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正義】
涵義有二:一、謂循正道而行,得事之宜也。
苟子正名:「正義而為,謂之行。」
楊倞注:「苟非正義,則謂之姦邪。」
主持正義,則必與姦邪對敵。
南史沈演之傳:「劉湛、劉斌等結黨,欲排廢尚書僕射殷景仁,演之雅仗正義,與景仁素善,盡心朝廷。」
即謂是也。
正義之行為,必發之於良知,而合於道德之標準,不以私人之利害得失為依據,唯以大公至正之胸懷,為所當為,雖知有困難與危險,亦勇以赴之,無所瞻顧,歷史上若干聖賢人物之所以成功、成仁者,皆賴有此耳。
二、謂疏釋典籍,得意義之正者。
如唐孔穎達等有周易正義、尚書正義、毛詩正義、禮記正義、左傳正義之修撰,總名為五經正義,由政府頒行全國,使學者言經義皆以之為正,所以避免眾說之紛歧也,此官修書獲名「正義」之故。
私人著述仿之,自負其疏釋之意義可以正紛歧之異說者,亦以「正義」名其書,如唐張守節撰史記正義、清胡培翬撰儀禮正義、孫詒讓撰周禮正義、劉寶楠撰論語正義、焦循撰孟子正義、邵晉涵撰爾雅正義,皆是也。
推而廣之,疏釋一種學術之意義,而不限於一書者,亦得名為「正義」,如清聖祖御定律呂正義、乾隆御律呂正義後編,是也。
(高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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