」

 

應曰:「天不能。」

 

曰:「然則天有所不能乎?」

 

應曰:「然。」

 

難曰:「孟賁推人,人仆;

 

接人而起,接人立。

 

天能拔木,不能復起,是則天力不如孟賁也。

 

秦時三山亡,猶謂天所徙也。

 

夫木之輕重,孰與三山?

 

能徙三山,不能起大木,非天用力宜也。

 

如謂三山非天所亡,然則雷雨獨天所為乎?」

 

6感類:問曰:「天子欲令成王以天子之禮葬周公,以公有聖德,以公有王功。

 

經曰:『王乃得周公死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也。」

 

7感類:難之曰:「伊尹相湯伐夏,為民興利除害,致天下太平。

 

湯死,復相大甲。

 

大甲佚豫,放之桐宮,攝政三年,乃退復位。

 

周公曰:『伊尹格于皇天。

 

』天所宜彰也。

 

伊尹死時,天何以不為雷雨?」

 

應曰:「以《百雨篇》曰:『伊尹死,大霧三日。

 

』」大霧三日,亂氣矣,非天怒之變也。

 

東海張霸造《百雨篇》,其言雖未可信,且假以問:「天為雷雨以悟成王,成王未開金匱雷止乎?

 

已開金匱雷雨乃止也?」

 

應曰:「未開金匱雷止也。

 

開匱得書,見公之功,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

 

出郊觀變,天止雨反風,禾盡起。

 

由此言之,成王未覺悟,雷雨止矣。」

 

難曰:「伊尹,霧三日。

 

天何不三日雷雨,須成王覺悟乃止乎?

 

太戊之時,桑穀生朝,七日大拱。

 

太戊思政,桑穀消亡。

 

宋景公時,熒守心,出三善言,熒惑徙舍。

 

使太戊不思政,景公無三善言,桑穀不消,熒惑不徙。

 

何則?

 

災變所以譴告也,所譴告未覺,災變不除,天之至意也。

 

今天怒為雷雨,以責成王,成王未覺,雨雷之息,何其早也?」

 

8感類:又問曰:「禮、諸侯之子稱公子,諸侯之孫稱公孫,皆食采地,殊之眾庶。

 

何則?

 

公子公孫,親而又尊,得體公稱,又食采地,名實相副,猶文質相稱也。

 

天彰周公之功,令成王以天子禮葬,何不令成王號周公以周王,副天子之禮乎?」

 

應曰:「王者、名之尊號也,人臣不得名也。」

 

難曰:「人臣猶得名王,禮乎?

 

武王伐紂,下車追王大王、王季、文王。

 

三人者、諸侯,亦人臣也,以王號加之。

 

何為獨可於三王,不可於周公?

 

天意欲彰周公,豈能明乎?

 

豈以王迹起於三人哉?

 

然而王功亦成於周公。

 

江起岷山,流為濤瀨。

 

相濤瀨之流,孰與初起之源。

 

秬鬯之所為到,白雉之所為來,三王乎?

 

周公也?

 

周公功德盛於三王,不加王號,豈天惡人妄稱之哉?

 

周衰,六國稱王,齊、秦更為帝,當時天無禁怒之變。

 

周公不以天子禮葬,天為雷雨以責成王,何天之好惡不純一乎?」

 

9感類:又問曰:「魯季孫賜曾子簀,曾子病而寢之。

 

童子曰:『華而睆者,大夫之簀。

 

』而曾子感慚,命元易簀。

 

蓋禮,大夫之簀,士不得寢也。

 

今周公、人臣也,以天子禮葬,魂而有靈,將安之不也?」

 

應曰:「成王所為,天之所予,何為不安?」

 

難曰:「季孫所賜大夫之簀,豈曾子之所自制乎?

 

何獨不安乎?

 

子疾病,子路遣門人為臣。

 

病間,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

 

無臣而為有臣。

 

吾誰欺?

 

欺天乎?

 

』孔子罪子路者也。

 

己非人君,子路使門人為臣,非天之心,而妄為之,是欺天也。

 

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況周公,周公必不安也。

 

季氏旅於太山,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以曾子之細,猶卻非禮,周公至聖,豈安天子之葬?

 

曾謂周公不如曾子乎?

 

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

 

大人與天地合德,周公不安,天亦不安,何故為雷雨以責成王乎?」

 

10感類:又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武王之命,何可代乎?」

 

應曰:「九齡之夢,天奪文王年以益武王。

 

克殷二年之時,九齡之年未盡,武王不豫,則請之矣。

 

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

 

非世常法,故藏於《金縢》;

 

不可復為,故掩而不見。」

 

難曰:「九齡之夢,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

 

應曰:「已得之矣。」

 

難曰:「已得文王之年,命當自延。

 

克殷二年,雖病猶將不死,周公何為請而代之?」

 

應曰:「人君爵人以官,議定,未之即與,曹下案目,然後可諾。

 

天雖奪文王年以益武王,猶須周公請,乃能得之。

 

命數精微,非一臥之夢所能得也。」

 

應曰:「九齡之夢能得也。」

 

難曰:「九齡之夢,文王夢與武王九齡,武王夢帝予其九齡,其天已予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須復請?

 

人且得官,先夢得爵,其後莫舉,猶自得官。

 

何則?

 

兆象先見,其驗必至也。

 

古者謂年為齡,已得九齡,猶人夢得爵也。

 

周公因必效之夢,請之於天,功安能大乎?」

 

11感類:又問曰:「功無大小,德無多少,人須仰恃賴之者,則為美矣。

 

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與成王而致天下太平乎?」

 

應曰:「成事,周公輔成王而天下不亂。

 

使武王不見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

 

難曰:「若是,武王之生無益,其死無損,須周公功乃成也。

 

周衰,諸侯背畔,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使無管仲,不合諸侯,夷狄交侵,中國絕滅,此無管仲有所傷也。

 

程量有益,管仲之功,偶於周公。

 

管仲死,桓公不以諸侯禮葬,以周公況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

 

豈以周公聖而管仲不賢乎?

 

夫管仲為反坫,有三歸,孔子譏之,以為不賢。

 

反坫、三歸,諸侯之禮;

 

天子禮葬,王者之制,皆以人臣,俱不得為。

 

大人與天地合德,孔子、大人也,譏管仲之僭禮;

 

皇天欲周公之侵制,非合德之驗,《書》家之說,未可然也。」

 

12感類:以見鳥跡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天非以鳥跡命倉頡,以蜚蓬使奚仲也。

 

奚仲感蜚蓬,而倉頡起鳥跡也。

 

晉文反國,命徹麋墨,舅犯心感,辭位歸家。

 

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

 

舅犯感慚,自同於麋墨也。

 

宋華臣弱其宗,使家賊六人,以鈹殺華吳於宋命合左師之後。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

 

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

 

國人逐瘈狗,瘈狗入華臣之門。

 

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踰墻而走。

 

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瘈狗而華臣自走,成王之畏懼,猶此類也。

 

心疑於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則懼而畏過矣。

 

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

 

雷雨至,成王懼以自責也。

 

夫感則蒼頡、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

 

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到天怒之效成矣。

 

見類驗於寂漠,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軒䡷之聲,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

 

迅雷風烈,孔子必變。

 

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

 

聖人君子於道無嫌,然猶順天變動,況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

 

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

 

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13感類:夫天道無為。

 

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

 

難以一雷行誅,輕以三軍剋敵,何天之不憚煩也?

 

或曰:「紂父帝乙,射天毆地,游涇、渭之間,雷電擊而殺之。

 

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

 

帝乙之惡,孰與桀、紂?

 

鄒伯奇論桀、紂惡不如亡秦,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紂、秦、莽之地,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采善不踰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

 

《洪範》稽疑,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於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1

論衡●齊世

 

1齊世: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歲左右;

 

下世之人,短小陋醜,夭折早死。

 

何則?

 

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民稟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

 

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醜惡。

 

此言妄也。

 

2齊世:夫上世治者、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

 

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

 

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天不變易,氣不改更。

 

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稟元氣。

 

元氣純和,古今不異,則稟以為形體者,何故不同?

 

夫稟氣等,則懷性均;

 

懷性均,則形體同;

 

形體同,則醜好齊;

 

醜好齊,則夭壽適。

 

一天一地,並生萬物。

 

萬物之生,俱得一氣。

 

氣之薄渥,萬世若一。

 

帝王治世,百代同道。

 

人民嫁娶,同時共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奉行。

 

何以效之?

 

以今不奉行也。

 

禮樂之制,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

 

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

 

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3齊世:,物、亦物也。

 

人生一世,壽至一百歲。

 

生為十歲兒時,所見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

 

至於百歲,臨且死時,所見諸物,與年十歲時所見,無以異也。

 

使上世下世,民人無有異,則百歲之間,足以卜筮。

 

六畜長短,五穀大小,昆蟲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動,跂行喙息,無有異者,此形不異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人生長六七尺,大三四圍,面有五色,壽至於百,萬世不異。

 

如以上世人民,侗長佼好,堅彊老壽,下世反此,則天地初立,始為人時,長可如防風之君,色如宋朝,壽如彭祖乎?

 

從當今至千世之後,人可長如莢英,色如嫫母,壽如朝生乎?

 

王莽之時,長人生長一丈,名曰霸出。

 

建武年中,頴川張仲師長一丈二寸。

 

張湯八尺有餘,其父不滿五尺。

 

俱在今世,或長或短,儒者之言,竟非誤也。

 

語稱上世使民以宜,傴者抱關,侏儒俳優。

 

如皆侗長佼好,安得傴、侏之人乎?

 

4齊世:語稱上世之人,質朴易化;

 

下世之人,文薄難治。

 

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後世易之以書契。」

 

先結繩,易化之故;

 

後書契,難治之驗也。

 

故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朴,臥者居居,坐者于于,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

 

至宓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彊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至周之時,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極其變,使民不倦。

 

至周之時,人民久薄,故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稱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

 

吾從周。」

 

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禁,檢狎守持,備具悉極。

 

此言妄也。

 

5齊世: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

 

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

 

俱懷五常之道,共稟一氣而生,上世何以質朴?

 

下世何以文薄?

 

彼見上世之民,飲血茹毛,無五穀之食,後世穿地為井,耕土種穀,飲井食粟,有水火之調;

 

又見上古巖居穴處,衣禽獸之皮,後世易以宮室,有布帛之飾,則謂上世質朴,下世文薄矣。

 

6齊世:夫器業變易,性行不異,然而有質朴、文薄之語者,世有盛衰,衰極久有弊也。

 

譬猶衣食之於人也,初成鮮完,始熟香潔,少久穿敗,連日臭茹矣。

 

文質之法,古今所共。

 

一質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獨今也。

 

何以效之?

 

《傳》曰:「夏后氏之王教以忠。

 

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

 

救野莫如敬,殷王之教以敬。

 

上教用敬,君子敬,其失也,小人鬼。

 

救鬼莫如文,故周之王教以文。

 

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

 

救薄莫如忠。」

 

承周而王者,當教以忠。

 

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

 

唐、虞以文教,則其所承有鬼失矣。

 

世人見當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則謂上世朴質,下世文薄,猶家人子弟不謹,則謂他家子弟謹良矣。

 

7齊世:語稱上世之人,重義輕身,遭忠義之事,得己所當赴死之分明也,則必赴湯趨鋒,死不顧恨。

 

故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行事比類,書籍所載,亡命捐身,眾多非一。

 

今世趨利苟生,棄義妄得,不相勉以義,不相激以行,義廢身不以為累,行隳事不以相畏。

 

此言妄也。

 

8齊世: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

 

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善惡雜廁,何世無有?

 

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

 

辨士則談其久者,文人則著其遠者。

 

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記。

 

若夫琅邪兒子明,歲敗之時,兄為飢人所食,自縛叩頭,代兄為食。

 

餓人美其義,兩舍不食。

 

兄死,收養其孤,愛不異於己之子。

 

歲敗穀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

 

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子,與子明同義。

 

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

 

郡將撾殺非辜,事至覆考。

 

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

 

章後復為郡功曹,從役攻賊,兵卒比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

 

此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何以異?

 

當今著文書者,肯引以為比喻乎?

 

比喻之證,上則求虞、夏,下則索殷、周,秦、漢之際,功奇行殊,猶以為後,又況當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親見之乎?

 

9齊世:畫工好畫上代之人,秦、漢之士功行譎奇。

 

不肯圖今世之士者,尊古卑今也。

 

貴鵠賤雞,鵠遠而雞近也。

 

使當今說道深於孔、墨,名不得與之同;

 

立行崇於曾、顏,聲不得與之鈞。

 

何則?

 

世俗之性,賤所見,貴所聞也。

 

有人於此,立義建節,實核其操,古無以過,為文書者,肯載於篇籍,表以為行事乎?

 

作奇論,造新文,不損於前人,好事者肯舍久遠之書,而垂意觀讀之乎?

 

楊子雲作《太玄》,造《法言》,張伯松不肯壹觀。

 

與之併肩,故賤其言。

 

使子雲在伯松前,伯松以為《金匱》矣。

 

10齊世:語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故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

 

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

 

煥乎其有文章也!」

 

舜承堯,不墮洪業;

 

禹襲舜,不虧大功。

 

其後至湯,舉兵伐桀,武王把鉞討紂,無巍巍蕩蕩之文,而有動兵討伐之言。

 

蓋其德劣而兵試,武用而化薄。

 

化薄、不能相逮之明驗也。

 

及至秦、漢,兵革雲擾,戰力角勢,秦以得天下。

 

既得天下,無嘉瑞之美,若「叶和萬國」、「鳳皇來儀」之類,非德劣不及、功薄不若之徵乎?

 

此言妄也。

 

11齊世:夫天地氣和,即生聖人,聖人之治,即立大功。

 

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

 

世俗之性,好襃古而毀今,少所見而多所聞,又見經傳增賢聖之美,孔子尤大堯、舜之功,又聞堯、禹禪而相讓,湯、武伐而相奪,則謂古聖優於今,功化渥於後矣。

 

夫經有襃增之文,世有空加之言,讀經覽書者所共見也。

 

孔子曰:「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

 

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世常以桀、紂與堯、舜相反,稱美則說堯、舜,言惡則舉紂、桀。

 

孔子曰:「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

 

則知堯、舜之德,不若是其盛也。

 

12齊世:堯、舜之禪,湯、武之誅,皆有天命,非優劣所能為,人事所能成也。

 

使湯、武在唐、虞,亦禪而不伐;

 

堯、舜在殷、周,亦誅而不讓。

 

蓋有天命之實,而世空生優劣之語。

 

經言「叶和萬國」,時亦有丹朱;

 

「鳳皇來儀」,時亦有有苗。

 

兵皆動而並用,則知德亦何優劣而小大也?

 

13齊世:世論桀,紂之惡,甚於亡秦,實事者謂亡秦惡甚於桀、紂。

 

秦、漢善惡相反,猶堯、舜、桀、紂相違也。

 

亡秦與漢,皆在後世,亡秦惡甚於桀、紂,則亦知大漢之德不劣於唐、虞也。

 

唐之「萬國」,固增而非實者也。

 

有虞之「鳳皇」,宣帝已五致之矣。

 

孝明帝符瑞並至。

 

夫德優故有瑞,瑞鈞則功不相下。

 

宣帝、孝明如劣,不及堯、舜,何以能致堯、舜之瑞?

 

光武皇帝龍興鳳舉,取天下若拾遺,何以不及殷湯、周武?

 

世稱周之成、康,不虧文王之隆,舜巍巍不虧堯之盛功也。

 

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無細小毫髮之虧,上何以不逮舜、禹?

 

下何以不若成、康?

 

世見五帝、三王事在經傳之上,而漢之記故尚為文書,則謂古聖優而功大,後世劣而化薄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2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33 編輯

論衡●宣漢

 

1宣漢: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太平,漢興已來,未有太平。

 

彼謂五帝、三王致太平,漢未有太平者,見五帝、三王聖人也,聖人之德,能致太平;

 

謂漢不太平者,漢無聖帝也,賢者之化,不能太平。

 

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

 

此言妄也。

 

2宣漢:夫太平以治定為效,百姓以安樂為符。

 

孔子曰:「脩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

 

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

 

夫治人以人為主,百姓安,而陰陽和;

 

陰陽和,則萬物育;

 

萬物育,則奇瑞出。

 

視今天下,安乎?

 

危乎?

 

安則平矣,瑞雖未具,無害於平。

 

故夫王道定事以驗,立實以效,效驗不彰,實誠不見。

 

時或實然,證驗不具,是故王道立事以實,不必具驗。

 

聖主治世,期於平安,不須符瑞。

 

3宣漢:且夫太平之瑞,猶聖主之相也。

 

聖王骨法未必同,太平之瑞何為當等?

 

彼聞堯、舜之時,鳳皇、景星皆見,河圖、洛書皆出,以為後王治天下,當復若等之物,乃為太平。

 

用心若此,猶謂堯當復比齒,舜當復八眉也。

 

夫帝王聖相前後不同,則得瑞古今不等。

 

而今王無鳳鳥、河圖,為未太平,妄矣。

 

4宣漢:孔子言鳳皇、河圖者,假前瑞以為語也,未必謂世當復有鳳皇與河圖也。

 

夫帝王之瑞,眾多非一,或以鳳鳥、麒驎,或以河圖、洛書,或以甘露、醴泉,或以陰陽和調,或以百姓乂安。

 

今瑞未必同於古,古應未必合於今,遭以所得,未必相襲。

 

何以明之?

 

以帝王興起,命祜不同也。

 

周則烏、魚,漢斬大虵。

 

推論唐、虞,猶周、漢也。

 

初興始起,事效物氣,無相襲者,太平瑞應,何故當鈞?

 

以已至之瑞,效方來之應,猶守株待兔之蹊,藏身破罝之路也。

 

5宣漢: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物不同也。

 

或積米穀,或藏布帛,或畜牛馬,或長田宅。

 

夫樂米穀不愛布帛,歡牛馬不美田宅,則謂米穀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

 

今百姓安矣,符瑞至矣,終謂古瑞河圖、鳳皇不至,謂之未安,是猶食稻之人,入飯稷之鄉,不見稻米,謂稷為非穀也。

 

6宣漢:實者、天下已太平矣。

 

未有聖人,何以致之?

 

未見鳳皇,何以效實?

 

問世儒不知聖,何以知今無聖人也?

 

世人見鳳皇,何以知之?

 

既無以知之,何以知今無鳳皇也?

 

委不能知有聖與無,又不能別鳳皇是鳳與非,則必不能定今太平與未平也。

 

7宣漢: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然後仁。」

 

三十年而天下平。

 

漢興至文帝時,二十餘年。

 

賈誼創議,以為天下洽和,當改正朔、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文帝初即位,謙讓未遑。

 

夫如賈生之議,文帝時已太平矣。

 

漢興二十餘年,應孔子之言「必世然後仁」也,漢一代之年數已滿,太平立矣,賈生知之。

 

況至今且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

 

且孔子所謂一世,三十年也。

 

漢家三百歲,十帝耀德,未平如何?

 

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歷世持平矣。

 

至平帝時,前漢已滅,光武中興,復致太平。

 

8宣漢:問曰:「文帝有瑞,可名太平,光武無瑞,謂之太平,如何?」

 

曰:夫帝王瑞應,前後不同,雖無物瑞,百姓寧集,風氣調和,是亦瑞也。

 

何以明之?

 

帝王治平,升封太山,告安也。

 

秦始皇升封太山,遭雷雨之變,治未平,氣未和。

 

光武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太平之應也,治平氣應。

 

光武之時,氣和人安,物瑞等至。

 

人氣已驗,論者猶疑。

 

孝宣皇帝元康二年,鳳皇集於太山,後又集于新平。

 

四年,神雀集於長樂宮,或集于上林,九真獻麟。

 

神雀二年,鳳皇、甘露降集京師。

 

四年,鳳皇下杜陵及上林。

 

五鳳三年,帝祭南郊,神光並見,或興子谷,燭燿齋宮,十有餘日。

 

明年,祭后土,靈光復至,至如南郊之時。

 

甘靈、神雀降集延壽萬歲宮。

 

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中樹上。

 

甘露元年,黃龍至,見于新豐,醴泉滂流。

 

彼鳳皇雖五六至,或時一鳥而數來,或時異鳥而各至,麒麟、神雀、黃龍、鸞鳥、甘露、醴泉,祭后土天地之時,神光靈燿,可謂繁盛累積矣。

 

孝明時雖無鳳皇,亦致麟、甘露、醴泉、神雀、白雉、紫芝、嘉禾,金出鼎見,離木復合。

 

五帝、三王,經傳所載瑞應,莫盛孝明。

 

如以瑞應效太平,宣、明之年,倍五帝、三王也。

 

夫如是,孝宣、孝明可謂太平矣。

 

9宣漢:能致太平者,聖人也,世儒何以謂世未有聖人?

 

天之稟氣,豈為前世者渥,後世者泊哉?

 

周有三聖,文王、武王、周公並時猥出。

 

漢亦一代也,何以當少於周?

 

周之聖王,何以當多於漢?

 

漢之高祖、光武,周之文、武也。

 

文帝、武帝、宣帝、孝明、今上過周之成、康、宣王。

 

非以身生漢世,可褒增頌歎,以求媚稱也。

 

核事理之情,定說者之實也。

 

10宣漢:俗好褒遠稱古,講瑞上世為美,論治則古王為賢,暏奇於今,終不信然。

 

使堯、舜更生,恐無聖名。

 

獵者獲禽,觀者樂獵,不見漁者,之心不顧也。

 

是故觀於齊不虞魯,遊於楚不懽宋。

 

唐、虞、夏、殷同載在二尺四寸,儒者推讀,朝夕講習,不見漢書,謂漢劣不若。

 

亦觀獵不見漁,游齊、楚不願宋、魯也。

 

使漢有弘文之人,經傳漢事,則《尚書》、《春秋》也。

 

儒者宗之,學者習之,將襲舊六為七,今上上王至高祖,皆為聖帝矣。

 

觀杜撫、班固等所上《漢頌》,頌功德符瑞,汪濊深廣,滂沛無量,踰唐、虞,入皇域。

 

11宣漢:三代隘辟,厥深洿沮也。

 

「殷監不遠,在夏后之世。」

 

且舍唐、虞、夏、殷,近與周家斷量功德,實商優劣,周不如漢。

 

何以驗之?

 

12宣漢:周之受命者,文、武也,漢則高祖、光武也。

 

文、武受命之降怪,不及高祖、光武初起之祐。

 

孝宣、明之瑞,美於周之成、康、宣王。

 

孝宣、孝明符瑞,唐、虞以來,可謂盛矣。

 

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海混一,天下定寧,物瑞已極,人應訂隆。

 

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脩仁,歲遭運氣,穀頗不登,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姦。

 

周家越常獻白雉,方今匈奴、鄯善、哀牢貢獻牛馬。

 

周時僅治五千里內,漢氏廓土,收荒服之外。

 

牛馬珍於白雉,近屬不若遠物。

 

古之戎狄,今為中國;

 

古之躶人,今被朝服;

 

古之露首,今冠章甫;

 

古之跣跗,今履商舄。

 

以盤石為沃田,以桀暴為良民,夷埳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非太平而何?

 

13宣漢: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於周,度土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

 

獨謂周多聖人,治致太平?

 

儒者稱聖泰隆,使聖卓而無跡;

 

稱治亦泰盛,使太平絕而無續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2

論衡●恢國

 

1恢國: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

 

此言顏淵學於孔子,積累歲月,見道彌深也。

 

《宣漢》之篇,高漢於周,擬漢過周,論者未極也。

 

恢而極之,彌見漢奇。

 

夫經熟講者,要妙乃見;

 

國極論者,恢奇彌出。

 

恢論漢國,在百代之上,審矣。

 

何以驗之?

 

2恢國:黃帝有涿鹿之戰;

 

堯有丹水之師;

 

舜時有苗不服;

 

夏啟有扈叛逆;

 

高宗伐鬼方,三年剋之;

 

周成王管、蔡悖亂,周公東征。

 

前代皆然,漢不聞此。

 

高祖之時,陳狶反,彭越叛,治始安也。

 

孝景之時,吳、楚興兵,怨鼂錯也。

 

匈奴時擾,正朔不及,天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內附,貢獻牛馬。

 

此則漢之威盛,莫敢犯也。

 

3恢國:紂為至惡,天下叛之。

 

武王舉兵,皆願就戰,八百諸侯,不期俱至。

 

項羽惡微,號而用兵,與高祖俱起,威力輕重,未有所定,則項羽力勁。

 

折鐵難於摧木。

 

高祖誅項羽,折鐵;

 

武王伐紂,摧木。

 

然則漢力勝周多矣。

 

凡克敵,一則易,二則難。

 

湯、武伐桀、紂,一敵也;

 

高祖誅秦殺項,兼勝二家,力倍湯、武。

 

武王為殷西伯,臣事於紂。

 

以臣伐周,夷、齊恥之,扣馬而諫,武王不聽,不食周粟,餓死首陽。

 

高祖不為秦臣,光武不仕王莽,誅惡伐無道,無伯夷之譏,可謂順於周矣。

 

4恢國:丘山易以起高,淵洿易以為深。

 

起於微賤,無所因階者難;

 

襲爵乘位,尊祖統業者易。

 

堯以唐侯入嗣帝位,舜以司徒因堯授禪,禹以司空緣功代舜,湯由七十里,文王百里,武王為西伯,襲文王位。

 

三郊五代之起,皆有因緣,力易為也。

 

高祖從亭長提三尺劍取天下,光武由白水奮威武海內,無尺土所因,一位所乘,直奉天命,推自然。

 

此則起高於淵洿,為深於丘山也。

 

比方五代,孰者為優?

 

5恢國:《傳》書或稱武王伐紂,太公《陰謀》,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

 

殷民見兒身赤,以為天神,及言殷亡,皆謂商滅。

 

兵至牧野,晨舉脂燭。

 

姦謀惑民,權掩不備,周之所諱也,世謂之虛。

 

漢取天下,無此虛言。

 

《武成》之篇,言周伐紂,血流浮杵。

 

以《武成》言之,食兒以丹,晨舉脂燭,殆且然矣。

 

漢伐亡新,光武將五千人,王莽遣二公將三萬人,戰于昆陽,雷雨晦冥,前後不相見。

 

漢兵出昆陽城,擊二公軍,一而當十,二公兵散。

 

天下以雷雨助漢威敵,孰與舉脂燭以人事譎取殷哉?

 

6恢國:或云:「武王伐紂,紂赴火死,武王就斬以鉞,懸其首於大白之旌。」

 

齊宣王憐釁鍾之牛,睹其色之觳觫也。

 

楚莊王赦鄭伯之罪,見其肉袒而形暴也。

 

君子惡,不惡其身。

 

紂屍赴於火中,所見悽愴,非徒色之觳觫、袒之暴形也。

 

就斬以鉞,懸乎其首,何其忍哉?

 

高祖入咸陽,閻樂誅二世,項羽殺子嬰,高祖雍容入秦,不戮二屍。

 

光武入長安,劉聖公已誅王莽,乘兵即害,不刃王莽之死。

 

夫斬赴火之首,與貰被刃者之身,德虐孰大也?

 

豈以羑里之恨哉?

 

以人君拘人臣,其逆孰與秦奪周國、莽酖平帝也?

 

鄒伯奇論桀、紂之惡不若亡秦,亡秦不若王莽。

 

然則紂惡微而周誅之痛,秦、莽罪重而漢伐之輕,寬狹誰也?

 

7恢國:高祖母妊之時,蛟龍在上,夢與神遇。

 

好酒貫飲,酒舍負讎。

 

及醉留臥,其上常有神怪。

 

夜行斬虵,虵嫗悲哭。

 

與呂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光氣暢見,呂后輒知。

 

始皇望見東南有天子氣。

 

及起,五星聚於東井。

 

楚望漢軍,雲氣五色。

 

光武且生,鳳皇集於城,嘉禾滋於屋。

 

皇妣之身,夜半無燭,空中光明。

 

初者,蘇伯阿望舂陵氣,鬱鬱葱葱。

 

光武起,過舊廬,見氣憧憧上屬於天。

 

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聞此怪。

 

堯母感於赤龍,及起,不聞奇祐。

 

禹母吞薏苡,將生,得玄圭。

 

契母咽鷰子,湯起,白狼銜鉤。

 

后稷母履大人之跡,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魚、烏。

 

皆不及漢太平之瑞。

 

8恢國:黃帝、堯、舜,鳳皇一至。

 

凡諸眾瑞,重至者希。

 

漢文帝,黃龍、玉棓。

 

武帝,黃龍、麒麟、連木。

 

宣帝,鳳皇五至,麒麟、神雀、甘露、醴泉、黃龍、神光。

 

平帝,白雉、黑雉。

 

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連木、嘉禾,與宣帝同,奇有神鼎、黃金之怪。

 

一代之瑞,累仍不絕,此則漢德豐茂,故瑞祐多也。

 

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間,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

 

四年,甘露降五縣。

 

五年,芝復生六年,黃龍見,大小凡八。

 

前世龍見不雙,芝生無二,甘露一降,而今八龍並出,十一芝累生,甘露流五縣,德惠盛熾,故瑞繁夥也。

 

自古帝王,孰能致斯?

 

9恢國:儒者論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於天。」

 

《論衡‧初秉》以為王者生稟天命。

 

性命難審,且兩論之。

 

酒食之賜,一則為薄,再則為厚。

 

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漢獨再,此則天命於漢厚也。

 

如審《論衡》之言,生稟自然,此亦漢家所稟厚也。

 

絕而復屬,死而復生。

 

世有死而復生之人,人必謂之神。

 

漢統絕而復屬,光武存亡,可謂優矣。

 

10恢國:武王伐紂,庸、蜀之夷佐戰牧野。

 

成王之時,越常獻雉,倭人貢暢。

 

幽、厲衰微,戎、狄攻周,平王東走,以避其難。

 

至漢,四夷朝貢。

 

孝平元始元年,越常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夫以成王之賢,輔以周公,越常獻一,平帝得三。

 

後至四年,金城塞外羗良橋橋種良願等,獻其魚鹽之地,願內屬漢,遂得西王母石室,因為西海郡。

 

周時戎、狄攻王,至漢內屬,獻其寶地。

 

西王母國在絕極之外,而漢屬之。

 

德孰大?

 

壤孰廣?

 

方今哀牢、鄯善、諾降附歸德。

 

匈奴時擾,遣將攘討,獲虜生口千萬數。

 

夏禹倮入吳國。

 

太伯採藥,斷髮文身。

 

唐、虞國界,吳為荒服,越在九夷,罽衣關頭,今皆夏服,褒衣履舄。

 

巴、蜀、越嶲、鬱林、日南、遼東,樂浪,周時被髮椎髻,今戴皮弁;

 

周時重譯,今吟《詩》、《書》。

 

11恢國:《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廣陵王荊迷於㜸巫,楚王英惑於狹客,事情列見,孝明三宥,二王吞藥。

 

周誅管、蔡,違斯遠矣!

 

楚外家許氏與楚王謀議,孝明曰:「許民有屬於王,欲王尊貴,人情也。」

 

聖心原之,不繩於法。

 

隱彊侯傅懸書市里,誹謗聖政;

 

今上海思,犯奪爵士。

 

惡其人者,憎其胥餘。

 

立二王之子,安楚、廣陵,彊弟員嗣祀陰氏。

 

二王、帝族也,位為王侯,與管、蔡同。

 

管、蔡滅嗣,二王立後,恩已褒矣。

 

隱彊、異姓也,尊重父祖,復存其祀。

 

立武庚之義,繼祿父之恩,方斯羸矣。

 

何則?

 

並為帝王,舉兵相征,貪天下之大,絕成湯之統,非聖君之義,失承天之意也。

 

隱彊、臣子也,漢統自在,絕滅陰氏,無損於義,而猶存之,惠滂沛也。

 

故夫雨露之施,內則注於骨肉,外則布於他族。

 

唐之晏晏,舜之烝烝,豈能踰此?

 

驩兜之行,靖言庸回,共工私之,稱薦於堯。

 

三苗巧佞之人,或言有罪之國。

 

鯀不能治水,知力極盡。

 

罪皆在身,不加於上,唐、虞放流,死於不毛。

 

怨惡謀上,懷挾叛逆,考事失實,誤國殺將,罪惡重於四子。

 

孝明加恩,則論徙邊,今上寬惠,還歸州里。

 

開闢以來,恩莫斯大?

 

12恢國:晏子曰:「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

 

夫地動、天時,非政所致。

 

皇帝振畏,猶歸於治,廣徵賢良,訪求過闕。

 

高宗之側身,周成之開匱,勵能逮此。

 

13恢國:穀登歲平,庸主因緣,以建德政;

 

顛沛危殆,聖哲優者,乃立功化。

 

是故微病、恆醫皆巧,篤劇、扁鵲乃良。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歲之疾疫也,比旱不雨,牛死民流,可謂劇矣。

 

皇帝敦德,俊乂在官,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穀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危不亂。

 

民饑於穀,飽於道德,身流在道,心回鄉內,以故道路無盜賊之跡,深幽迥絕無劫奪之姦。

 

以危為寧,以困為通,五帝三王,孰能堪斯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2

論衡●驗符

 

1驗符:永平十一年,廬江皖侯國民際有湖。

 

皖民小男曰陳爵、陳挺,年皆十歲以上,相與釣於湖涯。

 

挺先釣,爵後往。

 

爵問挺曰:「釣寧得乎?」

 

挺曰:「得!」

 

爵即歸取竿綸。

 

去挺四十步所,見湖涯有酒罇,色正黃,沒水中。

 

爵以為銅也,涉水取之,滑重不能舉。

 

挺望見,號曰:「何取?」

 

爵曰:「是有銅,不能舉也。」

 

挺往助之,涉水未持,罇頓衍更為盟盤,動行入深淵中,復不見。

 

挺、爵留顧,見如錢等,正黃,數百千枝,即共掇摝,各得滿手,走,歸示其家。

 

爵父國,故免吏,字君賢,驚曰:「安所得此?」

 

爵言其狀。

 

君賢曰:「此黃金也!」

 

即馳與爵俱往。

 

到金處,水中尚多。

 

賢自涉水掇取。

 

爵、挺鄰伍並聞,俱競採之,合得十餘斤。

 

賢自言於相,相言太守。

 

太守遣吏收取。

 

遣門下掾程躬奉獻,具言得金狀。

 

詔書曰:「如章則可。

 

不如章,有正法。」

 

躬奉詔書,歸示太守。

 

太守以下,思省詔書,以為疑隱,言之不實,苟飾美也,即復因卻上得黃金實狀如前章。

 

事寢。

 

十二年,賢等上書曰:「賢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獻,訖今不得直。」

 

詔書下廬江,上不畀賢等金直狀。

 

郡上:「賢等所採金,自官湖水,非賢等私瀆,故不與直。」

 

十二年,詔書曰:「視時金價,畀賢等金直。」

 

漢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獨紀之。

 

金玉神寶,故出詭異。

 

金物色,先為酒罇,後為盟盤,動行入淵,豈不怪哉?

