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主戶】
唐代戶籍是土客對稱,杜佑通典卷四十,職官二十二:「自聖上御極,分命使臣,按地收斂土戶與客戶,共計得三百餘萬;
就中浮寄乃五分之二。」
土是土著,客是客寄的意義。
經過唐末五代社會經濟的變化,亦實施兩稅法以後,土地兼併之風漸盛,失去土地的農民逐漸增多,且有成為地主田莊上的佃客。
因此,客戶的浮寄含義消失,形成主客對稱的新局面。
主是指有田產的地主、自耕農;
客是指無田產的農民。
主客戶對稱,始見於五代。
舊五代史卷四十一,唐明宗紀,長興元年(西元九三○年)九月,階州刺史王宏贊上言:「一州主客戶纔及千數,並無縣局。
臣今檢得新舊主客已及三千二百,欲依舊額,立將利、福津二縣,請置令佐。
從之。」
主戶是指有田產、應納稅服役的人戶,亦稱物力戶、稅戶。
宋代戶籍,主戶按田產及丁男多少而分等,自太宗至仁宗初期,行九等戶制,上四等戶服差役,下五等戶則免。
仁宗以後,改行五等戶籍,上三等戶稱上戶,服差役;
四、五等戶稱下戶,則免。
南宋則上四等服役,第五等戶則免。
城鎮居民稱坊郭戶,主戶分為十等,上五等戶服役,六等以下則免。
(宋晞)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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