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排放許可證】
TransferableEmissionPermits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可轉讓排放許可證是一具經濟誘因的污染防冶制度,管制機關先決定一個環境品質目標,然後決定為達成該環境品質目標,可以容許排放的污染物總量,作為許可證的總供給量,排放許可證可在公開市場交易,購買對象不限放污染排放者,故環境保護者亦可購買以達到較高的環境品質水準。
可轉讓排放許可證制度具有數量管制的優點,即目標達成之不確定性較低,同時兼具經濟誘因的效率性,即可以最低的社會成本達到目標,且因不需要設定及執行個別排放標準,可以節省一部份的行政成本,但仍無法避免利益團體的政治壓力與資訊不足的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 Powered by Discuz! X3.1 |