 

2驗符:夏之方盛,遠方圖物,貢金九牧,禹謂之瑞,鑄以為鼎。

 

周之九鼎、遠方之金也。

 

人來貢之,自出於淵者,其實一也,皆起盛德,為聖王瑞。

 

金玉之世,故有金玉之應。

 

文帝之時,玉棓見。

 

金之與玉,瑞之最也。

 

金聲玉色,人之奇也。

 

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纖靡大如黍粟,在水涯沙中。

 

民採得,日重五銖之金,一色正黃。

 

土生金,土色黃,漢、土德也,故金化出。

 

金有三品,黃比見者,黃為瑞也。

 

圯橋老父遺張良書,化為黃石。

 

黃石之精,出為符也。

 

夫石、金之類也,質異色鈞,皆土瑞也。

 

3驗符: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寧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長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莖葉紫色,蓋紫芝也。

 

太守沈酆遣門下掾衍盛奉獻。

 

皇帝悅懌,賜錢衣食。

 

詔會公卿,郡國上計吏民皆在,以芝告示天下。

 

天下並聞,吏民歡喜,咸知漢德豐雍,瑞應出也。

 

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陽、始安、冷道五縣,榆柏梅李,葉皆洽薄,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飴蜜。

 

五年,芝草復生泉陵男子周服宅上,六本,色狀如三年芝,并前凡十一本。

 

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臨水有俠山,其下巖淦,水深不測。

 

二黃龍見,長出十六丈,身大於馬,舉頭顧望,狀如圖中畫龍。

 

燕室丘民皆觀見之。

 

去龍可數十步,又見狀如駒馬,小大凡六,出水遨戲陵上,蓋二龍之子也。

 

并二龍為八。

 

出移一時乃入。

 

4驗符:宣帝時,鳳皇下彭城,彭城以聞。

 

宣帝詔侍中宋翁一。

 

翁一曰:「鳳皇當下京師,集於天子之郊,乃遠下彭城,不可收,與無下等。」

 

宣帝曰:「方今天下合為一家,下彭城與京師等耳,何令可與無下等乎?」

 

令左右通經者,語難翁一。

 

翁一窮,免冠叩頭謝。

 

宣帝之時,與今無異。

 

鳳皇之集,黃龍之出,鈞也。

 

彭城、零陵,遠近同也。

 

帝宅長遠,四表為界,零陵在內,猶為近矣。

 

5驗符:魯人公孫臣,孝文時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其後,黃龍見于成紀。

 

成紀之遠,猶零陵也。

 

孝武、孝宣時,黃龍皆出。

 

黃龍比出,於茲為四,漢竟土德也。

 

賈誼創議於文帝之朝云:「漢色當尚黃,數以五為名。」

 

賈誼、智囊之臣,云色黃數五,土德審矣。

 

6驗符:芝生於土,土氣和,故芝生土。

 

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故甘露集。

 

龍見,往世不雙,唯夏盛時,二龍在庭,今龍雙出,應夏之數,治諧偶也。

 

龍出往世,其子希出,今小龍六頭,並出遨戲,象乾坤六子,嗣後多也。

 

唐、虞之時,百獸率舞,今亦八龍遨戲良久。

 

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往世生出,不過一二,今并前後凡十一本,多獲壽考之徵,生育松、喬之糧也。

 

甘露之降,往世一所,今流五縣,應土之數,德布濩也。

 

7驗符:皇瑞比見,其出不空,必有象為,隨德是應。

 

孔子曰:「知者樂,仁者壽。」

 

皇帝聖人,故芝草壽徵生。

 

黃為土色,位在中央,故軒轅德優,以黃為號。

 

皇帝寬惠,德侔黃帝,故龍色黃,示德不異。

 

東方曰仁,龍、東方之獸也,皇帝聖人,故仁瑞見。

 

仁者、養育之味也,皇帝仁惠愛黎民,故甘露降。

 

龍、潛藏之物也,陽見於外,皇帝聖明,招拔巖穴也。

 

瑞出必由嘉士,祐至必依吉人也。

 

天道自然,厥應偶合。

 

聖主獲瑞,亦出群賢。

 

君明臣良,庶事以康。

 

文、武受命,力亦周、邵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2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37 編輯

論衡●須頌

 

1須頌:古之帝王建鴻德者,須鴻筆之臣褒頌紀載,鴻德乃彰,萬世乃聞。

 

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也?」

 

曰:「篇家也。」

 

「篇家誰也?」

 

「孔子也。」

 

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也。」

 

鴻筆之奮,蓋斯時也。

 

或說《尚書》曰:「尚者、上也;

 

上所為,下所書也。」

 

「下者誰也?」

 

曰:「臣子也。」

 

然則臣子書上所為矣。

 

問儒者:「禮言制,樂言作,何也?」

 

曰:「禮者上所制,故曰制;樂者下所作,故曰作。天下太平,頌聲作。」

 

方今天下太平矣。

 

頌詩樂聲可以作未?

 

傳者不知也,故曰拘儒。

 

衛孔悝之鼎銘,周臣勸行。

 

孝宣皇帝稱頴川太守黃霸有治狀,賜金百斤,漢臣勉政。

 

夫以人主頌稱臣子,臣子當褒君父,於義較矣。

 

虞氏天下太平,夔歌舜德;

 

宣王惠周,《詩》頌其行;

 

召伯述職,周歌棠樹。

 

是故《周頌》三十一,《殷頌》五,《魯頌》四,凡《頌》四十篇,詩人所以嘉上也。

 

由此言之,臣子當頌,明矣。

 

2須頌:儒者謂漢無聖帝,治化未太平。

 

《宣漢》之篇,論漢已有聖帝,治已太平;

 

《恢國》之篇,極論漢德非常實然,乃在百代之上。

 

表德頌功,宣褒主上,《詩》之頌言,右臣之典也。

 

舍其家而觀他人之室,忽其父而稱異人之翁,未為德也。

 

漢、今天下之家也,先帝、今上、民臣之翁也。

 

夫曉主德而頌其美,識國奇而恢其功,孰與疑暗不能也?

 

3須頌:孔子稱:「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或年五十擊壤於塗。

 

或曰:「大哉!堯之德也。」

 

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

 

孔子乃言大哉!

 

堯之德」者,乃知堯者也。

 

涉聖世不知聖主,是則盲者不能別青黃也;

 

知聖主不能頌,是則喑者不能言是非也。

 

然則方今盲喑之儒,與唐擊壤之民,同一才矣。

 

夫孔子及唐人言「大哉」者,知堯德,蓋堯盛也;

 

擊壤之民云「堯何等力」,是不知堯德也。

 

4須頌:夜舉燈燭,光曜所及,可得度也;

 

日照天下,遠近廣狹,難得量也。

 

浮於淮、濟,皆知曲折;

 

入東海者,不曉南北。

 

故夫廣大,從橫難數;

 

極深,揭厲難測。

 

漢德酆廣,日光海外也。

 

知者知之,不知者不知漢盛也。

 

漢家著書,多上及殷、周,諸子並作,皆論他事,無褒頌之言,《論衡》有之。

 

又《詩》頌國名《周頌》,與杜撫、固所上《漢頌》,相依類也。

 

宣帝之時,畫圖漢列士,或不在於畫上者,子孫恥之。

 

何則?

 

父祖不賢,故不畫圖也。

 

夫頌言非徒畫文也,如千世之後,讀經書不見漢美,後世怪之。

 

故夫古之通經之臣,紀主令功,記於竹帛;

 

頌上令德,刻於鼎銘。

 

文人涉世,以此自勉。

 

5須頌:漢德不及六代,論者不德之故也。

 

地有丘洿,故有高平,或以钁鍤平而夷之,為平地矣。

 

世見五帝、三王為經書,漢事不載,則謂五、三優於漢矣。

 

或以論為钁鍤,損三、五,少豐滿漢家之下,豈徒並為平哉?

 

漢將為丘,五、三轉為洿矣。

 

湖池非一,廣狹同也,樹竿測之,深淺可度。

 

漢與百代,俱為主也,實而論之,優劣可見。

 

故不樹長竿,不知深淺之度;

 

無《論衡》之論,不知優劣之實。

 

漢在百代之末,上與百代料德,湖池相與比也,無鴻筆之論,不免庸庸之名。

 

論好稱古而毀今,恐漢將在百代之下,豈徒同哉!

 

6須頌:謚者、行之跡也。

 

謚之美者、成、宣也,惡者、靈、厲也。

 

成湯遭旱,周宣亦然,然而成湯加「成」,宣王言「宣」。

 

無妄之災,不能虧政,臣子累謚,不失實也。

 

由斯以論堯,堯亦美謚也。

 

時亦有洪水,百姓不安,猶言「堯」者,得實考也。

 

夫一字之謚,尚猶明主,況千言之論,萬文之頌哉?

 

7須頌:舩車載人,孰與其徒多也?

 

素車朴舩,孰與加漆采畫也?

 

然則鴻筆之人,國之舩車、采畫也。

 

農無疆夫,穀粟不登;

 

國無彊文,德闇不彰。

 

漢德不休,亂在百代之間,彊筆之儒不著載也。

 

高祖以來,著書非不講論漢。

 

司馬長卿為《封禪書》,文約不具。

 

司馬子長紀黃帝以至孝武,楊子雲錄宣帝以至哀、平,陳平仲紀光武,班孟堅頌孝明。

 

漢家功德,頗可觀見。

 

今上即命,未有褒載,《論衡》之人,為此畢精,故有《齊世》、《宣漢》、《恢國》、《驗符》。

 

8須頌:龍無雲雨,不能參天,鴻筆之人、國之雲雨也。

 

載國德於《傳》書之上,宣昭名於萬世之後,厥高非徒參天也。

 

城墻之土、平地之壤也,人加築蹈之力,樹立臨池。

 

國之功德崇於城墻,文人之筆勁於築蹈。

 

聖主德盛功立,莫不褒頌紀載,奚得傳馳流去無疆乎?

 

人有高行,或譽得其實,或欲稱之不能言,或謂不善,不肯陳一。

 

斷此三者,孰者為賢?

 

五、三之際,於斯為盛。

 

孝明之時,眾瑞並至,百官臣子,不為少矣,唯班固之徒,稱頌國德,可謂譽得其實矣。

 

頌文譎以奇,彰漢德於百代,使帝名如日月,孰與不能言、言之不美善哉?

 

秦始皇東南遊,升會稽山,李斯刻石,紀頌帝德。

 

至瑯琊亦然。

 

秦、無道之國,刻石文世,觀讀之者,見堯、舜之美。

 

由此言之,須頌明矣。

 

當今非無李斯之才也,無從升會稽、歷瑯琊之階也。

 

9須頌:紘歌為妙異之曲,坐者不曰善,紘歌之人必怠不精。

 

何則?

 

妙異難為,觀者不知善也。

 

聖國揚妙異之政,眾臣不頌,將順其美,安得所施哉?

 

今方板之書在竹帛,無主名所從生出,見者忽然,不卸服也。

 

如題曰「甲甲某子之方」,若言「已驗嘗試」,人爭刻寫,以為珍祕。

 

上書於國,記奏於郡,譽薦士吏,稱術行能,章下記出,士吏賢妙。

 

何則?

 

章表其行,記明其才也。

 

國德溢熾,莫有宣褒,使聖國大漢有庸庸之名,咎在俗儒不實論也。

 

10須頌:古今聖王不絕,則其符瑞亦宜累屬。

 

符瑞之出,不同於前,或時已有,世無以知,故有《講瑞》。

 

俗儒好長古而短今,言瑞則渥前而薄後,《是應》實而定之,漢不為少。

 

漢有實事,儒者不稱;

 

古有虛美,誠心然之。

 

信久遠之偽,忽近今之實,斯蓋三《增》、九《虛》所以成也,《能聖》、《實聖》所以興也。

 

儒者稱聖過實,稽合於漢,漢不能及。

 

非不能及,儒者之說,使難及也。

 

實而論之,漢更難及。

 

穀熟歲平,聖王因緣以立功化,故《治期》之篇,為漢激發。

 

治有期,亂有時,能以亂為治者優。

 

優者有之。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聖世之期也。

 

皇帝執德,救備其災,故《順鼓》、《明雩》,為漢應變。

 

是故災變之至,或在聖世,時旱禍湛,為漢論災。

 

是故《春秋》為漢制法,《論衡》為漢平說。

 

11須頌:從門應庭,聽堂室之言,什而失九;

 

如升堂闚室,百不失一。

 

《論衡》之人,在古荒流之地,其遠非徒門庭也。

 

日刻徑重千里,人不謂之廣者,遠也。

 

望夜甚雨,月光不暗,人不睹曜者,隱也。

 

聖者垂日月之明,處在中州,隱於百里,遙聞傳授,不實。

 

形耀不實,難論。

 

得詔書到,計吏至,乃聞聖政。

 

是以褒功失丘山之積,頌德遺膏腴之美。

 

使至臺閣之下,蹈班、賈之跡,論功德之實,不失毫釐之微。

 

武王封比干之墓,孔子顯三累之行。

 

大漢之德,非直比干、三累也。

 

道立國表,路出其下,望國表者,昭然知路。

 

漢德明著,莫立邦表之言,故浩廣之德,未光於世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38 編輯

論衡●佚文

 

1佚文:孝武皇帝封弟為魯恭王。

 

恭王壞孔子宅以為宮,得佚《尚書》百篇、《禮》三百、《春秋》三十篇、《論語》二十一篇。

 

闓紘歌之聲,懼復封塗。

 

上言武帝。

 

武帝遣吏發取,古經、《論語》,此時皆出。

 

經傳也,而有闓紘歌之聲,文當興於漢,喜樂得闓之祥也。

 

當傳於漢,寢藏墻壁之中,恭王闓之,聖王感動紘歌之象,此則古文不當掩,漢俟以為符也。

 

2佚文:孝成皇帝讀百篇《尚書》,博士郎吏莫能曉知,徵天下能為《尚書》者。

 

東海張霸通《左氏春秋》,案百篇序,以《左氏》訓詁,造作百二篇,具成奏上。

 

成帝出祕《尚書》以考校之,無一字相應者。

 

成帝下霸於吏,吏當器辜大不謹敬。

 

成帝奇霸之才,赦其辜,亦不減其經,故百二《尚書》傳在民間。

 

孔子曰:「才難。」

 

能推精思,作經百篇,才高卓遹,希有之人也。

 

成帝赦之,多其文也。

 

雖姦非實,次序篇句,依倚事類,有似真是,故不燒滅之。

 

䟽一櫝,相遣以書,書十數札,奏記長吏,文成可觀,讀之滿意,百不能一。

 

張霸推精思至於百篇,漢世實類,成帝赦之,不亦宜乎?

 

楊子山為郡上計吏,見三府為《哀牢傳》不能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徵在蘭臺。

 

夫以三府掾吏叢積成才,不能成一篇。

 

子山成之,上覽其文。

 

子山之傳,豈必審是?

 

傳聞依為之有狀,會三府之士,終不能為,子山為之,斯須不難。

 

成帝赦張霸,豈不有以哉?

 

3佚文:孝武之時,詔百官對策,董仲舒策文最善。

 

王莽時,使郎吏上奏,劉子駿章尤美。

 

美善不空,才高知深之驗也。

 

《易》曰:「聖人之情見於辭。」

 

文辭美惡,足以觀才。

 

永平中,神雀群集,孝明詔上《爵頌》。

 

百官頌上;

 

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賈逵、傅毅、楊終、侯諷五頌金玉,孝明覽焉。

 

夫以百官之眾,郎吏非一,唯五人文善,非奇而何?

 

孝武善《子虛》之賦,徵司馬長卿。

 

孝成玩弄眾書之多,善楊子雲,出入遊獵,子雲乘從。

 

使長卿、桓君山、子雲作吏,書所不能盈牘,文所不能成句,則武帝何貪?

 

成帝何欲?

 

故曰:「玩楊子雲之篇,樂於居千石之官;

 

挾桓君山之書,富於積猗頓之財。」

 

韓非之書傳在秦庭,始皇歎曰:「獨不得與此人同時!」

 

陸賈《新語》,每奏一篇,高祖左右稱曰萬歲。

 

夫嘆思其人,與喜稱萬歲,豈可空為哉?

 

誠見其美,懽氣發於內也。

 

4佚文:候氣變者,於天不於地,天文明也。

 

衣裳在身,文著於衣,不在於裳,衣法天也。

 

察掌理者,左不觀右,左文明也。

 

占在右,不觀左,右文明也。

 

《易》曰:「大人虎變其文炳,君子豹變其文蔚。」

 

又曰:「觀乎天文,觀乎人文。」

 

此言天人以文為觀,大人君子以文為操也。

 

高祖在母身之時,息於澤陂,蛟龍在上,龍觩炫燿;

 

及起,楚望漢軍,氣成五采;

 

將入咸陽,五星聚東井,星有五色。

 

天或者憎秦,滅其文章;

 

欲漢興之,故先受命,以文為瑞也。

 

5佚文:惡人操意,前後乖違。

 

始皇前歎韓非之書,後惑李斯之議,燔五經之文,設挾書之律。

 

五經之儒,抱經隱匿;

 

伏生之徒,竄藏土中。

 

殄賢聖之文,厥辜深重,嗣不及孫。

 

李斯創議,身伏五刑。

 

漢興,易亡秦之軌,削李斯之跡。

 

高祖始令陸賈造書,未興五經。

 

惠、景以至元、成,經書並修。

 

漢朝郁郁,厥語所聞,孰與亡秦?

 

王莽無道,漢軍雲起,臺閣廢頓,文書棄散。

 

光武中興,修存未詳。

 

孝明世好文人,並徵蘭臺之官,文雄會聚。

 

今上即令,詔求亡失,購募以金,安得不有好文之聲?

 

唐、虞既遠,所在書散;

 

殷、周頗近,諸子存焉。

 

漢興以來,傳文未遠,以所聞見,伍唐、虞而什殷、周,煥炳郁郁,莫盛於斯!

 

天晏暘者,星辰曉爛;

 

人性奇者,掌文藻炳。

 

漢今為盛,故文繁湊也。

 

孔子曰:「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

 

文王之文,傳在孔子。

 

孔子為漢制文,傳在漢也。

 

受天之文。

 

6佚文:文人宜遵五經六藝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說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

 

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

 

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焉。

 

何則?

 

發胸中之思,論世俗之事,非徒諷古經、續故文也。

 

論發胸臆,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

 

周、秦之際,諸子並作,皆論他事,不頌主上,無益於國,無補於化。

 

造論之人,頌上恢國,國業傳在千載,主德參貳日月,非適諸子書傳所能並也。

 

上書陳便宜,奏記薦吏士,一則為身,二則為人,繁文麗辭,無上書文德之操,治身完行,徇利為私,無為主者。

 

夫如是,五文之中,論者之文多矣,則可尊明矣。

 

7佚文:孔子稱周曰:「唐、虞之際,於斯為盛。

 

周之德,其可謂至德已矣!」

 

孔子、周之文人也,設生漢世,亦稱漢之至德矣。

 

趙他王南越,倍主滅使,不從漢制,箕踞椎髻,沉溺夷俗。

 

陸賈說以漢德,懼以帝威,心覺醒悟,蹶然起坐。

 

世儒之愚,有趙他之惑,鴻文之人,陳陸賈之說,觀見之者,將有蹶然起坐趙他之悟。

 

漢氏浩爛,不有殊卓之聲。

 

8佚文:文人之休,國之符也。

 

望豐屋知名家,睹喬木知舊都。

 

鴻文在國,聖世之驗也。

 

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則眸子瞭。

 

瞭者、目文瞭也。

 

夫候國占人,同一實也。

 

國君聖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

 

蹂蹈文錦於泥塗之中,聞見之者,莫不痛心。

 

知文錦之可惜,不知文人之當尊,不通類也。

 

9佚文:天文人文文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

 

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

 

善人願載,思勉為善;

 

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然則文人之筆,勸善懲惡也。

 

謚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惡也。

 

加一字之謚,人猶勸懲,聞知之者,莫不自勉。

 

況極筆墨之力,定善惡之實,言行畢載,文以千數,傳流於世,成為丹青,故可尊也。

 

10佚文:楊子雲作《法言》,蜀富人齎錢千萬,願載於書。

 

子雲不聽,:「夫富無仁義之行,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安得妄載?」

 

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里人以為惡戒。

 

邪人枉道,繩墨所彈,安得避諱?

 

是故子雲不為財勸。

 

叔皮不為恩撓。

 

文人之筆,獨已公矣!

 

賢聖定意於筆,筆集成文,文具情顯,後人觀之,見以正邪,安且妄記?

 

足蹈於地,跡有好醜;

 

文集於禮志有善惡。

 

故夫占跡以睹足,觀文以知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衡》篇以十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3

論衡●論死

 

1論死:世謂死人為鬼,有知,能害人。

 

試以物類驗之,死人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

 

何以驗之?

 

驗之以物。

 

2論死:人、物也,物、亦物也。

 

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

 

如不能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

 

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

 

能為精氣者,血脈也。

 

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

 

人無耳目,則無所知,故聾盲之人,比於草木。

 

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

 

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

 

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

 

何則?

 

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

 

人死精神升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

 

或說:鬼神、陰陽之名也。

 

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

 

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

 

神者、伸也,申復無已,終而復始。

 

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

 

陰陽稱鬼神,人死亦稱鬼神。

 

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

 

水凝為冰,氣凝為人;

 

冰釋為水,人死復神。

 

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也。

 

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之也。

 

3論死:人見鬼若生人之形。

 

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

 

何以效之?

 

以囊橐盈粟米。

 

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盈堅彊,立樹可見,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

 

何則?

 

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

 

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橐委辟,人瞻望之,弗復見矣。

 

人之精神,藏於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

 

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米棄出也。

 

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復有體,而人得見之乎!

 

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今人死,皮毛朽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復假此形而以行見乎?

 

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六畜能變化象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

 

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復化。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

 

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4論死:天地開闢,人皇以來,隨壽而死,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

 

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

 

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

 

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

 

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燐。

 

血者、生時之精氣也。

 

人夜行見燐,不象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

 

燐、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也。

 

其形不類生人之形,精氣去人,何故象人之體?

 

人見鬼也,皆象死人之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象生人之形。

 

病者見鬼,云甲來,甲時不死,氣象甲形。

 

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5論死: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

 

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

 

能使滅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復為形。

 

案火滅不能復燃以況之,死人不能復為鬼,明矣。

 

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

 

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

 

何則?

 

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形體。

 

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

 

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

 

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之,則形體亦象之矣。

 

象之,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6論死: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

 

何以驗之?

 

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

 

人未生,在元氣之中;

 

既死,復歸元氣。

 

元氣荒忽,人氣在其中。

 

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

 

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

 

五常之氣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

 

五藏不傷,則人智惠;

 

五藏有病,則人荒忽,荒忽則愚癡矣。

 

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五常無所託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

 

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7論死:人之死也,其猶夢也。

 

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則死矣。

 

案人殄復悟,死從來者,與夢相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

 

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

 

人言談有所作於臥人之旁,臥人不能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復知也。

 

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乎?

 

8論死:人為人所敺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

 

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

 

或家不知其尸所在?

 

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殺己也,當能言於吏旁,告以賊主名;

 

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尸之所在。

 

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

 

世間死者今生人殄,而用其言,及巫叩元絃,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誇誕之言也。

 

如不誇誕,物之精神為之象也。

 

或曰:不能言也。

 

夫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

 

知用氣,言亦用氣焉。

 

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惽亂,精神擾也。

 

夫死、病之甚者也。

 

病、死之微,猶惽亂,況其甚乎!

 

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9論死: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燿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

 

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

 

踰春氣溫,冰釋為水。

 

人生於天地之間,其猶冰也。

 

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

 

夫春水不能復為冰,死魂安能復為形?

 

10論死:妬夫媢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鬭訟。

 

夫死,妻更嫁;

 

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

 

今夫妻死者,寂莫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

 

孔子聞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

 

遂不復修。

 

使死有知,必恚人不脩也。

 

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聖人明審,曉其無知也。

 

11論死: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之音,非也。

 

何以驗之?

 

生人所以言語吁呼者,氣括口喉之中,動搖其舌,張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不括,手無所弄,則不成音。

 

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

 

手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

 

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

 

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

 

或以為秋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

 

秋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於野。

 

草澤暴體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宜步屬焉。

 

12論死: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復使之言,言者亦不能復使之言。

 

猶物生以青為氣,或予之也;

 

物死青者去,或奪之也。

 

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後不能復予之青,物亦不能復自青。

 

聲色俱通,並稟於天。

 

青青之色,猶梟梟之聲也,死物之色不能復青,獨為死人之聲能復自言,惑也。

 

13論死: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

 

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

 

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

 

困不能食,則口不能復言。

 

夫死,困之甚,何能復言?

 

或曰:「死人歆肴食氣,故能言。」

 

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

 

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

 

或曰:「死人之精,神於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

 

夫生人之精在於身中,死則在於身外。

 

死之與生何以殊?

 

身中身外何以異?

 

取水實於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於盎中之水乎?

 

地水不異於盎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於身中之精?

 

14論死: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

 

何以驗之?

 

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䈥骨而彊,彊則能害人。

 

忿怒之人,呴呼於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氣不害人。

 

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則所擊蹶無不破折。

 

夫死,骨朽䈥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呴吁之時無嗣助也。

 

何以能害人也?

 

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刃、爪牙堅利之故也。

 

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復持刃;

 

爪牙隳落,不能復囓噬,安能害人?

 

兒之始生也,手足具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凝成,未能堅彊也。

 

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彊,審矣。

 

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微弱猶未能害人?

 

寒骨謂能害人者邪?

 

死人之氣不去邪?

 

何能害人?

 

15論死:鷄卵之未字也,澒溶於鷇中,潰而視之,若水之形。

 

良雌傴伏,體方就成;

 

就成之後,能啄蹶之。

 

夫人之死,猶澒溶之時,澒溶之氣安能害人?

 

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彊壯勇猛,彊壯勇猛則能害人矣。

 

人病不能飲食,則身嬴弱,嬴弱困甚,故至於死。

 

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有雞犬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滅。

 

敗亂之時,人相啖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

 

身貴於雞犬,己死重於見盜,忿怒於雞犬,無怨於食己,不能害人之驗也。

 

蟬之未蛻也,為復育;

 

已蛻也,去復育之體,更為蟬之形。

 

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復育乎?

 

則夫為蟬者,不能害為復育者。

 

夫蟬不能害復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夢者之義疑。

 

惑言:「夢者、精神自止身中,為吉凶之象。」

 

或言:「精神行,與人物相更。」

 

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

 

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夢殺傷人,若為人所復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

 

夫夢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夢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

 

火熾而釜沸,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

 

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

 

不怒,不能害人。

 

火猛竈中,釜湧氣蒸;

 

精怒胸中,力盛身熱。

 

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遂以死亡。

 

當死之時,精神不怒;

 

身亡之後,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16論死:物與人通,人有癡狂之病。

 

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

 

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

 

已死,形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復依,不能變化。

 

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

 

物生,精神為病;

 

其死,精神消亡。

 

人與物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

 

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奇於人也。

 

17論死:水火燒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敺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

 

害人;

 

不為乎?

 

不能害人。

 

不為物,則為氣矣。

 

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

 

使人死,其氣為毒乎?

 

害人;

 

不為乎?

 

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4 編輯

論衡●死偽

 

1死偽:《傳》曰:「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將田於囿,杜伯起於道左,執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韔而死。趙簡公殺其臣莊子義而不辜,簡公將入於桓門,莊子義起於道左,執彤杖而捶之,斃於車下。」

 

二者、死人為鬼之驗,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無之,奈何?

 

2死偽:曰:人生萬物之中,物死不能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如以人貴能為鬼,則死者皆當為鬼,杜伯、莊子義何獨為鬼也?

 

如以被非辜者能為鬼,世間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輩不為鬼。

 

夫杜伯、莊子義無道,忿恨報殺其君,罪莫大於弒君,則夫死為鬼之尊者,當復誅之,非杜伯、莊子義所敢為也。

 

凡人相傷,憎其生,惡見其身,故殺而亡之。

 

見殺之家,詣吏訟其仇,仇人亦惡見之。

 

生死異路,人鬼殊處。

 

如杜伯、莊子義怨宣王、簡公,不宜殺也,當復為鬼,與己合會。

 

人君之威,固嚴人臣,營衛卒使固多眾,兩臣殺二君,二君之死,亦當報之,非有知之深計,憎惡之所為也。

 

如兩臣神,宜知二君死當報己;

 

如不知也,則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

 

世多似是而非,虛偽類真,故杜伯、莊子義之語,往往而存。

 

3死偽:晉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僕狐突適下國,遇太子。

 

太子趨登僕車而告之,曰:「夷吾無禮,余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秦,秦將祀余。」

 

狐突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

 

太子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

 

許之,遂不見。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復與申生相見。

 

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之於韓。」

 

其後四年,惠公與秦穆公戰於韓地,為穆公所獲,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

 

4死偽:曰:此亦杜伯、莊子義之類。

 

何以明之?

 

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爭於公神,何肯聽之?

 

帝許以晉畀秦,狐突以為不可,申生從狐突之言,是則上帝許申生非也。

 

神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不敢求私於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於上帝,豈徒臣之與君哉?

 

恨惠公之改葬,干上帝之尊命,非所得為也。

 

驪姬譖殺其身,惠公改葬其尸。

 

改葬之惡微於殺人,惠公之罪輕於驪姬。

 

請罰惠公,不請殺驪姬,是則申生憎改葬,不怨見殺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議,燔燒《詩》、《書》,後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

 

坑儒之惡,痛於改葬。

 

然則秦之死儒,不請於帝,見形為鬼,諸生會告以始皇無道,李斯無狀。

 

5死偽: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請命,設三壇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于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辭曰:「予仁若考,多才多藝,能事鬼神。

 

乃元孫某,不若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

 

鬼神者、謂三王也。

 

即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神,周公、聖人也,聖人之言審,則得幽冥之實,得幽冥之實,則三王為鬼神,明矣。

 

6死偽:曰:實人能神乎?

 

不能神也?

 

如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

 

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然後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為鬼,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須卜三龜,乃知其實。

 

定其為鬼,須有所問,然后知之。

 

死人有知無知,與其許人不許人,一實也。

 

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則其謂三王為鬼,可信也;

 

如不能知,謂三王為鬼,猶世俗之人也;

 

與世俗同知,則死人之實,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請命,用何得之?

 

以至誠得之乎?

 

以辭正得之也?

 

如以至誠,則其請之說,精誠致鬼,不顧辭之是非也。

 

董仲舒請雨之法,設土龍以感氣。

 

夫土龍非實,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誠,不顧物之偽真也。

 

然則周公之請命,猶仲舒之請雨也;

 

三王之非鬼,猶聚土之非龍也。

 

7死偽:晉荀偃伐齊,不卒事而還。

 

癉疽,生瘍於頭,及著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視,不可唅。

 

范宣子浣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

 

猶視。

 

宣子睹其不瞑,以為恨其子吳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吳以撫之。

 

「猶視」者、不得所恨也。

 

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乎?」

 

乃復撫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于齊者,有如河!」

 

乃瞑受唅。

 

伐齊不卒,荀偃所恨也,懷子得之,故目瞑受唅;

 

宣子失之,目張口噤。

 

8死偽: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目出則口噤,口噤則不可唅。

 

新死氣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撫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闓。

 

少久氣衰,懷子撫之,故目瞑口受唅。

 

此自荀偃之病,非死精神見恨於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則恨義事未立,學士則恨問多不及,農夫則恨耕未畜穀,商人則恨貨財未殖,仕者則恨官位未極,勇者則恨材未優。

 

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有目不瞑者為有所恨,夫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復聞人之言。

 

不能聞人之言,是謂死也,離形更自為鬼,立於人傍,雖人之言,已與形絕,安能復入身中,瞑目闓口乎?

 

能入身中以尸示恨,則能不免,與形相守。

 

案世人論死,謂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見面,使尸若生人者,誤矣。

 

9死偽:楚成王廢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職。

 

商臣聞之,以宮甲圍王。

 

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

 

王縊而死。

 

謚之曰「靈」,不瞑;

 

曰「成」,乃瞑。

 

夫為「靈」不瞑,為「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

 

謚之曰「靈」,心恨,故目不瞑;

 

更謚曰「成」,心喜乃瞑。

 

精神聞人之議,見人變易其謚,故喜目瞑。

 

本不病目,人不撫慰,目自翕張,非神而何?

 

10死偽:曰:此復荀偃類也。

 

雖不病目,亦不空張。

 

成王於時縊死,氣尚盛,新絕,目尚開,因謚曰「靈」。

 

少久氣衰,目適欲瞑,連更曰「成」。

 

目之視瞑,與謚之為「靈」,偶應也。

 

時人見其應「成」乃瞑,則謂成王之魂有所知,則宜終不瞑也。

 

何則?

 

太子殺己,大惡也;

 

加謚為「靈」,小過也。

 

不為大惡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有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也。

 

夫惡謚非「靈」則「厲」也,紀於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尸未歛之時,未皆不瞑也。

 

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王憎之哉?

