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宗教●蒙古佛教】
蒙古人所接觸的佛教,一來自漢地;
一來自西藏。
其中,可能與漢地的佛教接觸在先,其主要人物在僧則是海雲法師,在俗則是居於宰相地位的耶律楚材。
佛祖歷代通載,海雲法師傳說:「丁未(西元一二四七年)貴由(定宗)皇帝即位(實為一二四六),頒詔命師統僧,賜白金萬兩…。」
又:「辛亥(一二五一)蒙哥(憲宗)皇帝即位,…命師復領天下僧事。」
而蒙古可汗們發生較大影響者為屬密宗的番僧那摩。
據元史鐵哥傳:「憲宗尊那摩為國師,授玉印,總天下釋教。」
後來,忽必烈奉蒙哥可汗之命,遠征大理,在六盤門遇八思巴喇嘛,可汗們皈依佛法。
據元史釋老傳,元世祖尊八思巴為國師,命制蒙古新字,字成上之…。
至元六年(一二六九),詔行於天下。
從此,蒙古佛教大興。
但自一三六八年,元順帝退居北徙,內部不和,明軍壓境,佛教亦衰。
十六世紀中,漠南土默特部阿勒坦汗西征藏土,使蒙古佛教再興。
一五七七年,可汗遣使西藏迎法主索諾木‧札木蘇(瑣南‧嘉錯)。
翌年,於青海湖濱行傳戒皈依,封以達賴喇嘛法號。
法師受封後就以第三世達賴喇嘛自稱。
他原本倡黃衣喇嘛宗喀巴大師之轉世第三世法身。
他為阿勒坦汗說皈依以後,即派呼圖克圖代表日己駐鍚於土默特首府(歸化城),嗣後即為蒙古佛教之中心。
三世達賴於一五八八年在內蒙古涅槃,四世法身卻轉生於阿坦汗之家。
於是蒙古王室與西藏佛教正統相結合,形成西藏與蒙古政教合一制度。
蒙古末年可汗林丹,推動大藏經翻譯工作,使蒙古在建築、繪畫,以及蒙古文字之流通具有深遠影響。
僧侶除誦經,禮佛之外,不服兵役,不從獵,不納稅,儼同貴族,使蒙古戰力、生產力大減。
但寺廟亦為信仰、文化、經濟、教育及醫療之中心。
蒙古寺廟可分五類:一、Sume:是寺廟之總稱;
二、Suriyen:意即僧院;
三、Khural:是經會之所,為小型寺廟;
四、Keid:即精舍,但有時亦可作寺廟之代稱;
五、Jise:是廟產管理所。
此外,還有稱「召」(Juu),如漢語之額爾德尼召,其大小不一,亦是一種寺廟。
庫倫大寺輒達僧眾萬人以上。
滿清統治之後,視佛教為治理蒙古之工具之一。
清高宗在御製喇嘛說中寫道:「設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
致使蒙古之經濟、政治陷衰退。
清末,內蒙古賓圖旗的郡王棍楚克蘇隆奏請「取締宗教,以祛迷信」。
民國十年,由於俄共之蠱惑,外蒙有革興與保守,反教與保教的對立,終於變成赤色政權。
一九二四年,佛教領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圓寂,佛教失去有力領導。
蒙共將當時反抗運動都歸咎佛教領袖。
除庫倫大寺岡丹與漠北額爾德尼召兩處外,其餘寺廟均遭殘破,僧侶被迫還俗,株連處死極眾。
但民眾心靈深處之信仰仍未消滅。
民國二十年,日本侵略東北,內蒙東部地區相繼淪陷,為迎合民眾信仰保護寺院舊制,唯未規定喇嘛不服兵役,蒙古僧侶既無特權,幼兒出家之僧侶則大減。
二十六年,日本進淪西部內蒙,圖以日本真言宗為基礎改革蒙古的佛教,為緩和蒙人之反感。
先以復古為手段,成立喇嘛印務處,管理宗教行政。
對僧侶推行考試制度,不及格者勒令還俗。
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後,內蒙陷入中共統治,亦如內陸佛教消失殆盡。
唯蘇俄則一改其宗教政策,採取緩和態度,首先將已改為博物院的岡登大寺復其舊觀。
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大師圓寂,並未尋找他的化身坐,因之,只得找出一位舊日的堪布喇嘛來領導佛教活動,雖不及盛世萬分之一,已算有佛教活動了。
不久,又建立了黃教創始者宗喀巴大師的像供人膜拜。
亞洲佛教團體的集合,也常有蒙古代表參與。
民國六十九年春,十四世達賴喇嘛以佛教領袖身分訪問外蒙時,前去膜拜聽經的計達三萬之眾,可見其中還有不少青年信佛。
(札奇斯欽)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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