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嬉皮】
嬉皮(Hippies),這個名詞,約於西元一九六○年代中期,在美國開始流行,由一些毫無組織的年輕人,群起退出即存的社會制度所造成,這些年輕人大部分來自中等或上等家庭。
嬉皮風氣,是對社會基本結構與價值觀念的一種反動;
嬉皮的哲學,是揚棄一切的文明社會制度。
他們認為傳統的一夫一妻制已經過時,性應該做相當程度的開放;
政府是壓迫者,無政府主義應該比較可取;
一般教育過於嚴苛、愚蠢,學習應該是人類終其一生的職志,不應該硬性規定畫分;
經濟上,應採用自給自足,以物易物的方式,拋棄金錢觀念;
宗教上較傾心於東方哲學。
嬉皮大致分三類:第一類稱之為宗教師,為數極少,藉吸毒來嚴肅地探討社會的本質和宇宙的現象;
第二類稱之為見習者,大部分嬉皮都屬於這一類,多半嘗試過一段嬉皮生活以後,又重回正常世界;
第三類稱之為小嬉皮,年紀大約十幾歲,對嬉皮哲學沒有真正的認識,只會奇裝異服,吸毒過癮,反抗一切的社會制度與道德規範,擔任一個胡鬧的小腳色而已。
(閻振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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