 

何其為「靈」者眾、不瞑者寡也?

 

11死偽: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

 

駟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後九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

 

則皆走,不知所往。

 

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將殺帶也。

 

明年壬寅,余又將殺叚也。」

 

及壬子之日,駟帶卒,國人益懼。

 

後至壬寅日,公孫叚又卒,國人愈懼。

 

子產為之立後以撫之,乃止矣。

 

伯有見夢曰:「壬子、余將殺帶,壬寅、又將殺叚。」

 

及至壬子日,駟帶卒,至壬寅,公孫叚死。

 

其後子產適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

 

子產曰:能。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用物精多,則魂魄彊,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疋夫疋婦彊死,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冑,子良之孫,子耳之子,弊邑之卿,從政三世矣。

 

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小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大,所憑厚矣。

 

而彊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伯有殺駟帶、公孫叚不失日期,神審之驗也。

 

子產立其後而止,知鬼神之操也。

 

知其操,則知其實矣。

 

實有不空,故對問不疑。

 

子產、智人也,知物審矣。

 

如死者無知,何以能殺帶與叚?

 

如不能為鬼,子產何以不疑?

 

12死偽:曰:與伯有為怨者,子晳也。

 

子晳攻之,伯有犇,駟帶乃率國人遂伐伯有。

 

公孫叚隨駟帶,不造本辯,其惡微小。

 

殺駟帶不報子晳,公孫叚惡微,與帶俱死,是則伯有之魂無知,為鬼報仇,輕重失宜也。

 

且子產言曰:「彊死者能為鬼。」

 

何謂彊死?

 

謂伯有命未當死而人殺之邪?

 

將謂伯有無罪而人冤之也?

 

如謂命未當死而人殺之,未當死而死者多;

 

如謂無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

 

伯有彊死能為鬼,比干、子胥不為鬼。

 

春秋之時,弒君三十六。

 

君為所弒,可謂彊死矣。

 

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

 

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

 

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

 

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類也。

 

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弒禍,其魂魄為鬼,必明於伯有;

 

報仇殺讎,禍繁於帶、叚。

 

三十六君無為鬼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紂,桀、紂誅死,魄不能為鬼。

 

然則子產之說,因成事者也,見伯有彊死,則謂彊死之人能為鬼。

 

如有不彊死為鬼者,則將云不彊死之人能為鬼。

 

子晳在鄭,與伯有何異?

 

死與伯有何殊?

 

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晳不能。

 

彊死之說,通於伯有,塞於子晳。

 

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13死偽: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

 

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

 

及,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

 

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

 

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

 

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

 

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

 

杜回躓而顛,故獲之。

 

夜,夢見老父曰:「余是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

 

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效驗也。

 

14死偽:曰:夫婦人之父能知魏顆之德,為鬼見形以助其戰,必能報其生時所善,殺其生時所惡矣。

 

凡人交遊,必有厚薄,厚薄當報,猶婦人之當謝也。

 

今不能報其生時所厚,獨能報其死後所善,非有知之驗,能為鬼之效也。

 

張良行泗水上,老父授書;

 

光武困厄河北,老人教誨,命貴時吉,當遇福喜之應驗也。

 

魏顆當獲杜回,戰當有功,故老人妖象結草於路人者也。

 

15死偽:王季葬於滑山之尾,欒水擊其墓,見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水見之。」

 

於是也而為之張朝,而百姓皆見之。

 

三日而後更葬。

 

文王、聖人也,知道事之實。

 

見王季棺見,知其精神欲見百姓,故出而見之。

 

16死偽:曰:古今帝王死,葬諸地中,有以千萬數,無欲復出見百姓者,王季何為獨然?

 

河、泗之濱,立家非一,水湍崩壞,棺椁露見,不可勝數,皆欲復見百姓者乎?

 

欒水擊滑山之尾,猶河、泗之流湍濱圻也。

 

文王見棺和露,惻然悲恨,當先君欲復出乎?

 

慈孝者之心,幸冀之意,賢聖惻怛,不暇思論,推生況死,故復改葬。

 

世俗信賢聖之言,則謂王季欲見百姓者也。

 

17死偽:齊景公將伐宋,師過太山,公夢二丈人立而怒甚盛。

 

公告晏子,晏子曰:「是宋之先,湯與伊尹也。」

 

公疑以為泰山神。

 

晏子曰:「公疑之,則嬰請言湯、伊尹之狀。湯晳以長,頤以髯,銳上而豐下,据身而揚聲。」

 

公曰:「然!是已!」

 

「伊尹黑而短,蓬而髯,豐上而銳下,僂身而下聲。」

 

公曰:「然!是已!今奈何?」

 

晏子曰:「夫湯、太甲、武丁、祖己,天下之盛君也,不宜無後。唯宋耳,而公伐之,故湯、伊尹怒。請散師和於宋。」

 

公不用,終伐宋,軍果敗。

 

夫湯、伊尹有知,惡景公之伐宋,故見夢盛怒以禁止之。

 

景公不止。

 

軍果不吉。

 

18死偽:曰:夫景公亦曾夢見彗星,其時彗星不出,果不吉。

 

曰夫,然而夢見之者,見彗星其實非。

 

夢見湯、伊尹,實亦非也。

 

或時景公軍敗不吉之象也。

 

晏子信夢,明言湯、伊尹之形,景公順晏子之言,然而是之。

 

秦并天下,絕伊尹之後,遂至於今湯、伊尹不祀,何以不怒乎?

 

19死偽:鄭子產聘於晉。

 

晉侯有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

 

今夢黃熊入於寢門,其何厲鬼也?」

 

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于羽山,其神為黃熊,以入于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

 

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

 

黃熊、鯀之精神,晉侯不祀,故入寢門。

 

晉知而祀之,故疾有間。

 

非死人有知之驗乎?

 

20死偽::夫鯀殛於羽山,人知也;

 

神為黃熊,入于羽淵,人何以得知之?

 

使若魯公牛哀病化為虎,在,故可實也。

 

今鯀遠殛於羽山,人不與之處,何能知之?

 

且文曰:「其神為熊。」

 

是死也。

 

死而魂神為黃熊,非人所得知也。

 

人死世謂鬼,鬼象生人之形,見之與人無異,然猶非死人之神,況熊、非人之形,不與人相似乎!

 

審鯀死,其神為黃熊,則熊之死,其神亦或時為人,人夢見之,何以知非死禽獸之神也?

 

信黃熊謂之鯀神,又信所見之鬼以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黃熊為鯀之神未可審也。

 

且夢、象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羆之占,自有所為。

 

使鯀死,其神審為黃熊,夢見黃熊,必鯀之神乎?

 

諸侯祭山川,設晉侯夢見山川,何復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見乎?

 

人病,多或夢見先祖死人來立其側,可復謂先祖死人求食,故來見形乎?

 

人夢所見,更為他占,未必以所見為實也。

 

何以驗之?

 

夢見生人,明日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

 

夫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則知鯀之黃熊不入寢門。

 

不入,則鯀不求食。

 

不求食,則晉侯之疾非廢夏郊之禍。

 

非廢夏郊之禍,則晉侯有間,非祀夏郊之福也。

 

無福之實,則無有知之驗矣。

 

亦猶淮南王劉安坐謀反而死,世傳以為仙而升天。

 

本傳之虛,子產聞之,亦不能實。

 

偶晉侯之疾適當自衰,子產遭言黃熊之占,則信黃熊鯀之神矣。

 

21死偽:高皇帝以趙王如意為似我而欲立之,呂后恚恨,後酖殺趙王。

 

其後,呂后出,見蒼犬,噬其左腋。

 

怪而卜之,趙王如意為祟,遂病腋傷,不愈而死。

 

蓋以如意精神為蒼犬,見變以報其仇也。

 

22死偽:曰:勇士忿怒,交刃而戰,負者被創,仆地而死。

 

目見彼之中己,死後其神尚不能報。

 

呂后酖如意時,身不自往,使人飲之,不知其為酖毒,憤不知殺己者為誰,安能為祟以報呂后?

 

使死人有知,恨者莫過高祖。

 

高祖愛如意,而呂后殺之,高祖魂怒,宜如雷霆,呂后之死,宜不旋日。

 

豈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

 

將死後憎如意、善呂后之殺也?

 

23死偽:丞相武安侯田蚡與故大將軍灌夫杯酒之恨,事至上聞。

 

灌夫繫獄,竇嬰救之,勢不能免。

 

灌夫坐法,竇嬰亦死。

 

其後,田蚡病甚,號曰:「諾諾!」

 

使人視之,見灌夫、竇嬰俱坐其側,蚡病不衰,遂至死。

 

24死偽:曰:相殺不一人也,殺者後病,不見所殺,田蚡見所殺。

 

田蚡獨然者,心負憤恨,病亂妄見也。

 

或時見他鬼,而占鬼之人,聞其往時與夫、嬰爭,欲見神審之名,見其狂「諾諾」,則言夫、嬰坐其側矣。

 

25死偽:淮陽都尉尹齊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燒其尸,亡去歸葬。

 

夫有知,故人且燒之也;

 

神,故能亡去。

 

26死偽:曰:尹齊亡,神也,有所應。

 

秦時三山亡,周末九鼎淪,必以亡者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

 

或時吏知怨家之謀,竊舉持亡,懼怨家怨己,云自去。

 

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

 

今死,血脈斷絕,足不能復動,何用亡去?

 

吳烹伍子胥,漢葅彭越。

 

燒、葅,一僇也;

 

胥、越,一勇也。

 

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葅,獨謂尹齊能歸葬,失實之言,不驗之語也。

 

27死偽:亡新改葬元帝傅后,發其棺,取玉柙印璽,送定陶,以民禮葬之。

 

發棺時,臭憧于天,洛陽丞臨棺,聞臭而死。

 

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火從藏中出,燒殺吏士數百人。

 

夫改葬禮卑,又損奪珍物,二恨怨,故為臭,出火,以中傷人。

 

28死偽:曰:臭聞於天,多藏食物,腐朽猥發,人不能堪毒憤,而未為怪也。

 

火出於藏中者,怪也,非丁后之神也。

 

何以驗之?

 

改葬之恨,孰與掘墓盜財物也?

 

歲凶之時,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萬數,死人必有知,人奪其衣物,倮其尸骸,時不能禁,後亦不能報。

 

此尚微賤,未足以言。

 

秦始皇葬於驪山,二世末,天下盜賊掘其墓,不能出臭、為火,以殺一人。

 

貴為天子,不能為神,丁、傅婦人,安能為怪?

 

變神非一,發起殊處,見火聞臭,則丁、傅之神,誤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7 編輯

論衡●紀妖

 

1紀妖: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夜聞鼓新聲者,說之,使人問之,左右皆報弗聞,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子為我聽而寫之。」

 

師涓曰:「諾。」

 

因靜坐撫琴而寫之。

 

明日報曰:「臣得之矣!然而未習,請更宿而習之。」

 

靈公曰:「諾。」

 

因復宿。

 

明日已習,遂去之晉。

 

晉平公觴之施夷之臺。

 

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請奏以示公。」

 

公曰:「善。」

 

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

 

未終,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也。」

 

平公曰:「此何道出?」

 

師曠曰:「此師延所作淫聲,與紂為靡靡之樂也。

 

武王誅紂,懸之白旄,師延東走,至濮水而自投,故聞此聲者,必於濮水之上。

 

先聞此聲者,其國削,不可遂也。」

 

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

 

師涓鼓究之。

 

2紀妖:平公曰:「此所謂何聲也?」

 

師曠曰:「此所謂清商。」

 

公曰:「清商固最悲乎?」

 

師曠曰:「不如清徵。」

 

公曰:「清徵可得聞乎?」

 

師曠曰:「不可。

 

古之得聽清徵者,皆有德義之君也。

 

今吾君德薄,不足以聽之。」

 

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試聽之。」

 

師曠不得已,援琴鼓之。

 

一奏,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集於郭門之上危;

 

再奏而列;

 

三奏,延頸而鳴。

 

舒翼而舞。

 

音中宮商之聲,聲徹于天。

 

平公大悅,坐者皆喜。

 

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反坐而問曰:「樂莫悲于清徵乎?」

 

師曠曰:「不如清角。」

 

平公曰:「清角可得聞乎?」

 

師曠曰:不可。

 

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大山之上,駕象輿,六玄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蟲虵伏地,白雲覆上,大合鬼神,乃作為清角。

 

今主君德薄,不足以聽之。

 

聽之,將恐有敗。

 

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願遂聽之。」

 

師曠不得已而鼓之。

 

一奏之,有雲從西北起;

 

再奏之,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墮廊瓦。

 

坐者散走。

 

平公恐懼,伏于廊室。

 

晉國大旱,赤地三年。

 

平公之身遂癃病。

 

何謂也?

 

3紀妖:曰:是非衛靈公國且削,則晉平公且病,若國且旱亡妖也。

 

師曠曰:「先聞此聲者國削。」

 

二國先聞之矣。

 

4紀妖:何知新聲非師延所鼓也?

 

曰:師延自投濮水,形體腐於水中,精氣消於泥塗,安能復鼓琴?

 

屈原自沉於江,屈原善著文,師延善鼓琴,如師延能鼓琴,則屈原能復書矣。

 

楊子雲弔屈原,屈原何不報?

 

屈原生時,文無不作,不能報子雲者,死為泥塗,手既朽,無用書也。

 

屈原手朽無用書,則師延指敗無用鼓琴矣。

 

孔子當泗水而葬,泗水卻流,世謂孔子神而能卻泗水。

 

孔子好教授,猶師延之好鼓琴也,師延能鼓琴於濮水之中,孔子何為不能教授於泗水之側乎?

 

5紀妖:趙簡子病,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懼,於是召進扁鵲。

 

扁鵲入,視病,出,董安于問扁鵲。

 

扁鵲曰:「血脈治也,而怪。

 

昔秦繆公嘗如此矣,七日悟。

 

悟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

 

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

 

帝告我:「晉國且大亂,五世不安。其復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

 

公孫支書而藏之,于篋於是。

 

晉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襄公敗秦師於崤而歸縱淫,此之所謂。

 

今主君之病與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間,間必有言也。

 

6紀妖:居二日半,簡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游于鈞天,靡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

 

有一熊欲授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

 

有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

 

帝甚喜,賜我一笥,皆有副。

 

吾見兒在帝側。

 

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襄,十世而亡。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將思虞舜之勳,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十世之孫。』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

 

以扁鵲言告簡子。

 

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7紀妖: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

 

從者將拘之。

 

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

 

從者以聞。

 

簡子召之,曰:「嘻,吾有所見子遊也。」

 

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

 

簡子屏人。

 

當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側。」

 

簡子曰:「然,有之。子見我何為?」

 

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

 

簡子曰:「是,何也?」

 

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罷羆、皆其祖也。」

 

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

 

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剋二國於翟,皆子姓也。」

 

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說以賜翟犬?」

 

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國翟。」

 

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

 

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

 

遂不見。

 

是何謂也?

 

8紀妖:曰:是皆妖也。

 

其占皆如當道者言所見於帝前之事。

 

所見當道之人、妖人也。

 

9紀妖:其後晉二卿范氏、中行氏作亂,簡子攻之,中行昭子、范文子敗,出犇齊。

 

10紀妖:始,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莫吉。

 

至翟婦之子無恤,以為貴。

 

簡子與語,賢之。

 

簡子募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之上,先得者賞。」諸子皆上山,無所得。無恤還,曰:「已得符矣!」

 

簡子問之。

 

無恤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

 

簡子以為賢,乃廢太子而立之。

 

簡子死,無恤代,是為襄子。

 

襄子既立,誘殺代王而并其地。

 

又并知氏之地。

 

後取空同戎。

 

自簡子後,十世至武靈王,吳慶入其母姓羸子孟姚。

 

其後,武靈王遂取中山,并胡地。

 

武靈王之十九年,更為胡服,國人化之。

 

皆如其言,無不然者。

 

蓋妖祥見於兆,審矣,皆非實事。

 

吉凶之漸,若天告之。

 

11紀妖:何以知天不實告之也?

 

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

 

夫在天帝之側,皆貴神也,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

 

人君之使,車騎備具,天帝之使,單身當道,非其狀也。

 

天官百二十,與地之王者無以異也。

 

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象天官,稟取制度。

 

天地之官同,則其使者亦宜鈞。

 

官同人異者,未可然也。

 

12紀妖: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

 

以夢占知之。

 

樓臺山陵、官位之象也,人夢上樓臺,升山陵,輒得官位。

 

實樓臺山陵非官位也,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

 

人臣夢見人君,人君必不見,又必不賜。

 

以人臣夢占之,知帝賜二笥、翟犬者,非天帝也。

 

非天帝,則其言與百鬼游于鈞天,非天也。

 

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審然,是天下至地也。

 

不至地,則有樓臺之抗,不得及己。

 

及己,則樓臺宜壞。

 

樓臺不壞,是天不至地。

 

不至地,則不得壓己。

 

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則天之象也。

 

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則知趙簡子所游之天非天也。

 

13紀妖:或曰:「人亦有直夢。見甲,明日則見甲矣;夢見君,明日則見君矣。」

 

曰:然。

 

人有直夢,直夢皆象也,其象直耳。

 

何以明之?

 

直夢者,夢見甲,夢見君,明日見甲與君,此直也。

 

如問甲與君,甲與君則不見也。

 

甲與君不見,所夢見甲與君者,象類之也。

 

乃甲與君象類之,則知簡子所見帝者,象類帝也。

 

且人之夢也,占者謂之魂行。

 

夢見帝,是魂之上天也。

 

上天猶上山也。

 

夢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後能升。

 

升天無所緣,何能得上?

 

天之去人,以萬里數。

 

人之行,日百里,魂與體形俱,尚不能疾,況魂獨行,安能速乎?

 

使魂行與形體等,則簡子之上下天,宜數歲乃悟。

 

七日輒覺,期何疾也?

 

夫魂者、精氣也,精氣之行與雲煙等,案雲煙之行不能疾。

 

使魂行若蜚鳥乎?

 

行不能疾。

 

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疾於鳥。

 

天地之氣,尤疾速者、飃風也。

 

飃風之發,不能終一日。

 

使魂行若飃風乎?

 

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亦不能至天。

 

人夢上天,一臥之頃也,其覺,或尚在天上,未終下也。

 

若人夢行至雒陽,覺,因從雒陽悟矣。

 

魂神蜚馳何疾也!

 

疾則必非其狀,必非其狀則其上天非實事也,非實事則為妖祥矣。

 

夫當道之人,簡子病,見於帝側,後見當道象人而言,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

 

由此言之,臥夢為陰候,覺為陽占,審矣。

 

14紀妖:趙襄子既立,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予之;

 

請地於趙,趙不予。

 

知伯益怒,遂率韓、魏攻趙襄子。

 

襄子懼,乃犇保晉陽。

 

15紀妖:原過從,後,至於託平驛,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

 

予原過竹二節,莫通。

 

曰:「為我以是遺趙無恤。」

 

既至,以告襄子。

 

襄子齊三日,親自割竹,有赤書曰:「趙無恤、余霍大山陽侯天子。

 

三月丙戍,余將使汝滅知氏,汝亦祀我百邑,余將賜汝林胡之地。」

 

襄子再拜,受神之命。

 

是何謂也?

 

16紀妖:曰: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

 

襄子懼,使相張孟談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竟以三月丙戍之日,大滅知氏,共分其地。

 

蓋妖祥之氣象人之形,稱霍大山之神,猶夏庭之妖象龍,稱褒之二君;

 

趙簡子之祥象人,稱帝之使也。

 

17紀妖: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

 

曰:大山、地之體,猶人有骨節,骨節安得神?

 

如大山有神,宜象大山之形。

 

何則?

 

人謂鬼者、死人之精,其象如生人之形。

 

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而其精神不異於人。

 

不異於人,則鬼之類人。

 

鬼之類人,則妖祥之氣也。

 

18紀妖: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星墜下,至地為石。

 

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

 

始皇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家人誅之,因燔其石。

 

妖,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野,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

 

因言曰:「今年祖龍死。」

 

使者問之,因忽不見,置其璧去。

 

使者奉璧具以言聞。

 

始皇帝默然良久,曰:「山鬼不過知一歲事。」

 

乃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

 

使御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

 

明三十七年,夢與海神戰,如人狀。

 

是何謂也?

 

19紀妖: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

 

始皇夢與海神戰,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魚,自琅邪至勞、成山不見。

 

至之罘山,還見巨魚,射殺一魚,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而崩。

 

當星墜之時,熒惑為妖,故石旁家人刻書其石,若或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

 

猶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導之也。

 

20紀妖:凡妖之發,或象人為鬼,或為人象鬼而使,其實一也。

 

晉公子重耳失國,乏食於道,從耕者乞飯。

 

耕者奉塊土以賜公子,公子怒。

 

咎犯曰:「此吉祥,天賜土地也。」

 

其後公子得國復土,如咎犯之言。

 

齊田單保即墨之城,欲詐燕軍,云:「天神下助我。」

 

有一人前曰:「我可以為神乎?」

 

田單卻走再拜事之,竟以神下之言聞於燕軍。

 

燕軍信其有神,又見牛若五采之文,遂信畏懼,軍破兵北。

 

田單卒勝,復獲侵地。

 

此人象鬼之妖也。

 

使者過華陰,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象人之形也。

 

夫沉璧於江,欲求福也。

 

今還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

 

璧者象前所沉之璧,其實非也。

 

何以明之?

 

以鬼象人而見,非實人也。

 

人見鬼象生存之人,定問生存之人,不與己相見,妖氣象類人也。

 

妖氣象人之形,則其所齎持之物,非真物矣。

 

「祖龍死」、謂始皇也。

 

祖、人之本,龍、人君之象也。

 

人、物類,則其言禍亦放矣。

 

21紀妖:漢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歲,為泗上亭長,送徒至驪山。

 

徒多道亡,因縱所將徒,遂行不還。

 

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居前。

 

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虵當道,願還。」

 

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

 

乃前,拔劍擊斬虵,虵遂分兩,徑開。

 

行數里,醉,因臥。

 

高祖後人至虵所,有一老嫗夜哭之。

 

人曰:「嫗何為哭?」

 

嫗曰:「人殺吾子。」

 

人曰:「嫗子為何見殺?」

 

嫗曰:「吾子、白帝子,化為虵,當徑。

 

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

 

人以嫗為妖言,因欲笞之。

 

嫗因忽不見。

 

何謂也?

 

22紀妖:曰:是高祖初起威勝之祥也。

 

何以明之?

 

以嫗忽然不見也。

 

不見,非人,非人則鬼妖矣。

 

夫以嫗非人,則知所斬之虵非虵也。

 

云白帝子,何故為虵夜而當道?

 

謂虵、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為虵,赤帝子為人。

 

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為虵,或為人。

 

人與虵異物,而其為帝同神,非天道也。

 

且虵為白帝子,則嫗為白帝后乎?

 

帝者之后,前後宜備;

 

帝者之子,官屬宜盛。

 

今一虵死於徑,一嫗哭於道,云白帝子,非實,明矣。

 

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皆非物也,非物則氣也。

 

高祖所殺之虵非虵也,則夫鄭厲公將入鄭之時,邑中之虵與邑外之虵鬭者非虵也,厲公將入鄭,妖氣象虵而鬭也。

 

鄭國鬭虵非虵,則知夏庭二龍為龍象,為龍象,則知鄭子產之時龍戰非龍也。

 

天道難知,使非,妖也;

 

使是,亦妖也。

 

23紀妖:留侯張良椎秦始皇,誤中副車。

 

始皇大怒,索求張良。

 

張良變姓名,亡匿下邳。

 

常閑從容步游下邳泗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泗下,顧謂張良:「孺子下取履!」

 

良愕然,欲敺之,以其老,為彊忍,下取履,因跪進履。

 

父以足受履,笑去。

 

良大驚。

 

父去里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

 

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

 

良怪之,因跪曰:「諾。」

 

五日平明,良往。

 

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

 

去。

 

「後五日早會。」

 

五日,鷄鳴復往。

 

父又已先在,復怒曰:「後,何也?」

 

去。

 

「後五日復早來。」

 

五日,良夜未半往。

 

有頃,父來,喜曰:「當如是矣!」

 

出一篇書,曰:「讀是則為帝者師。

 

後十。

 

三年,子見我,濟北穀成山下黃石即我也。」

 

遂去,無他言,弗復見。

 

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

 

良因異之,習讀之。

 

是何謂也?

 

24紀妖:曰:是高祖將起,張良為輔之祥也。

 

良居下邳,任俠。

 

十年陳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從,遂為師將,封為留侯。

 

後十三年後高祖過濟北,界得穀成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

 

及留侯死,并葬黃石。

 

蓋吉凶之象,神矣;

 

天地之化,巧矣。

 

使老父象黃石,黃石象老父,何其神邪!

 

25紀妖:問曰:「黃石審老父,老父審黃石耶?」

 

曰:石不能為老父,老父不能為黃石。

 

妖祥之氣,見故驗也。

 

何以明之?

 

晉平公之時,石言魏榆。

 

平公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

 

對曰:「石不能言,或憑依也。

 

不然,民聽偏也。」

 

夫石不能人言,則亦不能人形矣。

 

石言,與始皇時石墜車郡,民刻之,無異也。

 

刻為文,言為辭,辭之與文,一實也。

 

民刻文,氣發言,民之與氣,一性也。

 

夫石不能自刻,則亦不能言;

 

不能言,則亦不能為人矣。

 

26紀妖:《太公兵法》、氣象之也。

 

何以知非實也?

 

以老父非人,知書亦非太公之書也。

 

氣象生人之形,則亦能象太公之書。

 

問曰:「氣無刀筆,何以為文?」

 

曰: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

 

晉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

 

魯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

 

三文之書,性自然;

 

老父之書,氣自成也。

 

性自然,氣自成,與夫童謠口自言,無以異也。

 

當童之謠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

 

口自言,文自成,或為之也。

 

推此以省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云「呂尚封齊」,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

 

因此復原《河圖》、《洛書》言興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

 

皆妖祥之氣、吉凶之端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3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8 編輯

論衡●訂鬼

 

1訂鬼: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致之何由?

 

由於疾病。

 

人病則憂懼,憂懼見鬼出。

 

2訂鬼:凡人不病則不畏懼。

 

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

 

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

 

何以效之?

 

《傳》曰:「伯樂學相馬,顧玩所見,無非馬者。宋之庖丁學解牛,三年不見生牛,所見皆死牛也。」

 

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見異物也。

 

人病見鬼,猶伯樂之見馬,庖丁之見牛也。

 

伯樂、庖丁所見非馬與牛,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

 

病者困劇身體痛,則謂鬼持箠杖敺擊之,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病痛恐懼,妄見之也。

 

初疾畏驚,見鬼之來;

 

疾困恐死,見鬼之怒;

 

身自疾痛,見鬼之擊,皆存想虛致,未必有其實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於目,或泄於口,或泄於耳。

 

泄於目,目見其形;

 

泄於耳,耳聞其聲;

 

泄於口,口言其事。

 

晝日則鬼見,暮臥則夢聞。

 

獨臥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懼,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

 

覺見臥聞,俱用精神;

 

畏懼、存想,同一實也。

 

3訂鬼:一曰:人之見鬼,目光與臥亂也。

 

人之晝也,氣倦精盡,夜則欲臥,臥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

 

人病亦氣倦精盡,目雖不臥,光已亂於臥也,故亦見人物象。

 

病者之見也,若臥若否,與夢相似。

 

當其見也,其人能自知覺與夢,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精盡氣倦之效也。

 

何以驗之?

 

以狂者見鬼也。

 

狂癡獨語,不與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亂也。

 

夫病且死之時,亦與狂等。

 

臥、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

 

4訂鬼:一曰:鬼者、人所見得病之氣也。

 

氣不和者中人,中人為鬼,其氣象人形而見。

 

故病篤者氣盛,氣盛則象人而至,至則病者見其象矣。

 

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見鬼則見山林之精。

 

人或病越地者,病見越人坐其側。

 

由此言之,灌夫、竇嬰之徒,或時氣之形象也。

 

凡天地之間,氣皆純於天,天文垂象於上,其氣降而生物。

 

氣和者養生,不和者傷害。

 

本有象於天,則其降下,有形於地矣。

 

故鬼之見也,象氣為之也。

 

眾星之體,為人與鳥獸,故其病人則見人與鳥獸之形。

 

5訂鬼:一曰:鬼者、老物精也。

 

夫物之老者,其精為人;

 

亦有未老,性能變化,象人之形。

 

人之受氣,有與物同精者,則其物與之交。

 

及病,精氣衰劣也,則來犯陵之矣。

 

何以效之?

 

成事:俗間與物交者,見鬼之來也。

 

夫病者所見之鬼,與彼病物何以異?

 

人病見鬼來,象其墓中死人來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

 

及見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為之也。

 

6訂鬼:一曰:鬼者、本生於人。

 

時不成人,變化而去。

 

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術之家所能論辯。

 

與人相觸犯者病,病人命當死,死者不離人。

 

何以明之?

 

《禮》曰: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虐鬼;

 

一居若水,是為魍魎鬼;

 

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善驚人小兒。」

 

前顓頊之世,生子必多,若顓頊之鬼神以百數也。

 

諸鬼神有形體法,能立樹與人相見者,皆生於善人,得善人之氣,故能似類善人之形,能與善人相害。

 

陰陽浮游之類,若雲煙之氣,不能為也。

 

7訂鬼: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

 

甲乙者、天之別氣也,其形象人。

 

人病且死,甲乙之神至矣。

 

假令甲乙之日病,則死見庚辛之神矣。

 

何則?

 

甲乙鬼,庚辛報甲乙,故病人且死,殺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

 

何以效之?

 

以甲乙日病者,其死生之期,常在庚辛之日。

 

此非論者所以為實也。

 

天道難知,鬼神闇昧,故具載列,令世察之也。

 

8訂鬼:一曰:鬼者、物也,與人無異。

 

天地之間,有鬼之物,常在四邊之外,時往來中國,與人雜則,凶惡之類也,故人病且死者乃見之。

 

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鳥獸,及其生凶物,亦有似人象鳥獸者。

 

故凶禍之家,或見蜚尸,或見走凶,或見人形,三者皆鬼也。

 

或謂之鬼,或謂之凶,或謂之魅,或謂之魑,皆生存實有,非虛無象類之也。

 

何以明之?

 

成事:俗間家人且凶,見流光集其室,或見其形若鳥之狀,時流人堂室,察其不謂若鳥獸矣。

 

夫物有形則能食,能食則便利。

 

便利有驗,則形體有實矣。

 

《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禦魑魅。」

 

《山海經》曰:「北方有鬼國。」

 

說螭者謂之龍物也,而魅與龍相連,魅則龍之類矣。

 

又言「國」、人物之黨也。

 

《山海經》又曰:「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

 

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鬱壘,主閱領萬鬼。

 

惡害之鬼,執以葦索,而以食虎。

 

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禦。」

 

凶魅有形,故執以食虎。

 

案可食之物,無空虛者。

 

其物也,性與人殊,時見時匿,與龍不常見,無以異也。

 

9訂鬼: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見。

 

人之且死,見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動,象人之形,或象人之聲為應,故其妖動不離人形。

 

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

 

或妖氣象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

 

象人之形,諸所見鬼是也;

 

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

 

是以實巫之辭,無所因據,其吉凶自從口出,若童之謠矣。

 

童謠口自言,巫辭意自出。

 

口自言,意自出,則其為人,與聲氣自立,音聲自發,同一實也。

 

世稱紂之時,夜郊鬼哭,及倉頡作書,鬼夜哭。

 

氣能象人聲而哭,則亦能象人形而見,則人以為鬼矣。

 

10訂鬼:鬼之見也,人之妖也。

 

天地之間,禍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漸不卒然,有象不猥來。

 

天地之道,人將亡,凶亦出;

 

國將亡,妖亦見。

 

猶人且吉,吉祥至;

 

國且昌,昌瑞到矣。

 

故夫瑞應妖祥,其實一也。

 

而世獨謂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謂鬼猶神而能害人,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氣之變也。

 

國將亡,妖見,其亡非妖也。

 

人將死,鬼來,其死非鬼也。

 

亡國者、兵也,殺人者、病也。

 

何以明之?

 

齊襄公將為賊所殺,游于姑棼,遂田于貝丘,見大豕。

 

從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彭生敢見!」

 

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

 

公懼,墜于車,傷足,喪履,而為賊殺之。

 

夫殺襄公者,賊也。

 

先見大豕於路,則襄公且死之妖也。

 

人謂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狀也。

 

世人皆知殺襄公者非豕,而獨謂鬼能殺人,一惑也。

 

11訂鬼: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

 

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

 

世謂童謠,熒惑使之,彼言有所見也。

 

熒惑火星,火有毒熒,故當熒惑守宿,國有禍敗。

 

火氣恍惚,故妖象存亡。

 

龍、陽物也,故時變化。

 

鬼、陽氣也,時藏時見。

 

陽氣赤,故世人盡見鬼,其色純朱。

 

蜚凶、陽也,陽、火也,故蜚凶之類為火光。

 

火熱焦物,故止集樹木,枝葉枯死。

 

《鴻範》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火同氣,故童謠、詩歌為妖言。

 

言出文成,故世有文書之怪。

 

世謂童子為陽,故妖言出於小童。

 

童、巫含陽,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

 

雩祭之禮,倍陰合陽,故猶日食陰勝,攻社之陰也。

 

日食陰勝,故攻陰之類。

 

天旱陽勝,故愁陽之黨。

 

巫為陽黨,故魯僖遭旱,議欲焚巫。

 

巫含陽氣,以故陽地之民多為巫。

 

巫黨於鬼,故巫者為鬼巫。

 

鬼巫比於童謠,故巫之審者,能處吉凶。

 

吉凶能處,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見於巫。

 

巫含陽,能見為妖也。

 

申生為妖,則知杜伯、莊子義、厲鬼之徒皆妖也。

 

杜伯之厲為妖,則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

 

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

 

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

 

毒象人之兵,則其中人,人輒死也。

 

中人微者即為腓,病者不即時死。

 

何則?

