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辭典/岳飛】
《宋史》岳飛字鵬舉,宋相州湯陰人。
事母至孝,宜和中,初以敢戰應募,隸於留守宗澤部下,屢破金軍,高宗手書:精忠岳飛四字,製旂賜之。
後復大破金兵於朱仙鎮,正欲渡河,直搗黃龍,時秦檜為相,力主和議以媚金,一日降十二金牌召飛返。
復以莫須有誣罪之!
被捕下獄死。
孝宗時詔復官,諡武穆。
寗宗時追封鄂王。
後人多祀奉之,民國三年與關帝合祀武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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