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井田】
近世對井田制之有無,見解不一,但就時代背景與史料分析,井田制是有之,只是並非舉國推行,尤其是儒家理想中的土地制度,從周代至清代,皆有人倡導。
關於井田制度主要文獻有:周禮、詩經、孟子、史記、漢書等。
其中可以儒家代表作孟子一書記述的井田制當一範本。
井田制合乎公私兼顧,如小雅大田篇:「雨我公田,逐及我私。」
孟子滕文公篇:「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又「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
這是理想之一。
又井田制的稅率是九分之一,八家同耕一公田,不管豐年或凶年其公田收穫作賦,不虐及庶民。
如固定稅率雖十分之一,但整年庶民多繳不為過,凶年既使少繳亦不夠,故固定稅率在孟子看來是不善之舉。
孟子滕文公篇:「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龍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
因此孟子認殷商行井田制,於公於私乃至稅率都是最好的制度。
(吳永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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