 

腓者、毒氣所加也。

 

12訂鬼:妖或施其毒,不見其體;

 

或見其形,不施其毒;

 

或出其聲,不成其言;

 

或明其言,不知其音。

 

若夫申生,見其體、成其言者也;

 

杜伯之屬,見其體、施其毒者也;

 

詩妖、童謠、石言之屬,明其言者也;

 

濮水琴聲,紂郊鬼哭,出其聲者也。

 

妖之見出也,或且凶而豫見,或凶至而因出。

 

因出,則妖與毒俱行;

 

豫見,妖出不能毒。

 

申生之見,豫見之妖也;

 

杜伯、莊子義、厲鬼至,因出之妖也。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當死,故妖見毒因擊。

 

晉惠公身當獲,命未死,故妖直見而毒不射。

 

然則杜伯、莊子義、厲鬼之見,周宣王、燕簡、夜姑且死之妖也。

 

申生之出,晉惠公且見獲之妖也。

 

伯有之夢,駟帶、公孫叚且卒之妖也。

 

老父結草,魏顆且勝之祥,亦或時杜回見獲之妖也。

 

蒼犬噬呂后,呂后且死,妖象犬形也。

 

,武安且卒,妖象竇嬰、灌夫之面也。

 

13訂鬼: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

 

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輒復滅亡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26 編輯

論衡●言毒

 

1言毒:或問曰:天地之間,萬物之性,含血之蟲,有蝮、虵、蜂、蠆,咸懷毒螫,犯中人身,謂護疾痛,當時不救,流徧一身。

 

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湊懣,頗多殺人。

 

不知此物稟何氣於天?

 

萬物之生,皆稟元氣,元氣之中,有毒螫乎?

 

2言毒: 曰: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

 

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

 

不堪任,則謂之毒矣。

 

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也。

 

太陽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為毒。

 

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與人談言,口唾射人,則人脤胎,腫而為創。

 

南郡極熱之地,其人祝樹樹枯,唾鳥鳥墜。

 

巫咸能以祝延人之疾、愈人之禍者,生於江南,含烈氣也。

 

3言毒: 夫毒、陽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人。

 

或為蝮所中,割肉置地焦沸,火氣之驗也。

 

四方極皆為維邊,唯東南隅有溫烈氣。

 

溫烈氣發,常以春夏。

 

春夏陽起。

 

東南隅、陽位也。

 

他物之氣入人鼻目,不能疾痛。

 

火煙入鼻鼻疾,入目目痛,火氣有烈也。

 

物為靡屑者多,唯一火最烈,火氣所燥也。

 

食甘旨之食,無傷於人。

 

食蜜少多,則令人毒。

 

蜜為蜂液,蜂則陽物也。

 

4言毒: 人行無所觸犯,體無故痛,痛處若箠杖之跡。

 

人腓,腓謂鬼敺之。

 

鬼者、太陽之妖也,微者、疾謂之邊,其治用蜜與丹。

 

蜜、丹陽物,以類治之也。

 

夫治風用風,治熱用熱,治邊用蜜、丹,則知邊者、陽氣所為,流毒所加也。

 

天地之間,毒氣流行,人當其衝,則面腫疾,世人謂之火流所刺也。

 

5言毒: 人見鬼者,言其色赤,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

 

鬼為烈毒,犯人輒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齎物,陽火之類,杜伯弓矢,其色皆赤。

 

南道名毒曰短狐。

 

杜伯之象,執弓而射。

 

陽氣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象弓矢之形。

 

火困而氣熱,血毒盛,故食走馬之肝殺人,氣困為熱也。

 

盛夏暴行,暑暍而死,熱極為毒也。

 

人疾行汗出,對鑪汗出,嚮日亦汗出,疾溫病者亦汗出,四者異事而皆汗出,困同熱等,火日之變也。

 

6開字典顯示相似段落 言毒: 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螫。

 

毒螫渥者,在蟲則為蝮、蛇、蜂、蠆,在草則為巴豆、冶葛,在魚則為鮭與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25 編輯

論衡●薄葬

 

1薄葬: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

 

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

 

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死輒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

 

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負死以觀生也。

 

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

 

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

 

是以世俗內持狐疑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

 

閔死獨葬,魂孤無副,丘墓閉藏,穀物乏匱,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

 

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

 

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

 

非知其內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

 

2薄葬: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然。

 

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

 

劉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

 

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

 

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

 

是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

 

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為據,則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

 

3薄葬: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

 

世無祭祀復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

 

實者死人闇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

 

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為鬼之實不可是。

 

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

 

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為能實之。

 

4薄葬:夫論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

 

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效,則以實事為非。

 

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

 

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

 

失實之議難以教,雖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喪物索用,無益於世,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

 

5薄葬:魯人將以璵璠歛,孔子聞之,徑庭麗級而諫。

 

夫徑庭麗級,非禮也,孔子為救患也。

 

患之所由,常由有所貪。

 

璵璠、寶物也,魯人用歛,姦人僴之,欲心生矣。

 

姦人欲生,不畏罪法。

 

不畏罪法,則丘墓抽矣。

 

孔子睹微見著,故徑庭麗級,以救患直諫。

 

夫不明死人無知之義,而著丘墓必抽之諫,雖盡比干之執人,人必不聽。

 

何則?

 

諸侯財多不憂貧,威彊不懼抽。

 

死人之議,狐疑未定;

 

孝子之計,從其重者。

 

如明死人無知,厚葬無益,論定議立,較著可聞,則璵璠之禮不行,徑庭之諫不發矣。

 

今不明其說而彊其諫,此蓋孔子所以不能立其教。

 

6薄葬: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實,其意不分別者,亦陸賈之語指也。

 

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

 

故曰:「喪祭禮廢,則臣子恩泊;

 

臣子恩泊,則倍死亡先;

 

倍死亡先,則不孝獄多。」

 

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死無知之實。

 

異道不相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

 

使死者有知,倍之非也;

 

如無所知,倍之何損?

 

明其無知,未必有倍死之害;

 

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

 

7薄葬:孝子之養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

 

既死之後,雖審如巫咸,良如扁鵲,終不復生。

 

何則?

 

知死氣絕,終無補益。

 

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

 

倍死恐傷化,絕卜拒醫,獨不傷義乎?

 

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

 

其死也,葬之黃泉之下。

 

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

 

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葬於宅,與生同也。

 

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

 

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走,以救其難。

 

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泣而已。

 

何則?

 

計動無益,空為煩也。

 

今死親之魂,定無所知,與拘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

 

不明無知,恐人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

 

聖人立義,有益於化,雖小弗除;

 

無補於政,雖大弗與。

 

今厚死人,何益於恩?

 

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8薄葬:孔子又謂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

 

俑則偶人,象類生人,故魯用偶人葬,孔子嘆。

 

睹用人殉之兆也,故嘆以痛之。

 

即如生當備物,不示如生,意悉其教,用偶人葬,恐後用生殉,用明器,獨不為後用善器葬乎?

 

絕用人之源,不防喪物之路,重人不愛用,痛人不憂國,傳議之所失也。

 

9薄葬:救漏防者,悉塞其穴,則水泄絕。

 

穴不悉塞,水有所漏,漏則水為患害。

 

論死不悉,則奢禮不絕,不絕則喪物索用。

 

用索物喪,民貧耗之至,危亡之道也。

 

蘇秦為燕,使齊國之民高大丘冢,多藏財物,蘇秦身弗以勸勉之。

 

財盡民貪,國空兵弱,燕軍卒至,無以自衛,國破城亡,主出民散。

 

今不明死之無知,使民自竭以厚葬親,與蘇秦奸計同一敗。

 

10薄葬:墨家之議,自違其術,其薄葬而又右鬼。

 

右鬼引效,以杜伯為驗。

 

杜伯死人,如謂杜伯為鬼,則夫死者審有知。

 

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

 

情欲厚而惡薄,以薄受死者之責,雖右鬼,其何益哉?

 

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

 

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

 

術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為非。

 

非與是不明,皆不可行。

 

11薄葬:夫如是,世俗之人,可一詳覽。

 

詳覽如斯,可一薄葬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6:59 編輯

論衡●四諱

 

1四諱:俗有大諱四:2四諱:一曰諱西益宅。

 

西益宅謂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

 

相懼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

 

3四諱:防禁所從來者遠矣。

 

《傳》曰:「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以為不祥。

 

哀公作色而怒,左右數諫而弗聽,以問其傅宰質睢曰:『吾欲西益宅,史以為不祥,何如?

 

』宰質睢曰:『天下有三不祥,西益宅不與焉。

 

』哀公大說。

 

有頃,復問曰:『何謂三不祥?

 

』對曰:『不行禮義,一不祥也;

 

嗜欲無止,二不祥也;

 

不聽規諫,三不祥也。

 

』哀公繆然深惟,慨然自反,遂不益宅。

 

令史與宰質睢止其益宅,徒為煩擾,則西益宅祥與不祥,未可知也。

 

令史質睢以為西益宅審不祥,則史與質睢與今俗人等也。」

 

4四諱:夫宅之四面皆地也,三面不謂之凶,益西面獨謂不祥,何哉?

 

西益宅,何傷於地體?

 

何害於宅神?

 

西益不祥,損之能善乎?

 

西益不祥,東益能吉乎?

 

夫不祥必有祥者,猶不吉必有吉矣。

 

宅有形體,神有吉凶,動德致福,犯刑起禍。

 

今言西益宅謂之不祥,何益而祥者?

 

且惡人西益宅者誰也?

 

如地惡之,益東家之西,損西家之東,何傷於地?

 

如以宅神不欲西益,神猶人也,人之處宅,欲得廣大,何故惡之?

 

而以宅神惡煩擾,則四而益宅,皆當不祥。

 

諸工技之家,說吉凶之占,皆有事狀。

 

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歲月,祭祀言觸血忌,喪葬言犯剛柔,皆有鬼神凶惡之禁。

 

人不忌避,有病死之禍。

 

至於西益宅何害而謂之不祥?

 

不祥之禍,何以為敗?

 

5四諱:實說其義,「不祥」者、義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

 

夫西方、長老之地,尊者之位也。

 

尊長在西,卑幼在東。

 

尊長、主也,卑幼、助也。

 

主少而助多,尊無二上,卑有百下也。

 

西益主,益主不增助,二上不百下也,於義不善,故謂不祥。

 

不祥者、不宜也。

 

於義不宜,未有凶也。

 

何以明之?

 

夫墓、死人所藏,田、人所飲食,宅、人所居處。

 

三者於人,吉凶宜等。

 

西益宅不祥,西益墓與田,不言不祥。

 

夫墓、死人所居,因忽不慎。

 

田、非人所處,不設尊卑。

 

宅者、長幼所共,加慎致意者,何可不之諱?

 

義詳於宅,略於墓與田也。

 

6四諱:二曰諱被刑為徒不上丘墓。

 

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

 

問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諱;

 

受禁行者,亦不要其忌。

 

連相放效,至或于被刑,父母死,不送葬;

 

若至墓側,不敢臨葬;

 

甚失至於不行弔傷,見佗人之柩。

 

7四諱:夫徒、善人也,被刑謂之徒。

 

丘墓之上,二親也,死亡謂之先。

 

宅與墓何別?

 

親與先何異?

 

如以徒被刑,先人責之,則不宜入宅與親相見;

 

如徒不得與死人相見,則親死在堂,不得哭柩;

 

如以徒不得升丘墓,則徒不得上山陵。

 

世俗禁之,執據何義?

 

8四諱:實說其意,徒不上丘墓有二義,義理之諱,非凶惡之忌也。

 

徒用心以為先祖全而生之,子孫亦當全而歸之。

 

故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開予足!

 

開予手!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

 

小子!」

 

曾子重慎,臨絕效全,喜免毀傷之禍也。

 

孔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弗敢毀傷。」

 

孝者怕入刑辟,刻畫身體,毀傷髮膚,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

 

愧負刑辱,深自刻責,故不升墓祀於先。

 

古禮廟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慚負先人。

 

一義也。

 

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處。

 

祭祀之禮,齊戒潔清,重之至也。

 

今已被刑,刑殘之人,不宜與祭供侍先人,卑謙謹敬,退讓自賤之意也。

 

緣先祖之意,見子孫被刑,惻怛憯傷,恐其臨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

 

二義也。

 

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吳采藥,斷髮文身,以隨吳俗。

 

太王薨。

 

太伯還,王季辟主。

 

太伯再讓,王季不聽。

 

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髮文身。

 

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

 

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為主之義也。

 

是謂祭祀不可,非謂柩當葬、身不送也。

 

9四諱:葬死人,先祖痛;

 

見刑人,先祖哀。

 

權可哀之身,送可痛之屍,使先祖有知,痛屍哀形,何愧之有?

 

如使無知,丘墓、田野也,何慚之有?

 

慚愧先者,謂身體刑殘,與人異也。

 

古者用刑,形毀不全,乃不可耳。

 

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鉗之法也。

 

若完城旦以下,施刑綵衣系躬,冠帶與俗人殊,何為不可?

 

世俗信而謂之皆凶,其失至於不弔鄉黨屍,不升佗人之丘,惑也。

 

10四諱: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

 

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度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

 

乳子之家,亦忌惡之,丘墓廬道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

 

暫卒見若為不吉,極原其事,何以為惡?

 

11四諱:夫婦人之乳子也,子含元氣而出。

 

元氣、天地之精微也,何凶而惡之?

 

人、物也,子、亦物也。

 

子生與萬物之生何以異?

 

諱人之生謂之惡,萬物之生又惡之乎?

 

生與胞俱出,如以胞為不吉,人之有胞,猶木實之有扶也。

 

包裏兒身,因與俱出,若鳥卵之有殼,何妨謂之惡?

 

如惡以為不吉,則諸生物有扶殼者,宜皆惡之。

 

萬物廣多,難以驗事。

 

人生何以異於六畜?

 

皆含血氣懷子,子生與人無異,獨惡人而不憎畜,豈以人體大,氣血盛乎?

 

則夫牛馬體大於人。

 

凡可惡之事,無與鈞等,獨有一物,不見比類,乃可疑也。

 

今六畜與人無異,其乳皆同一狀。

 

六畜與人無異,諱人不諱六畜,不曉其故也。

 

世能別人之產與六畜之乳,吾將聽其諱;

 

如不能別,則吾謂世俗所諱妄矣。

 

12四諱:且凡人所惡,莫有腐臭。

 

腐臭之氣,敗傷人心,故鼻聞臭,口食腐,心損口惡,霍亂嘔吐。

 

夫更衣之室,可謂臭矣;

 

鮑魚之肉,可謂腐矣。

 

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為忌;

 

肴食腐魚之肉,不以為諱。

 

意不存以為惡,故不計其可與不也。

 

凡可憎惡者,若濺墨漆,附著人身。

 

今目見鼻聞,一過則已,忽亡輒去,何故惡之?

 

出見負豕於塗,腐澌於溝,不以為凶者,洿辱自在彼人,不著己之身也。

 

今婦人乳子,自在其身,齋戒之人,何故忌之?

 

13四諱: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無惡也。

 

至於犬乳,置之宅外,此復惑也。

 

江北諱犬不諱人,江南諱人不諱犬,謠俗防惡,各不同也。

 

夫人與犬何以異?

 

房室、宅外何以殊?

 

或惡或不惡,或諱或不諱,世俗防禁,竟無經也。

 

14四諱: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紀為一月。

 

猶八日,月中分謂之弦;

 

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

 

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

 

晦與弦望一實也,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

 

如實凶,踰月未可謂吉;

 

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15四諱:實說,諱忌產子、乳犬者,欲使人常自潔清,不欲使人被污辱也。

 

夫自潔清則意精,意精則行清,行清而貞廉之節立矣。

 

16四諱: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

 

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

 

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

 

夫正月、五月子何故殺父與母?

 

人之含氣,在腹腸之內,其生,十月而產,共一元氣也。

 

正與二月何殊?

 

五與六月何異?

 

而謂之凶也?

 

世傳此言久,拘數之人,莫敢犯之;

 

弘識大材,實核事理,深睹吉凶之分者,然後見之。

 

昔齊相田嬰賤妾有子,名之曰文。

 

文以五月生。

 

嬰告其母:「勿舉也。」

 

其母竊舉生之。

 

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嬰。

 

嬰怒曰:「吾令女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

 

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

 

嬰曰:「五月子者,長至戶,將不利其父母。」

 

文曰:「人生受命於天乎?

 

將受命於戶邪?」

 

嬰嘿然。

 

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

 

如受命於戶,即高其戶,誰能至者?」

 

嬰善其言,曰:「子休矣!」

 

其後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日進,名聞諸侯。

 

文長過戶而嬰不死。

 

以田文之說言之,以田嬰不死效之,世俗所諱,虛妄之言也。

 

夫田嬰、俗父,而田文、雅子也。

 

嬰信忌不實義,文信命不辟諱,雅俗異材,舉措殊操,故嬰名闇而不明,文聲馳而不滅。

 

17四諱: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

 

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

 

傳相放傚,莫謂不然。

 

有空諱之言,無實凶之效,世俗惑之,誤非之甚也。

 

18四諱:夫忌諱非一,必託之神怪,若設以死亡,然后世人信用畏避。

 

忌諱之語,四方不同,略舉通語,令世觀覽。

 

若夫曲俗微小之諱,眾多非一,咸勸人為善,使人重慎,無鬼神之害、凶醜之禍。

 

世諱作豆醬惡聞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積家踰至春也。

 

諱厲刀井上,恐刀墮井中也;

 

或說以為「刑」之字,井與刀也,厲刀井上,井、刀相見,恐被刑也。

 

毋承屋檐而坐,恐瓦墮擊人首也。

 

毋反懸冠,為似死人服;

 

或說惡其反而承塵溜也。

 

毋偃寢,為其象屍也。

 

毋以箸相受,為其不固也。

 

毋相代掃,為脩冢之人,冀人來代己也。

 

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為善。

 

《禮》曰:「毋搏飯,毋流歠。」

 

禮義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4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06 編輯

論衡●時


1時: 世俗起土興功,歲、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

 

假令太歲在子,歲食於酉,正月建寅,月食於巳,子、寅地興功,則酉、巳之家見食矣。

 

見食之家,作起厭勝,以五行之物,懸金木水火。

 

假令歲、月食西家,西家懸金;


歲、月食東家,東家懸炭。

 

設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

 

連相倣效,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迷也。

 

2時: 何以明之?夫天地之神、用心等也。

 

人民無狀,加罪行罰,非有二心兩意,前後相反也。

 

移徙不避歲、月,歲、月惡其不避己之衝位,怒之也。

 

今起功之家,亦動地體,無狀之過,與移徙等。

 

起功之家,當為歲、所食,何故反令巳、酉之地受其咎乎?豈歲、月之神怪移徙而咎起功哉?用心措意,何其不平也?鬼神罪過人,猶縣官謫罰民也。

 

民犯刑罰多非一,小過宥罪,大惡犯辟,未有以無過受罪。

 

無過而受罪,世謂之冤。

 

今巳、酉之家,無過於月、歲,子、家起宅,空為見食,此則歲、冤無罪也。

 

且夫太歲在子,子宅直符,午宅為破,不須興功起事,空居無為,猶被其害。

 

今歲、月所食,待子、宅有為,巳、酉乃凶。

 

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

 

3時: 審論歲、月之神,歲則太歲也。

 

在天邊際,立於子位。

 

起室者在中國一州之內,假令楊州在東南,使如鄒衍之言,天下為一州,又在東南,歲食於酉,食西羗之地,東南之地安得凶禍?假令歲在人民之間,西宅為酉地,則起功之家,宅中亦有酉地,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而反食佗家乎?且食之者審誰也?如審歲、月,歲、月,天之從神,飲食與天同。

 

天食不食人,故郊祭不以為牲。

 

如非天神,亦不食人。

 

天地之間,百神所食,聖人謂當與人等。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故百神之祀,皆用眾物,無用人者。

 

物食人者,虎與狼也。

 

歲、月之神,豈虎狼之精哉?倉卒之世,穀食乏匱,人民饑餓,自相啖食。

 

豈其啖食死者,其精為歲、月之神哉? 4時: 歲、月有神,日亦有神,歲食、月食,日何不食?積日為月,積月為時,積時為歲,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增積相倍之數,分餘終竟之名耳,安得鬼神之怪、禍福之驗乎?如歲月終竟者宜有神,則四時有神,統、元有神。

 

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與歲、月終竟何異?歲、月有神,魄與弦、復有神也?一日之中,分為十二時,平旦寅,日出卯也。

 

十二月建寅、卯,則十二月時所加寅、卯也。

 

日加十二辰不食,月建十二辰獨食,豈日加無神,月建獨有哉?何故月建獨食,日加不食乎?如日加無神,用時決事,非也;


如加時有神,獨不食,非也。

 

5時: 神之口腹,與人等也。

 

人饑則食,飽則止,不為起功乃一食也。

 

歲、月之神,起功乃食,一歲之中,興功者希,歲、月之神饑乎?倉卒之世,人民亡,室宅荒廢,興功者絕,歲、月之神餓乎?且田與宅俱人所治,興功用力,勞佚鈞等。

 

宅掘土而立木,田鑿溝而起堤,堤與木俱立,掘與鑿俱為。

 

起宅,歲、月食,治田,獨不食,豈起宅時歲,月饑,治田時飽乎?何事鈞作同,飲食不等也? 6時: 說歲、月食之家,必銓功之小大,立遠近之步數。

 

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內; 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

 

功有小大,禍有近遠。

 

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於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凶,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7時: 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饑必食也;


且為己、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豈閉口不敢食哉?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秦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


河決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

 

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賁爭,童子不勝。

 

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眾食人,人眾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勝大者希;


爭彊量功,能以寡勝眾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勝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厭除凶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5

論衡●譏日

 

1譏日: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

 

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參於義而致於時。

 

時日之書,眾多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將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隨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懼。

 

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2譏日:葬歷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

 

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歷,轉為凶惡。

 

3譏日:夫葬、藏棺也,歛、藏尸也。

 

初死藏尸於棺,少久藏棺於墓。

 

墓與棺何別?

 

歛與葬何異?

 

歛於棺不避凶,葬於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釣也。

 

治木以贏尸,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尸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將聽其禁;

 

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4譏日: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於葬歷,驗之於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

 

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於歷。

 

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

 

假令魯小君以剛日死,至葬日己丑,剛柔等矣。

 

剛柔合、善日也。

 

不克葬者、避雨也。

 

如善日,不當以雨之故,廢而不用也。

 

何則?

 

雨不便事耳,不用剛柔,重凶不吉,欲便事而犯凶,非魯人之意,臣子重慎之義也。

 

今廢剛柔,待庚寅日中,以暘為吉也。

 

《禮》:「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

 

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

 

二月崩,八月葬。

 

諸侯、卿、大夫、士皆然。

 

如驗之葬歷,則天子、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

 

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

 

春秋之時,可謂衰矣!

 

隱、哀之間,不肖甚矣!

 

然而葬埋之日,不見所諱,無忌之故也。

 

周文之世,法度備具,孔子意密,《春秋》義纖,如廢吉得凶,妄舉觸禍,宜有微文小義,貶譏之辭。

 

今不見其義,無葬歷法也。

 

5譏日:祭祀之歷,亦有吉凶。

 

假令血忌、月殺之日固凶,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

 

6譏日:夫祭者、供食鬼也;

 

鬼者、死人之精也。

 

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嘗見鬼之飲食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見生人有飲食,死為鬼當能復飲食,感物思親,故祭祀也。

 

及他神百鬼之祠,雖非死人,其事之禮,亦與死人同。

 

蓋以不見其形,但以生人之禮准況之也。

 

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

 

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

 

7譏日: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

 

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凶,何能損益?

 

8譏日:如以殺牲見血,辟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內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各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於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血之實,何以異於祭祀之牲?

 

獨為祭祀設歷,不為屠工、獄吏立見,世俗用意不實類也。

 

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9譏日: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

 

卯日沐,令人白頭。」

 

10譏日:夫人之所愛憎,在容貌之好醜;

 

頭髮白黑,在年歲之稚老。

 

使醜如嫫母,以子日沐,能得愛乎?

 

使十五女子,以卯日沐,能白髮乎?

 

且沐者,去首垢也。

 

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實等也。

 

洗、盥、浴不擇日,而沐獨有日。

 

如以首為最尊,尊則浴亦治面,面亦首也。

 

如以髮為最尊,則櫛亦宜擇日。

 

櫛用木,沐用水,水與木俱五行也。

 

用木不避忌,用水獨擇日。

 

如以水尊於木,則諸用水者宜皆擇日。

 

且水不若火尊,如必以尊卑,則用火者宜皆擇日。

 

11譏日:且使子沐人愛之,卯沐其首白者,誰也?

 

夫子之性、水也,卯、木也。

 

水不可愛,木色不白。

 

子之禽、鼠,卯之獸、兔也。

 

鼠不可愛,兔毛不白。

 

以子日沐,誰使可愛?

 

卯日沐,誰使凝白者?

 

夫如是,沐之日無吉凶,為沐立日歷者,不可用也。

 

12譏日:裁衣有書,書有吉凶。

 

凶日製衣則有禍,吉日則有福。

 

13譏日:夫衣與食俱輔人體,食輔其內,衣衛其外。

 

飲食不擇日,製衣避忌日,豈以衣為於其身重哉?

 

人道所重,莫如食急,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

 

衣服、貨也。

 

如以加之於形為尊重,在身之物,莫大於冠。

 

造冠無禁,裁衣有忌,是於尊者略,卑者詳也。

 

且夫沐去頭垢,冠為首飾,浴除身垢,衣衛體寒。

 

沐有忌,冠無諱,浴無吉凶,衣有利害。

 

俱為一體,共為一身,或善或惡,所諱不均,俗人淺知,不能實也。

 

且衣服不如車馬。

 

九錫之禮,一曰車馬,二曰衣服。

 

作車不求良辰,裁衣獨求吉日,俗人所重,失輕重之實也。

 

14譏日:工伎之書,起宅蓋屋必擇日。

 

15譏日:夫屋覆人形,宅居人體,何害於歲、月而必擇之?

 

如以障蔽人身者神惡之,則夫裝車、治舩、著蓋,施帽亦當擇日。

 

如以動地穿土神惡之,則夫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夫動土擾地神,地神能原人無有惡意,但欲居身自安,則神之聖心必不忿怒。

 

不忿怒,雖不擇日,猶無禍也。

 

如土地之神不能原人之意,苟惡人動擾之,則雖擇日,何益哉?

 

王法禁殺傷人,殺傷人皆伏其罪,雖擇日犯法,終不免辠。

 

如不禁也,雖妄殺傷,終不入法。

 

縣官之法,猶鬼神之制也;

 

穿鑿之過,猶殺傷之罪也。

 

人殺傷,不在擇日,繕治室宅,何故有忌?

 

16譏日:又學書諱丙日,云倉頡以丙日死也。

 

禮不以子、卯舉樂,殷、夏以子、卯日亡也。

 

如以丙日書,子、卯日舉樂,未必有禍,重先王之亡日,悽愴感動,不忍以舉事也。

 

忌日之法,蓋丙與子、卯之類也,殆有所諱,未必有凶禍也。

 

堪輿曆,曆上諸神非一,聖人不言,諸子不傳,殆無其實。

 

天道難知,假令有之,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

 

不諱何禍?

 

王者以甲子之日舉事,民亦用之,王者聞之,不刑法也。

 

夫王者不怒民不與己相避,天神何為獨當責之?

 

王法舉事,以人事之可否,不問日之吉凶。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春秋》祭祀,不言卜日。

 

《禮》曰:「內事以柔日,外事以剛日。」

 

剛柔以慎內外,不論吉凶以為禍福。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5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7:29 編輯

論衡●卜筮


1卜筮:俗信卜筮,謂卜者問天,筮者問地,蓍神龜靈,兆數報應,故捨人議而就卜筮,違可否而信吉凶。

 

其意謂天地審告報,蓍龜真神靈也。

 

如實論之,卜筮不問天地,蓍龜未必神靈。

 

有神靈,問天地,俗儒所言也。

 

2卜筮:何以明之?

 

子路問孔子曰:「豬肩羊膊,可以得兆;雚葦藁芼,可以得數,何必以蓍龜?」

 

孔子曰:「不然。蓋取其名也。夫蓍之為言『耆』也,龜之為言『舊』也,明狐疑之事,當問耆舊也。」由此言之,蓍不神,龜不靈,蓋取其名,未必有實也。無其實,則知其無神靈;

 

無神靈,則知不問天地也。

 

3卜筮:且天地口耳何在而得問之?

 

天與人同道,欲知天,以人事。

 

相問,不自對見其人,親問其意,意不可知。

 

欲問天,天高,耳與人相遠。

 

如天無耳,非形體也。

 

非形體,則氣也。

 

氣若雲霧,何能告人。

 

蓍以問地,地有形體,與人無異。

 

問人,不近耳,則人不聞;

 

人不聞,則口不告人。

 

夫言問天,則天為氣,不能為兆;

 

問地,則地耳遠,不聞人言。

 

信謂天地告報人者,何據見哉?

 

4卜筮:人在天地之間,猶蟣虱之著人身也。

 

如蟣虱欲知人意,鳴人耳傍,人猶不聞。

 

何則?

 

小大不均,音語不通也。

 

今以微小之人,問巨大天地,安能通其聲音?

 

天地安能知其旨意?

 

或曰:人懷天地之氣。

 

天地之氣,在形體之中,神明是矣。

 

人將卜筮,告令蓍龜,則神以耳聞口言。

 

若己思念,神明從胸腹之中聞知其旨。

 

故鑽龜揲蓍,兆見數著。

 

夫人用神思慮,思慮不決,故問蓍龜。

 

蓍龜兆數,與意相應,則是神可謂明告之矣。

 

時或意以為可,兆數不吉;

 

或兆數則吉,意以為凶。

 

夫思慮者、己之神也,為兆數者、亦己之神也。

 

一身之神,在胸中為思慮,在胸外為兆數,猶人入戶而坐,出門而行也。

 

行坐不異意,出入不易情。

 

如神明為兆數,不宜與思慮異。

 

5卜筮:天地有體,故能搖動。

 

搖動有、生之類也。

 

生、則與人同矣。

 

問生人者,須以生人,乃能相報。

 

如使死人問生人,則必不能相荅。

 

今天地生而蓍龜死,以死問生,安能得報?

 

枯龜之骨,死蓍之莖,問生之天地,世人謂之天地報應,誤矣。

 

6卜筮:如蓍龜為若版牘,兆數為若書字,象類人君出教令乎?

 

則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天不言,則亦不聽人之言。

 

天道稱自然無為,今人問天地,天地報應,是自然之有為以應人也。

 

案《易》之文,觀揲蓍之法,二分以象天地,四揲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月。

 

以象類相法,以立卦數耳。

 

豈云天地合報人哉?

 

7卜筮:人道、相問則對,不問不應。

 

無求,空扣人之門;

 

無問,虛辨人之前,則主人笑而不應,或怒而不對。

 

試使卜筮之人,空鑽龜而卜,虛揲蓍而筮,戲弄天地,亦得兆數,天地妄應乎?

 

又試使人罵天而卜,敺地而筮,無道至甚,亦得兆數。

 

苟謂兆數、天地之神,何不滅其火,灼其手,振其指而亂其數,使之身體疾痛,血氣湊踊?

 

而猶為之見兆出數,何天地之不憚勞、用心不惡也?

 

由此言之,卜筮不問天地,兆數非天地之報,明矣。

 

8卜筮:然則卜筮亦必有吉凶。

 

論者或謂隨人善惡之行也,猶瑞應應善而至,災異隨惡而到。

 

治之善惡,善惡所致也,疑非天地故應之也。

 

吉人鑽龜,輒從善兆;

 

凶人揲蓍,輒得逆數。

 

何以明之?

 

紂、至惡之君也,當時災異繁多,七十卜而皆凶,故祖伊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

 

賢者不舉,大龜不兆,災變亟至,周武受命。

 

高祖龍興,天人並佑,奇怪既多,豐、沛子弟,卜之又吉。

 

故吉人之體,所致無不良;

 

凶人之起,所招無不醜。

 

衛石駘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

 

五人皆沐浴佩玉。

 

石祁子曰:「焉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

 

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

 

衛人卜以龜為有知也。

 

龜非有知,石祁子自知也。

 

祁子行善政,有嘉言,言嘉政善,故有明瑞。

 

使時不卜,謀之於眾,亦猶稱善。

 

何則?

 

人心神意同吉凶也。

 

9卜筮:此言若然,然非卜筮之實也。

 

10卜筮:夫鑽龜揲蓍自有兆數,兆數之見,自有吉凶,而吉凶之人,適與相逢。

 

吉人與善兆合,凶人與惡數遇,猶吉人行道逢吉事,顧睨見祥物,非吉事祥物為吉人瑞應也。

 

凶人遭遇凶惡於道,亦如之。

 

夫見善惡,非天應荅,適與善惡相逢遇也。

 

鑽龜揲蓍有吉凶之兆者,逢吉遭凶之類也。

 

何以明之?

 

周武王不豫,周公卜三龜。

 

公曰:「乃逢是吉。」

 

魯卿莊叔生子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夫卜曰「逢」,筮曰「遇」,實遭遇所得,非善惡所致也。

 

善則逢吉,惡則遇凶,天道自然,非為人也。

 

推此以論,人君治有吉凶之應,亦猶此也。

 

君德遭賢,時適當平,嘉物奇瑞偶至。

 

不肖之君,亦反此焉。

 

11卜筮: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實誠者寡。

 

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

 

夫鑽龜揲蓍,兆數輒見。

 

見無常占,占者生意。

 

吉兆而占謂之凶,凶數而占謂之吉,吉凶不效,則謂卜筮不可信。

 

周武王伐紂,卜筮之,逆,占曰:「大凶。」

 

太公推蓍蹈龜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凶?」

 

夫卜筮兆數,非吉凶誤也,占之不審吉凶,吉凶變亂,變亂,故太公黜之。

 

夫蓍筮龜卜,猶聖王治世;

 

卜筮兆數,猶王治瑞應。

 

瑞應無常,兆數詭異。

 

詭異則占者惑,無常則議者疑。

 

疑則謂平未治,惑則謂吉不良。

 

何以明之?

