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就業】
就業,乃為獲得報酬而作某種行業、貿易,或職務,報酬包括工資、薪津、佣金、規費或利潤,多以金錢形式為之,但亦有以貨物或勞務作為報酬者;
例如某些家庭雇佣及農場幫手,以食宿作為報酬之一部分。
任何視為就業之行為,必須有接受報酬之事實;
職業運動員為就業之一種,因其接受金錢,而業餘運動員則否。
自行開設商店或服務所者稱自雇。
就業的人數,稱就業總數,例如臺灣地區在氏國六十九年的就業總數為七百七十九萬七千人。
通常在工商業景氣之下,消費者消費或投資增加時,就業總數增加;
而在機構或個人緊縮開支時,就業總數減少。
當消費及儲蓄保持穩定時,就業常維持一定的水準。
水準之高低,視該地區前此之經濟狀況而定。
由消費及投資減少所引起的國民所得及就業減少之通貨緊縮趨勢,往往可經由政府增加支出而抵銷。
人口常向就業機會多之處遷移,所以就業是影響都市人口成長的重要因素。
就業又是一種最常用來衡量經濟活動的指標,及一種極有用的計算土地發展需求的標準(范允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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