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文學●修辭學】
修辭學是研究如何調整語文表意的方法,設計語文優美的形式,使精確而生動地表達出作者的意象,期能引起讀者共鳴的一種藝術。
分析地說:修辭的內容,是作者的意象。
所謂作者,包括寫作者和說話者;
所說意象,是由作者主觀意識所選擇而組機成的客觀形象。
修辭的媒介,是語文,亦即語辭和文辭。
修辭的方式,有調整和設計:如:感歎、設問、仿擬、轉品、夸飾、借代、譬喻…等,都屬於表意方法的調整。
又如:類疊、對偶、排比、回文、頂針…等,都屬於優美形式的設計,修辭的原則,要求精確而生動。
文學的語言必須藝術地表現直覺的感受,除精確描述自己的感受之外,更要求生動。
修辭的目的,要引起別人的共鳴。
當修辭的媒介是語辭的時候,它以說服別人為目的;
當修辭的媒介是文辭的時候,它以感動別人為目的。
其實都是要引起別人的共鳴。
修辭的性質,屬於藝術的一種。
學術可分六個層次:一、形式科學;
二、物理科學;
三、生物科學;
四、行為科學;
五、價值科學;
六、哲學。
修辭學的基礎是行為科學中的語言文字之學;
它的理想要求修辭立誡,進入哲學領空。
而其本身追求語文之美,屬於價值科學中的藝術部門。
(黃慶萱)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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