 

夫吉兆數,吉人可遭也;

 

治遇符瑞、聖德之驗也。

 

周王伐紂,遇烏魚之瑞,其卜曷為逢不吉之兆?

 

使武王不當起,出不宜逢瑞;

 

使武王命當興,卜不宜得凶。

 

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凶占,謂之凶者,失其實也。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

 

子貢占之以為凶。

 

何則?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

 

孔子占之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

 

魯伐越,果克之。

 

夫子貢占鼎折足以為凶,猶周之占卜者謂之逆矣。

 

逆中必有吉,猶折鼎足之占,宜以伐越矣。

 

周多子貢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詭論之材,故覩非常之兆,不能審也。

 

世因武王卜,無非而得凶,故謂卜筮不可純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專。

 

12卜筮:著書記者,採掇行事,若韓非《飾邪》之篇,明已效之驗,毀卜訾筮,非世信用。

 

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誤也。

 

《洪範》稽疑,卜筮之變,必問天子卿士,或時審是。

 

夫不能審占,兆數不驗,則謂卜筮不可信用。

 

13卜筮:晉文公與楚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腦。

 

占曰:「凶。」

 

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盬君之腦者,柔之也。」

 

以戰果勝,如咎犯占。

 

夫占夢與占龜同。

 

晉占夢者不見象指,猶周占龜者不見兆者為也。

 

象無不然,兆無不審,人之知闇,論之失實也。

 

《傳》或言「武王伐紂,卜之而龜。 」占者曰:「凶。 」太公曰:「龜」占者曰:「凶。 」太公曰:「龜。 」占者曰:「凶。」太公曰:「龜以祭則凶,以戰則勝。」武王從之,卒克紂焉。

 

審若此《傳》,亦復孔子論卦、咎犯占夢之類也。

 

蓋兆數無不然,而吉凶失實者,占不巧工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5

論衡●辨祟

 

1辨祟: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懽笑,皆有所犯。

 

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

 

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于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也。

 

如實論之,乃妄言也。

 

2辨祟: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後,不能不有吉凶。

 

見吉則指以為前時擇日之福,見凶則刺以為往者觸忌之禍。

 

多或擇日而得禍,觸忌而獲福。

 

工伎射事者欲遂其術,見禍忌而不言,聞福匿而不達,積禍以驚不慎,列福以勉畏時。

 

故世人無愚智、賢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懼信向,不敢抵犯。

 

歸之久遠,莫能分明,以為天地之書、賢聖之術也。

 

人君惜其官,人民愛其身,相隨信之,不復狐疑。

 

故人君興事,工伎滿閤;

 

人民有為,觸傷問時。

 

奸書偽文,由此滋生。

 

巧惠生意,作知求利,驚惑愚暗,漁富偷貧,愈非古法度聖人之至意也。

 

聖人舉事,先定於義,義已定立,決以卜筮,示不專己,明與鬼神同意共指,欲令眾下信用不疑。

 

故《書》列七卜,《易》載八卦,從之未必有福,違之未必有禍。

 

然而禍福之至,時也;

 

死生之到,命也。

 

人命懸於天,吉凶存於時。

 

命窮操行善,天不能續;

 

命長操行惡,天不能奪。

 

天、百神主也。

 

道德仁義,天之道也;

 

戰栗恐懼,天之心也。

 

廢道滅德,賤天之道;

 

嶮隘恣睢,悖天之意。

 

世間不行道德,莫過桀、紂;

 

妄行不軌,莫過幽、厲,桀、紂不早死,幽、厲不夭折。

 

由此言之,逢福獲喜,不在擇日避時;

 

涉患麗禍,不在觸歲犯月,明矣。

 

3辨祟: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苟有時日,誠有禍祟,聖人何惜不言?

 

何畏不說?

 

案古圖籍,仕者安危,千君萬臣,其得失吉凶,官位高下,位祿降升,各有差品。

 

家人治產,貧富息耗,壽命長短,各有遠近。

 

非高大尊貴舉事以吉日,下小卑賤以凶時也。

 

以此論之,則亦知禍福死生,不在遭逢吉祥、觸犯凶忌也。

 

然則人之生也,精氣育也;

 

人之死者,命窮絕也。

 

人之生,未必得吉逢喜;

 

其死,獨何為謂之犯凶觸忌?

 

以孔子證之,以死生論之,則亦知夫百禍千凶,非動作之所致也。

 

孔子聖人、知府也,死生、大事也,大事、道效也。

 

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眾文微言不能奪,俗人愚夫不能易,明矣。

 

4辨祟:人之於世,禍福有命;

 

人之操行,亦自致之。

 

其安居無為,禍福自至,命也;

 

其作事起功,吉凶至身,人也。

 

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風濕與飲食者。

 

當風臥濕,握錢問祟;

 

飽飯饜食,齋精解禍,而病不治,謂祟不得;

 

命自絕,謂筮不審,俗人之知也。

 

5辨祟:夫倮蟲三百六十,人為之長。

 

人、物也,萬物之中有知慧者也。

 

其受命於天,稟氣於元,與物無異。

 

鳥有巢棲,獸有窟穴,蟲魚介鱗,各有區處,猶人之有室宅樓臺也。

 

能行之物,死傷病困,小大相害。

 

或人捕取,以給口腹,非作窠穿穴有所觸,東西行徙有所犯也。

 

人有死生,物亦有終始;

 

人有起居,物亦有動作。

 

血脈、首足、耳目、鼻口與人不別,惟好惡與人不同,故人不能曉其音,不見其指耳!

 

及其游於黨類,接於同品,其知去就,與人無異。

 

共天同地,並仰日月,而鬼神之禍,獨加於人,不加於物,未曉其故也。

 

天地之性、人為貴,豈天禍為貴者作,不為賤者設哉?

 

何其性類同而禍患別也?

 

「刑不上大夫」,聖王於貴者闊也。

 

聖王刑賤不罰貴,鬼神禍貴不殃賤,非《易》所謂「大人與鬼神合其吉凶」也。

 

6辨祟:我有所犯,抵觸縣官,羅麗刑法,不曰過所致,而曰家有負。

 

居處不慎,飲食過節,不曰失調和,而曰徙觸時。

 

死者累屬,葬棺至十,不曰氣相汙,而曰葬日凶。

 

有事歸之有犯,無為歸之所居。

 

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禱先祖,寢禍遺殃。

 

疾病不請醫,更患不修行,動歸於禍,名曰犯觸。

 

用知淺略,原事不實,俗人之材也。

 

7辨祟:猶繫罪司空作徒,未必到吏日惡,繫役時凶也。

 

使殺人者求吉日出詣吏,剬罪,推善時入獄繫,寧能令事解、赦令至哉?

 

人不觸禍不被罪,不被罪不入獄。

 

一旦令至,解械徑出,未必有解除其凶者也。

 

天下千獄,獄中萬囚,其舉事未必觸忌諱也。

 

居位食祿,專城長邑,以千萬數,其遷徙日未必逢吉時也。

 

歷陽之都,一夕沉而為湖,其民未必皆犯歲、月也。

 

高祖始起,豐、沛俱復,其民未必皆慎時日也。

 

項羽攻襄安,襄安無噍類,未必不禱賽也。

 

趙軍為秦所坑於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俱死,其出家時,未必不擇時也。

 

辰日不哭,哭有重喪。

 

戊、己死者,復尸有隨。

 

一家滅門,先死之日,未必辰與戊、己也。

 

血忌不殺牲,屠肆不多禍;

 

上朔不會眾,沽舍不觸殃。

 

塗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

 

室中之殯柩,未必還以歸忌。

 

由此言之,諸占射禍祟者,皆不可信用;

 

信用之者,皆不可是。

 

8辨祟: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不動钁錘,不更居處,祠祀嫁娶,皆擇吉日,從春至冬,不犯忌諱,則夫十人比至百年,能不死乎?

 

占射事者必將復曰:「宅有盛衰,若歲破、直符,不知避也。」

 

夫如是,令數問工伎之家,宅盛即留,衰則避之,及歲破、直符,輒舉家移,比至百年,能不死乎?

 

占射事者必將復曰:「移徙觸時,往來不吉。」

 

夫如是,復令輒問工伎之家,可徙則往,可還則來,比至百年,能不死乎?

 

占射事者必將復曰:「泊命壽極。」

 

夫如是,人之死生,竟自有命,非觸歲、月之所致,無負凶忌之所為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5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2 編輯

論衡●難歲

 

1難歲: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

 

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

 

吉凶之書,伐經典之義;

 

工伎之說,凌儒雅之論。

 

今略實論,令親覽,揔核是非,使世一悟。

 

2難歲:《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

 

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凶也。

 

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移東西,若徙四維,相之如者,皆吉。

 

何者?

 

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衝也。

 

3難歲: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

 

令太歲惡人徙乎?

 

則徙者皆有禍;

 

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抵觸之乎?

 

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

 

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

 

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干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徙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

 

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於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

 

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

 

釋之當論。

 

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

 

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

 

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

 

為移徙者,又不能處。

 

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

 

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4難歲:且太歲之神審行乎?

 

則宜有曲折,不宜直南北也。

 

長吏出舍,行有曲折。

 

如天神直道不曲折乎?

 

則從東西、四維徙者,猶干之也。

 

若長吏之南北行,人從東如西,四維相之如,猶抵觸之。

 

如不正南北,南北之徙又何犯?

 

如太歲不動行乎?

 

則宜有宮室營堡,不與人相見,人安得而觸之?

 

如太歲無體,與長吏異,若煙雲虹蜺,直經天地,極子午南北陳乎?

 

則東西徙,若四維徙者,亦干之。

 

譬若今時人行觸繁霧蜮氣,無從橫負鄉皆中傷焉。

 

如審如氣,人當見之,雖不移徙,亦皆中傷。

 

5難歲:且太歲、天別神也,與青龍無異。

 

龍之體不過數千丈,如令神者宜長大,饒之數萬丈,令體掩北方,當言太歲在北方,不當言「在子」。

 

其東有丑,其西有亥,明不專掩北方,極東西之廣,明矣。

 

令正言在子位,觸土之中直子午者不得南北徙耳,東邊直丑、巳之地,西邊直亥、未之民,何為不得南北徙?

 

丑與亥地之民,使太歲左右通,得南北徙及東西徙。

 

可則?

 

丑在子東,亥在子西,丑、亥之民東西徙,觸歲之位;

 

巳、未之民東西徙,忌歲所破。

 

6難歲:儒者論天下九州,以為東西南北,盡地廣長,九州之內五千里,竟三河土中。

 

周公卜宅,經曰:「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

 

雒則土之中也。

 

鄒衍論之,以為九州之內五千里,竟合為一州,在東東位,名曰赤縣州。

 

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八十一州。

 

此言殆虛。

 

地形難審,假令有之,亦一難也。

 

使天下九州,如儒者之議,直雒邑以南,對三河以北,豫州、荊州、冀州之部有太歲耳。

 

雍、梁之間,青、兗、徐、楊之地,安得有太歲?

 

使如鄒衍之論,則天下九州在東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歲?

 

7難歲:如太歲不在天地極,分散在民間,則一家之宅,輒有太歲,雖不南北徙,猶抵觸之。

 

假令從東里徙西里,西里有太歲;

 

從東宅徙西宅,西宅有太歲。

 

或在人之東西,或在人之南北,猶行途上,東西南北皆逢觸人。

 

太歲位數千萬億,天下之民徙者皆凶,為移徙者何以審之?

 

如審立於天地之際,猶王者之位在土中也。

 

東方之民,張弓西射,人不謂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處也。

 

今徙豈能北至太歲位哉?

 

自止徙百步之內,何為謂之傷太歲乎?

 

8難歲: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為歲在子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觸其衝,故謂之凶。

 

夫破者、須有以椎破之也。

 

如審有所用,則不徙之民,皆被破害;

 

如無所用,何能破之?

 

夫雷、天氣也,盛夏擊折,折木破山,時暴殺人。

 

使太歲所破,若迅雷也,則聲音宜疾,死者宜暴;

 

如不若雷,亦無能破。

 

如謂衝抵為破,衝抵安能相破?

 

東西相與為衝,而南北相與為抵。

 

如必以衝抵為凶,則東西常凶,而南北常惡也。

 

如以太歲神,其衝獨凶,神莫過於天地,天地相與為衝,則天地之間無生人也。

 

或上十二神,登明、從魁之輩,工伎家謂之皆天神也,常立子、丑之位,俱有衝抵之氣,神雖不若太歲,宜有微敗。

 

移徙者雖避太歲之凶,獨觸十二神之害,為移徙時者,何以不禁?

 

9難歲:冬氣寒、水也,水位在北方。

 

夏氣熱、火也,火位在南方。

 

案秋冬寒、春夏熱者,天下普然,非獨南北之方水火衝也。

 

今太歲位在子耳,天下皆為太歲,非獨子、午衝也。

 

審以所立者為主,則午可為大夏,子可為大冬。

 

冬夏南北徙者,可復凶乎?

 

10難歲:立春,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

 

王之衝死,相之衝囚,王、相衝位,有死、囚之氣。

 

乾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

 

文為經所載,道為聖所信,明審於太歲矣。

 

人或以立春東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

 

太歲立於子,彼東北徙,坤卦近於午,猶艮以坤,徙觸子位,何故獨凶?

 

正月建於寅,破於申,從寅、申徙,相之如者,無有凶害。

 

太歲不指午,而空曰歲破;

 

午實無凶禍,而虛禁南北,豈不妄哉?

 

11難歲:十二月為一歲,四時節竟,陰陽氣終,竟復為一歲,日、月積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謂之立於子位乎?

 

積分為日,累日為月,連月為時,紀時為歲。

 

歲則日、月、時之類也。

 

歲而有神,日、月、時亦復有神乎?

 

千五百三十九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

 

歲猶統、元也。

 

歲有神,統、元復有神乎?

 

論之以為無。

 

假令有之,何故害人?

 

神莫過於天地,天地不害人。

 

人謂百神,百神不害人。

 

太歲之氣、天地之氣也,何憎於人,觸而為害?

 

12難歲:且文曰:「甲子不徙。」

 

言甲與子殊位,太歲立子不居甲,為移徙者,運之而復居甲。

 

為之而復居甲,為移徙時者,亦宜復禁東西徙。

 

甲與子鈞,其凶宜同。

 

不禁甲,而獨忌子,為移徙時者,竟妄不可用也。

 

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觸歲,不觸歲不能不得時死。

 

工伎之人見今人之死,則歸禍於往時之徙。

 

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世不滅。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5

論衡●詰術

 

1詰術: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

 

宅有五音,姓有五聲。

 

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2詰術:詰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間也,萬物之貴者耳。

 

其有宅也,猶鳥之有巢,獸之有穴也。

 

謂宅有甲乙,巢穴復有甲乙乎?

 

甲乙之神,獨在民家,不在鳥獸何?

 

夫人之有宅,猶有田也,以田飲食,以宅居處。

 

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後宅,田重於宅也。

 

田間阡陌,可以制八術,比土為田,可以數甲乙。

 

甲乙之術,獨施於宅,不設於田,何也?

 

府廷之內,吏舍比屬,吏舍之形制,何殊於宅?

 

吏之居處,何異於民?

 

不以甲乙第舍,獨以甲乙數宅,何也?

 

民間之宅,與鄉、亭比屋相屬,接界相連。

 

不并數鄉、亭,獨第民家。

 

甲乙之神,何以獨立於民家也?

 

數宅之術行市亭,數巷街以第甲乙。

 

入市門曲折,亦有巷街。

 

人晝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實一也。

 

市肆戶何以不第甲乙?

 

州、郡列居,縣、邑雜處,與街巷民家何以異?

 

州郡縣邑,何以不數甲乙也?

 

3詰術:天地開闢有甲乙邪?

 

後王乃有甲乙?

 

如天地開闢本有甲乙,則上古之時,巢居穴處,無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

 

4詰術:數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數日,亦當以甲乙。

 

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時。

 

支干加時,專比者吉,相賊者凶。

 

當其不舉也,未必加憂支辱也。

 

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上官平心,原其獄狀,未有支干吉凶之驗,而有事理曲直之效,為支干者,何以對此?

 

武王以甲子日戰勝,紂以甲子日戰負,二家俱期,兩軍相當,旗幟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

 

且甲與子專比。

 

昧爽時加寅,寅與甲乙不相賊,武王終以破紂,何也?

 

5詰術:日、火也,在天為日,在地為火。

 

何以驗之?

 

陽燧鄉日,火從天來。

 

由此言之,火、日氣也。

 

日有甲乙,火無甲乙何?

 

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與子連。

 

所謂日十者,何等也?

 

端端之日有十邪?

 

而將一有十名也?

 

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從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日廷圖甲乙有位,子丑亦有處,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營衛,常居不動。

 

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東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與日廷異,何謂甲乙為日之名乎?

 

術家更說,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勝負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夫如是,於五行之象,徒當用甲乙決吉凶而已,何為言加時乎?

 

案加時者、端端之日加也。

 

端端之日安得勝負?

 

6詰術: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張歙,聲有外內,以定五音宮商之實。

 

7詰術:夫人之有姓者,用稟於天。

 

天得五行之氣為姓邪?

 

以口張歙、聲外內為姓也?

 

如以本所稟於天者為姓,若五穀萬物稟氣矣,何故用張口歙、聲內外定正之乎?

 

古者因生以賜姓,因其所生賜之姓也。

 

若夏吞薏苡而生,則姓苡氏;

 

商吞燕子而生,則姓為子氏,周履大人跡,則姬氏。

 

其立名也,以信、以義、以像、以假、以類。

 

以生名為信,若魯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

 

8詰術:以德名為義,若文王為昌,武王為發也。

 

以類名為像,若孔子名丘也。

 

取於物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

 

取於父為類,有似類於父也。

 

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名賜字子貢,名予字子我。

 

其立姓則以本所生,置名則以信、義、像、假、類,字則展名取同義,不用口張歙、外內。

 

調宮商之義為五音術,何據見而用?

 

9詰術:古者有本姓,有氏姓。

 

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

 

上官氏、司馬氏,吏之氏姓也;

 

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

 

氏姓有三:事乎!

 

吏乎!

 

王父字乎!

 

以本姓則用所生,以氏姓則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張歙調姓之義何居?

 

10詰術:匈奴之俗,有名無姓、字,無與相調諧,自以壽命終,禍福何在?

 

《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不知者、不知本姓也。

 

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重取同姓,故必卜之。

 

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何故卜之?

 

11詰術:圖宅術曰:「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

 

則商金,南方火也;

 

徵火,北方水也。

 

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嚮。

 

嚮得其宜,富貴吉昌;

 

嚮失其宜,貧賤衰耗。

 

12詰術:夫門之與堂何以異?

 

五姓之門,各有五姓之堂,所向無宜何?

 

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

 

圖吉凶者,宜皆以堂。

 

如門人所出入,則戶亦宜然。

 

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

 

言戶不言門。

 

五祀之祭,門與戶均。

 

如當以門正所嚮,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乎?

 

且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嚮有南北;

 

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

 

長吏之姓,必有宮、商;

 

諸吏之舍,必有徵、羽。

 

安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嚮也;

 

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

 

13詰術:姓有五音,人之質性亦有五行。

 

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嚮門,則人稟金之性者,可復不宜南嚮坐、南行步乎?

 

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

 

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

 

五色之人,俱出南嚮之門,或凶或吉,壽命或短或長。

 

凶而短者,未必色白;

 

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

 

五行之家,何以為決?

 

14詰術:南嚮之門,賊商姓家,其實如何?

 

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

 

則雖為北嚮門,猶之凶也。

 

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浹乎?

 

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嚮門家,何以獨凶?

 

南方火者,火位南方。

 

一曰:其氣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

 

火滿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

 

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6

論衡●解除

 

1解除: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

 

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

 

2解除:解除初禮,先設祭祀。

 

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

 

先為賓客設膳,食已,驅以刃杖。

 

鬼神如有知,必恚止戰,不肯徑去;

 

若懷恨,反而為禍。

 

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無損。

 

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

 

如謂鬼有形象,形象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

 

如無形象,與煙雲同,驅逐雲煙,亦不能除。

 

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

 

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

 

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

 

驅逐之止,則復還立故處。

 

如不欲殺人,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3解除: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

 

士卒驅之,則走而卻;

 

士卒還去,即復其處;

 

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

 

何則?

 

欲在於觀,不為壹驅還也。

 

使鬼神與生人同,有欲於宅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

 

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

 

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

 

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穀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

 

使鬼神乎?

 

不為驅逐去止。

 

使鬼不神乎?

 

與雞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4解除: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

 

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賊,不能滅盜賊所為之禍。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

 

盜賊之至,起世亂也;

 

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

 

殺虎狼,卻盜賊,不能使政得世治;

 

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5解除: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鬭。

 

戰鬭壹再,錯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終也。

 

夫解除所驅逐鬼,與病人所見鬼無以殊也;

 

其驅逐之,與戰鬭無以異也。

 

病人戰鬭,鬼猶不去;

 

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

 

由此言之,解除宅者,何益於事?

 

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6解除: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

 

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

 

龍、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飛尸流凶,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姦客不敢闚也。

 

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二神之客,恨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

 

如無十二神,則亦無飛尸流凶。

 

無神無凶,解除何補?

 

驅逐何去?

 

7解除: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

 

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主疫病人。

 

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

 

世相倣效,故有解除。

 

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

 

行堯、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

 

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

 

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周之季世,信鬼脩祀,以求福助。

 

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不立,治猶不定。

 

故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

 

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短。

 

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凶,則王者可竭天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

 

富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取踰世之壽。

 

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

 

操行吉凶,皆有衰盛。

 

祭祀不為福,福不由祭祀,世信鬼神,故好祭祀。

 

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

 

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逐鬼神,其何利哉?

 

8解除: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

 

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

 

9解除: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

 

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

 

已祭之後,心快意喜,謂鬼神解謝,殃禍除去。

 

如討論之,乃虛妄也。

 

何以驗之?

 

10解除: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體,頭足相去,以萬里數。

 

人民居土上,猶蚤虱著人身也。

 

蚤蝨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

 

蚤蝨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解謝於所食之肉旁,人能知之乎?

 

夫人不能知蚤蝨之音,猶地不能曉人民之言也。

 

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對口交耳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不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達乎!

 

今所解者地乎?

 

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

 

所解一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

 

如所解宅神乎?

 

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

 

11解除:禮、入宗廟,無所主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人像。

 

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

 

神、荒忽無形,出入無門,故謂之神。

 

今作形像,與禮相違,失神之實,故知其非。

 

象似布藉,不設鬼形。

 

解土之禮,立土偶人,如祭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

 

12解除:晉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不肥澤也?

 

且齊戒不敬也?

 

使吾國亡,何也?」

 

祝簡對曰:「昔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義之不足也。

 

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義之薄也,唯患車之不足也。

 

夫舩車飭則賦歛厚,賦歛厚則民謗詛。

 

君苟以祀為有益於國乎?

 

詛亦將為亡矣!

 

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不亦宜乎?

 

祝其何罪?」

 

中行子乃慚。

 

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

 

不脩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

 

身死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

 

得祟脩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

 

夫論解除,解除無益;

 

論祭祀,祭祀無補;

 

論巫祝,巫祝無力。

 

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6

論衡●祀義

 

1祀義: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卜祟,祟得脩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脩祭祀,是也;

 

信其事之,非也。

 

2祀義: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懃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

 

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

 

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

 

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

 

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

 

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

 

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

 

多者三四斗。

 

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之上,一蠒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

 

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郊者負天地。

 

3祀義: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隨天地而飽。

 

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穀、物之功。

 

萬民生於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復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竈、室中霤皆屬於地,祭地,五祀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食已當復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喣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

 

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吹喣、精液、腹鳴當復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髮。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復食目與髮也。

 

4祀義: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脩祭祀,緣先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

 

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福之起,由於喜怒;

 

喜怒之發,由於腹腸。

 

有腹腸者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

 

5祀義:或曰:「歆氣,不能食也。」

 

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

 

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6祀義: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

 

祝曰夜姑,掌將事於厲者。

 

厲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

 

何而芻犧之不肥碩也?

 

何以珪璧之不中度量也?

 

而罪歟?

 

其鮑之罪歟?

 

』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

 

審是掌之。

 

』厲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

 

此非能言用手之驗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厲鬼擊之也,時命當死也。

 

妖象厲鬼,象鬼之形則象鬼之言,象鬼之言則象鬼而擊矣。

 

何以明之?

 

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先知則宜自見粢盛之不膏、珪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讓夜姑,以楫擊之而已,無為先問。

 

先問,不知之效也;

 

不知,不神之驗也;

 

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擊人也。

 

夜姑、義臣也,引罪自予已,故鬼擊之。

 

如無義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以楫掊鮑之身矣。

 

且祭祀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

 

如禮備神喜,肯見體以食賜主祭乎?

 

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

 

人不為怒者身存,不為喜者身亡,厲鬼之怒,見體而罰。

 

宋國之祀,必時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

 

夫怒喜不與人同,則其賞罰不與人等;

 

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信也。

 

7祀義:且夫歆者、內氣也,言者、出氣也。

 

能歆則能言,猶能吸則能呼矣。

 

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

 

今不能言,知不能歆,一也。

 

凡能歆者,口鼻通也。

 

使鼻鼽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

 

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復歆?

 

二也。

 

《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

 

與人異類,故惡之也。

 

為尸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

 

胡、越異類,飲食殊味。

 

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

 

由此言之,死人不歆,三也。

 

當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

 

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

 

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能知食?

 

不能歆之,四也。

 

8祀義: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

 

曰:言其脩具謹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

 

推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祀。

 

9祀義: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

 

』夫言東鄰不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

 

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

 

曰:此亦謂脩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紂殺牛祭,不致其禮;

 

文王礿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

 

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

 

非之,則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

 

多助,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

 

苟鬼神,不當須人而食;

 

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

 

自有儲偫邪?

 

將以人食為饑飽也?

 

如自有儲偫,儲偫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

 

壹饑壹飽;

 

則神壹怒壹喜矣。

 

10祀義:且病人見鬼,及臥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復以繒製衣,以象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饗之。

 

其製衣也,廣縱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

 

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

 

則其製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製之衣審鬼衣之乎?

 

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

 

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祐而堅信之乎?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4 編輯

論衡●祭意

 

1祭意:樹: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

 

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

 

《尚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臣。」

 

《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於大壇,祭天也;

 

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

 

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

 

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

 

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

 

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

 

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2祭意: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

 

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

 

五祀,報門、戶、井、竈、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竈、人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3祭意: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大木反。

 

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

 

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

 

后土為社。

 

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

 

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禮》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竈。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

 

《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竈。」

 

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4祭意:自禹興脩社,稷祀后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詔天下祭靈星;

 

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5祭意: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

 

春求,實,一歲再祀,蓋重穀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暮春、四月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已啟蟄,:「而雩。」

 

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脩靈星之祀,到今不絕。

 

名變於舊,故世人不識;

 

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

 

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

 

歲星、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

 

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

 

審如儒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

 

《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

 

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然之乎?

 

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

 

龍星二月見,則雩祈穀雨;

 

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實。

 

儒者或見其義,語不空生。

 

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

 

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

 

6祭意:群神謂風伯、雨師、雷公之屬。

 

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

 

日月星辰,人所瞻仰。

 

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由來。

 

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

 

此鬼神之功也。

 

7祭意: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脩先。

 

報功以勉力,脩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

 

是故聖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禹能脩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

 

顓頊能脩之;

 

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凡此功烈,施布於民,民賴其力,故祭報之。

 

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脩祭祀,示如生存。

 

推人事鬼神,緣生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8祭意:孔子之畜狗死,使子戇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

 

弊蓋不棄,為埋狗也。

 

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

 

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

 

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劍帶其冢樹。

 

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

 

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

 

遂帶劍於冢樹而去。

 

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

 

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之帶劍於冢樹也。

 

9祭意: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畏敬,若有鬼神,脩興弗絕,若有禍福。

 

重恩尊功,慇懃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何以明之?

 

以飲食祭地也。

 

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

 

孔子曰:「雖䟽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

 

《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之。」

 

祭、猶禮之諸祀也。

 

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

 

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

 

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

 

10祭意:《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

 

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

 

好道學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

 

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

 

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

 

假使有之,與人異食。

 

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

 

得則喜,不得則怒。

 

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

 

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脩,其何禍福於人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6 編輯

論衡●實知

 

1實知:儒者論聖人,以為前知千歲,後知萬世,有獨見之明,獨聽之聰,事來則名,不學自知,不問自曉,故稱聖,則神矣。

 

若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

 

賢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謂之賢。

 

夫名異則實殊,質同則稱鈞,以聖名論之,知聖人卓絕,與賢殊也。

 

2實知:孔子將死,遺讖書,曰:「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

 

其後,秦王兼吞天下,號始皇,巡狩至魯,觀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

 

又曰:「董仲舒、亂我書。」

 

其後,江都相董仲舒,論思《春秋》,造著《傳記》。

 

又書曰:「亡秦者、胡也。」

 

其後二世胡亥,竟亡天下。

 

用三者論之,聖人後知萬世之效也。

 

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

 

不案《圖》、《書》,不聞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聖人前知千歲之驗也。

 

3實知:曰:此皆虛也。

 

4實知:案神怪之言,皆在讖記,所表皆效《圖》、《書》。

 

「亡秦者胡」,《河圖》之文也。

 

孔子條暢增益,以表神怪;

 

或後人詐記,以明效驗。

 

高皇帝封吳王,送之,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反者,豈汝邪?」

 

到景帝時,濞與七國通謀反漢。

 

建此言者,或時觀氣見象,處其有反,不知主名;

 

高祖見濞之勇,則謂之是。

 

原此以論,孔子見始皇、仲舒,或時但言「將有觀我之宅」、「亂我之書」者,後人見始皇入其宅,仲舒讀其書,則增益其辭,著其主名。

 

如孔子神而空見始皇、仲舒,則其自為殷後子氏之世,亦當默而知之,無為吹律以自定也。

 

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

 

及其見始皇,睹仲舒,亦復以吹律之類矣。

 

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魯,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顛倒孔子之衣裳乎?

 

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出游,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嶷。

 

浮江下,觀藉柯,度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濤惡,乃西百二十里從陜中度。

 

上會稽,祭大禹,立石刊頌,望于南海。

 

還過,從江乘。

 

旁海上,北至琅邪。

 

自琅邪北至勞成山,因至之罘,遂並海西。

 

至平原津而病。

 

崩於沙丘平臺。

 

既不至魯,讖記何見而云始皇至魯?

 

至魯未可知,其言孔子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

 

「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則言「董仲舒、亂我書」,亦復不可信也。

 

行事,文記譎常人言耳,非天地之書,則皆緣前因古,有所據狀;

 

如無聞見,則無所狀。

 

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

 

讖書祕文,遠見未然,空虛闇昧,豫睹未有,達聞暫見,卓譎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

 

5實知:放象事類以見禍,推原往驗以處來事,者亦能,非獨聖也。

 

周公治魯,太公知其後世當有削弱之患;

 

太公治齊,周公睹其後世當有劫弒之禍。

 

見法術之極,睹禍亂之前矣。

 

紂作象箸而箕子譏,魯以偶人葬而孔子嘆,緣象箸見龍干之患,偶人睹殉葬之禍也。

 

太公、周公,俱見未然;

 

箕子、孔子,並睹未有,所由見方來者,賢聖同也。

 

魯侯老,太子弱,次室之女,倚柱而嘯,由老弱之徵,見敗亂之兆也。

 

婦人之知,尚能推類以見方來,況聖人君子、才高智明者乎?

 

秦始皇十年,嚴襄王母夏太后夢。

 

孝文王后曰華陽后,與文王葬壽陵,夏太后嚴襄王葬於范陵,故夏太后別葬杜陵,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

 

其後皆如其言。

 

必以推類見方來為聖,次室、夏太后聖也。

 

秦昭王十年,樗里子卒,葬于渭南章臺之東,曰:「後百年,當有天子宮挾我墓。」

 

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西,武庫正值其墓,竟如其言。

 

先知之效,見方來之驗也。

 

如以此效聖,樗里子、聖人也;

 

如非聖人,先知、見方來,不足以明聖。

 

然則樗里子見天子宮挾其墓也,亦猶辛有知伊川之當戎。

 

昔辛有過伊川,見被髮而祭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

 

其後百年,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焉,竟如。

 

辛有之知當戎,見被髮之兆也;

 

樗里子之見天子挾其墓,亦見博平之墓也。

 

韓信葬其母,亦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其後竟有萬家處其墓旁。

 

故樗里子之見博平王有宮臺之兆,猶韓信之睹高敞萬家之臺也。

 

先知之見方來之事,無達視洞聽之聰明,皆案兆察跡,推原事類。

 

春秋之時,卿、大夫相與會遇,見動作之變,聽言談之詭,善則明吉祥之福,惡則處凶妖之禍。

 

明福處禍,遠圖未然,無神怪之知,皆由兆類。

 

以今論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慮所能見也;

 

不可知之事,不學不問不能知也。

 

不學自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

 

夫可知之事,惟精思之,雖大無難;

 

不可知之事,厲心學問,雖小無易。

 

故智能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6實知:難曰:「夫項託年七歲教孔子。

 

案七歲未入小學,而教孔子,性自知也。

 

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學而知之,其次也。』夫言生而知之,不言學問,謂若項託之類也。

 

王莽之時,勃海尹方年二十一,無所師友,性智開敏,明達六藝。

 

魏都牧淳于倉奏:『方不學,得文能讀誦,論義引五經文,文說議事,厭合人之心。』帝徵方,使射蜚蟲,筴射無非知者,天下謂之聖人。

 

夫無所師友,明達六藝,本不學書,得文能讀,此聖人也。

 

不學自能,無師自達,非神如何?」

 

曰:雖無師友,亦已有所問受矣;

 

不學書,已弄筆墨矣。

 

兒始生產,耳目始開,雖有聖性,安能有知?

