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躉售物價指數】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2-12-14 10:07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躉售物價指數】

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躉售物價指數

 

在經濟社會中,多種商品批發價格之平均相對變動的百分數,稱之為躉售物價指數。

 

其作法係先求算同一時期各種不同商品批發價格之平均數,以代表此一時期,各種不同物品批發價格之一般水準,再將此平均數,化為以某一時期的平均數為基準的百分數,經此求平均及比率的過程以後,便可消除同一時期內,多種不同商品價格之複雜性,並可明顯地看出其他時期之物價較該基準時期物價增減的百分數。

 

根據此一簡單比率值,可顯示出某段期間內的商品售價,在一般價格下不同時期的變動方向,以作為測定經濟社會安定與否的重要經濟指標。

 

躉售物價指數之編製,雖無一成不變之程序,但一般而言,在確定指數編製之目的、基期、分類標準及計算公式以後,再選取代表商品,規定商品規格及花色牌號,最後在確定調查地區、查價方法及查價週期以後,便可著手調查各類商品價量資料,以進行試編比較。

 

經過資料的蒐集、整理、審核、製表、分析、發布等過程以後,物價指數的編製工作始告完成。

 

據此而得到之躉售物價指數,可衡量國內躉售物價水準之變動情形,以提供財經決策、調節物資供需與學術研究之基本資料。

 

並可作為清理長期債務、計算平均地價、資產重估價,以及計算貨幣升值之參考。

 

此外,尚可作為國民所得統計的平減指數,藉此計算有關國民生產之固定幣值。

 

我國躉售物價指數,最早係由財政部調查貨價局,負責查價及編製事宜,並於民國九年編布上海批發物價指數,實為我國編製物價指數之濫觴。

 

嗣後各省市陸續開始查編各種物價指數,臺灣地區物價指數之查編工作,則始於三十五年二月,由前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依照國民政府主計處前頒之物價調查與統計方案辦理,選定五十項商品,分成六大類,以二十六年上半年為基期,採用簡單幾何平均公式,編算成臺北市躉售物價指數,嗣以行政長官公署改組,至三十八年,乃由臺灣省政府主計處,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之指示負責編製。

 

五十九年間為免除臺灣省及臺北市聯合編製聯繫之困難,乃由行政院主計處統籌編製。

 

隨著經濟結構之改變,先後曾以三十八年六月十五日、三十九年上半年、四十三年、四十五年、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的平均值、五十五年、六十年、六十五年及七十年等為基期,編算臺灣地區躉售物價指數。

 

目前躉售物價指數的選樣商品,已逾千項,除據以編製總指數外,尚編有二十四種基本分類指數,並按用途別、部門別、產業之投入與產出別等,編製複分類指數,以利各方之應用。

 

(謝明瑞)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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