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美術●六法】
品評圖繪之標準,蓋繫藝事重要環節,然此「標準」常因時、因地,而人言言殊,此中外皆然。
吾國古自公元四百九十年前後,六朝南齊謝赫者,首發其雋永思維,揭櫫「六法」,以立品第圖繪優缺準據,後世畫家宗之,遂蔚萬代定則,至今千古不易,其功厥偉。
六法者何?
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隨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
剖析六法,其「氣韻生動」乃入形上之「精神」領域,餘皆屬形下描繪之「技法」,綜而詳賅繪事。
論者嘗云,自氣韻生動至傅移模寫,順流次第而下,可為鑑賞之原則;
自傳移模寫至氣韻生動,逆流而上,乃習畫之方法,自赫至今,畫者多奉為金科玉律,且其置「氣韻生動」於首位,以別工匠,尤為卓識。
論者復認謝赫所持六法,係針對當代風行之人物畫而發,故少言筆墨情趣,迨及唐末山水畫大成,荊浩適時又揭「六要」-氣、韻、思、景、筆、墨,方益符山水畫之需而今民國肇始,西學東漸,學者擷菁卻蕪,鎔東西畫論一爐而倡「六法新論」,臺北故宮李霖燦副院長擬示「立意、構圖、用筆、運墨、設色、款印」諸項,為今品鑑依側,殊益發繪事幽微也。
(梁台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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