 

項託七歲,其三四歲時,而受納人言矣。

 

尹方年二十一,其十四五時,多聞見矣。

 

性敏才茂,獨思無所據,不睹兆象,不見類驗,卻念百世之後,有馬生牛,牛生驢,桃生李,李生梅,聖人能知之乎?

 

臣弒君,子弒父,仁如顏淵,孝如曾參,勇如賁、育,辯如賜、予,聖人能見之乎?

 

孔子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又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

 

論損益,言「可知」;

 

稱後生,言「焉知」。

 

後生難處,損益易明也。

 

此尚為遠,非所聽察也。

 

使一人立於牆東,令之出聲,使聖人聽之牆西,能知其黑白、短長、鄉里、姓字、所自從出乎?

 

溝有流壍,澤有枯骨,髮首陋亡,肌肉腐絕,使人詢之,能知其農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

 

非聖人無知,其知無以知也。

 

知無以知,非問不能知也。

 

不能知,則賢聖所共病也。

 

7實知:難曰:「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鳴於門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其蹄。』使人視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蹄。詹何、賢者也,尚能聽聲而知其色,以聖人之智,反不能知乎?」

 

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誰之牛乎?

 

白其蹄者以何事乎?

 

夫術數直見一端,不能盡其實。

 

雖審一事,曲辯問之,輒不能盡知。

 

何則?

 

不目見口問,不能盡知也。

 

魯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朝,舍于昌衍之上,聞牛鳴,曰:「是牛生三犧,皆已用矣。」

 

或問:「何以知之?」

 

曰:「其音云。」

 

人問牛主,竟如其言。

 

此復用術數,非知所能見也。

 

廣漢楊翁仲聽鳥獸之音,乘蹇馬之野,田間有放眇馬,相去,鳴聲相聞。

 

翁仲謂其御曰:「彼放馬知此馬而目眇。」

 

其御曰:「何以知之?」

 

曰:「罵此轅中馬蹇,此馬亦罵之眇。」

 

其御不信,往視之,目竟眇焉。

 

翁仲之知馬聲,猶詹何、介葛盧之聽牛鳴也,據術任數,相合其意,不達視、聽、遙見、流目以察之也。

 

夫聽聲有術,則察色有數矣。

 

推用術數,若先聞見,眾人不知,則謂神聖。

 

若孔子之見獸,名曰狌狌;

 

太史公之見張良,似婦人之形矣。

 

案孔子未嘗見狌狌,至輒能名之;

 

太史公與張良異世,而目見其形。

 

使眾人聞此言,則謂神而先知。

 

然而孔子名狌狌,聞昭人之歌;

 

太史公之見張良,觀宣室之畫也。

 

陰見默識,用思深祕。

 

眾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推此以論,詹何見黑牛白蹄,猶此類也。

 

彼不以術數,則先時聞見於外矣。

 

方今占射事之工,據正術數,術數不中,集以人事。

 

人事於術數而用之者,與神無異。

 

詹何之徒、方今占射事者之類也。

 

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術數,是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

 

智明早成,項託、尹方其是也。

 

8實知:難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帝嚳生而自言其名。未有聞見於外,生輒能言,稱其名,非神靈之效,生知之驗乎?」

 

曰:黃帝生而言,然而母懷之二十月生,計其月數,亦已二歲在母身中矣。

 

帝嚳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雖有一能,未能徧通。

 

所謂神而生知者,豈謂生而能言其名乎?

 

乃謂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見之也。

 

黃帝、帝嚳雖有神靈之驗,亦皆早成之才也。

 

人才早成,亦有晚就。

 

雖未就師,家問室學。

 

人見其幼成早就,稱之過度。

 

云項託七歲,是必十歲;

 

云教孔子,是必孔子問之;

 

云黃帝、帝嚳生而能言,是亦數月;

 

云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

 

云無所師友,有不學書,是亦遊學家習。

 

世俗褒稱過實,毀敗踰惡。

 

世俗傳顏淵年十八歲升太山,望見吳昌門外有繫白馬。

 

定考實顏淵年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吳昌門。

 

項託之稱,尹方之譽,顏淵之類也。

 

9實知: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

 

學之乃知,不問不識。

 

子貢曰:「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乎學。」

 

五帝、三王,皆有所師。

 

曰:「是欲為人法也。」

 

曰:精思亦可為人法,何必以學者?

 

事難空知,賢聖之才能立也。

 

所謂「神」者,不學而知;

 

所謂「聖」者,須學以聖。

 

以聖人學,知其非聖。

 

天地之間,含血之類,無性知者。

 

狌狌知往,鳱鵲知來,稟天之性,自然者也。

 

如以聖人為若狌狌乎?

 

則夫狌狌之類,鳥獸也。

 

僮謠不學而知,可謂神而先知矣。

 

如以聖人為若僮謠乎?

 

則夫僮謠者、妖也。

 

世間聖神,以為巫與?

 

鬼神用巫之口告人。

 

如以聖人為若巫乎?

 

則夫為巫者、亦妖也。

 

與妖同氣,則與聖異類矣。

 

巫與聖異,則聖不能神矣。

 

不能神,則賢之黨也。

 

同黨,則所知者無以異也。

 

及其有異,以入道也,聖人疾,賢者遟;

 

賢者才多,聖人智多。

 

所知同業,多少異量;

 

所道一途,步騶相過。

 

10實知:事有難知易曉,賢聖所共關思也。

 

若夫文質之復,三教之重,正朔相緣,損益相因,賢聖所共知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之聲色、後世之聲色也。

 

鳥獸草木,人民好惡,以今而見古,以此而知來,千歲之前,萬世之後,無以異也。

 

追觀上古,探察來世,文質之類,水火之輩,賢聖共之;

 

見兆聞象,圖畫禍福,賢聖共之;

 

見怪名物,無所疑惑,賢聖共之。

 

事可知者,賢聖所共知也;

 

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能知也。

 

何以明之?

 

使聖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遠道,孔竅不普,未足以論也。

 

所論先知性達者,盡知萬物之性,畢睹千道之要也。

 

如知一不通二,達左不見右,偏駮不純,踦校不具,非所謂聖也。

 

如必謂之聖,是明聖人無以奇也。

 

詹何之徒聖,孔子之黨亦稱聖,是聖無以異於賢,賢無以乏於聖也。

 

賢聖皆能,何以稱聖奇於賢乎?

 

如俱任用術數,賢何以不及聖?

 

11實知:實者、聖賢不能知性,須任耳目以定情實。

 

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輒決;

 

不可知之事,待問乃解。

 

天下之事,世間之物,可思而,愚夫能開精;

 

不可思而知,上聖不能省。

 

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天下事有不可知,猶結有不可解也。

 

見說善解結,結無有不可解。

 

結有不可解,見說不能解也。

 

非見說不能解也,結有不可解;

 

及其解之,用不能也。

 

聖人知事,事無不可知。

 

事有不可知,聖人不能知。

 

非聖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

 

及其知之,用不知也。

 

故夫難知之事,學問所能及也;

 

不可知之事,問之學之,不能曉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9 編輯

論衡●知實

 

1知實: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

 

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才智准況之工也,事有證驗,以效實然。

 

何以明之?

 

2知實: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有諸?」

 

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后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后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后取,人不厭其取。」

 

孔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

 

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於人,未有不言、不笑者也。

 

孔子既不能如心揣度,以決然否,心怪不信,又不能達視遙見,以審其實,問公明賈乃知其情。

 

孔子不能先知,一也。

 

3知實:陳子禽問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

 

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溫、良、恭、儉、讓,尊行也。

 

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

 

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

 

然則孔子聞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

 

齊景公問子貢曰:「夫子賢乎?」

 

子貢對曰:「夫子乃聖,豈徒賢哉!」

 

景公不知孔子聖,子貢正其名;

 

子禽亦不知孔子所以聞政,子貢定其實。

 

對景公云:「夫子聖,豈徒賢哉!」

 

則其對子禽,亦當云:「神而自知之,不聞人言。」

 

以子貢對子禽言之,聖人不能先知,二也。

 

4知實:顏淵炊飯,塵落甑中,欲置之則不清,投地則棄飯,掇而食之。

 

孔子望見,以為竊食。

 

聖人不能先知,三也。

 

5知實:塗有狂夫,投刃而候;

 

澤有猛虎,厲牙而望。

 

知見之者,不敢前進。

 

如不知見,則遭狂夫之刃,犯猛虎之牙矣。

 

匡人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

 

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

 

以孔子圍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四也。

 

6知實:子畏於匡,顏淵後。

 

孔子曰:「吾以汝為死矣。」

 

如孔子先知,當知顏淵必不觸害,匡人必不加悖。

 

見顏淵之來,乃知不死;

 

未來之時,謂以為死。

 

聖人不能先知,五也。

 

7知實:「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饋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

 

孔子不欲見,既往,候時其亡,是勢必不欲見也。

 

反,遇於路。

 

以孔子遇陽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

 

8知實:「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如孔子知津,不當更問。

 

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

 

則孔子先知,當自知之,無為觀也。

 

如不知而問之,是不能先知,七也。

 

9知實:孔子母死,「不知其父墓,殯於五甫之衢。人見之者,以為葬也。」

 

蓋以無所合葬,殯之謹,故人以為葬也。

 

鄰人鄒曼甫之母告之,然后得合葬於防。

 

有塋自在防,殯於衢路,聖人不能先知,八也。

 

10知實:「既得合葬。」

 

「孔子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曰:『何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脩墓。』」如孔子先知,當先知防墓崩,比門人至,宜流涕以俟之。

 

人至乃知之,聖人不能先知,九也。

 

11知實:子入太廟,每事問。

 

不知故問,為人法也。

 

孔子未嘗入廟,廟中禮器,眾多非一,孔子雖聖,何能知之?

 

:「以嘗見,實已知,而復問,為人法?」

 

孔子曰:「疑思問。」

 

疑乃當問邪?

 

實已知,當復問,為人法,孔子知五經,門人從之學,當復行問,以為人法,何故專口授弟子乎?

 

不以已知五經復問為人法,獨以已知太廟復問為人法,聖人用心,何其不一也?

 

以孔子入太廟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也。

 

12知實:主人請賓飲食,若呼賓頓若舍。

 

賓如聞其家有輕子洎孫,必教親徹饌退膳,不得飲食;

 

閉館關舍,不得頓。

 

賓之執計,則必不往。

 

何則?

 

知請呼無喜,空行勞辱也。

 

如往無喜,勞辱復還,不知其家,不曉其實。

 

人實難知,吉凶難圖。

 

如孔子先知,宜知諸侯惑於讒臣,必不能用,空勞辱己,聘召之到,宜寢不往。

 

君子不為無益之事,不履辱身之行。

 

無為周流應聘,以取削跡之辱,空說非主,以犯絕糧之厄。

 

由此言之,近不能知。

 

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聖思閔道不行,民在塗炭之中,庶幾欲佐諸侯,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不避患恥。為道不為己,故逢患而不惡;為民不為名,故蒙謗而不避。」

 

曰:此非實也。

 

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是謂孔子自知時也。

 

何以自知?

 

魯、衛,天下最賢之國也,魯、衛不能用己,則天下莫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刪定《詩》、《書》。

 

以自衛反魯言之,知行應聘時,未自知也。

 

何則?

 

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

 

魯、衛不能用,自知極也;

 

魯人獲麟,自知絕也。

 

道極命絕,兆象著明,心懷望沮,退而幽思。

 

夫周流不休,猶病未死,禱卜使痊也,死兆未見,冀得活也。

 

然則應聘未見絕證,冀得用也。

 

死兆見舍,卜還毉絕,攬筆定書。

 

以應聘周流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13知實:孔子曰:「游者可為綸,走者可為矰。

 

至於龍,吾不知其乘雲風上升!

 

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

 

聖人知物知事。

 

老子與龍,人、物也;

 

所從上下,事也,何故不知?

 

如老子神,龍亦神,聖人亦神,神者同道,精氣交連,何故不知?

 

以孔子不知龍與老子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14知實: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虞舜、大聖,隱藏骨肉之過,宜愈子騫。

 

瞽叟與象,使舜治廩、浚井,意欲殺舜。

 

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

 

既無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為。

 

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聞非父弟,萬世不滅?

 

以虞舜不豫見,聖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15知實:武王不豫,周公請命。

 

壇墠既設,筴祝已畢,不知天之許己與不?

 

乃卜三龜。

 

三龜皆吉。

 

如聖人先知,周公當知天已許之,無為頓復卜三龜知。

 

聖人不以獨見立法,則更請命,祕藏不見。

 

天意難知,故卜而合兆,兆決心定,乃以從事。

 

聖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16知實:晏子聘於魯,堂上不趨,晏子趨;

 

授玉不跪,晏子跪。

 

門人怪而問於孔子。

 

孔子不知,問於晏子。

 

晏子解之,孔子乃曉。

 

聖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17知實: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何人也?」

 

曰:「聖人。」

 

「使管叔監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諸?」

 

曰:「然。」

 

「周公知其畔而使?

 

不知而使之與?」

 

曰:「不知也。」

 

「然則聖人且有過與?」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也,不亦宜乎?」

 

孟子、實事之人也,言周公之聖,處其下,不能知管叔之畔。

 

聖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18知實: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朱。

 

然則聖人先知也,子貢億數中之類也。

 

聖人據象兆,原物類,意而得之;

 

其見變名物,博學而識之。

 

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記,由微見較,若揆之今睹千載,所謂智如淵海。

 

孔子見竅睹微,思慮洞達,材智兼倍,彊力不倦,超踰倫等耳!

 

目非有達視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狀也。

 

使聖人達視遠見,洞聽潛聞,與天地談,與鬼神言,知天上地下之事,乃可謂神而先知,與人卓異。

 

今耳目聞見,與人無別;

 

遭事睹物,與人無異,差賢一等爾,何以謂神而卓絕?

 

19知實:夫聖猶賢也,人之殊者謂之聖,則聖賢差小大之稱,非絕殊之名也。

 

何以明之?

 

20知實: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國。

 

桓公怪之,問管仲曰:「與仲甫謀伐莒,未發,聞於國,其故何也?」

 

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

 

少頃,當東郭牙至,管仲曰:「此必是已。」

 

乃令賓延而上之,分級而立。

 

管曰:「子邪言伐莒?」

 

對曰:「然。」

 

管仲曰:「我不伐莒,子何故言伐莒?」

 

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

 

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

 

對曰:「臣聞君子有三色:驩然喜樂者,鍾鼓之色;愁然清淨者,衰絰之色;怫然充滿,手足者,兵革之色。君口垂不噞,所言莒也;君舉臂而指,所當又莒也。臣竊虞國小諸侯不服者,其唯莒乎!臣故言之。」

 

夫管仲、上智之人也,其別物審事矣。

 

云「國必有聖人」者,至誠謂國必有也。

 

東郭牙至,云:「此必是已。」

 

謂東郭牙聖也。

 

如賢與聖絕輩,管仲知時無十二聖之黨,當云「國必有賢者」,無為言「聖」也。

 

謀未發而聞於國,管仲謂「國必有聖人」,是謂聖人先知也。

 

及見東郭牙,云「此必是已」,謂賢者聖也。

 

東郭牙知之審,是與聖人同也。

 

21知實:客有見淳于髡於梁惠王者,再見之,終無言也。

 

惠王怪之,以讓客曰:「子之稱淳于生,言管、晏不及。及見寡人,寡人未有得也。寡人未足為言邪?」

 

客謂髡。

 

曰:「固也!吾前見王志在遠,後見王志在音,吾是以默然。」

 

客具報。

 

王大駭,曰:「嗟乎!淳于生誠聖人也?前淳于生之來,人有獻龍馬者,寡人未及視,會生至。後來,人有獻謳者,未及試,亦會生至。寡人雖屏左右,私心在彼。」

 

夫髡之見惠王在遠與音也,雖湯、禹之察,不能過也。

 

志在胸臆之中,藏匿不見,髡能知之。

 

以髡等為聖,則髡、聖人也;

 

如以髡等非聖,則聖人之知,何以過髡之知惠王也?

 

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准的之。

 

22知實:楚靈王會諸侯。

 

鄭子產曰:「魯、邾、宋、衛不來。」

 

及諸侯會,四國果不至。

 

趙堯為符璽御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且代君位。」

 

其後堯果為御史大夫。

 

然則四國不至,子產原其理也;

 

趙堯之為御史大夫,方與公睹其狀也。

 

原理睹狀,處著方來,有以審之也。

 

魯人公孫臣,孝文皇帝時,上書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後黃龍見成紀。

 

然則公孫臣知黃龍將出,案律歷以處之也。

 

23知實:賢聖之知事宜驗矣。

 

賢聖之才,皆能先知。

 

其先知也,任術用數,或善商而巧意,非聖人空知。

 

神怪與聖賢,殊道異路也。

 

聖賢知不踰,故用思相出入;

 

遭事無神怪,故名號相貿易。

 

故夫賢聖者,道德智能之號;

 

神者、眇茫恍惚無形之實。

 

實異,質不得同;

 

實鈞,效不得殊。

 

聖神號不等,故謂聖者不神,神者不聖。

 

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

 

子貢善意,以得貨利。

 

聖人之先知,子貢、東郭牙之徒也。

 

與子貢、東郭同,則子貢、東郭之徒亦聖也。

 

夫如是,聖賢之實同而名號殊,未必才相懸絕、智相兼倍也。

 

24知實:太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歟?何其多能也?」

 

子貢曰:「故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

 

將者、且也。

 

不言已聖,言「且聖」者,以為孔子聖未就也。

 

夫聖若為賢矣,治行厲操,操行未立,則謂「且賢」。

 

今言「且聖」,聖可為之故也。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

 

從知天命至耳順,學就知明,成聖之驗也。

 

未五十、六十之時,未能知天命、至耳順也,則謂之「且」矣。

 

當子貢荅太宰時,殆三十、四十之時也。

 

25知實:魏昭王問於田詘曰:「寡人在東宮之時,聞先生之議曰:『為聖易。』有之乎?」

 

田詘對曰:「臣之所學也。」

 

昭王曰:「然則先生聖乎?」

 

田詘曰:「未有功而知其聖者,堯之知舜也。

 

待其有功而後知其聖者,市人之知舜也。

 

今詘未有功,而王問詘曰:『若聖乎?』敢問王亦其堯乎?」

 

夫聖可學為,故田詘謂之易。

 

如卓與人殊,稟天性而自然,焉可學?

 

而為之安能成?

 

田詘之言「為易聖」,未必能成;

 

田詘之言為易,未必能是。

 

言「臣之所學」,蓋其實也。

 

賢可學,為勞佚殊,故賢聖之號,仁智共之。

 

子貢問於孔子:「夫子聖矣乎?」

 

孔子曰:「聖則吾不能,我學不饜,而教不倦。」

 

子貢曰:「『學不饜』者、智也,『教不倦』者、仁也。仁且智,夫子既聖矣。」

 

由此言之,仁智之人,可謂聖矣。

 

孟子曰:「子夏、子游、子張得聖人之一體,冉牛、閔子騫、顏淵具體而微。」

 

六子在其世,皆有聖人之才,或頗有而不具,或備有而不明,然皆稱聖人,聖人可勉成也。

 

孟子又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已則已,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皆古之聖人也。」

 

又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之者,莫不興起,非聖而若是乎?而況親炙之乎?」

 

夫伊尹、伯夷、柳下惠不及孔子,而孟子皆曰「聖人」者,賢聖同類,可以共一稱也。

 

宰予曰:「以予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

 

孔子聖,宜言「聖於堯、舜」,而言「賢」者,聖賢相出入,故其名稱相貿易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0 編輯

論衡●定賢

 

1定賢:聖人難知,賢者比於聖人為易知。

 

世人且不能知賢,安能知聖乎?

 

世人雖言知賢,此言妄也。

 

知賢何用?

 

知之如何?

 

2定賢:以仕宦得高官身富貴為賢乎?

 

則富貴者、天命也。

 

命富貴不為賢,命貧賤不為不肖。

 

必以富貴效賢不肖,是則仕宦以才不以命也。

 

3定賢:以事君調合寡過為賢乎?

 

夫順阿之臣、佞倖之徒是也。

 

准主而說,適時而行,無廷逆之郄,則無斥退之患。

 

或骨體嫺麗,面色稱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澤洋溢過度,未可謂賢。

 

4定賢:以朝庭選舉皆歸善為賢乎?

 

則夫著見而人所知者舉多,幽隱人所不識者薦少,虞舜是也。

 

堯求,則咨於鯀、共工,則嶽已不得。

 

由此言之,選舉多少,未可以知實。

 

或德高而舉之少,或才下而薦之多。

 

明君求善察惡於多少之間,時得善惡之實矣。

 

且廣交多徒,求索眾心者,人愛而稱之;

 

清直不容鄉黨,志潔不交非徒,失眾心者,人憎而毀之。

 

故名多生於知謝,毀多失於眾意。

 

齊威王以毀封即墨大夫,以譽烹阿大夫。

 

即墨有功而無譽,阿無效而有名也。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

 

孔子曰:「未可也。」

 

「鄉人皆惡之,何如?」

 

曰:「未可也。不若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夫如是,稱譽多而小大皆言善者,非賢也。

 

善人稱之,惡人毀之,毀譽者半,乃可有賢。

 

以善人所稱,惡人所毀,可以知賢乎?

 

夫如是,孔子之言可以知賢,不知譽此人也者,賢?

 

毀此人者,惡也?

 

或時稱者惡而毀者善也?

 

人眩惑無別也。

 

5定賢:以人眾所歸附、賓客雲合者為賢乎?

 

則夫人眾所附歸者,或亦廣交多徒之人也,眾愛而稱之,則蟻附而歸之矣。

 

或尊貴而為利,或好士下客,折節俟賢。

 

信陵、孟嘗、平原、春申,食客數千,稱為賢君。

 

大將軍衛青及霍去病,門無一客,稱為名將。

 

故賓客之會,在好下之君、利害之賢。

 

或不好士,不能為輕重,則眾不歸而士不附也。

 

6定賢:以居位治人,得民心歌詠之為賢乎?

 

則夫得民心者,與彼得士意者,無以異也。

 

為虛恩拊循其民,民之欲得,即喜樂矣。

 

何以效之?

 

齊田成子、越王句踐是也。

 

成子欲專齊政,以大斗貸、小斗收而民悅;

 

句踐欲雪會稽之恥,拊循其民,弔死問病而民喜。

 

二者皆自有所欲為於他,而偽誘屬其民,誠心不加,而民亦說。

 

孟嘗君夜出秦關,雞未鳴而關不闓,下坐賤客,鼓臂為雞鳴,而雞皆和之,關即闓,而孟嘗得出。

 

又雞可以姦聲感,則人亦可以偽恩動也;

 

人可以偽恩動,則天亦可巧詐應也。

 

動致天氣,宜以精神,而人用陽燧取火於天,消鍊五石,五月盛夏,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又但取刀、劍、恆銅鉤之屬,切磨以嚮日,亦得火焉。

 

夫陽燧、刀、劍、鉤能取火於日,恆非賢聖亦能動氣於天。

 

若董仲舒信土龍之能致雲雨,蓋亦有以也。

 

夫如是,應天之治,尚未可謂賢,況徒得人心即謂之賢,如何?

 

7定賢:以居職有成功見效為賢乎?

 

夫居職何以為功效?

 

以人民附之,則人民可以偽恩說也。

 

陰陽和、百姓安者,時也。

 

時和,不肖遭其安;

 

不和,雖聖逢其危。

 

如以陰陽和而效賢不肖,則堯以洪水得黜,湯以大旱為殿下矣。

 

如功效謂事也,身為之者,功著可見;

 

以道為計者,效沒不章。

 

鼓無當於五音,五音非鼓不和;

 

師無當於五服,五服非師不親;

 

水無當於五采,五采非水不章。

 

道為功本,功為道效,據功謂之賢,是則道人之不肖也。

 

高祖得天下,賞群臣之功,蕭何為賞首。

 

何則?

 

高祖論功,比獵者之縱狗也,狗身獲禽,功歸於人。

 

群臣手戰,其猶狗也;

 

蕭何持重,其猶人也。

 

必據成功謂之賢,是則蕭何無功。

 

功賞不可以效賢,一也。

 

8定賢:夫聖賢之治世也有術,得其術則功成,失其術則事廢。

 

譬猶醫之治病也,有方,篤劇猶治;

 

無方,毚微不愈。

 

夫方猶術,病猶亂,醫猶吏,藥猶教也。

 

方施而藥行,術設而教從,教從而亂止,藥行而病愈。

 

治病之醫,未必惠於不為醫者。

 

然而治國之吏,未必賢於不能治國者,偶得其方,遭曉其術也。

 

治國須術以立功,亦有時當自亂,雖用術,功終不立者;

 

亦有時當自安,雖無術,功猶成者。

 

故夫治國之人,或得時而功成,或失時而無效。

 

術人能因時以立功,不能逆時以致安。

 

良醫能治未當死之人命,如命窮壽盡,方用無驗矣。

 

故時當亂也,堯、舜用術,不能立功;

 

命當死矣,扁鵲行方,不能愈病。

 

射御巧技,百工之人,皆以法術,然后功成事立,效驗可見。

 

觀治國、百工之類也,功立、猶事成也。

 

謂有功者賢,是謂百工皆賢人也。

 

趙人吾丘壽王,武帝時待詔,上使從董仲舒受《春秋》,高才,通明於事,後為東郡都尉。

 

上以壽王之賢,不置太守。

 

時軍發,民騷動,歲惡,盜賊不息。

 

上賜壽王書曰:「子在朕前時,輻湊並至,以為天下少雙,海內寡二,至連十餘城之勢,任四千石之重,而盜賊浮舩行攻取於庫兵,甚不稱在前時,何也?」

 

壽王謝言難禁。

 

復召為光祿大夫,常居左右,論事說議,無不是者,才高智深,通明多見,然其為東郡都尉,歲惡,盜賊不息,人民騷動,不能禁止。

 

不知壽王不得治東郡之術邪?

 

亡將東郡適當復亂,而壽王之治偶逢其時也?

 

夫以壽王之賢,治東郡不能立功,必以功觀賢,則壽王棄而不選也。

 

恐必世多如壽王之類,而論者以無功不察其賢。

 

燕有谷,氣寒,不生五穀。

 

鄒衍吹律致氣,既寒更為溫,燕以種黍,黍生豐熟,到今名之曰黍谷。

 

夫和陰陽,當以道德至誠。

 

然而鄒衍吹律,寒谷更溫,黍穀育生。

 

推此以況諸有成功之類,有若鄒衍吹律之法。

 

故得其術也,不肖無不能;

 

失其數也,賢聖有不治。

 

此功不可以效賢,二也。

 

9定賢:人之舉事,或意至而功不成,事不立而勢貫山,荊軻、醫夏無且是矣。

 

荊軻入秦之計,本欲劫秦王生致於燕,邂逅不偶,為秦所擒。

 

當荊軻之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醫夏無且以藥囊提荊軻。

 

既而天下名軻為烈士,秦王賜無且金二百鎰。

 

夫為秦所擒,生致之功不立。

 

藥囊提刺客,益於救主,然猶稱賞者,意至勢盛也。

 

天下之士不以荊軻功不成不稱其義,秦王不以無且無見效不賞其志。

 

志善不效成功,義至不謀就事。

 

義有餘,效不足;

 

志巨大,而功細小,智者賞之,愚者罰之。

 

必謀功不察志,論陽效不存陰計,是則豫讓拔劍斬襄子之衣,不足識也;

 

伍子胥鞭笞平王尸,不足載也;

 

張良椎始皇,誤中副車,不足記也。

 

三者道地不便,計畫不得,有其勢而無其功,懷其計而不得為其事。

 

是功不可以效賢,三也。

 

10定賢:以孝於父、弟於兄為賢乎?

 

則夫孝弟之人,有父兄者也,父兄不慈,孝弟乃章。

 

舜有瞽瞍,參有曾晳,孝立名成,眾人稱之。

 

如無父兄,父兄慈良,無章顯之效,孝弟之名,無所見矣。

 

忠於君者,亦與此同。

 

龍逢、比干忠著夏、殷,桀、紂惡也;

 

稷、契、皋陶忠闇唐、虞,堯、舜賢也。

 

故螢火之明,掩於日月之光;

 

忠臣之聲,蔽於賢君之名。

 

死君之難,出命捐身,與此同。

 

臣遭其時,死其難,故立其義而獲其名。

 

大賢之涉世也,翔而有集,色斯而舉,亂君之患不累其身,危國之禍不及其家,安得逢其禍而死其患乎?

 

齊詹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

 

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

 

詹曰:「列地而予之,踈爵而貴之,君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可謂忠乎?」

 

對曰:言而見用,臣奚死焉?

 

諫而見從,終身不亡,臣奚送焉?

 

若言不見用,有難而死,是妄死也;

 

諫而不見從,出亡而送,是詐偽也。

 

故忠臣者、能盡善於君,不能與陷於難。

 

案晏子之對,以求賢於世,死君之難、立忠節者不應科矣。

 

是故大賢寡可名之節,小賢多可稱之行。

 

可得箠者小,而可得量者少也。

 

惡至大,箠弗能;

 

數至多,升斛弗能。

 

有小少易名之行,又發於衰亂易見之世,故節行顯而名聲聞也。

 

浮於海者,迷於東西,大也;

 

行於溝,咸識舟楫之跡,小也。

 

小而易見,衰亂亦易察。

 

故世不危亂,奇行不見;

 

主不悖惑,忠節不立。

 

鴻卓之義,發於顛沛之朝;

 

清高之行,顯於衰亂之世。

 

11定賢:以全身免害,不被刑戮,若南容懼《白圭》者為賢乎?

 

則夫免於害者幸,而命祿吉也,非才智所能禁、推行所能卻也。

 

神蛇能斷而復屬,不能使人弗斷;

 

聖賢能困而復通,不能使人弗害。

 

南容能自免於刑戮,公冶以非罪在縲絏,伯玉可懷於無道之國,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陳、蔡,非行所致之難,掩己而至,則有不得自免之患,累己而滯矣。

 

夫不能自免於患者,猶不能延命於世也。

 

命窮,賢不能自續;

 

時厄,聖不能自免。

 

12定賢:以委國去位,棄富貴就貧賤為賢乎?

 

則夫委國者,有所迫也。

 

若伯夷之徒,昆弟相讓以國,恥有分爭之名,及大王亶甫重戰其故民,皆委國及去位者,道不行而志不得也。

 

如道行志得,亦不去位。

 

故委國去位,皆有以也,謂之為賢,無以者,可謂不肖乎?

 

且有國位者,故得委而去之,無國位者何委?

 

夫割財用及讓下受分,與此同實。

 

無財何割?

 

口飢何讓?

 

倉廩實,民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讓生於有餘,爭生於不足。

 

人或割財助用,袁將軍再與兄子分家財,多有以為恩義。

 

崑山之下,以玉為石;

 

彭蠡之濱,以魚食犬豕。

 

使推讓之人,財若崑山之玉,彭蠡之魚,家財再分,不足為也。

 

韓信寄食於南昌亭長,何財之割?

 

顏淵簞食瓢飲,何財之讓?

 

管仲分財取多,無廉讓之節,貧乏不足,志義廢也。

 

13定賢:以避世離俗,清身潔行為賢乎?

 

是則委國去位之類也。

 

富貴、人情所貪,高官大位、人之所欲樂,去之而隱,生不遭遇,志氣不得也。

 

長沮、桀溺避世隱居,伯夷、於陵去貴取賤,非其志也。

 

14定賢:恬憺無欲,志不在於仕,苟欲全身養性為賢乎?

 

是則老聃之徒也。

 

道人與賢殊科者,憂世濟民於難,是以孔子棲棲,墨子遑遑。

 

不進與孔、墨合務,而還與黃、老同操,非賢也。

 

15定賢:以舉義千里,師將朋友無廢禮為賢乎?

 

則夫家富財饒,䈥力勁彊者能堪之。

 

匱乏無以舉禮,羸弱不能奔遠,不能任也。

 

是故百金之家,境外無絕交;

 

千乘之國,同盟無廢贈,財多故也。

 

使穀食如水火,雖貪恡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故財少則正禮不能舉一,有餘則妄施能於千。

 

家貧無斗筲之儲者,難責以交施矣。

 

舉檐千里之人,材筴越疆之士,手足胼胝,面目驪黑,無傷感不任之疾,筋力皮革必有與人異者矣。

 

推此以況為君要證之吏,身被疾痛而口無一辭者,亦肌肉骨節堅彊之故也。

 

堅彊則能隱事而立義,軟弱則誣時而毀節。

 

豫讓自賊,妻不能識;

 

貫高被箠,身無完肉,實體有不與人同者,則其節行有不與人鈞者矣。

 

16定賢:以經明帶徒聚眾為賢乎?

 

則夫經明、儒者是也。

 

儒者、學之所為也。

 

儒者學;

 

學、儒矣。

 

傳先師之業,習口說以教,無胸中之造,思定然否之論。

 

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也,封完書不遺,教審令不遺誤者,則為善矣。

 

傳者傳學,不妄一言,先師古語,到今具存,雖帶徒百人以上,位博士、文學,郵人、門者之類也。

 

17定賢:以通覽古今,祕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

 

是則傳者之次也。

 

才高好事,勤學不舍,若專成之苗裔,有世祖遺文,得成其篇業,觀覽諷誦。

 

若典官文書,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有主領書記之職,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18定賢:以權詐卓譎,能將兵御眾為賢乎?

 

是韓信之徒也。

 

戰國獲其功,稱為名將;

 

世平能無所施,還入禍門矣。

 

高鳥死,良弓藏,狡免得,良犬烹。

 

權詐之臣、高鳥之弓、狡免之犬也。

 

安平身無宜,則弓藏而犬烹。

 

安平之主,非棄臣而賤士,世所用助上者,非其宜也。

 

向令韓信用權變之才,為若叔孫通之事,安得謀反誅死之禍哉?

