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權宜問題】
在會議進行中,可能會突發某種情況,這種情況會影響到會議的進行;
涉及的也許只是一個人、少數人,或全體。
任何人發現這種情況時,不問是為「保護自己」,抑或為「保障別人」,可以立即提出權宜問題。
在會議規範第八十四條載有:「對於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時,得提出權宜問題。例如議場發生喧擾,妨礙出席人聽覺,出席人得提請主席制止之。」
引申而言,它的特點有:一、可立即提出,不須取得發言地位;
二、最為優先,其次為秩序問題;
三、可隨時提出,甚至可間斷他人發言;
四、可自行提出,不需他人附議;
五、只有可否的表決,不得作任何修正;
六、一經提出,除了收回動議外,不可以再有其他動議;
七、提出之後,沒有討論,不必表決,由主席裁定是否接受;
八、如主席不接受,提出人還可以提出申訴動議。
權宜問題最大的功能,就是在個人或會眾受到侵犯時,可以很迅捷的即時提出,以求妨害減到最少。
它不僅有保護的作用,且因而教育大家,懂得會議討論時如何學得對事不對人,從相互尊重中達到集思廣益。
(蔡漢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801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