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周易正義】
周易正義,乃唐孔穎達本王弼之周易注所撰,孔氏在序文中云:「漢理珠囊,重興儒雅,其傳易者,西都則有丁孟京田,東都則有荀劉馬鄭,大體更相祖述,非有絕倫,唯魏世王輔嗣之注,獨冠古今。…今既奉刪定。考察其事,必以仲尼為宗;義理可詮,先以輔嗣為本。」
王弼易注僅六十四卦及彖、象傳,韓康伯繼注成繫辭傅、說卦傳、序卦傅,及雜卦傳,孔穎達併取王、韓之注而更為疏解。
今傳十三經注疏乃重刻宋本,作周易正義十卷,與序文中之「凡十有四卷」不合。
且第一卷稱周易正義,內分八論。
乃討論易學之諸疑難問題。
繼為六十四卦之疏解,復自卷第一始至卷第六。
繼為繫辭等傳之疏解,自卷第七至卷第九。
後九卷不稱周易正義而稱周易兼義。
此等懸疑,由來已久,今引錄四庫全書總目周易正義十卷之扉頁說明,以見其情狀:「此書初名義贊,後詔改正義,然卷端又題曰兼義,未喻其故。序稱十四卷,唐志作十八卷,書錄解題作十三卷,此本十卷,乃與王、韓注本同,殆後人從注本合併與。」
(高懷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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