 

有功彊之權,無守平之智,曉將兵之計,不見已定之義,居平安之時,為反逆之謀,此其所以功滅國絕,不得名為賢也。

 

19定賢:辯於口,言甘辭巧為賢乎?

 

則夫子貢之徒是也。

 

子貢之辯勝顏淵,孔子序置於下。

 

實才不能高,口辯機利,人決能稱之。

 

夫自文帝尚多虎圈嗇夫,少上林尉,張釋之稱周勃、張相如,文帝乃悟。

 

夫辯於口、虎圈嗇夫之徒也,難以觀賢。

 

20定賢:以敏於筆,文墨兩集為賢乎?

 

夫筆之與口,一實也。

 

口出以為言,筆書以為文。

 

口辯,才未必高,然則筆敏,知未必多也。

 

且筆用何為敏?

 

以敏於官曹事?

 

事之難者,莫過於獄,獄疑則有請讞。

 

蓋世優者,莫過張湯,張湯文深,在漢之朝,不稱為賢。

 

太史公序累,以湯為酷,酷非賢者之行。

 

魯林中哭婦,虎食其夫,又食其子,不能去者,善政不苛,吏不暴也。

 

夫酷、苛暴之黨也,難以為賢。

 

21定賢:以敏於賦頌,為弘麗之文為賢乎?

 

則夫司馬長卿、楊子雲是也。

 

文麗而務巨,言眇而趨深,然而不能處定是非,辯然否之實。

 

雖文如錦繡,深如河、漢,民不覺知是非之分,無益於彌為崇實之化。

 

22定賢:以清節自守,不降志辱身為賢乎?

 

是則避世離俗,長沮、桀溺之類也。

 

雖不離俗,節與離世者鈞,清其身而不輔其主,守其節而不勞其民。

 

大賢之在世也,時行則行,時止則止,銓可否之宜,以制清濁之行。

 

子貢讓而止善,子路受而觀德。

 

夫讓、廉也;

 

受、則貪也。

 

貪有益,廉有損,推行之節,不得常清眇也。

 

伯夷無可,孔子謂之非。

 

操違於聖,難以為賢矣。

 

或問於孔子曰:「顏淵何人也?」

 

曰:「仁人也,丘不如也。」

 

「子貢何人也?」

 

曰:「辯人也,丘弗如也。」

 

「子路何人也?」

 

曰:「勇人也,丘弗如也。」

 

客曰:「三子者皆賢於夫子,而為夫子服役,何也?」

 

孔子曰:「丘能仁且忍,辯且詘,勇且怯。以三子之能,易丘之道,弗為也。」

 

孔子知所設施之矣。

 

有高才潔行,無知明以設施之,則與愚而無操者同一實也。

 

23定賢:夫如是,皆有非也。

 

無一非者,可以為賢乎?

 

是則鄉原之人也。

 

孟子曰:「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於流俗,合於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說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孔子曰:『鄉原、德之賊也。』」似之而非者,孔子惡之。

 

24定賢:夫如是,何以知實賢?

 

知賢竟何用?

 

25定賢:世人之檢,苟見才高能茂,有成功見效,則謂之賢。

 

若此甚易,知賢何難?

 

《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據才高卓異者,則謂之賢耳,何難之有?

 

然而難之,獨有難者之故也。

 

夫虞舜不易知人,而世人自謂能知賢,誤也。

 

然則賢者竟不可知乎?

 

曰:易知也。

 

而稱難者,不見所以知之,則難聖人不易知也;

 

及見所以知之,中才而察之。

 

譬猶工匠之作器也,曉之則無難,不曉則無易。

 

賢者易知於作器。

 

世無別,故真賢集於俗士之間。

 

俗士以辯惠之能,據官爵之尊,望顯盛之寵,遂專為賢之名。

 

賢者還在閭巷之間,貧賤終老,被無驗之謗。

 

若此,何時可知乎?

 

然而必欲知之,觀善心也。

 

26定賢:夫賢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舉是。

 

何以觀心?

 

必以言。

 

有善心,則有善言。

 

以言而察行,有善言則有善行矣。

 

言行無非,治家親戚有倫,治國則尊卑有序。

 

無善心者,白黑不分,善惡同倫,政治錯亂,法度失平。

 

故心善,無不善也;

 

心不善,無能善。

 

心善則能辯然否。

 

然否之義定,心善之效明,雖貧賤困窮,功不成而效不立,猶為賢矣。

 

27定賢:故治不謀功,要所用者是;

 

行不責效,期所為者正。

 

正、是審明,則言不須繁,事不須多。

 

故曰:「言不務多,務審所謂;行不務遠,務審所由。」

 

言得道理之心,口雖訥不辯,辯在胸臆之內矣。

 

故人欲心辯,不欲口辯。

 

心辯則言醜而不違,口辯則辭好而無成。

 

孔子稱少正卯之惡曰:「言非而博,順非而澤。」

 

內非而外以才能飾之,眾不能見,則以為賢。

 

夫內非外飾是,世以為賢,則夫內是外無以自表者,眾亦以為不肖矣。

 

28定賢:是非亂而不治,聖人獨知之。

 

人言行多若少正卯之類,賢者獨識之。

 

世有是非錯繆之言,亦有審誤紛亂之事,決錯繆之言,定紛亂之事,唯賢聖之人為能任之。

 

聖心明而不闇,賢心理而不亂。

 

用明察非,非無不見;

 

用理銓疑,疑無不定。

 

與世殊指,雖言正是,眾不曉見。

 

何則?

 

沉溺俗言之日久,不能自還以從實也。

 

是故正是之言,為眾所非,離俗之禮,為世所譏。

 

管子曰:「君子言堂滿堂,言室滿室。」

 

怪此之言,何以得滿?

 

如正是之言出,堂之人皆有正是之知,然后乃滿。

 

如非正是,人之乖刺異,安得為滿?

 

夫歌曲妙者,和者則寡;

 

言得實者,然者則鮮。

 

和歌與聽言,同一實也。

 

曲妙、人不能盡和,言是、人不能皆信。

 

魯文公逆祀,去者三人;

 

定公順祀,畔者五人。

 

貫於俗者,則謂禮為非。

 

曉禮者寡,則知是者希。

 

君子言之,堂室安能滿?

 

29定賢:夫人不謂之滿,世則不得見口談之實語,筆墨之餘跡,陳在簡筴之上,乃可得知。

 

故孔子不王,作《春秋》以明意。

 

案《春秋》虛文業,以知孔子能王之德。

 

孔子、聖人也。

 

有若孔子之業者,雖非孔子之才,斯亦賢者之實驗也。

 

夫賢與聖同軌而殊名,賢可得定,則聖可得論也。

 

30定賢:問:周道不弊,孔子不作《春秋》。

 

《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

 

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無孔子之才,無所起也。

 

夫如是,孔子之作《春秋》,未可以觀聖;

 

有若孔子之業者,未可知賢也。

 

曰: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文義褒貶是非,得道理之實,無非僻之誤,以故見孔子之賢,實也。

 

夫無言,則察之以文;

 

無文,則察之以言。

 

設孔子不作,猶有遺言,言必有起,猶文之必有為也。

 

觀文之是非,不顧作之所起,世間為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論之,可謂得實矣。

 

論文以察實,則君山、漢之賢人也。

 

陳平未仕,割肉閭里,分均若一,能為丞相之驗也。

 

夫割肉與割文,同一實也。

 

如君山得執漢平,用心與為論不殊指矣。

 

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於《春秋》。

 

然則桓君山,素丞相之跡存於《新論》者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1 編輯

論衡●正說

 

1正說: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

 

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

 

後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苟名一師之學,趨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競進,不暇留精用心,考實根核。

 

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並失其實。

 

《尚書》、《春秋》事較易,略正題目麤粗之說,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2正說: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二十九篇。

 

3正說:夫言秦燔《詩》、《書》,是也;

 

言本百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

 

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

 

孝景皇帝時,始存《尚書》。

 

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鼂錯往從受《尚書》二十餘篇。

 

伏生老死,《書》殘不竟。

 

鼂錯傳於倪寬。

 

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

 

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

 

至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於墻壁中。

 

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祕於中,外不得見。

 

至孝成皇帝時,徵為古文《尚書》學。

 

東海張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獻之成帝。

 

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於吏。

 

吏白霸罪當至死。

 

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文而不滅。

 

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4正說: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

 

5正說:夫《詩經》獨燔其詩。

 

「書」、五經之總名也。

 

《傳》曰:「男子不讀經,則有博戲之心。」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

 

五經總名為書。

 

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之實。

 

秦始皇二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

 

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

 

齊人淳于越進諫,以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

 

譏青臣之頌,謂之為諛。

 

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

 

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

 

傳者信之,見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

 

6正說: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燒者也。

 

7正說: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

 

七十一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

 

夫伏生年老,鼂錯從之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十一篇遺脫。

 

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矣。

 

8正說: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

 

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

 

9正說:夫《尚書》滅絕於秦,其見在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

 

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

 

案百篇之《序》,闕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

 

或說曰:「孔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

 

蓋俗儒之說也,未必傳記之明也。

 

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之有篇也,猶有章句;

 

有章句也,猶有文字也。

 

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章句之大者也。

 

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復重,正而存三百篇,猶二十九篇也。

 

謂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有法也。

 

10正說:或說《春秋》、十二月也。

 

11正說:《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百篇,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

 

說《春秋》者曰:「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

 

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

 

三軍六師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

 

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師也;

 

士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師萬二千人,足以成軍;

 

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

 

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

 

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也。

 

故聖人作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篇矣。

 

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

 

殊種異類,論說不同,更別為篇。

 

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乎?

 

12正說: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壽七十,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

 

又說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

 

13正說:夫據三世,則浹備之說非;

 

言浹備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

 

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人之意何定哉?

 

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

 

《洪範》五紀,歲、月、日、星。

 

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

 

紀十二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矣。

 

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適足以見王義邪?

 

據三世,三世之數,適得十二公而足也?

 

如據十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

 

如據三世,取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

 

說者又曰:「欲合隱公之元也。不取二年,隱公元年不載於經。」

 

夫《春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隱公元年之事為始?

 

須隱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不復用矣。

 

說隱公享國五十年,將盡紀元年以來邪?

 

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

 

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則中斷;

 

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隱公之元不合,何如?

 

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

 

其所紀載,同一實也。

 

二百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數矣。

 

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

 

夫《春秋》之有年也,猶《尚書》之有章,章以首義,年以紀事。

 

謂《春秋》之年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14正說: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15正說:夫聖王起,河出《圖》,洛出《書》。

 

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

 

故伏羲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

 

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

 

烈山氏之王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

 

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

 

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

 

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

 

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於俗傳。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滅不存。

 

16正說: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於俗何家《易》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

 

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益之制,較著不同。

 

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

 

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

 

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

 

17正說:說《禮》者,皆知《禮》也。

 

為《禮》何家《禮》也?

 

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

 

夏、殷也?

 

謂之周禮,《周禮》六典,案今《禮經》不見六典。

 

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

 

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18正說: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

 

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19正說: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勑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

 

以其遺非經,傳文紀識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

 

漢興失亡。

 

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河間九篇,三十篇。

 

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

 

宣帝下太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

 

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官至荊州剌史,始曰《論語》。

 

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

 

本三十篇,分布亡失;

 

或二十一篇。

 

目或多或少,文讚或是或誤。

 

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以纖微之難,不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

 

今不知古,稱師如何?

 

20正說: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

 

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乘》、《檮杌》同。

 

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也。

 

今俗儒說之:「春者歲之始,秋者其終也。

 

《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號為《春秋》。」

 

《春秋》之經,何以異《尚書》?

 

《尚書》者,以為上古帝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依違作意以見奇。

 

說《尚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聖之意矣。

 

《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

 

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

 

史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微小易忘也。

 

蓋紀以善惡為實,不以日月為意。

 

若夫《公羊》、《穀梁》之《傳》,日月不具,輒為意使。

 

失平常之事,有怪異之說;

 

徑直之文,有曲折之義,非孔子之心。

 

夫《春秋》實及言夏,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21正說: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

 

堯以唐侯嗣位,舜從虞地得達,禹由夏而起,湯因殷而興,武王階周而伐,皆本所興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為號,若人之有姓矣。

 

說《尚書》謂之有天下之代號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

 

故唐之為言「蕩蕩」也,虞者、「樂」也,夏者、「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

 

堯則蕩蕩民無能名;

 

舜則天下虞樂;

 

禹承二帝之業,使道尚蕩蕩,民無能名;

 

殷則道得中,周武則功德無不至。

 

其立義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違其正實,失其初意。

 

唐、虞、夏、殷、周,猶秦之為秦,漢之為漢。

 

秦起於秦,漢興於漢中,故曰猶秦、漢。

 

猶王莽從新都侯起,故曰亡「新」。

 

使秦、漢在《經》《傳》之上,說者將復為秦、漢作道德之說矣。

 

22正說:堯老求禪,四嶽舉舜。

 

堯曰:「我其試哉!」

 

說《尚書》曰:「試者、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

 

文為天子也。

 

文又曰:「女于時觀厥刑于二女。」

 

觀者、觀爾虞舜於天下,不謂堯自觀之也。

 

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不須觀試,精耀相炤,曠然相信。

 

又曰:「四門穆穆,入于大麓,烈風雷雨不迷。」

 

言「大麓」、三公之位也。

 

居一公之位,大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

 

夫聖人才高,未必相知也。

 

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知,聖亦難別。

 

堯之才,猶舜之知也,舜知佞,堯知聖。

 

堯聞舜賢,四嶽舉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試我!」

 

試之於職,妻以二女,觀其夫婦之法,職治脩而不廢,夫道正而不僻。

 

復令人庶之野而觀其聖,逢烈風疾雨,終不迷惑。

 

堯乃知其聖,授以天下。

 

夫文言觀、試,觀試其才也。

 

說家以為譬喻增飾,使事失正是,誠而不存;

 

曲折失意,使偽說傳而不絕。

 

23正說:造說之傳,失之久矣。

 

後生精者,苟欲明經,不原實,而原之者,亦校古隨舊,重是之文,以為說證。

 

經之傳不可從,五經皆多失實之說。

 

《尚書》、《春秋》行事成文,較著可見,故頗獨論。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7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5 編輯

論衡●書解

 

1書解:或曰:士之論高,何必以文?

 

2書解:荅曰:夫人有文質乃成。

 

物有華而不實,有實而不華者。

 

《易》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出口為言,集扎為文,文辭施設,實情敷烈。

 

夫文德、世服也。

 

空書為文,實行為德,著之於衣為服。

 

故曰:德彌盛者文彌縟,德彌彰者人彌明。

 

大人德擴其文炳,小人德熾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積。

 

華而晥者,大夫之簀,曾子寢疾,命元起易。

 

由此言之,衣服以品賢,賢以文為差,愚傑不別,須文以立折。

 

非唯於人,物亦咸然。

 

龍鱗有文,於蛇為神;

 

鳳羽五色,於鳥為君;

 

虎猛,毛蚡蜦;

 

龜知,背負文。

 

四者體不質,於物為聖賢。

 

且夫山無林,則為土山;

 

地無毛,則為瀉土;

 

人無文,則為僕人。

 

土山無麋鹿,瀉土無五穀,人無文德,不為聖賢。

 

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氣協和,聖賢稟受,法象本類,故多文彩。

 

瑞應符命,莫非文者。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惠公夫人號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

 

張良當貴,出與神會,老父授書,卒封留侯。

 

河神,故出圖;

 

洛靈,故出書。

 

竹帛所記怪奇之物,不出潢洿。

 

物以文為表,人以文為基。

 

棘子成欲彌文,子貢譏之。

 

謂文不足奇者,子成之徒也。

 

3書解: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為優?

 

或曰:文儒不若世儒。

 

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之《傳》,義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

 

位最尊者為博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

 

文儒為華淫之說,於世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

 

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

 

4書解:荅曰:不然。

 

夫世儒說聖情,共起並驗,俱追聖人。

 

事殊而務同,言異而義鈞。

 

何以謂之文儒之說無補於世?

 

世儒業易為,故世人學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官廷設其位。

 

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

 

彼虛說,此實篇,折累二者,孰者為賢?

 

案古俊乂著作辭說,自用其業,自明於世。

 

世儒當時雖尊,不遭文儒之書,其跡不傳。

 

周公制禮樂,名垂而不滅;

 

孔子作《春秋》,聞傳而不絕。

 

周公、孔子,難以論言。

 

漢世文章之徒,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楊子雲,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

 

世傳《詩》家魯申公、《書》家千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

 

夫以業自顯,孰與須人乃顯?

 

夫能紀百人,孰與廑能顯其名?

 

5書解:或曰:著作者、思慮間也,未必材知出異人也。

 

居不幽,思不至。

 

使著作之人,總眾事之凡,典國境之職,汲汲忙忙,或暇著作?

 

試使庸人積閑暇之思,亦能成篇八十數。

 

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髮,何暇優游為麗美之文於筆札?

 

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

 

司馬長卿不預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虛》之賦;

 

楊子雲存中郎之官,故能成《太玄經》,就《法言》。

 

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

 

長卿、子雲為相,《賦》、《玄》不工籍。

 

6書解:荅曰:文王日昃不暇食,此謂演《易》而益卦。

 

周公一沐三握髮,為周改法而制。

 

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慮間也,周法闊踈,不可因也。

 

夫稟天地之文,發於胸臆,豈為間作不暇日哉?

 

感偽起妄,源流氣烝。

 

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然而二子之書,篇章數十。

 

長卿、子雲,二子之倫也。

 

俱感,故才並;

 

才同,故業鈞。

 

皆士而各著,不以思慮間也。

 

問事彌多而見彌博,官彌劇而識彌泥。

 

居不幽則思不至,思不至則筆不利。

 

嚚頑之人有幽室之思,雖無憂,不能著一字。

 

蓋人材有能,無有不暇。

 

有無材而不能思,無有知而不能著;

 

有鴻材欲作而無起,細知以問而能記。

 

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能言;

 

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7書解: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

 

蓋人思有所倚著,則精有所盡索。

 

著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其知已罷。

 

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槃解;

 

輔傾寧危,非著作之人所能為也。

 

夫有所偪,有所泥,則有所自,篇章數百。

 

呂不韋作《春秋》,舉家徙蜀;

 

淮南王作道書,禍至滅族;

 

韓非著治術,身下秦獄。

 

身且不全,安能輔國?

 

夫有長於彼,安能不短於此?

 

深於作文,安能不淺於政治?

 

8書解:荅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

 

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

 

非拙也,精誠不加也。

 

志有所存,顧不見泰山;

 

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

 

稱干將之利,剌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剌,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鷜,射鵲則失鴈;

 

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不並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

 

使干將寡剌而更擊,蛢捨鵲而射鴈,則下射無失矣。

 

人委其篇章,專為攻治,則子產、子賤之跡不足侔也。

 

古作書者,多立功不用也。

 

管仲、晏嬰,功書並作;

 

商鞅、虞卿,篇治俱為。

 

高祖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將傾,非陸賈之策,帝室不寧。

 

蓋材知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著書者也。

 

出口為言,著文為篇。

 

古以言為功者多,以文為敗者希。

 

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

 

使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

 

人古今違屬,未必皆著作材知極也。

 

鄒陽舉䟽,免罪於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

 

材能以其文為功於人,何嫌不能營衛其身?

 

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

 

及非之死,李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極,不能復有為也。

 

春物之傷,或死之也;

 

殘物不傷,秋亦大長。

 

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

 

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9書解: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夫經之實,傳違聖人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

 

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玉屑滿篋,不成為寶。」

 

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後復重為者乎?

 

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10書解:荅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採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

 

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是,他書記非?

 

彼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是。

 

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

 

若此者,韙是於五經。

 

使言非五經,雖是不見聽。

 

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

 

今五經遭亡秦之奢侈,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經深藏。

 

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不具。

 

鼂錯之輩,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師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為是。

 

亡秦無道,敗亂之也。

 

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示後人。

 

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

 

夫俱鴻而知,皆《傳》《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何以獨謂文書失經之實?

 

由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折累二者,孰與蕞殘?

 

《易》據事象,《詩》采民以為篇,《樂》須不驩,《禮》待民平。

 

四經有據,篇章乃成。

 

《尚書》、《春秋》,采掇《史記》。

 

《史記》興,無異書,以民、事一意。

 

六經之作皆有據。

 

由此言之,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折累二者,孰為玉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

 

諸子尺書,文明實是。

 

說章句者,終不求解扣明,師師相傳,初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7

論衡●案書

 

1案書:儒家之宗、孔子也,墨家之祖、墨翟也。

 

且案儒道傳而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

 

何以驗之?

 

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

 

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

 

今墨家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於其神厚而於其體薄也。

 

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雖有其鬼,終以死恨。

 

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

 

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

 

以一況百,而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

 

廢而不傳,蓋有以也。

 

2案書:《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孝武皇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寘、胡母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傳》為近得實。

 

何以驗之?

 

《禮記》造於孔子之堂,太史公、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寘、胡母氏不相合。

 

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僕妻子皆呻吟之。

 

光武皇帝之時,陳元、范叔上書連屬,條事是非,《左氏》遂立。

 

范叔尋因罪罷。

 

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

 

陳元言訥,范叔章詘,《左氏》得實,明矣。

 

言多怪,頗與孔子不語怪力相違返也。

 

《呂氏春秋》亦如此焉。

 

《國語》,《左氏》之外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辭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

 

3案書:公孫龍著《堅白》之論,析言剖辭,務折曲之言,無道理之較,無益於治。

 

齊有三鄒衍之書,瀇洋無涯,其文少驗,多驚耳之言。

 

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縱,無實是之驗;

 

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

 

商鞅相秦,作《耕戰》之術。

 

管仲相齊,造《輕重》之篇。

 

富民豐國,彊主弱敵,公賞罰,與鄒衍之書並言,而太史公兩紀,世人疑惑,不知所從。

 

案張儀與蘇秦同時,蘇秦之死,儀固知之。

 

儀知各審,宜從儀言,以定其實,而說不明,兩傳其文。

 

東海張商亦作列傳,豈《蘇秦》、商之所為邪?

 

何文相違甚也?

 

《三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黃帝子孫,自黃帝轉相生,不更稟氣於天。

 

作《殷本紀》,言契母簡狄浴於川,遇玄鳥墜卵,吞之,遂生契焉。

 

及《周本紀》,言后稷之母姜嫄野出,見大人跡,履之,則妊身,生后稷焉。

 

夫觀《世表》,則契與后稷、黃帝之子孫也;

 

讀《殷》、《周本紀》,則玄鳥、大人之精氣也。

 

二者不可兩傳,而太史公兼紀不別。

 

案帝王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

 

今言浴於川,吞玄鳥之卵;

 

出於野,履大人之跡,違尊貴之節,誤是非之言也。

 

4案書:《新語》、陸賈所造,蓋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觀。

 

鴻知所言,參貳《經》《傳》,雖古聖之言,不能過增。

 

陸賈之言,未見遺闕;

 

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

 

夫致旱者以雩祭,不夏郊之祀,豈晉侯之過邪?

 

以政失道,陰陽不和也。

 

晉廢夏郊之祀,晉侯寢疾,用鄭子產之言,祀夏郊而疾愈。

 

如審雩不脩,龍不治,與晉同禍,為之再也。

 

以政致旱,宜復以政。

 

政虧,而復脩雩治龍,其何益哉?

 

《春秋》公羊氏之說:「亢陽之節,足以復政。」

 

陰陽相渾,旱湛相報,天道然也,何乃脩雩設龍乎?

 

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陽不改,旱禍不除,變復之義,安所施哉?

 

且夫寒溫與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

 

獨為亢旱求福,不為寒溫求祐,未曉其故。

 

如當復報寒溫,宜為雩、龍之事。

 

鴻材巨識,第兩疑焉。

 

5案書: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

 

漢作書者多,司馬子長、楊子雲,河、漢也,其餘,涇、渭也。

 

然而子長少臆中之說,子雲無世俗之論。

 

仲舒說道術奇矣,北方三家尚矣。

 

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

 

蓋孔子言也。

 

讀之者或為「亂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

 

或以為亂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

 

共一「亂」字,理之與亂,相去甚遠。

 

然而讀者用心不同,不省本實,故說誤也。

 

夫言煩亂孔子之書,才高之語也;

 

其言理孔子之書,亦知奇之言也。

 

出入聖人之門,亂理孔子之書,子長、子雲無此言焉。

 

世俗用心不實,省事失情,二語不定,轉側不安。

 

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及孔子。

 

其言煩亂孔子之書者,非也;

 

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非也。

 

孔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亂者、於孔子言也。

 

孔子生周,始其本;

 

仲舒在漢,終其末。

 

盡也皮續《太史公書》,蓋其義也。

 

賦頌篇下其有「亂曰」章,蓋其類也。

 

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龍,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6案書:顏淵曰:「舜何人也?

 

予何人也?」

 

五帝三王,顏淵獨慕舜者,知己步騶有同也。

 

知德所慕,默識所追,同一實也。

 

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

 

質定世事,論說世疑,桓君山莫上也。

 

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論難追也。

 

驥與眾馬絕跡,或蹈驥哉?

 

有馬於此?

 

足行千里,終不名驥者,與驥毛色異也。

 

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論次君山,終不同於二子者,姓名殊也。

 

故馬效千里,不必驥騄;

 

人期賢知,不必孔、墨。

 

何以驗之?

 

君山之論難追也。

 

兩刃相割,利鈍乃知;

 

二論相訂,是非乃見。

 

是故韓非之《四難》、桓寬之《鹽鐵》,君山《新論》之類也。

 

世人或疑,言非是偽,論者實之,故難為也。

 

卿決疑訟,獄定嫌罪,是非不決,曲直不立,世人必謂卿獄之吏才不任職。

 

至於論,不務全疑,兩《傳》并紀,不宜明處,孰與剖破渾沌,解決亂絲,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哉?

 

案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

 

可褒,則義以明其行善;

 

可貶,則明其惡以譏其操。

 

《新論》之義,與《春秋》會一也。

 

7案書:夫俗好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

 

夫古今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古人賢今人也。

 

案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文雅之英雄也。

 

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童句》,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攻、揚子雲不能過也。

 

善才有淺深,無有古今;

 

文有偽真,無有故新。

 

廣陵陳子迴、顏方,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並比以觀好,其美一也。

 

當今未顯,使在百世之後,則子政、子雲之黨也。

 

韓非著書,李斯采以言事;

 

楊子雲作《太玄》,侯鋪子隨而宣之。

 

非、私同門,雲、鋪共朝,覩奇見益,不為古今變心易意;

 

實事貪善,不遠為術併肩以迹相輕,好奇無已,故奇名無窮。

 

楊子雲反《離騷》之經。

 

非能盡反,一篇文往往見非,反而奪之。

 

8案書:《六略》之錄,萬三千篇,雖不盡見,指趣可知,略借不合義者,案而論之。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6 編輯

論衡●對作

 

1對作:或問曰:「賢聖不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自孔、墨之黨,下至荀、孟之徒,教訓必作垂文,何也?」

 

對曰:聖人作經,藝者傳記,匡濟薄俗,驅民使之歸實誠也。

 

案《六略》之書,萬三千篇,增善消惡,割截橫拓,驅役遊慢,期便道善,歸正道焉。

 

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

 

故采求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撥亂世,反諸正,人道浹,王道備,所以檢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

 

夫防決不備,有水溢之害;

 

網解不結,有獸失之患。

 

是故周道不弊,則民不文薄;

 

民不文薄,《春秋》不作。

 

楊、墨之學不亂傳義,則孟子之《傳》不造;

 

韓國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韓非之書不為;

 

高祖不辨得天下,馬上之計未轉,則陸賈之語不奏;

 

眾事不失實,凡論不壞亂,則桓譚之論不起。

 

故夫賢聖之興文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

 

作有益於化,化有補於正,故漢立蘭臺之官,校審其書,以考其言。

 

董仲舒作道術之書,頗言災異、政治所失,書成文具,表在漢室。

 

主父偃嫉之,誣奏其書。

 

天子下仲舒於吏,當謂之下愚。

 

仲舒當死,天子赦之。

 

夫仲舒言災異之事,孝武猶不罪而尊其身,況所論無觸忌之言,核道實之事,收故實之語乎?

 

故夫賢人之在世也,進則盡忠宣化,以明朝廷;

 

退則稱論貶說,以覺失俗。

 

俗也不知還,則立道輕為非,論者不追救,則迷亂不覺悟。

 

2對作:是故《論衡》之造也,起眾書並失實,虛妄之言勝真美也。

 

故虛妄之語不黜,則華文不見息;

 

華文放流,則實事不見用。

 

故《論衡》者、所以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非苟調文飾辭,為奇偉之觀也。

 

其本皆起人間有非,故盡思極心,以機世俗。

 

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語,說虛妄之文。

 

何則?

 

實事不能快意,而華虛驚耳動心也。

 

是故才能之士,好談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之語;

 

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

 

聽者以為真然,說而不舍;

 

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絕。

 

不絕,則文載竹帛之上;

 

不舍,則誤入賢者之耳。

 

至或南面稱師,賦姦偽之說;

 

典城佩紫,讀虛妄之書。

 

明辨然否,疾心傷之,安能不論?

 

孟子傷楊、墨之議大奪儒家之論,引平直之說,褒是抑非,世人以為好辯。

 

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

 

今吾不得已也。

 

虛妄顯於真,實誠亂於偽,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雜廁,瓦玉集糅,以情言之,豈吾心所能忍哉!

 

衛驂乘者越職而呼車,惻怛發心,恐土之危也。

 

夫論說者閔世憂俗,與衛驂乘者同一心矣。

 

愁精神而幽魂魄,動胸中之靜氣,賊年損壽,無益於性,禍重於顏回,違負黃、老之教,非人所貪,不得已,故為《論衡》。

 

文露而旨直,辭姦而情實。

 

其《政務》言治民之道。

 

《論衡》諸篇,實俗間之凡人所能見,與彼作者無以異也。

 

若夫九《虛》、三《增》、《論死》、《訂鬼》,世俗所久感,人所不能覺也。

 

人君遭弊,改教於上;

 

人臣愚惑,作論於下。

 

實得,則上教從矣。

 

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虛實之分。

 

實虛之分定,而華偽之文滅;

 

華偽之文滅,則純誠之化日以孳矣。

 

3對作:或曰:聖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者,非也。

 

《論衡》、《政務》,可謂作者。

 

4對作: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論也。

 

論者、述之次也。

 

五經之興,可謂作矣。

 

《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

 

桓山君《新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

 

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謂作也。

 

造端更為,前始未有,若倉頡作書、奚仲作車是也。

 

《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

 

文王圖八,自演為六十四,故曰衍。

 

謂《論衡》之成,猶六十四卦,而又非也。

 

六十四卦以狀衍增益,其卦溢,其數多。

 

今《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於前也。

 

儒生就先師之說,詰而難之;

 

文吏就獄卿之事,覆而考之,謂《論衡》為作,儒生、文吏謂作乎?

 

5對作: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

 

今作書者,猶書奏記,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

 

夫上書謂之奏,奏記轉易其名謂之書。

 

建初孟年,中州頗歉,頴川、汝南民流四散。

 

聖主憂懷,詔書數至。

 

《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困乏。

 

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

 

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

 

退題記草,名曰《禁酒》。

 

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奏記之文也。

 

記謂之造作,上書上書奏記是作也?

 

6對作:晉之《乘》,而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

 

《易》之乾坤,《春秋》之元,楊氏之玄,卜氣號不均也。

 

由此言之,唐林之奏,谷永之章,《論衡》、《政務》,同一趨也。

 

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尤多。

 

陽成子張作《樂》,楊子雲造《玄》,二經發於臺下,讀於闕掖,卓絕驚耳,不述而作,材疑聖人,而漢朝不譏。

 

況《論衡》細說微論,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使後進曉見然否之分,恐其廢失,著之簡牘,祖經章句之說,先師奇說之類也。

 

其言伸繩,彈割俗傳。

 

俗傳蔽惑,偽書放流,賢通之人,疾之無已。

 

孔子曰:「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

 

是以論也。

 

玉亂於石,人不能別;

 

或若楚之王尹以玉為石,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誅。

 

是反為非,虛轉為實,安能不言?

 

俗傳既過,俗書又偽。

 

若夫鄒衍謂今天下為一州,四海之外有若天下者九州。

 

《淮南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堯時十日並出,堯上射九日。

 

魯陽戰而日暮,援戈麾日,日為郤還。

 

世間書傳,多若等類,浮妄虛偽,沒奪正是。

 

心濆涌,筆手擾,安能不論?

 

論則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虛之事,輒立證驗。

 

若太史公之書,據許由不隱,燕太子丹不使日再中,讀見之者,莫不稱善。

 

7對作:《政務》為郡國守相、縣邑令長陳通政事所當尚務,欲令全民立化,奉稱國恩。

 

《論衡》九《虛》、三《增》,所以使俗務實誠也;

 

《論死》、《訂鬼》,所以使俗薄喪葬也。

 

孔子徑庭麗級,被棺歛者不省;

 

劉子政上薄葬,奉送藏者不約;

 

光武皇帝草車茅馬,為明器者不姦。

 

何世書俗言不載?

 

信死之語汶濁之也。

 

今著《論死》及《死偽》之篇,明死無知,不能為鬼,冀觀覽者將一曉解約葬,更為節儉。

 

斯蓋《論衡》有益之驗也。

 

言苟有益,雖作何害?

 

倉頡之書,世以紀事;

 

奚仲之車,世以自載;

 

伯余之衣,以辟寒暑;

 

桀之瓦屋,以辟風雨。

 

夫不論其利害,而徒譏其造作,是則倉頡之徒有非,《世本》十五家皆受責也。

 

故夫有益也,雖作無害也。

 

雖無害,何補?

 

8對作:古有命使采爵,欲觀風俗,知下情也。

 

詩作民間,聖王可云:「汝民也,何發作?」

 

囚罪其身,歿滅其詩乎?

