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國父遺囑】
民國十三年十月,北方政局,發生變化,直系總統曹錕下野。
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先生,為謀中國之統一與建設,決心北上,與北方當局張作霖、段祺瑞等,會商國是。
乃於十二月十三日離粵經上海繞道日本,於十二月四日抵達天津,但因盡瘁國事,奔走勞頓,積勞成疾,身體即感不適,休養二十餘日後,於三十一日到達北京,即延請西醫六、七人會診,斷定肝臟有病,旋經協和醫院施行手術,方發覺係惡性肝癌,已非藥石所能治療。
當時隨行人員甚少,總理特加委于右任、吳稚暉、李石曾等五人為政治委員,協助處理事務,並通知尚在粵滬之其他政治委員,火速北上,僉以孫先生病情嚴重,應請於臨危前,留一遺囑,交付同志遵守,二月十八日,孫先生遷住鐵獅子胡同行館,曾接受中醫陸仲安診治,亦無效果。
二十四日,病勢加劇,醫生報告已至極危險時期,於是,乃由孫科、汪兆銘、孔祥熙、宋子文等四人,面請總理預留遺言,並代擬遺囑稿兩張,逐字誦讀,孫先生聆畢表示首肯,並說稍緩幾日簽字。
遺囑稿內容如次:對於國事者: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
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對於家事者:「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迄至三月十一日正午,孫先生忽張目遍視床前家屬及各同志,召至面前說:「現在要分別你們了,拿前幾日所預備的那兩張字來呀!今日到了簽名的時候了。」
汪兆銘乃將兩分遺囑稿和墨水筆呈上,孫夫人便托起孫先生右手,在顫動中,逐一簽名,雖腕力微弱,而所簽之字,仍甚清楚。
筆記者汪兆銘和證明者宋子文、孫科、孔祥熙、邵元沖、戴恩賽、吳敬恆、何香凝、戴季陶、鄒魯等人,也分別簽名。
當時孫先生曾對各同志說:我此次放棄兩廣,直上北京,為謀和平統一。
所主張統一方法,是開國民會議,實行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建設新國家。
茲為病累,不克痊癒,生死本不足念,惟數十年致力國民革命,所抱定之主義,未能完全實現,不無遺憾。
甚望諸同志努力奮鬥,使國民會議早日開成,達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之目的。
如是我在九泉之下,亦堪瞑目。
自此以後、呼吸益形艱難,精神疲倦,在微息中反覆呼出「和平」,「奮鬥」,「救中國」幾句話,延至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溘然逝世。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集會,議決此後於開會時,由主席恭誦總理遺囑(對國事之遺囑),全體起立,默哀致敬。
遺囑原件,由鄒魯帶回廣東,交中央執行委員會縝密保存。
五月十六日,中執會繼續開三中全會,會中決議接受總理遺囑,並發表宣言。
十五年一月四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曾通過「謹以至誠接受總理遺囑並努力以履行之案」。
國民政府復於民國二十九年四月一日為表揚孫中山先生創建民國,更新政體之貢獻,通令全國,尊稱孫先生為中華民國國父。
從此,全國習稱之「總理遺囑」,又稱為「國父遺囑」。
(吳伯卿)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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