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人事考選制度】
人事考選制度係人員之考試與選擇制度。
因為工作有一定的需要條件,而應徵者所具備之條件,又末必能百分之百的符合工作上之需求,惟有雇用合於條件的人員,才能勝任,藉看考試來判斷其能力,是目前物色人員的一種良好方式。
由試驗之結果,表現出每位候選人之知識與工作上的能力,亦可知其專長與性向之差異,主試者依據工作所需之條件,選擇出適宜且深具發展潛力的人員。
通常,考選的方法,係由人事單位就各候選人填妥之申請書表、性向測驗之成績、體格檢查表等,先獲取初步所需之資料,同時,對候選人員之資格做初步之過濾;
工作單位之主管再經由專業筆試或配合實際操作之方式,知悉候選人有關知識、經驗、技術及其他所需之事實和資料,以設計得當之考評標準,錄取優秀之人員;
最後,由高級主管舉行面試,做面對面之個人觀察,除了可獲得進一步之資料外,並能發現筆試所不能表現出來的長處或短處;
同時亦協助候選人進一步瞭解事業機構之情況,雙方俾能仔細衡量做最後且最滿意之決定。
相信能公平、公正且公開地選拔人才,定能收到廣收慎選之效。
(康傳林)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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