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軍事●人民公社】
民國四十七年,中共企圖完成其所謂「建設社會主義總路線」,踏進其所謂「共產主義社會」。
在八月二十九日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會議,決定推行「人民公社」制度。
並於九月十日發布實施辦法,在中國大陸瘋狂的、大力的、普遍的開展「人民公社」運動。
認定「人民公社是社會主義社會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的組織形式」;
「共產主義是天堂」「人民公社是上天梯」。
主張政社合一、勞武合一、鄉社合一,農村以一鄉一鎮一社為原則;
城市以工廠、學校、機關、街道一社為原則。
要求一大二公,大即是人多、地多、資源多,大規模綜合性的生產。
公即是更加集體化,徹底廢除私有制度,一切生產資料入社。
並強調生產集體化,生活集體化,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是集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為一體的組織;是結合工、農、兵、學、商為五位一體的組織。
「人民公社」不僅破壞了家庭組織,摧毀了倫理道德,而且徹底的廢除了私有財產制度,瓦解了原有社會結構。
此種暴政,造瀰天大罪,為現實人類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殘酷制度。
(平韶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01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