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日文●西文簿記案】
西文簿記案,於西元一九二一年,由美國統治時代(自一八九八年美西戰爭結束之後開始)的菲律賓議會通過。
簡稱BookKeepingAct的條文中規定:在菲島經營工商業者,依法須以英文、西班牙文,或菲文記帳。
違法定罪後,罰款或監禁或並科。
菲華僑領李清泉與總領事周國賢請求第六任總督夏禮遜否決,無結果。
後者竟於離任前,匆促批准。
菲華小本經營店家約一萬五千之多,首當其衝:鑑於未來不便與不利,後患堪虞,不得不群策群力,繼續抗爭。
一面在菲提出控告案,一面公推僑領薛敏老、吳克誠兩氏,代表菲華赴美陳述苦衷。
美國政府以不願干預菲島內政為言,但仍命新總督伍德從速就地斟酌。
菲議會乃通過其咨文中的建議,將該案延緩十三個月實施。
菲華因控訴於馬尼拉初級法庭失敗,逕向菲島大理院上訴。
另由薛、吳兩氏向美國大理院控訴。
施肇基公使曾出席辯護,並於備忘錄之中,指出中國政府若亦通過類似法案,恐對在華美商同樣不便。
美國大理院遂於一九二六年六月宣判,明言原案歧視華商,剝奪其慣用中文記帳之習;
駁回菲島大理院的違憲判決。
菲華抗爭五年又五個月之久,始獲勝利。
事後菲議會又有孫武朗所提新簿記案。
一再歷經變化,於一九三五年,終由自治邦改施較有伸縮性的新簿記案。
(吳景宏)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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