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公共支出】
公共支出旬(PublicExpenditures),乃國家各級政府及國營事業為執行其任務,對於各種財貨與勞務(包括資本形成)、補貼、補助金,及償還公債利息等,所為一切經費之償付,以貨幣表示者謂之。
西元一九五○年代中期以前,公共支出甚少為經濟學者所重視,以後由於福利經濟學的興起,與戰後公共部門高度成長等因素,使得公共支出經濟學,近年來在學術上的討論極為盛行。
公共支出主要的分類如下:一、以公共支出用途為分類標準有:(一)安全用途支出:1.國防經費,2.治安經費,3.衛生保健與社會救濟經費;
(二)商務用途支出:1.交通郵電事業經費,2.森林水利事業經費;
(三)發展用途支出:1.教育事業經費,2.公共康樂經費。
二、以公共支出目的為分類標準有:(一)政務支出;
(二)資本支出。
三、以公共支出時間性質為分類標準有:(一)經常費;
(二)臨時費。
四、以供應經費收入來源為分類標準有:(一)移轉購買力支出;
(二)創造購買力支出。
五、以公共支出移轉為分類標準有:(一)移轉經費;
(二)非移轉經費。
六、以公共支出內容為分類標準有:(一)憲法費(元首費、議會費);
(二)內外治安費(司法費、警察費、外交費);
(三)國防費;
(四)福利文化費(內政費、經濟費、教育費);
(五)財務費(固有財務費、公債費)。
我國公共支出除了有按政府別分類外,尚有按經濟性分類,及按用途別分類。
吾人擬依後兩項分類法,就實際資料,分析我國公共支出結構的變化與政府對國民提供服務的狀況。
觀察表一,政府的資本支出比重,除民國六十七年與六十九年外,有逐年增加之勢,顯示政府在促進國內資本形成方面逐漸重要;
反之,政府經常支出比重則在下降。
(見表1)表2顯示政府提供服務之經費分配,民國六十九年度以公共行政及國防經費占首位達百分之四十一,經建經費居次達百分之二十七,其餘依次為教育經費占百分之十四,社會安全及福利經費占百分之十一,其他各項合占百分之七,可見政府服務以前四項為主要,公共行政及國防服務係保障國民和平生活所必需。
近年來政府為加強戰備,鞏固國防,更以建立自主國防體系,謀求自立自強為首要急務。
經建服務係基於經濟成長的必要,為政府所積極從事的各項活動,尤以最近幾年正值十項及十二項建設期間,此項經費不僅在國際性通貨膨脹及不景氣情況下,對我國經濟之穩定與成長貢獻至鉅,且建設成果亦直接提高了國民生活水準,教育服務及社會安全與福利服務均係國民直接受益之服務,兩項經費合占達百分之二十五,與經建經費相近。
(張則堯)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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