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文以載道】
文以載道,簡言之:文章是記載道理的。
由文字的聯綴,辭句的組合而成為一段文字是「文」;
至於有文法組織、思想系統,供人欣賞閱讀的文學作品也是「文」了。
至於「道」字,本訓道路。
說文:「道,所行道也。」
孟子:「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
加深一層說,可以賅括字宙、人生的原理和法則。
在宇宙方面所謂的「道」,我們稱之為自然法則,人生方面所謂的「道」,稱之為倫理法則。
自然法則,前人名之為天道,如四時之通行、日月之代明、星辰之躔次等皆是。
倫理法則,先民謂之為人道。
韓退之原道篇:「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
「則專就人道言。
所謂愛親敬長,父慈子孝是也。
合天道,人道而言,總名曰道。
因此道之含義,從道路引申到人所當行的路、當作的事,以及自然界一切現象和法則。
統括一切事物的原理和方法。
其中蘊含了自然、人文界的一切。
那麼勿論任何文章以及文學作品,其內容都應該包含「道」在內,即凡用文字來表述人類感情和思想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就是要能載「道」,含有「道」的實質,如此方是言之有物,才是最高評價的作品。
(胡自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937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