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文學●奏】
奏,乃臣下告君之語,源於唐虞之世,舜典所謂「敷奏以言」是也。
周之世,言事於主,統稱上書,秦初定制,乃改書曰奏。
舉凡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刻愆繆,皆可稱奏。
漢定禮儀,則有四品,其二曰奏,用以按劾。
奏之為文,當以明允篤誠為本,辨析疏通為務,尤須治繁總要,平徹閑雅,方為得體。
而按劾之奏,旨在明憲清國,繩愆糾繆,勢必勁直切正,嚴厲深峭。
若夫吹毛取瑕,次骨為戾,詆訶謾罵,有失折衷,則殊非所宜。
是以,文心奏啟篇云:「若能闢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必使理有典型,辭有風軌,總法家之式,秉儒家之文,不畏彊禦,氣流墨中,無從詭隨,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
法家少文,故李斯之奏驪山,王綰之奏勳德,事略而意逕,辭質而義近。
漢世儒雅繼踵,殊采可觀。
如賈誼之說務農,錯之言兵事,皆義理切至,文辭通暢,足堪法式。
漢之奏事,亦稱上疏。
疏者,分條也。
陳情敘事,必有條理,故謂之上疏。
如楊秉之諫災異,陳藩之憤內寵,皆以奏事為上疏。
又密奏陰陽,皁囊封板,以防宣泄,則謂之對事。
是則奏不限於按劾,按劾之奏,或又別稱彈事,亦不過奏事之一端耳。
林琴南謂:「古之奏議取直,今之奏議取密,直者任氣攄忠,以所言達其所蘊,不拘格式,不避忌諱;至密之為言,則粉飾補救,俾無罅隙之謂。偶舉一事,上慮樞臣之斥駮,下防部議之作梗;必再四詳慎,宜質言者則出以吞吐,故作商量;宜實行者則道其艱難,曲加體諒。」
斯可謂善知奏矣。
(李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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