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生命意義】
生命與生活不同,生命是就一生而言,生活則是就日用常行而言。
一個人日常的行止動,就是生活;
自少至老所活動的軀體,或者死了之後還可繼續下去的精神,就是生命;
一個人一生就是生活與生命的全部活動。
講到生命的意義,就必須涉及生死問題。
關於生死問題,一般人都以為有生就有死。
但就正常說法:「小我能死而不死;大我不死而能死!」
自然一個人的一生是不免一死的,他所經過的幾十年是逝去而不能重返的,所以一個人是能死的。
但一個人卻可以藉著後代的綿延,使他身體的一部分繼續生存於宇宙之間,所以柏拉圖說:「一個人雖不能長生,卻可以不死。」
同時,一個人的生命乃是整個民族或人類生命長流中的一分子,只要整個民族的生命長流不滅,我們的生命,便永久不死。
所以說:「小我能死而不死。」
此外,就是一般所指的「不朽」。
古人謂立德、立功、立言為三不朽。
能不朽的人,其一切言行,在死後亦能繼續活在大我之中,這樣不是「不死」嗎?
一個人因為生殖的綿延,可以不死。
而整個民族或人類,就是人的整個的綿延生命體,這個生命體因為許多小我的生生不息而不死,所以說:「大我是不死的。」
但如果這許多小我,因為內在或外在的原因,都不能生存而日趨滅亡(如被外族消滅),那麼這個生命體,也就無從綿延了。
所以說:「大我不死而能死。」
依前面大我與小我的關係而言,可知小我是能死的,人我才是不死的,若想求得小我的不死,便當先求大我之不死。
小我不死寄託在大我不死之中,大我不死,小我也可以不死,大我可以永生,小我也就可以永生了。
所以小我的生死,全以大我之生死為轉移。
先總統蔣公說:「我們曉得宇宙是無窮大,但在這一層一層的分際當中,國家和民族便是我們最實際最重要的『大我』,我們個人這一個『小我』,必須仰賴國家民族的扶持教養,然後才有生存發展的可能;亦惟有整個國家民族的生命能夠進步和發展,然後個人才能得到真正的進步和發展。」
因此,凡是有生命的人,在平常時候,固要保重生命,但到了非常時刻—處在非犧牲小我不足以持續大我之時,便當毫不躊躇,慷慨犧牲,以期整個民族的生命能綿延永生,這就是生命的意義。
所以孟子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國父說:「以吾人數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國家億萬年不死之根基,其價值之重可知。」
先總統蔣公更說:「我們的生命乃是整個民族生命長流中之一點,只要這個偉大的民族生命長流不滅,我們的生命便是永久不死。」
因此決不能說我們的軀殼存在,便有生命,軀殼一旦死亡,便沒有生命了。
只要整個民族,不被人家消滅,我們的生命,一定是永遠存在的。
所以我們講生命,不好以個人軀殼的存在看作生命,一定要把整個民族歷史的生命當作自我的真生命,以整個民族歷史的生命存亡為存亡,以整個民族歷史的生命之始終為始終。
…所以在歷史上凡是能?
維持或發揚整個民族的人,他個人的生命,也就格外放出光彩,照耀千秋,永垂不朽。
例如我們總理,是我們大家親眼看到的。
他自民國十四年去世到現在,…試問那一個人會忘記了他?
…而且在他死後的生命,反比生前生命更為偉大更為光榮…因為他知道生命的意義,…不在有限的生前,而在無窮的死後,所以他不顧一切的毀譽,不顧一切的險阻艱難,本著他大無畏的精神,領導一般同志,繼續不斷的革命!
…他的生命的光輝,永遠照耀著整個民族生命的洪流,滾滾不停的日增其偉大!
…由此可見,生命不是片段的,而是整個的,不是暫時的,而是永久的;
不是隨軀殼以俱亡的,而是藉事業而發展的。
我們的生命,寄託在我們革命的事實上…只有犧牲個人的生命,來充實整個民族的生命,使我們五千年來祖宗遺留下來的民族光榮歷史,得以繼續保持,我們子孫未來的歷史,得以不斷的發展,這才是我們一個人生命的真正意義。
所以說『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
(秦孝儀)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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