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電位差】
帶電體附近的電場,可以用單位試電荷在該點所受的靜電力來表示,(方程式1),或用純量的電位V來加以描述。
電場中某點的電位以單位試電荷在該點所有的位能來定義:電位(V)=試電荷在某點之位能/試電荷電場內任意兩點1和2間的電位差由單位試電荷由1點移至2點在沿著電場方向運動所作之負功W12表示:〈方程式2〉式中功W12值之大小與試電荷在1點和2點之位置有關,與其移動之路徑無關,因電荷只有在沿著電場方向運動時才做功。
如將1點取在離所有電荷無窮遠處時,1點之電位V1可當做是零電位,則可定義電場中任一點之電位V為〈方程式3〉。
即電場強度由無窮遠處至該點的線積分的負值。
在國際標準單位(SI)制中,電位單位用伏特以符號V表示:一伏特=1焦耳(J)/1庫侖(C),在電位差太大和太小之情況下可用MV(=106V),KV(=103V),mv(=10-3V),μv(=10-6V)和nv(=10-9V)來表示。
(周傳心)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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