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民族戰爭】
民族戰爭係因內憂外患,民族生存受到侵害時,不得已採取的自行動,以患難排除、民族生存獲得自由發展為限度。
超越民族生存所需的必要條件,涉及侵略,不得稱為民族戰爭。
民族與民族為爭奪土地人民或經濟利益而戰,為侵略戰。
例如春秋時夷狄內侵,華夏民族生存受重大威脅,因而有尊王攘夷之號召。
管仲率齊兵多次征討,為民族戰。
稍後諸侯與諸侯爭奪相殺,不得稱為民族戰。
諸如此類,匈奴內侵、漢武帝出兵征討、岳飛之抗金、明太祖之驅逐胡元,皆為民族爭生存之民族聖戰。
國父孫中山先生之排滿、先總統蔣公之抗日,尤屬意義重大之民族戰。
凡此戰役皆適可而止,不超越民族生存所必須之限度。
表現中民族性以及文化精神。
杜甫前出塞詩有謂:「…殺人亦有限,立國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
此中國民族精神之最好說明。
因此國父革命急於議和,不願多所殺傷。
蔣公抗日勝利,禁止軍民殺害已投降之日俘日僑,並聲明對日不採報復主義,此種精神之實踐。
就世界而言,以色列以六日戰擊敗數敵,民族戰。
德國希特勒橫掃全歐,為侵略戰。
至於蘇俄領導世界共產黨赤化世界,窮兇極惡之侵略戰。
(徐文珊)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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