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射性廢料處置】
HighLevelRadioactiveWasteDisposal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從再處理設施產生的高放射性待處理物料,包括核分裂產物,Am、Cm等錒系元素,鈾、鈽等抽取殘渣,硝酸、鹼基鹽以及含Fe、Cr等腐蝕生成物。
由於含長半衰期的放射性物質,為了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及公眾的輻射曝露,因此必須與生物圈隔離,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因此將廢料固化成穩定型態,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貯存後再予處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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