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俄文●中俄北京條約】
西元一八六○年十一月,俄使伊格納提夫來華,硬充英法聯軍調人,斡旋中英法北京條約。
和約既成,要求報酬,遂迫訂「中俄北京條約」。
條約內容要點如下:一、根據璦琿條約第一條、天津條約第九條,再詳明議定兩國邊界。
此後兩國東界定為由什勒喀、額爾古納兩河會處,順黑龍江下流,至該江與烏蘇里河會處。
其北邊地屬俄國,其南邊地至烏蘇里河口,所有地方屬中國。
烏蘇里河口而南,上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里河及松阿察二河為界,其二河以東之地屬俄國,二河以西之地屬中國。
自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踰興凱湖,至湖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屬俄國,其西屬中國。
…二、新疆尚未定之交界,此後應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及一七一八年所立沙濱達巴哈之界牌末處起,往西直至齋桑淖爾湖,由此往西南,順天山之特穆爾圖,至浩罕邊為界。
三、俄商除在恰克圖貿易外,其由恰克圖經過庫倫張家口地方,亦准行銷。
四、准俄商在喀什噶爾、伊犁、搭爾巴哈臺貿易。
五、俄國可在通商之處設領事,中國若欲在俄京或別處設立領事,亦聽中國之便。
根據璦琿及北京條約,我國喪失土地,總面積有四十萬零九百餘方英里。
(楊爾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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