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地學●標準時】
民用時間之量計,係以平太陽(假想以相等速度運行於天球赤道上之太陽)經過子午圈之時刻為依據。
全球一致之計時,係以平太陽經過英國格林威治子午圈之時刻為準,稱為世界時。
若在其他地點,而以當地子午圈為準者,則稱為地方時。
兩地地方時之相差,等於其經度之相差。
經度相差十五度,時間相差一小時。
對於幅員遼闊、東西經差較大之國家,如各地自行採用其地方時,則必逐地不同,以致交通、電信等各方面,均發生紊亂與不便現象。
故各國均就其國境依經度畫分為若干標準時區,各寬十五度,在該區內之各地均共用其中線所經之地方時,是為標準時。
我國疆域廣大,自東經七十二度以迄東經一百三十五度,時間相差四時有餘。
民國三十六年,內政部將全國分為五個標準時區,各區之界線,依行政區畫略作調整,並非均為直線。
其所訂時區依由西向東之次序列之如下:(見圖1)(劉延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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