 

今已不然,故《詩》傳亞今。

 

《論衡》、《政務》,其猶詩也,冀望見采,而云有過。

 

斯蓋《論衡》之書所以興也。

 

且凡造作之過,意其言妄而謗誹也。

 

《論衡》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之言,無誹謗之辭,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07:1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8 編輯

論衡●自紀

 

1自紀: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

 

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

 

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

 

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

 

世祖勇任氣,卒咸不揆於人。

 

歲凶,橫道傷殺,怨讎眾多。

 

會世擾亂,恐為怨讎所擒,祖父汎舉家檐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

 

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

 

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

 

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舉家徙處上虞。

 

2自紀:建武三年,充生。

 

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

 

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

 

誦奇之。

 

六歲教書,恭愿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臣人之志。

 

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

 

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

 

充書日進,又無過失。

 

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

 

經明德就,謝師而專門,援筆而眾奇。

 

所讀文書,亦日博多。

 

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辯而不好談對,非其人,終日不言。

 

其論說始若詭於眾,極聽其終,眾乃是之。

 

以筆著文,亦如此焉;

 

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為從事。

 

不好徼名於世,不為利害見將。

 

常言人長,希言人短。

 

專薦未達,解已進者過。

 

及所不善,亦弗譽;

 

有過不解,亦弗復陷。

 

能釋人之大過,亦悲夫人之細非。

 

好自周,不肯自彰,勉以行操為基,恥以材能為名。

 

眾會乎坐,不問不言;

 

賜見君將,不及不對。

 

在鄉里,慕蘧伯玉之節;

 

在朝廷,貪史子魚之行。

 

見汙傷,不肯自明;

 

位不進,亦不懷恨。

 

貧無一畝庇身,志佚於王公;

 

賤無斗石之秩,意若食萬鍾。

 

得官不欣,失位不恨。

 

處逸樂而欲不放,居貧苦而志不倦。

 

淫讀古文,甘聞異言。

 

世書俗說,多所不安,幽處獨居,考論實虛。

 

3自紀:充為人清重,遊必擇友,不好苟交。

 

所友位雖微卑,年雖幼稚,行苟離俗,必與之友。

 

好傑友雅徒,不氾結俗材。

 

俗材因其微過,蜚條陷之,然終不自明,亦不非怨其人。

 

或曰:「有良材奇文,無罪見陷,胡不自陳?羊勝之徒,摩口膏舌;鄒陽自明,入獄復出。苟有全完之行,不宜為人所缺;既耐勉自伸,不宜為人所屈。」

 

荅曰:不清不見塵,不高不見危,不廣不見削,不盈不見虧。

 

士茲多口,為人所陷,蓋亦其宜。

 

好進故自明,憎退故自陳。

 

吾無好憎,故默無言。

 

羊勝為讒,或使之也;

 

鄒陽得免,或拔之也。

 

孔子稱命,孟子言天,吉凶安危,不在於人。

 

昔人見之,故歸之於命,委之於時,浩然恬忽,無所怨尤。

 

福至不謂己所得,禍到不謂己所為。

 

故時進意不為豐,時退志不為虧。

 

不嫌虧以求盈,不違險以趨平;

 

不鬻智以干祿,不辭爵以弔名;

 

不貪進以自明,不惡退以怨人。

 

同安危而齊死生,鈞吉凶而一敗成,遭十羊勝,謂之無傷。

 

動歸於天,故不自明。

 

4自紀:充性恬澹,不貪富貴。

 

為上所知,拔擢越次,不慕高官。

 

不為上所知,貶黜抑屈,不恚下位。

 

比為縣吏,無所擇避。

 

或曰:「心難而行易,好友同志,仕不擇地,濁操傷行,世何效放?」

 

荅曰:可效放者,莫過孔子。

 

孔子之仕,無所避矣。

 

為乘田、委吏,無於邑之心;

 

為司空相國,無說豫之色。

 

舜耕歷山,若終不免;

 

及受堯禪,若卒自得。

 

憂德之不豐,不患爵之不尊;

 

恥名之不白,不惡位之不遷。

 

垂棘與瓦同櫝,明月與礫同囊,苟有二寶之質,不害為世所同。

 

世能知善,雖賤猶顯;

 

不能別白,雖尊猶辱。

 

處卑與尊齊操,位賤與貴比德,斯可矣。

 

5自紀:俗性貪進忽退,收成棄敗。

 

充升擢在位之時,眾人蟻附;

 

廢退窮居,舊故叛去。

 

志俗人之寡恩,故閑居作《譏俗節義》十二篇。

 

冀俗人觀書而自覺,故直露其文,集以俗言。

 

或譴謂之淺。

 

荅曰:以聖典而示小雅,以雅言而說丘野,不得所曉,無不逆者。

 

故蘇秦精說於趙,而李兌不說;

 

商鞅以王說秦,而孝公不用。

 

夫不得心意所欲,雖盡堯、舜之言,猶飲牛以酒,啖馬以脯也。

 

故鴻麗深懿之言,關於大而不通於小。

 

不得已而強聽,入胸者少。

 

孔子失馬於野,野人閉不與;

 

子貢妙稱而怒,馬圄諧說而懿。

 

俗曉露之言,勉以深鴻之文,猶和神仙之藥以治齀欬,制貂狐之裘以取薪菜也。

 

且禮有所不偫,事有所不須。

 

斷決知辜,不必皋陶;

 

調和葵韭,不俟狄牙;

 

閭巷之樂,不用《韶》、《武》;

 

里母之祀,不待太牢。

 

既有不須,而又不宜。

 

牛刀割雞,舒戟采葵,鈇鉞裁箸,盆盎酌卮,大小失宜,善之者希。

 

何以為辯?

 

喻深以淺。

 

何以為智?

 

喻難以易。

 

賢聖銓材之所宜,故文能為深淺之差。

 

6自紀:充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

 

又閔人君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曉其務,愁精苦思,不睹所趨,故作《政務》之書。

 

又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

 

夫賢聖歿而大義分,蹉跎殊趨,各自開門。

 

通人觀覽,不能釘銓。

 

遙聞傳授,筆寫耳取,在百歲之前。

 

歷日彌久,以為昔古之事,所言近是,信之入骨,不可自解,故作實論。

 

其文盛,其辯爭,浮華虛偽之語,莫不澄定。

 

沒華虛之文,存敦厖之朴;

 

撥流失之風,反宓戲之俗。

 

7自紀:充書形露易觀。

 

或曰:口辯者其言深,筆敏者其文沉。

 

案經藝之文、賢聖之言,鴻重優雅,難卒曉睹。

 

世讀之者,訓古乃下。

 

蓋賢聖之材鴻,故其文語與俗不通。

 

玉隱石間,珠匿魚腹,非玉工珠師,莫能采得。

 

寶物以隱閉不見,實語亦宜深沉難測。

 

《譏俗》之書,欲悟俗人,故形露其指,為分別之文;

 

《論衡》之書,何為復然?

 

豈材有淺極,不能為覆?

 

何文之察,與彼經藝殊軌轍也?

 

荅曰:玉隱石間,珠匿魚腹,故為深覆。

 

及玉色剖於石心,珠光出於魚腹,其隱乎?

 

猶吾文未集於簡札之上,藏於胸臆之中,猶玉隱珠匿也。

 

及出荴露,猶玉剖珠出乎!

 

爛若天文之照,順若地理之曉,嫌疑隱微,盡可名處。

 

且名白,事自定也。

 

《論衡》者、論之平也。

 

口則務在明言,筆則務在露文。

 

高士之文雅,言無不可曉,指無不可睹。

 

觀讀之者,曉然若盲之開目,聆然若聾之通耳。

 

三年盲子,卒見父母,不察察相識,安肯說喜?

 

道畔巨樹,塹邊長溝,所居昭察,人莫不知。

 

使樹不巨而隱,溝不長而匿,以斯示人,堯、舜猶惑。

 

人面色部七十有餘,頰股明潔,五色分別,隱微憂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

 

使面黝而黑醜,垢重襲而覆部,占射之者,十而失九。

 

夫文由語也,或淺露分別,或深迂優雅,孰為辯者?

 

故口言以明志,言恐滅遺,故著之文字。

 

文字與言同趨,何為猶當隱閉指意?

 

獄當嫌辜,卿決疑事,渾沌難曉,與彼分明可知,孰為良吏?

 

夫口論以分明為公,筆辯以荴露為通,吏文以昭察為良。

 

深覆典雅,指意難覩,唯賦頌耳。

 

經傳之文,賢聖之語,古今言殊,四方談異也。

 

當言事時,非務難知,使指閉隱也。

 

後人不曉,世相離遠,此名曰語異,不名曰材鴻。

 

淺文讀之難曉,名曰不巧,不名曰知明。

 

秦始皇讀韓非之書,嘆曰:「猶獨不得此人同時。」

 

其文可曉,故其事可思。

 

如深鴻優雅,須師乃學,投之於地,何嘆之有?

 

夫筆著者,欲其易曉而難為,不貴難知而易造,口論務解分而可聽,不務深迂而難睹。

 

孟子相賢,以眸子明瞭者;

 

察文,以義可曉。

 

8自紀:充書違詭於俗。

 

或難曰:「文貴夫順合眾心,不違人意,百人讀之莫譴,千人聞之莫怪。故管子曰:『言室滿室,言堂滿堂。』今殆說不與世同,故文剌於俗,不合於眾。」

 

荅曰:論貴是而不務華,事尚然而不高合。

 

論說辯然否,安得不譎常心、逆俗耳?

 

眾心非而不從,故喪黜其偽,而存定其真。

 

如當從眾、順人心者,循舊守雅,諷習而已,何辯之有?

 

孔子侍坐於魯哀公,公賜桃與黍,孔子先食黍而啖桃,可謂得食序矣,然左右皆掩口而笑,貫俗之日久也。

 

今吾實猶孔子之序食也,俗人違之,猶左右之掩口也。

 

善雅歌,於鄭為人悲;

 

禮舞,於趙為不好。

 

堯、舜之典,伍伯不肯觀;

 

孔、墨之籍,季、孟不肯讀。

 

寧危之計,黜於閭巷;

 

撥世之言,訾於品俗。

 

有美味於斯,俗人不嗜,狄牙甘食。

 

有寶玉於是,俗人投之,卞和佩服。

 

孰是孰非?

 

可信者誰?

 

禮俗相背,何世不然?

 

魯文逆祀;

 

,畔者五人。

 

蓋猶是之語,高士不舍,俗夫不好;

 

惑眾之書,賢者欣頌,愚者逃頓。

 

9自紀:充書不能純美。

 

或曰:口無擇言,筆無擇文。

 

文必麗以好,言必辯以巧。

 

言瞭於耳,則事味於心;

 

文察於目,則篇留於手。

 

故辯言無不聽,麗文無不寫。

 

今新書既在論譬,說俗為戾,又不美好,於觀不快。

 

蓋師曠調音,曲無不悲;

 

狄牙和膳,肴無澹味。

 

然則通人造書,文無瑕穢。

 

《呂氏》、《淮南》,懸於市門,觀讀之者,無訾一言。

 

今無二書之美,文雖眾盛,猶多譴毀。

 

荅曰:夫養實者不育華,調行者不飾辭。

 

豐草多華英,茂林多枯枝。

 

為文欲顯白其為,安能令文而無譴毀?

 

救火拯溺,義不得好;

 

辯論是非,言不得巧。

 

入澤隨龜,不暇調足;

 

深淵捕蛟,不暇定手。

 

言姦辭簡,指趨妙遠;

 

語甘文峭,務意淺小。

 

稻穀千鍾,糠皮太半;

 

閱錢滿億,穿決出萬。

 

大羹必有澹味,至寶必有瑕穢,大簡必有大好,良工必有不巧。

 

然則辯言必有所屈,通文猶有所黜。

 

言金由貴家起,文糞自賤室出。

 

《淮南》、《呂氏》之無累害,所由出者,家富官貴也。

 

夫貴、故得懸於市,富、故有千金副。

 

觀讀之者,惶恐畏忌,雖見乖不合,焉敢譴一字?

 

10自紀:充書既成,或稽合於古,不類前人。

 

或曰:「謂之飾文偶辭,或徑或迂,或屈或舒。

 

謂之論道,實事委璅,文給甘酸,諧於經不驗,集於傳不合,稽之子長不當,內之子雲不入。

 

文不與前相似,安得名佳好、稱工巧?」

 

荅曰:飾貌以彊類者失形,調辭以務似者失情。

 

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類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稟,自為佳好。

 

文必有與合然后稱善,是則代匠斲不傷手,然后稱工巧也。

 

文士之務,各有所從,或調辭以巧文,或辯偽以實事。

 

必謀慮有合,文辭相襲,是則五帝不異事,三王不殊業也。

 

美色不同面,皆佳於目;

 

悲音不共聲,皆快於耳。

 

酒醴異氣,飲之皆醉;

 

百穀殊味,食之皆飽。

 

謂文當與前合,是謂舜眉當復八采,禹目當復重瞳。

 

11自紀:充書文重。

 

或曰:文貴約而指通,言尚省而趍明。

 

辯士之言要而達,文人之辭寡而章。

 

今所作新書,出萬言,繁不省,則讀者不能盡;

 

篇非一,則傳者不能領。

 

被躁人之名,以多為不善。

 

語約易言,文重難得。

 

玉少石多,多者不為珍;

 

龍少魚眾,少者固為神。

 

荅曰:有是言也。

 

蓋寡言無多;

 

而華文無寡。

 

為世用者,百篇無害;

 

不為用者,一章無補。

 

如皆為用,則多者為上,少者為下。

 

累積千金,比於一百,孰為富者?

 

蓋文多勝寡,財寡愈貧。

 

世無一卷,吾有百篇;

 

人無一字,吾有萬言,孰者為賢?

 

今不曰所言非,而云泰多;

 

不曰世不好善,而云不能領,斯蓋吾書所以不得省也。

 

夫宅舍多,土地不得小;

 

戶口眾,簿籍不得少。

 

今失實之事多,華虛之語眾,指實定宜,辯爭之言,安得約徑?

 

韓非之書,一條無異,篇以十第,文以萬數。

 

夫形大,衣不得褊;

 

事眾,文不得褊。

 

事眾文饒,水大魚多。

 

帝都穀多,王市肩磨。

 

書雖文重,所論百種。

 

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纔出百,而云泰多,蓋謂所以出者微,觀讀之者不能不譴呵也。

 

河水沛沛,比夫眾川,孰者為大?

 

蟲蠒重厚,稱其出絲,孰為多者?

 

12自紀:充仕數不耦,而徒著書自紀。

 

或虧曰:所貴鴻材者,仕宦耦合,身容說納,事得功立,故為高也。

 

今吾子涉世落魄,仕數黜斥,材未練於事,力未盡於職,故徒幽思屬文,著記美言,何補於身?

 

眾多欲以何趍乎?

 

荅曰:材鴻莫過孔子。

 

孔子才不容,斥逐,伐樹,接浙,見圍,削迹,困餓陳、蔡,門徒菜色。

 

今吾材不逮孔子,不偶之厄,未與之等,偏可輕乎?

 

且達者未必知,窮者未必愚。

 

遇者則得,不遇失之。

 

故夫命厚祿善,庸人尊顯;

 

命薄祿惡,奇俊落魄。

 

必以偶合稱材量德,則夫專城食土者,材賢孔、墨。

 

身貴而名賤,則居潔而行墨,食千鍾之祿,無一長之德,乃可戲也。

 

若夫德高而名白,官卑而祿泊,非才能之過,未足以為累也。

 

士願與憲共廬,不慕與賜同衡;

 

樂與夷俱旅,不貪與蹠比迹。

 

高士所貴,不與俗均,故其名稱不與世同。

 

身與草木俱朽,聲與日月並彰,行與孔子比窮,文與楊雄為雙,吾榮之。

 

身通而知困,官大而德細,於彼為榮,於我為累。

 

偶合容說,身尊體佚,百載之後,與物俱歿,名不流於一嗣,文不遺於一札,官雖傾倉,文德不豐,非吾所臧。

 

德汪濊而淵懿,知滂沛而盈溢,筆瀧漉而雨集,言溶㵠而泉出,富材羡知,貴行尊志,體列於一世,名傳於千載,乃吾所謂異也。

 

13自紀:充細族孤門。

 

或啁之曰:宗祖無淑懿之基,文墨無篇籍之遺,雖著鴻麗之論,無所稟階,終不為高。

 

夫氣無漸而卒至曰變,物無類而妄生曰異,不常有而忽見曰妖,詭於眾而突出曰怪。

 

吾子何祖?

 

其先不載。

 

況未嘗履墨涂,出儒門,吐論數千萬言,宜為妖變,安得寶斯文而多賢?」

 

荅曰:鳥無世鳳皇,獸無種麒麟,人無祖聖賢,物無常嘉珍。

 

才高見屈,遭時而然。

 

士貴故孤興,物貴故獨產。

 

文孰常在有以放賢,是則澧泉有故源,而嘉禾有舊根也。

 

屈奇之士見,倜儻之辭生,度不與俗協,庸角不能程。

 

是故罕發之迹,記於牒籍;

 

希出之物,勒於鼎銘。

 

五帝不一世而起,伊、望不同家而出。

 

千里殊跡,百載異發。

 

士貴雅材而慎興,不因高據以顯達。

 

母驪犢騂,無害犧牲;

 

祖濁裔清,不牓奇人。

 

鯀惡禹聖,叟頑舜神。

 

伯牛寢疾,仲弓潔全。

 

顏路庸固,回傑超倫。

 

孔、墨祖愚,丘、翟聖賢。

 

楊家不通,卓有子雲;

 

桓氏稽可,遹出君山。

 

更稟於元,故能著文。

 

14自紀:充以元和三年徙家辟,詣楊州部丹陽、九江、廬江。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剌割,筆札之思,歷年寢廢。

 

章和二年,罷州家居。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

 

仕路隔絕,志窮無如。

 

事有否然,身有利害。

 

髮白齒落,日月踰邁,儔倫彌索,鮮所恃賴。

 

貧無供養,志不娛快。

 

曆數冉冉,庚辛域際,雖懼終徂,愚猶沛沛,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養氣自守,適食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適輔服藥引導,庶冀性命可延,斯須不老。

 

既晚無還,垂書示後。

 

惟人性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

 

年歷但記,孰使留之?

 

猶入黃泉,消為土灰。

 

上自黃、唐,下臻秦、漢而來,折衷以聖道,㭊理於通材,如衡之平,如鑑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

 

命以不延,吁嘆悲哉!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2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40 編輯

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

 

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

 

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

 

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

 

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

 

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

 

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今諸侯不同德。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

 

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

 

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

 

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

 

《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

 

況聽訟乎!

 

必盡其辭矣。

 

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

 

辭不可從,必斷以情。

 

《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曾子問聽獄之術。

 

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

 

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

 

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

 

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2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43 編輯

孔叢子●記問

 

1記問:夫子閒居,喟然而嘆。

 

子思再拜,請曰:「意子孫不脩,將忝祖乎?羨堯、舜之道,恨不及乎?」

 

夫子曰:「爾孺子,安知吾志?」

 

子思對曰:「伋於進膳亟聞夫子之教。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是謂不肖。伋每思之,所以大恐而不懈也。」

 

夫子忻然笑曰:「然乎?吾無憂矣。世不廢業,其克昌乎!」

 

2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為人君者,莫不知任賢之逸也,而不能用賢,何故?」

 

子曰:「非不欲也。所以官人失能者,由於不明也。其君以譽為賞,以毀為罰,賢者不居焉。」

 

3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亟聞夫子之詔:正俗化民之政,莫善於禮樂也。管子任法以治齊,而天下稱仁焉。是法與禮樂異用而同功也,何必但禮樂哉?」

 

子曰:「堯、舜之化,百世不輟,仁義之風遠也。管仲任法,身死則法息,嚴而寡恩也。若管仲之知,足以定法。材非管仲,而專任法,終必亂成矣。」

 

4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物有形類,事有真偽。必審之,奚由?」

 

子曰:由乎心。心之精神是乎聖。

 

推數究理,不以物疑。

 

周其所察,聖人難諸。

 

5記問:趙簡子使聘夫子,夫子將至焉。

 

及河,聞竇鳴犢與舜華之見殺也,迴輿而旋之衛,息鄹,遂為操,曰:「周道衰微,禮樂凌遲,文武既墜,吾將焉師。

 

周遊天下,靡邦可依,鳳鳥不識,珍寶梟鴟,眷然顧之,慘焉心悲。

 

巾車命駕,將適唐都。

 

黃河洋洋,悠悠之魚,臨津不濟,還轅息鄹。

 

傷予道窮,哀彼無辜,翱翔于衛,復我舊廬,從吾所好,其樂只且。

 

6記問:哀公使以幣如衛迎夫子,而卒不能當。

 

故夫子作《丘陵之歌》,曰:「登彼丘陵,峛崺其阪。

 

仁道在邇,求之若遠,遂迷不復,自嬰屯蹇,喟然回慮。

 

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回連,枳棘充路。

 

陟之無緣,將伐無柯,患茲蔓延,惟以永歎,涕霣潺湲。」

 

7記問:楚王使使奉金帛聘夫子。

 

宰予冉有曰:「夫子之道於是行矣。」

 

遂請見,問夫子曰:「太公勤身苦志,八十而遇文王,孰與許由之賢?」

 

夫子曰:「許由、獨善其身者也。

 

太公、兼利天下者也。

 

然今世無文王之君也,雖有太公,孰能識之?」

 

乃歌曰:「大道隱兮禮為基,賢人竄兮將待時,天下如一欲何之。」

 

8記問:叔孫氏之車卒曰:「子鉏商樵於野而獲獸焉。眾莫之識,以為不祥,棄之五父之衢。」

 

冉有告夫子曰:「有麕而肉角,豈天之妖乎?」

 

夫子曰:「今何在?吾將觀焉。」

 

遂往,謂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

 

到視之,果信。

 

言偃問曰:「飛者宗鳳,走者宗麟,為其難致也。敢問今見其誰應之?」

 

子曰:「天子布德,將致太平,則麟鳳龜龍先為之祥。今周宗將滅,天下無主,孰為來哉?」

 

遂泣曰:「予之於人,猶麟之於獸也。麟出而死,吾道窮矣。」

 

乃歌曰:「唐虞世兮麟鳳遊,今非其時來何求,麟兮麟兮我心憂。」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2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46 編輯

孔叢子●雜訓

 

1雜訓:子上請所習於子思。

 

子思曰:「先人有訓焉。學必由聖,所以致其材也。厲必由砥,所以致其刃也。故夫子之教必始於《詩》、《書》而終於禮樂,雜說不與焉,又何請?」

 

2雜訓:子思謂子上曰:「白乎!吾嘗深有思而莫之得也,於學則寤焉。吾嘗企有望而莫之見也,登高則覩焉。是故雖有本性,而加之以學,則無惑矣。」

 

3雜訓:懸子問子思曰:「吾聞同聲者相求,同志者相好。子之先君見子產則兄事之,而世謂子產仁愛,稱夫子聖人。是謂聖道事仁愛也。吾未諭其人之孰先後也,故質於子。」

 

子思曰:「然。子之問也。昔季孫問子游,亦若子之言也。子游答曰:『以子產之仁愛譬夫子,其猶浸水之與膏雨乎?』康子曰:『子產死,鄭人丈夫舍玞珮,婦女舍珠瑱,巷哭三月,竽瑟不作。夫子之死也,吾未聞魯人之若是也。奚故哉?』子游曰:『夫浸水之所及也則生,其所不及則死,故民皆知焉。雨之所生也,廣莫大焉;民之受賜也,普矣。莫識其由來者。』『上德不德,是以無德。』季孫曰:『善。』」懸子曰:「其然。」

 

4雜訓:孟子車尚幼,請見子思。

 

子思見之,甚悅其志,命子上侍坐焉,禮敬子車甚崇。

 

子上不願也。

 

客退。

 

子上請曰:「白聞士無介不見,女無媒不嫁。孟孺子無介而見,大人悅而敬之。白也未諭,敢問?」

 

子思曰:「然。吾昔從夫子於郯,遇程子於途,傾蓋而語,終日而別,命子路將束帛贈焉,以其道同於君子也。今孟子車、孺子也,言稱堯、舜,性樂仁義,世所希有也。事之猶可,況加敬乎!非爾所及也。」

 

5雜訓:子思在魯,使以書如衛問子上。

 

子上北面再拜受書,伏讀然後與者宴。

 

遂為復書,返中庭,北面再拜以授使者。

 

既受書,然後退。

 

使者還魯,問子思,曰:「吾子堂上南面立,授臣書,事畢,送臣。子上中庭拜,授臣書而不送,何也?」

 

子思曰:「拜而不送,敬也。使人而送之,賓也。」

 

6雜訓:魯人有同姓死而弗吊者。

 

人曰:「在禮、當免不免,當吊不吊,有司罰之。如之何!子之無吊也。」

 

荅曰:「吾以其䟽遠也。」

 

子思聞之,曰:「無恩之甚也。

 

昔者季孫問於夫子曰:『百世之宗、有絕道乎?』子曰:『繼之以姓,義無絕也。故同姓為宗,合族為屬。雖國君之尊、不廢其親,所以崇愛也。是以綴之食序,列之昭穆,萬世婚姻不通,忠篤之道然也。』」7雜訓:魯穆公訪於子思,曰:「寡人不德,嗣先君之業三年矣,未知所以為令名者,且欲掩先君之惡,以揚先君之善,使談者有述焉。為之若何?願先生教之也。」

 

子思荅曰:「以伋所聞,舜、禹之於其父,非勿欲也,以為私情之細,不如公義之大,故弗敢私之焉耳。責以虛飾之教,又非伋所得言。」

 

公曰:「思之可以利民者。」

 

子思曰:「願有惠百姓之心,則莫如一切除非法之事也。

 

毀不居之室,以賜窮民,奪嬖寵之祿,以振困匱。

 

無令人有悲怨,而後世有聞見,抑亦可乎?」

 

公曰:「諾。」

 

8雜訓:縣子問子思曰:「顏回問為邦。夫子曰:『行夏之時。』若是,殷周異政為非乎?」

 

子思曰:「夏數得天,堯舜之所同也。殷周之王,征伐革命以應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時之改爾,故不相因也。夫受禪於人者,則襲其統;受命於天者,則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道之變然也。三統之義,夏得其正。是以夫子云。」

 

9雜訓:穆公問於子思曰:「立太子有常乎?」

 

荅曰:「有之。在周公之典。」

 

公曰:「昔文王舍適而立其次,微子舍孫而立其弟,是何法也?」

 

子思曰:殷人質而尊其尊,故立弟;

 

周人文而親其親,故立子。

 

亦各其禮也。

 

文質不同,其禮則異。

 

文王舍適立其次,權也。

 

公曰:「苟得行權,豈唯聖人,唯賢與愛立也。」

 

子思曰:「聖人不以權教,故立制垂法,順之為貴。必欲犯,何有於異?」

 

公曰:「舍賢立聖,舍愚立賢,何如?」

 

子思曰:「唯聖立聖,其文王乎!不及文王者,則各賢其所愛,不殊於適,何以限之。必不能審賢愚之分,請父兄、群臣卜於祖廟,亦權之可也。」

 

10雜訓:孟軻問牧民何先?

 

子思曰:「先利之。」

 

曰:「君子之所以教民,亦有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

 

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

 

上不義,則下樂為亂也。

 

此為不利大矣。

 

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此皆利之大者也。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26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49 編輯

孔叢子●居衛

 

1居衛:子思居衛,言苟變於衛君,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君任軍旅,率得此人,則無敵於天下矣。」

 

衛君曰:「吾知其材可將,然變也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鷄子,以故弗用也。」

 

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大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何也?知其所妨者細也。卒成不訾之器。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焉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者也。」

 

衛君再拜,曰:「謹受教矣。」

 

2居衛:子思適齊,齊君之嬖臣美鬚眉立乎側。

 

齊君指之而笑,且言曰:「假貌可相易,寡人不惜此之鬚眉於先生也。」

 

子思曰:非所願也。

 

所願者、唯君脩禮義、富百姓,而伋得寄帑於君之境內,從襁負之列,其庸多矣。

 

若無此鬚鬣,非伋所病也。

 

昔堯身脩十尺,眉乃八彩,實聖;

 

舜身脩八尺有奇,面頷無毛,亦聖。

 

禹、湯、文、武及周公勤思勞體,或折臂望視,或禿骭背僂,亦聖,不以鬚眉美鬣為稱也。

 

人之賢聖在德,豈在貌乎?

 

且吾先君生無鬚眉,而天下王侯不以此損其敬。

 

由是言之,伋徒患德之不邵,不病毛鬢之不茂也。

 

3居衛:子思謂子上曰:有可以為公侯之尊而富貴人眾不與焉者,非唯志乎?

 

成其志者非唯無欲乎?

 

夫錦繢紛華、所服不過溫體,三牲大牢、所食不過充腹。

 

知以身取節者,則知足矣。

 

苟知足,則不累其志矣。

 

4居衛:曾子謂子思曰:「昔者吾從夫子遊於諸侯,夫子未嘗失人臣之禮,而猶聖道不行。今吾觀子有傲世主之心,無乃不容乎?」

 

子思曰:時移世異,各有宜也。

 

當吾先君,周制雖毀,君臣固位,上下相持,若一體然。

 

夫欲行其道,不執禮以求之,則不能入也。

 

今天下諸侯方欲力爭,競招英雄以自輔翼。

 

此乃得士則昌、失士則亡之秋也。

 

伋於此時不自高,人將下吾;

 

不自貴,人將賤吾。

 

舜、禹揖讓,湯、武用師,非故相詭,乃各時也。

 

5居衛:子思在齊。

 

齊尹文子生子,不類,怒而杖之,告子思曰:「此非吾子也。吾妻殆不婦,吾將黜之。」

 

子思曰:若子之言,則堯、舜之妃復可疑也。

 

此二帝、聖者之英,而丹朱、商鈞不及匹夫。

 

以是推之,豈可類乎?

 

然舉其多者。

 

有此父,斯有此子,人道之常也。

 

若夫賢父之有愚子,此由天道自然,非子之妻之罪也。

 

尹文子曰:「先生止之。願無言,文留妻矣。」

 

6居衛:孟軻問子思曰:「堯、舜、文、武之道,可力而致乎?」

 

子思曰:「彼人也,我人也。稱其言,履其行,夜思之,晝行之,滋滋焉,汲汲焉,如農之赴時,商之趣利,惡有不至者乎?」

 

7居衛:子思謂孟軻曰:自大而不脩其所以大,不大矣;

 

自異而不脩其所以異,不異矣。

 

故君子高其行,則人莫能偕也;

 

遠其志,則人莫能及也。

 

禮接於人,人不敢慢;

 

辭交於人,人不敢侮。

 

其唯高遠乎?


8居衛:申祥問曰:「殷人自契至湯而王,周人自棄至武王而王。
同嚳之後也,周人追王大王、王季、文王,而殷人獨否,何也?」

 

子思曰:「文質之異也。周人之所追大王,王迹起焉。」

 

又曰:「文王受命,斷虞芮之訟,伐崇邦,退犬夷,追王大王、王季,何也?」

 

子思曰:「狄人攻大王,大王召耆老而問焉,曰:『狄人何來?』耆老曰:『欲得菽粟財貨。』大王曰:『與之。』與之至無狄人不止。大王又問耆老曰:『狄人何欲?』耆老曰:『欲土地。』大王曰:『與之。』耆老曰:『君不為社稷乎?』大王曰:『社稷、所以為民也,不可以所為亡民也。』耆老曰:『君縱不為社稷,不為宗廟乎?』大王曰:『宗廟者、私也,不可以吾私害民。』遂杖策而去,過梁山,止乎岐下,豳民之束脩奔而從之者三千乘。一止而成三千乘之邑,此王道之端也。成王於是追而王之。王季、其子也,承其業,廣其基焉,雖同追王,不亦可乎?」

 

9居衛:羊客問子思曰:古之帝王中分天下,使二公治之,謂之二伯。

 

周自后稷封為王者後,子孫據國。

 

至大王、王季、文王,此固世為諸侯矣,焉得為西伯乎?」

 

子思曰:「吾聞諸子夏:殷王帝乙之時,王季以功九命作伯,受珪瓚秬鬯之賜,故文王因之,得專征伐。

 

此以諸侯為伯,猶周召之君為伯也。

 

10居衛:子思年十六,適宋。

 

宋大夫樂朔與之言學焉。

 

朔曰:「《尚書》虞夏數四篇善也,下此以訖于秦費,效堯、舜之言耳,殊不如也。」

 

子思荅曰:「事變有極,正自當爾。假令周公、堯、舜更時易處,其書同矣。」

 

樂朔曰:「凡書之作,欲以喻民也,簡易為上,而乃故作難知之辭,不亦繁乎?」

 

子思曰:「《書》之意兼複深奧,訓詁成義,古人所以為典雅也。昔魯委巷亦有似君之言者。伋荅之曰:『道為知者傳。苟非其人,道不貴矣。』今君何似之甚也。」

 

樂朔不悅而退,曰:「孺子辱吾。」

 

其徒曰:「此雖以宋為舊,然世有讎焉,請攻之。」

 

遂圍子思。

 

宋君聞之,駕而救子思。

 

子思既免,曰:「文王厄於牖里,作《周易》;

 

祖君屈於陳蔡,作《春秋》。吾困於宋,可無作乎?」

 

於是撰《中庸》之書四十九篇。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51

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

 

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

 

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

 

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

 

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

 

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

 

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

 

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

 

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

 

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

 

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

 

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

 

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

 

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

 

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

 

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

 

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

 

今諸侯不同德。

 

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

 

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

 

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

 

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

 

《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

 

況聽訟乎!

 

必盡其辭矣。

 

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

 

辭不可從,必斷以情。

 

《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

 

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

 

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

 

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

 

』」曾子問聽獄之術。

 

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

 

』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

 

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

 

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

 

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

 

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

 

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

 

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

 

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

 

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0 16:58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4 編輯

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今諸侯不同德。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況聽訟乎!必盡其辭矣。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辭不可從,必斷以情。《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曾子問聽獄之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

 

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

 

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

 

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

 

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3-11 07:39
【發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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